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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门惨剧的案发现场,昏暗不稳定的手电光,充斥在整个空间的血腥气息,给人带来极大的压抑感,巴不得逃之夭夭,不想停留半刻。
为了搜寻大小双的踪迹,严语只能硬起头皮,然而此时他的本能直觉却感受到了巨大的凶险!
严语紧握着手电,快速照射,很是仓惶,屋子角落里丢了一块皮子,似乎有什么在底下蠕动!
这块皮子看着挺大,但想要将一个孩子藏严实并不太可能,只是严语仍旧带着希望。
他深吸一口气,慢慢伸出手去,抓住了皮子一角,稳了稳心神,哗一声便掀开来!
手电光的照射之下,两点荧光一闪而过,竟是一双滴溜溜的小眼睛,底下竟藏着一只肥嘟嘟的土拨鼠!
这土拨鼠比寻常家兔还要大只,皮毛顺滑而有光泽,似乎经常打理,显得非常的干净,看着并不像野物,想来该是老准家养的。
小家伙并不惧怕严语,反倒歪着脑袋,好奇地盯着手电光,嗅了嗅鼻子,爪子捋了捋胡须,竟是慢悠悠爬到严语的脚边,极其温顺。
严语松了一口气,但又有些失望。
若皮子底下藏着的是大小双其中的一个,那该是多好。
不过他很快也就释然了。
无论如何,在这惨剧的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大小双,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说明孩子仍旧有生还的希望。
或许他们这一通翻天掘地的寻找,到头来大小双只是跑到某个地方去玩耍,玩累了也就回来了。
当然了,这种幻想林小余也经常会有,只是无论严语,还是林小余,内心深处都非常清楚,这种可能性极其低微。
毕竟无论是鞋子还是纪念章,都足以说明整件事情背后是多么的诡异古怪。
“严老师?严老师!”
听得这声音,严语也知道,林小余估摸着是等不及了。
想了想,他到底是想报喜不报忧,而且这种血腥场面,连秦钟都受不了,他也不想林小余见着,便转身要走。
可此时,土拨鼠竟颇通人性地扯住了严语的裤腿,小眼睛眨巴眨巴,极其可怜,似乎在乞求严语带它离开。
严语见着这肥嘟嘟的小家伙,一颗心都软了下来,将手电筒咬在嘴里,蹲下身子,将土拨鼠抱在了怀中。
正要转身离开之时,一道黑影猛然袭击过来,一下撞入严语怀中,将严语撞到在地,竟是躺着的那孩子突然起来了!
这孩子满身鲜血,严语本以为已经死了,也未曾敢动手去触碰,毕竟是案发现场,肉眼观察又看不到具体伤口,谁能想到这孩子竟是活人!
严语后脑已经遭遇了两次撞击,经受不住第三次,所以下意识侧过身去,以保护后脑,同时也不想伤到土拨鼠。
然而这孩子似乎将严语当成了灭门的凶手,一口便咬在了严语的脖颈上!
脖颈是致命的部位,通常来说,野外的猛兽才会这样攻击猎物,此时这孩子就如同兽性大发的动物一般攻击着严语!
也亏得严语咬着手电筒,顶住了孩子,只是手电筒太滑,咬不住,孩子爆发力又太大,手电筒直往喉咙里塞,严语想吐却吐不出来,鼻孔憋出黄水,想呼喊更是不可能!
这孩子也没有乱喊乱叫,如同出猎的野狼一般,手电筒顶住他的胸口,余光映照着他满是鲜血的脸,眼神同样一直躲在洞穴里,未曾见过光的野兽!
眼看着他要将严语脖颈的皮肤撕咬开,严语也是奋力反抗,丢下土拨鼠之后,用力将孩子撑开,将嘴里的手电筒拔了出来,几乎贴着孩子的眼睛照射!
这一招也果真奏效,这孩子似乎很畏光,触电一般退开了。
“秦钟!”
严语憋着一口气大声呼叫,外头的秦钟却没能从适才的情绪中回复过来,只是弱弱地反问:“叫……叫我做什么……”
严语真是杀人的心都有了,只是容不得他再喊,呕吐物已经顶到了嗓子眼,哇一声就吐了出来!
林小余到底是挂念着孩子,嘭一声撞门而入,见得黑暗的角落里有个蜷缩的孩子,只看着轮廓,与大双差不了太多,便惊喜万分地哭喊起来。
“我的孩子!”
严语尚未吐完,发现进来的是林小余,心里早已将秦钟骂了一万遍,却又没法开声,只能伸手去拉林小余。
“别过去!”
然而林小余的动作却是快了一步,尚未接触那孩子,林小余已经被一脚踢开,往后摔在了地上!
“秦钟!快进来!”
严语知道这孩子有多凶猛,将林小余保护在身后,也不敢扭头,只是大声呼叫秦钟。
秦钟到底是心疼林小余,又或许是被林小余的勇敢,激起了知耻后勇的责任感,当即便冲了进来。
“大双?”
他与林小余一般,同样将这孩子误认为是大双。
只是此时那孩子已经站起来,如同舒展的卷尺一般,身材瘦高颀长,竟是比大双高许多。
秦钟是见过案发现场的,此时往地上一扫,那长头发的“死孩子”位置上空空如也,再看看角落里这个阴影,脸色顿时吓得煞白!
“诈……诈尸!”
严语恨不得破口大骂,一脚踢了过去:“人还活着的!”
“这孩子应该知道发生了什么,先安抚下来,跟他说说话!”
严语原本以为这孩子将自己误以为是灭门凶手,但如今冷静下来,孩子遭遇大变,惊吓过度,遇到什么人,估计都是这样的反应,到底情况如何,还得问过这孩子才知道。
秦钟哪里懂得如何安抚孩子,但眼下严语一身狼狈,呕吐物粘了一身,又被孩子的血迹沾染得浑身发红,林小余被一脚踢在心窝,此时都没能喘顺这口气,能干事的也只有他秦钟了。
“娃儿,我是山那头老秦家的,去年跟我老头子来这里换过货,老准爷跟我家可熟了,我不是坏人……”
“你出来,跟叔好好说说话,成不成?”
秦钟看起来是个大老粗,但外粗内细,竟还知道套近乎,不过从这话里,严语也听得出来,秦钟是从未见过这孩子的。
然而迎接他的却不是孩子受委屈了见到亲人一般的拥抱哭泣,而是黑洞洞的枪口!
一把锯短了的鸟枪,就这么被他从毯子底下抽了出来,他端枪的姿势有些别扭,想来只是在模仿老准的动作,懂不懂如何开枪还两说。
饶是如此,秦钟的双腿也开始打抖。
正因为他不懂得如何开枪,那才更加的危险!
一颗**放在不懂事的孩子手里,比交给成年人要更加危险,这是同样的道理!
这孩子从阴影之中走出来,走到手电筒的光圈边缘,就好像吸血鬼畏惧阳光一般,堪堪停在了光圈的外围。
“娃儿,这玩意儿……这玩意儿可不能随便玩耍,先放下,先放下……”秦钟哆嗦着,下意识举起了双手来。
孩子沉默不语,严语知道这样下去不成,自己好歹是个“孩子王”,正要开口沟通,此时的林小余却突然弹了起来!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林小余就要冲过去,严语顾不得许多,赶紧将她摁了下来,因为那孩子咔嚓嚓一声,他竟会给枪上膛!
林小余哭喊着要往前爬,手指一直指着那孩子,严语顺着林小余的手指往那边一瞧,心头顿时凉了半截!
因为那孩子的脖颈上,挂着一个发亮的小铜锁,那可是小双随身携带的长生锁!
严语适才四处搜寻,都未能找到大小双曾来过的痕迹,适才纠缠撕扯又太过慌乱,根本就没能注意到,此时见得这长生锁,又岂能不心寒!
小双的长生锁挂在这孩子的脖子上,可能性很多,但无论哪一个,只怕都不是好消息!
但要想搞清楚这些,就必须先安抚这孩子,眼下他手里有鸟枪,又一言不发,这可不太妙。
老准是猎户,屋里出现一把鸟枪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就难以说清楚了。
首先,这鸟枪明显是刚刚锯短不久,因为手电光的映照之下,断口处还闪耀着金属光泽,说明断口是新鲜的。
其次,枪管锯短之后,枪械的威力会增大数倍,在结合老准身上的致死伤口,只怕这把短枪就是凶器了!
若老准是被他人杀死,凶器应该会被带走或者丢弃,以免遭人调查,可短枪仍旧留在这里,是因为凶手逃走太过仓促,亦或者说,是这孩子杀死了老准?
秦钟并不认识这孩子,而这孩子又一副畏光的模样,似乎被长期囚禁,会不会是老准一直囚禁着他?
严语这种猜测并非没有道理。
森林里生活不易,尤其是这个干旱的时节,为了避免长虱子,老准才会割短自己的头发。
如果这是老准的孩子,那么老准不可能让他保留这头长发,更何况这孩子的长发板结在一处,根本就没有半点梳洗的迹象。
而老准媳妇虽然死了,但仍旧保持着难以想象的洁净,看起来是个爱干净的人。
他们在这里求生,多一个人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力量,若这是他们的孩子,必然疼惜万分,老准媳妇一定会把这孩子清洗干净。
再加上年龄上的差距,严语推断这并非老准家的孩子,并非没有道理!
既然不是老准家的孩子,那么这人又是谁?他身上为何会有小双的长生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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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门惨剧的案发现场,昏暗不稳定的手电光,充斥在整个空间的血腥气息,给人带来极大的压抑感,巴不得逃之夭夭,不想停留半刻。
为了搜寻大小双的踪迹,严语只能硬起头皮,然而此时他的本能直觉却感受到了巨大的凶险!
严语紧握着手电,快速照射,很是仓惶,屋子角落里丢了一块皮子,似乎有什么在底下蠕动!
这块皮子看着挺大,但想要将一个孩子藏严实并不太可能,只是严语仍旧带着希望。
他深吸一口气,慢慢伸出手去,抓住了皮子一角,稳了稳心神,哗一声便掀开来!
手电光的照射之下,两点荧光一闪而过,竟是一双滴溜溜的小眼睛,底下竟藏着一只肥嘟嘟的土拨鼠!
这土拨鼠比寻常家兔还要大只,皮毛顺滑而有光泽,似乎经常打理,显得非常的干净,看着并不像野物,想来该是老准家养的。
小家伙并不惧怕严语,反倒歪着脑袋,好奇地盯着手电光,嗅了嗅鼻子,爪子捋了捋胡须,竟是慢悠悠爬到严语的脚边,极其温顺。
严语松了一口气,但又有些失望。
若皮子底下藏着的是大小双其中的一个,那该是多好。
不过他很快也就释然了。
无论如何,在这惨剧的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大小双,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说明孩子仍旧有生还的希望。
或许他们这一通翻天掘地的寻找,到头来大小双只是跑到某个地方去玩耍,玩累了也就回来了。
当然了,这种幻想林小余也经常会有,只是无论严语,还是林小余,内心深处都非常清楚,这种可能性极其低微。
毕竟无论是鞋子还是纪念章,都足以说明整件事情背后是多么的诡异古怪。
“严老师?严老师!”
听得这声音,严语也知道,林小余估摸着是等不及了。
想了想,他到底是想报喜不报忧,而且这种血腥场面,连秦钟都受不了,他也不想林小余见着,便转身要走。
可此时,土拨鼠竟颇通人性地扯住了严语的裤腿,小眼睛眨巴眨巴,极其可怜,似乎在乞求严语带它离开。
严语见着这肥嘟嘟的小家伙,一颗心都软了下来,将手电筒咬在嘴里,蹲下身子,将土拨鼠抱在了怀中。
正要转身离开之时,一道黑影猛然袭击过来,一下撞入严语怀中,将严语撞到在地,竟是躺着的那孩子突然起来了!
这孩子满身鲜血,严语本以为已经死了,也未曾敢动手去触碰,毕竟是案发现场,肉眼观察又看不到具体伤口,谁能想到这孩子竟是活人!
严语后脑已经遭遇了两次撞击,经受不住第三次,所以下意识侧过身去,以保护后脑,同时也不想伤到土拨鼠。
然而这孩子似乎将严语当成了灭门的凶手,一口便咬在了严语的脖颈上!
脖颈是致命的部位,通常来说,野外的猛兽才会这样攻击猎物,此时这孩子就如同兽性大发的动物一般攻击着严语!
也亏得严语咬着手电筒,顶住了孩子,只是手电筒太滑,咬不住,孩子爆发力又太大,手电筒直往喉咙里塞,严语想吐却吐不出来,鼻孔憋出黄水,想呼喊更是不可能!
这孩子也没有乱喊乱叫,如同出猎的野狼一般,手电筒顶住他的胸口,余光映照着他满是鲜血的脸,眼神同样一直躲在洞穴里,未曾见过光的野兽!
眼看着他要将严语脖颈的皮肤撕咬开,严语也是奋力反抗,丢下土拨鼠之后,用力将孩子撑开,将嘴里的手电筒拔了出来,几乎贴着孩子的眼睛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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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余到底是挂念着孩子,嘭一声撞门而入,见得黑暗的角落里有个蜷缩的孩子,只看着轮廓,与大双差不了太多,便惊喜万分地哭喊起来。
“我的孩子!”
严语尚未吐完,发现进来的是林小余,心里早已将秦钟骂了一万遍,却又没法开声,只能伸手去拉林小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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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林小余一般,同样将这孩子误认为是大双。
只是此时那孩子已经站起来,如同舒展的卷尺一般,身材瘦高颀长,竟是比大双高许多。
秦钟是见过案发现场的,此时往地上一扫,那长头发的“死孩子”位置上空空如也,再看看角落里这个阴影,脸色顿时吓得煞白!
“诈……诈尸!”
严语恨不得破口大骂,一脚踢了过去:“人还活着的!”
“这孩子应该知道发生了什么,先安抚下来,跟他说说话!”
严语原本以为这孩子将自己误以为是灭门凶手,但如今冷静下来,孩子遭遇大变,惊吓过度,遇到什么人,估计都是这样的反应,到底情况如何,还得问过这孩子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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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鸟枪明显是刚刚锯短不久,因为手电光的映照之下,断口处还闪耀着金属光泽,说明断口是新鲜的。
其次,枪管锯短之后,枪械的威力会增大数倍,在结合老准身上的致死伤口,只怕这把短枪就是凶器了!
若老准是被他人杀死,凶器应该会被带走或者丢弃,以免遭人调查,可短枪仍旧留在这里,是因为凶手逃走太过仓促,亦或者说,是这孩子杀死了老准?
秦钟并不认识这孩子,而这孩子又一副畏光的模样,似乎被长期囚禁,会不会是老准一直囚禁着他?
严语这种猜测并非没有道理。
森林里生活不易,尤其是这个干旱的时节,为了避免长虱子,老准才会割短自己的头发。
如果这是老准的孩子,那么老准不可能让他保留这头长发,更何况这孩子的长发板结在一处,根本就没有半点梳洗的迹象。
而老准媳妇虽然死了,但仍旧保持着难以想象的洁净,看起来是个爱干净的人。
他们在这里求生,多一个人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力量,若这是他们的孩子,必然疼惜万分,老准媳妇一定会把这孩子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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