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之十二乐章卷五章昏暗上
五章
中央山脉已经开始下雪了。
一座座山峰都披上了银色的雪衣,掩盖住嶙峋的山岩和陡峭的山崖,山坡曲线变得柔和而优美,多刺灌木和低矮灌木从夏秋的新绿转为深绿色,象是点缀在雪衣上年代久远的祖母绿宝石。
群山环抱中的神谕之城丝毫不受影响,大部分精灵都还没有注意到下过雪了。精灵古树苍郁的树冠依然青翠欲滴,源源不断喷发着魔法水雾,丝丝魔力透过精灵古树绵延的根须化成了阵阵的暧意,缓缓从地下升腾,消融了方圆百里的寒意。雪花甚至没有机会接近谷地,就在高空化为一团雾气。
只要踏出神谕之城庇护的范围,立刻就会感受到冬天的威力。
风中传来的丝丝刺骨寒意不住地提醒着艾菲儿,现在已经是冬天了,而且是北方的冬天。这个时候,她应该呆在温暖的神谕之城才是。在精灵古树的庇护下,神谕之城温暖如春,甚至连小湖都不会封冻。
艾菲儿拉紧了夹层斗篷,寒冷使她可爱地缩着脖子,连头一起躲在风帽里,只露出半边面孔和一张小嘴,呼出一团团白气。
精灵的敏捷在她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尽管紧紧包裹的斗篷极大地限制着她行动自由,她仍轻盈无比地从一块大石跃上另一块岩石,或者以极细碎的步伐在森林间迅速地穿行,凭着敏锐地灵觉她总能先一步避开雪下的石缝和树洞。
其实她完全可以跑得更快。但看得出来,艾菲儿宁可选择这种极累的跑法,也绝不愿意将斗蓬掀开一条缝,让寒冷的空气直接接触到她的皮肤。
潺潺水声一下子吸引到了她的注意力。艾菲儿迅速换了方向,不一会就站到了一道小溪的面前。这是冬季山里少有地几处不封冻的水源,有地热从土壤深处通过,虽然还无法成为温泉。但也足以保证清澈地溪水在这寒冷的季节顺畅地流动。
没有一丝杂质的溪水如花儿绽放般漾起层层涟漪,不知名的小动物因外来者的气息窜上岸。飞快地钻进一丛覆着残雪的灌木,连精灵的眼力也没有看清它地模样。呼吸着水边湿润的空气,艾菲儿心情愉快地停下脚步。她有心想洗濯一下自己。她已经独自在森林中奔驰了一天一夜了,哪怕只洗一下手脸也好。可是刺骨的寒风让她连根手指也不愿意伸出斗蓬。
艾菲儿终于犹豫着蹲下,试探着将一根手指探入了溪水中。她的身体瞬间就已凝固,脸上全无血色!
她闪电般跃退,然后紧紧地把自己用斗篷裹得更严实。颤抖不已。
袭来的风中忽然有了丝丝的暧意,这暖意温煦祥和,转眼之间就渗入了艾菲儿的肌肤,融合到血液之中,将她浑身的寒意驱逐得干干净净。
“纯净地精灵啊,你为何会在这种天气外出?寒冷的北方可不适合精灵生活。”
艾菲儿转头望去,见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正站在不远处,微笑着望着自己。在这寒冷的天气里。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长袍,却没有丝毫瑟缩,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双手上戴着一副镣铐。现在他地两掌间亮着一团淡淡的魔法光芒,刚才那阵温暖的风就是出自他的手。
艾菲儿舒展了一下身体,感觉好多了。那阵温暖的风始终不停地绕着她盘旋着,将北国的严寒都挡在了外面。
她这才想起还未回答对方的问题。当即道:“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啊!要不然我才不愿意离开神谕之城呢。谢谢你,我叫艾菲儿。”
“康斯坦丁。”
艾菲儿上下打量了一下康斯坦丁,问道:“你为什么戴着镣铐?虽然它看起来是件好东西,不过肯定束缚行动的。”
康斯坦丁微笑道:“这副信仰之镣铐的用途是检验佩戴者对至高神地信仰是否虔诚,除此之外,别无他用。按世俗地看法,它和你背上的那张精灵王之弓可差得远了。”
艾菲儿皱眉道:“这张弓用起来好麻烦地,我宁可用一张普通的魔法长弓。对了,康斯坦丁先生,您为什么会孤身深入荒山呢?”
“今年北方的冬天特别寒冷。我嗅到了野兽们躁动的气息。听说这附近新建成了一座精灵城市。我怕中央山脉的兽人们会有什么大规模的骚动,所以赶过来看看。”
“哦?”艾菲儿看着康斯坦丁的眼睛。那清澈的目光如有穿透力:“康斯坦丁先生,我怎么觉得这并不是您到这里来的唯一原因呢?”
康斯坦丁微笑不变,道:“我本来是在北方传播至高神的信仰,可是那边出现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我打不过她。所以……临时决定来调查一下中央山脉的兽人活动。”
“您是说,您逃跑了吗?”
康斯坦丁脸不红、心不跳地道:“无意义的送命并不是智者所为,只有留得身躯,才能继续传播至高神的荣耀。艾菲儿小姐,你的工作又是什么?为什么要在这么寒冷的冬天四处跑?”
“我在寻找三个小偷,每隔几天我就会在神谕之城周围找他们一次。不抓小偷的时候我要打扫神使殿,如果神使回来了,我还会陪他上床。”
对艾菲儿的回答,康斯坦丁微微吃了一惊,他双眼中亮起七彩的光雾,上下扫视了艾菲儿一遍,突然眼睛一亮,大声赞道:“艾菲儿小姐,您真是圣洁啊!如您这样的人,应该回归至高神地信仰才是!嗯。嗯!真是难得一见的纯净!就这么定了,艾菲儿小姐,我一定会将至高神的荣耀传递给你的。”
“精灵都信仰希洛。而且按你们人类的标准,应该认为我很不好才是。”艾菲儿毫不领情。
康斯坦丁正色道:“圣洁与否,只看灵魂是否高贵。艾菲儿小姐灵魂的光辉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为柔和圣洁地。我不管世俗中人怎样想,我只相信自己的双眼。艾菲儿小姐,希洛地信仰完全无法同至高神相提并论的。”
“你怎么知道希洛不如至高神?你既然只相信自己的双眼。难道你见过希洛,见过至高神?”
康斯坦丁沉默了片刻。他忽然庄重地道:“希洛我没有看到过。可是至高神……如何形容呢?在一次冥想之中,我曾经亲眼看到了至高神……你无法想象我看到了什么,也无法理解我的悲喜。那时……我看到的,是光,是最纯粹的光!最广大的光!我看到地,只有光!”
“听起来比希洛厉害,可是我没兴趣。”艾菲儿也不去置疑他这番话的可行性,只是一跃而起。向神谕之城的方向奔去。
“等等!”康斯坦丁试图叫住她,却发现自己的努力只是徒劳。他无奈之下,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艾菲儿身后,一边苦口婆心地向她灌输至高神的教义,试图将这个被希洛诱骗过去的纯洁精灵,重新归入至高神的圣光之中。
艾菲儿终于受不了耳边无休无止的传教声,怒道:“你要跟着我到几时?”
“直到你皈依至高神为止!”
“那是不可能地!”艾菲儿答得斩钉截铁。
康斯坦丁愁眉苦脸,实在拿这个小精灵毫无办法。他忽然展颜一笑。道:“如果你能够亲眼看到至高神的光辉,那又怎么说?”
“我只信仰我看到的!”
“好,就是这样!我会教你冥想,以及所有我所知道的全部神圣法术!以你灵魂的纯净,当你修习到一定境界时,肯定会看到至高神的!那时候你可不能反悔。”康斯坦丁两眼放光。
艾菲儿叹了口气。终于在康斯坦丁地水磨功夫下投降:“好,我学。”
“你没有骗我吧?”转折来得突然了点,康斯坦丁甚至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忽然会变好。
“我从不撒谎。”艾菲儿淡淡地道,然而她心里想的却是:“我只是误导……”
“康斯坦丁,我会在神谕之城里给你找个住的地方。等我完成每天的工作后,会来跟你学习冥想和神圣术法的。”
“不!从今天起,你要从早冥想到晚!你的工作我来给你作!”康斯坦丁坚定地答道。
艾菲儿眉毛一扬,哼了一声,没有说什么。等康斯坦丁看到宏伟的神使殿时,他就是后悔。那也来不及了。
纯净的精灵女子和虔诚的苦修者在山林中穿行。迅速向神谕之城飞奔而去。
“康斯坦丁,似乎光明教会从来不会象你这样花这么多地时间来招收一个信徒。按你这种方法。我很怀疑你一生能够招募到几个信徒。”
“一个诚信者抵得过千百个信仰不坚定地教徒!光明教会那一套的确招收了不少信徒,可是却使信徒们偏离了至高神地光辉。他们可以招收到大量的盲信者,但真正的诚信者一年中也未必有一个!”康斯坦丁的话语中透中深深的失落。
“听起来你和光明教会很些关系啊!奸细?”
“当然不是奸细!不过我和光明教会的确有关系,很深的关系……”康斯坦丁苦笑了一下,道:“我是……光明教会新任的红衣主教。”
“很有身分嘛!不过在打扫房间时可别记起你的高贵身分。”
特拉华帝国首都蒂凡妮地理位置重要,她东南几百公里处就是著名的海港城市鹿丹,南方是一片物产富饶、盛产粮食的冲积平原;一条大道蜿蜒通向了北方的公国联盟,这条大道穿越公国联盟的疆土后还会继续向北,将巴比伦帝国也连接起来。
特拉华人勇敢而富于激情。他们对于建筑、艺术和魔法都有相当高深的造诣。可是因为人口有限,帝国中军队数量并不多,倾国之兵也仅有五万余而已。本来这些兵力抗击潮汐军团可以说足够,只是帝国上下万万没想到罗格一下子增兵一倍,而且是毫无保留地倾巢而出!
帝国大军背后,还有风月率领着史无前例地众多强者坐镇。在诸强者的合力施为下,特拉华诸城的城防在开战之前就会被摧毁。接下来的战争中。处于守城一方的特拉华军失去地利上的优势,战士的个人素质又比不上帝国精锐地潮汐战士。数量上也远远不足。余下的,自然只有被屠杀地份。
特拉华帝国初时完全没有预料到罗格的进军会如此神速。因为每到一处必然屠城的作法,使帝国大军传统的占领、防范、安抚工作都被省去,在屠城之后,大军还会就地取得补给,也不去维持漫长的补给线。因此每场大战过后,罗格大军只需要休整一夜。第二天就可以向下一个目标全速进发。
血色双旗在大地上移动的速度,已然超越了特拉华帝国许多将军们的军事常识。
消灭特拉华人地全部侦骑,对于强者们来说是一个并不困难的任务。因此战争初期,前线的战事对于特拉华人犹如笼罩在一片迷雾之中。将军们按照最稳妥的做法,派出了大量侦察骑兵,当然,结果只能是损失了这些最优秀的骑兵。后来战局日益明朗,特拉华人也知道了孤军深入的罗格补给非常脆弱。结果将军们又犯了一个错误。他们派数千人试图绕过帝国大军,去切断帝**队的补给线。然而将军们不知道的是,天空中还飞舞着两头巨龙。
因此等待着三千偷袭补给线部队地,是紫荆蝴蝶率领的三万阿雷战士。
已经见惯了杀戮与死亡的罗格每次战前,都会最大限度地激起对手的赴死决心,以使收割的灵魂更加强壮。每战他必亲自上阵。强者们也会轮番出场,除了修斯出工不出力之外,其余强者都是所向披靡。就算是圣域强者,在战场上能够造成的杀戮其实也非常有限。可是每次只要特拉华军队组织起防守阵型,罗格与强者们就会直接从正面冲杀进去,无论是利于防守地长枪方阵,还是用于冲杀的三角阵、十字阵,被强者们两个来回就搅得一片混乱。真正的收割,则是由跟在他们身后、成百上千杀气腾腾的重装及轻装步兵们完成的。
直到这个黄昏,站在特拉华帝都蒂凡妮城下时。罗格才暂时从杀戮与血腥中解脱出来。得以平心静气地欣赏一下这座与黎塞留齐名的城市。
蒂凡妮城中本有三十万人口,因为受到罗格血色双旗的驱赶。成千上万的平民逃入了帝国。据华莱士估计,现在蒂凡妮城中足有八十万人,可是正规的守军不足三万,这还是特拉华放弃了外围数个小城防御的结果。
就算有诸多强者,这一仗也并不好打。华莱士皱着眉头,在心中得出了结论。
他与罗格一同站在蒂凡妮城下,不过华莱士研究地是蒂凡妮地城防,而罗格只是在欣赏着蒂凡妮的美丽。
夕阳下地蒂凡妮,不仅仅是一座繁华的帝都,她看起来更象是一个精致与宏伟并存的艺术品。黎塞留以水与岛之城著称,而蒂凡妮则是外城散发的独特气质而闻名。她的外墙并不似其它城防常见的方方正正,而是建成了一段一段的弧形,高近三十米的城墙上,除了最下面两段弧线外,上面的三层都会如雨燕伸展的翼尖一样,探出一座座轻盈灵动的平台。
在蒂凡妮的四角,各自立着一座向外倾斜的弧形尖塔,塔尖上近一米的尖顶似是全部以水晶制成,水晶一亮一暗,分别闪动着靛青、暗红、明黄的光芒。最后一根尖塔塔尖则是纯以黑水晶建成,似是要吞噬一切的光芒。每根尖塔的基座上都雕刻着三个躬背弯腰的巨人,他们以自己的充满力量美感的背部背负着巨大的弧形尖塔。
夕阳地余晖下,蒂凡妮犹如一件华美的珠宝。每一段弧面都反射着不同的光彩。
虽然此前已经听到了蒂凡妮的种种传闻,可是就是用再华丽的辞藻来修饰,也无法完全表露出蒂凡妮的魅力。
“罗格大人,我们需要休整两天,以便建造攻城器械。还有,特拉华帝室已经拒绝投降,我们要不要升起血色双旗?”
“已经杀了多少人了?”罗格问道。
华莱士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下。道:“应该是在八十五万至九十万之间。”
罗格嗯了一声,道:“十个特拉华人中才杀了一个。不算太多。血色双旗啊……这一战就不必升了,免得激起城中人的死战之心。八十万走投无路地人,绝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华莱士,如果我们攻不下蒂凡妮,那会怎样?”
华莱士一怔,答道:“以我军地补给情况,若攻不下蒂凡妮。也许大军能够返回帝国的只会有几千人。本来蒂凡妮中人口忽然增加了几倍,我们只要控制住入城的水源,用不了一个月,此城必破。可是现在,我军的补给仅够支持七天,拖延下去,反而是我们不利。”
“真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啊,我都有些不忍心让她沾上太多的鲜血了!”罗格忽然微笑着感慨:“八十万人啊!杀起来也需要花很多时间呢!”
华莱士愕然问道:“可是。此战不是不升血色双旗了吗?”
罗格淡淡地答道:“升旗必然屠城,可是不升旗,并不意味着不屠城。去作攻城准备吧,这一战也许我们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但最终的胜利者只会是我们。因为女神与我们同在。”
夜深了,帝国大军地军营中一片沉寂。只有沉默的巡营战士整齐沉重的脚步声在夜空中回荡。
在一座单独的营帐中,玫正在灯火下擦拭着武器。在她面前,二十余支各式各样的锋锐细刃一字排开,它们最短的仅有六公分,长的也不过二十公分。而那根刃鞭也打开,平放在地上。
在一座单独的营帐中,玫正在灯火下擦拭着武器。在她面前,二十余支各式各样地锋锐细刃一字排开,它们最短的仅有六公分,长的也不过二十公分。而那根刃鞭也打开。平放在地上。
刃鞭柄上的一块绿水晶忽然亮了起来。玫取过刃鞭。以手覆鞭柄,低声念颂完一个咒语。然后双手一拉。
咔的一声轻响,刃鞭的鞭柄忽然被拉长了一截。一根十公分左右、精心打磨过地碧绿自然水晶从鞭柄中被拉了出来。
自然水晶此刻有了一丝生气,一片极淡的文字从水晶表面浮现。玫看了一会,眉尖露出似喜还忧的神色。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手抚过了水晶表面,将上面的文字抹去。
自然水晶恢复了暗淡无光,自己缓缓缩回了鞭柄中。
玫站了起来,迅速除下全身衣服,转眼之间,她颀长诱人的身体就完全裸露在寒冷的空气中,光滑细腻的女体彷佛一尊白玉雕塑,微褐金发闪动着绸缎似的光泽,柔软的腰肢收拢成惊心动魄的纤细弧线,颤颤巍巍地支撑起丰满地**,顶峰一点玫红恍若含苞欲放地花蕾。
玫取出一幅黑色丝绸,手腕一抖,黑绸骤然张开,犹如有生命力一样绕着玫飞舞了几周,然后啪的一声轻响,黑绸紧紧地裹住了玫地身体,化成了一件黑色的紧身衣。
她足尖在地上轻轻一点,摆放了一地的短刃中有两枝跳了起来,落入她左右手心。短刃忽然软化,如同两尾金属细蛇一样,徐徐从她掌心游进了那几乎与玫肌肤溶为一体的黑色之中。
玫的身影渐渐地淡了下去,若在近处用心观察,也只能看到她一个大概的轮廓。她悄悄出了营帐,融入了夜色之中。
片刻之后,在离帝**营数里远的一座小树林中,玫的身影慢慢地显现出来。她足下无声、缓缓在树林中穿行。
林中的一片空地上,立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似乎正在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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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山脉已经开始下雪了。
一座座山峰都披上了银色的雪衣,掩盖住嶙峋的山岩和陡峭的山崖,山坡曲线变得柔和而优美,多刺灌木和低矮灌木从夏秋的新绿转为深绿色,象是点缀在雪衣上年代久远的祖母绿宝石。
群山环抱中的神谕之城丝毫不受影响,大部分精灵都还没有注意到下过雪了。精灵古树苍郁的树冠依然青翠欲滴,源源不断喷发着魔法水雾,丝丝魔力透过精灵古树绵延的根须化成了阵阵的暧意,缓缓从地下升腾,消融了方圆百里的寒意。雪花甚至没有机会接近谷地,就在高空化为一团雾气。
只要踏出神谕之城庇护的范围,立刻就会感受到冬天的威力。
风中传来的丝丝刺骨寒意不住地提醒着艾菲儿,现在已经是冬天了,而且是北方的冬天。这个时候,她应该呆在温暖的神谕之城才是。在精灵古树的庇护下,神谕之城温暖如春,甚至连小湖都不会封冻。
艾菲儿拉紧了夹层斗篷,寒冷使她可爱地缩着脖子,连头一起躲在风帽里,只露出半边面孔和一张小嘴,呼出一团团白气。
精灵的敏捷在她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尽管紧紧包裹的斗篷极大地限制着她行动自由,她仍轻盈无比地从一块大石跃上另一块岩石,或者以极细碎的步伐在森林间迅速地穿行,凭着敏锐地灵觉她总能先一步避开雪下的石缝和树洞。
其实她完全可以跑得更快。但看得出来,艾菲儿宁可选择这种极累的跑法,也绝不愿意将斗蓬掀开一条缝,让寒冷的空气直接接触到她的皮肤。
潺潺水声一下子吸引到了她的注意力。艾菲儿迅速换了方向,不一会就站到了一道小溪的面前。这是冬季山里少有地几处不封冻的水源,有地热从土壤深处通过,虽然还无法成为温泉。但也足以保证清澈地溪水在这寒冷的季节顺畅地流动。
没有一丝杂质的溪水如花儿绽放般漾起层层涟漪,不知名的小动物因外来者的气息窜上岸。飞快地钻进一丛覆着残雪的灌木,连精灵的眼力也没有看清它地模样。呼吸着水边湿润的空气,艾菲儿心情愉快地停下脚步。她有心想洗濯一下自己。她已经独自在森林中奔驰了一天一夜了,哪怕只洗一下手脸也好。可是刺骨的寒风让她连根手指也不愿意伸出斗蓬。
艾菲儿终于犹豫着蹲下,试探着将一根手指探入了溪水中。她的身体瞬间就已凝固,脸上全无血色!
她闪电般跃退,然后紧紧地把自己用斗篷裹得更严实。颤抖不已。
袭来的风中忽然有了丝丝的暧意,这暖意温煦祥和,转眼之间就渗入了艾菲儿的肌肤,融合到血液之中,将她浑身的寒意驱逐得干干净净。
“纯净地精灵啊,你为何会在这种天气外出?寒冷的北方可不适合精灵生活。”
艾菲儿转头望去,见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正站在不远处,微笑着望着自己。在这寒冷的天气里。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长袍,却没有丝毫瑟缩,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双手上戴着一副镣铐。现在他地两掌间亮着一团淡淡的魔法光芒,刚才那阵温暖的风就是出自他的手。
艾菲儿舒展了一下身体,感觉好多了。那阵温暖的风始终不停地绕着她盘旋着,将北国的严寒都挡在了外面。
她这才想起还未回答对方的问题。当即道:“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啊!要不然我才不愿意离开神谕之城呢。谢谢你,我叫艾菲儿。”
“康斯坦丁。”
艾菲儿上下打量了一下康斯坦丁,问道:“你为什么戴着镣铐?虽然它看起来是件好东西,不过肯定束缚行动的。”
康斯坦丁微笑道:“这副信仰之镣铐的用途是检验佩戴者对至高神地信仰是否虔诚,除此之外,别无他用。按世俗地看法,它和你背上的那张精灵王之弓可差得远了。”
艾菲儿皱眉道:“这张弓用起来好麻烦地,我宁可用一张普通的魔法长弓。对了,康斯坦丁先生,您为什么会孤身深入荒山呢?”
“今年北方的冬天特别寒冷。我嗅到了野兽们躁动的气息。听说这附近新建成了一座精灵城市。我怕中央山脉的兽人们会有什么大规模的骚动,所以赶过来看看。”
“哦?”艾菲儿看着康斯坦丁的眼睛。那清澈的目光如有穿透力:“康斯坦丁先生,我怎么觉得这并不是您到这里来的唯一原因呢?”
康斯坦丁微笑不变,道:“我本来是在北方传播至高神的信仰,可是那边出现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我打不过她。所以……临时决定来调查一下中央山脉的兽人活动。”
“您是说,您逃跑了吗?”
康斯坦丁脸不红、心不跳地道:“无意义的送命并不是智者所为,只有留得身躯,才能继续传播至高神的荣耀。艾菲儿小姐,你的工作又是什么?为什么要在这么寒冷的冬天四处跑?”
“我在寻找三个小偷,每隔几天我就会在神谕之城周围找他们一次。不抓小偷的时候我要打扫神使殿,如果神使回来了,我还会陪他上床。”
对艾菲儿的回答,康斯坦丁微微吃了一惊,他双眼中亮起七彩的光雾,上下扫视了艾菲儿一遍,突然眼睛一亮,大声赞道:“艾菲儿小姐,您真是圣洁啊!如您这样的人,应该回归至高神地信仰才是!嗯。嗯!真是难得一见的纯净!就这么定了,艾菲儿小姐,我一定会将至高神的荣耀传递给你的。”
“精灵都信仰希洛。而且按你们人类的标准,应该认为我很不好才是。”艾菲儿毫不领情。
康斯坦丁正色道:“圣洁与否,只看灵魂是否高贵。艾菲儿小姐灵魂的光辉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为柔和圣洁地。我不管世俗中人怎样想,我只相信自己的双眼。艾菲儿小姐,希洛地信仰完全无法同至高神相提并论的。”
“你怎么知道希洛不如至高神?你既然只相信自己的双眼。难道你见过希洛,见过至高神?”
康斯坦丁沉默了片刻。他忽然庄重地道:“希洛我没有看到过。可是至高神……如何形容呢?在一次冥想之中,我曾经亲眼看到了至高神……你无法想象我看到了什么,也无法理解我的悲喜。那时……我看到的,是光,是最纯粹的光!最广大的光!我看到地,只有光!”
“听起来比希洛厉害,可是我没兴趣。”艾菲儿也不去置疑他这番话的可行性,只是一跃而起。向神谕之城的方向奔去。
“等等!”康斯坦丁试图叫住她,却发现自己的努力只是徒劳。他无奈之下,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艾菲儿身后,一边苦口婆心地向她灌输至高神的教义,试图将这个被希洛诱骗过去的纯洁精灵,重新归入至高神的圣光之中。
艾菲儿终于受不了耳边无休无止的传教声,怒道:“你要跟着我到几时?”
“直到你皈依至高神为止!”
“那是不可能地!”艾菲儿答得斩钉截铁。
康斯坦丁愁眉苦脸,实在拿这个小精灵毫无办法。他忽然展颜一笑。道:“如果你能够亲眼看到至高神的光辉,那又怎么说?”
“我只信仰我看到的!”
“好,就是这样!我会教你冥想,以及所有我所知道的全部神圣法术!以你灵魂的纯净,当你修习到一定境界时,肯定会看到至高神的!那时候你可不能反悔。”康斯坦丁两眼放光。
艾菲儿叹了口气。终于在康斯坦丁地水磨功夫下投降:“好,我学。”
“你没有骗我吧?”转折来得突然了点,康斯坦丁甚至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忽然会变好。
“我从不撒谎。”艾菲儿淡淡地道,然而她心里想的却是:“我只是误导……”
“康斯坦丁,我会在神谕之城里给你找个住的地方。等我完成每天的工作后,会来跟你学习冥想和神圣术法的。”
“不!从今天起,你要从早冥想到晚!你的工作我来给你作!”康斯坦丁坚定地答道。
艾菲儿眉毛一扬,哼了一声,没有说什么。等康斯坦丁看到宏伟的神使殿时,他就是后悔。那也来不及了。
纯净的精灵女子和虔诚的苦修者在山林中穿行。迅速向神谕之城飞奔而去。
“康斯坦丁,似乎光明教会从来不会象你这样花这么多地时间来招收一个信徒。按你这种方法。我很怀疑你一生能够招募到几个信徒。”
“一个诚信者抵得过千百个信仰不坚定地教徒!光明教会那一套的确招收了不少信徒,可是却使信徒们偏离了至高神地光辉。他们可以招收到大量的盲信者,但真正的诚信者一年中也未必有一个!”康斯坦丁的话语中透中深深的失落。
“听起来你和光明教会很些关系啊!奸细?”
“当然不是奸细!不过我和光明教会的确有关系,很深的关系……”康斯坦丁苦笑了一下,道:“我是……光明教会新任的红衣主教。”
“很有身分嘛!不过在打扫房间时可别记起你的高贵身分。”
特拉华帝国首都蒂凡妮地理位置重要,她东南几百公里处就是著名的海港城市鹿丹,南方是一片物产富饶、盛产粮食的冲积平原;一条大道蜿蜒通向了北方的公国联盟,这条大道穿越公国联盟的疆土后还会继续向北,将巴比伦帝国也连接起来。
特拉华人勇敢而富于激情。他们对于建筑、艺术和魔法都有相当高深的造诣。可是因为人口有限,帝国中军队数量并不多,倾国之兵也仅有五万余而已。本来这些兵力抗击潮汐军团可以说足够,只是帝国上下万万没想到罗格一下子增兵一倍,而且是毫无保留地倾巢而出!
帝国大军背后,还有风月率领着史无前例地众多强者坐镇。在诸强者的合力施为下,特拉华诸城的城防在开战之前就会被摧毁。接下来的战争中。处于守城一方的特拉华军失去地利上的优势,战士的个人素质又比不上帝国精锐地潮汐战士。数量上也远远不足。余下的,自然只有被屠杀地份。
特拉华帝国初时完全没有预料到罗格的进军会如此神速。因为每到一处必然屠城的作法,使帝国大军传统的占领、防范、安抚工作都被省去,在屠城之后,大军还会就地取得补给,也不去维持漫长的补给线。因此每场大战过后,罗格大军只需要休整一夜。第二天就可以向下一个目标全速进发。
血色双旗在大地上移动的速度,已然超越了特拉华帝国许多将军们的军事常识。
消灭特拉华人地全部侦骑,对于强者们来说是一个并不困难的任务。因此战争初期,前线的战事对于特拉华人犹如笼罩在一片迷雾之中。将军们按照最稳妥的做法,派出了大量侦察骑兵,当然,结果只能是损失了这些最优秀的骑兵。后来战局日益明朗,特拉华人也知道了孤军深入的罗格补给非常脆弱。结果将军们又犯了一个错误。他们派数千人试图绕过帝国大军,去切断帝**队的补给线。然而将军们不知道的是,天空中还飞舞着两头巨龙。
因此等待着三千偷袭补给线部队地,是紫荆蝴蝶率领的三万阿雷战士。
已经见惯了杀戮与死亡的罗格每次战前,都会最大限度地激起对手的赴死决心,以使收割的灵魂更加强壮。每战他必亲自上阵。强者们也会轮番出场,除了修斯出工不出力之外,其余强者都是所向披靡。就算是圣域强者,在战场上能够造成的杀戮其实也非常有限。可是每次只要特拉华军队组织起防守阵型,罗格与强者们就会直接从正面冲杀进去,无论是利于防守地长枪方阵,还是用于冲杀的三角阵、十字阵,被强者们两个来回就搅得一片混乱。真正的收割,则是由跟在他们身后、成百上千杀气腾腾的重装及轻装步兵们完成的。
直到这个黄昏,站在特拉华帝都蒂凡妮城下时。罗格才暂时从杀戮与血腥中解脱出来。得以平心静气地欣赏一下这座与黎塞留齐名的城市。
蒂凡妮城中本有三十万人口,因为受到罗格血色双旗的驱赶。成千上万的平民逃入了帝国。据华莱士估计,现在蒂凡妮城中足有八十万人,可是正规的守军不足三万,这还是特拉华放弃了外围数个小城防御的结果。
就算有诸多强者,这一仗也并不好打。华莱士皱着眉头,在心中得出了结论。
他与罗格一同站在蒂凡妮城下,不过华莱士研究地是蒂凡妮地城防,而罗格只是在欣赏着蒂凡妮的美丽。
夕阳下地蒂凡妮,不仅仅是一座繁华的帝都,她看起来更象是一个精致与宏伟并存的艺术品。黎塞留以水与岛之城著称,而蒂凡妮则是外城散发的独特气质而闻名。她的外墙并不似其它城防常见的方方正正,而是建成了一段一段的弧形,高近三十米的城墙上,除了最下面两段弧线外,上面的三层都会如雨燕伸展的翼尖一样,探出一座座轻盈灵动的平台。
在蒂凡妮的四角,各自立着一座向外倾斜的弧形尖塔,塔尖上近一米的尖顶似是全部以水晶制成,水晶一亮一暗,分别闪动着靛青、暗红、明黄的光芒。最后一根尖塔塔尖则是纯以黑水晶建成,似是要吞噬一切的光芒。每根尖塔的基座上都雕刻着三个躬背弯腰的巨人,他们以自己的充满力量美感的背部背负着巨大的弧形尖塔。
夕阳地余晖下,蒂凡妮犹如一件华美的珠宝。每一段弧面都反射着不同的光彩。
虽然此前已经听到了蒂凡妮的种种传闻,可是就是用再华丽的辞藻来修饰,也无法完全表露出蒂凡妮的魅力。
“罗格大人,我们需要休整两天,以便建造攻城器械。还有,特拉华帝室已经拒绝投降,我们要不要升起血色双旗?”
“已经杀了多少人了?”罗格问道。
华莱士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下。道:“应该是在八十五万至九十万之间。”
罗格嗯了一声,道:“十个特拉华人中才杀了一个。不算太多。血色双旗啊……这一战就不必升了,免得激起城中人的死战之心。八十万走投无路地人,绝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华莱士,如果我们攻不下蒂凡妮,那会怎样?”
华莱士一怔,答道:“以我军地补给情况,若攻不下蒂凡妮。也许大军能够返回帝国的只会有几千人。本来蒂凡妮中人口忽然增加了几倍,我们只要控制住入城的水源,用不了一个月,此城必破。可是现在,我军的补给仅够支持七天,拖延下去,反而是我们不利。”
“真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啊,我都有些不忍心让她沾上太多的鲜血了!”罗格忽然微笑着感慨:“八十万人啊!杀起来也需要花很多时间呢!”
华莱士愕然问道:“可是。此战不是不升血色双旗了吗?”
罗格淡淡地答道:“升旗必然屠城,可是不升旗,并不意味着不屠城。去作攻城准备吧,这一战也许我们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但最终的胜利者只会是我们。因为女神与我们同在。”
夜深了,帝国大军地军营中一片沉寂。只有沉默的巡营战士整齐沉重的脚步声在夜空中回荡。
在一座单独的营帐中,玫正在灯火下擦拭着武器。在她面前,二十余支各式各样的锋锐细刃一字排开,它们最短的仅有六公分,长的也不过二十公分。而那根刃鞭也打开,平放在地上。
在一座单独的营帐中,玫正在灯火下擦拭着武器。在她面前,二十余支各式各样地锋锐细刃一字排开,它们最短的仅有六公分,长的也不过二十公分。而那根刃鞭也打开。平放在地上。
刃鞭柄上的一块绿水晶忽然亮了起来。玫取过刃鞭。以手覆鞭柄,低声念颂完一个咒语。然后双手一拉。
咔的一声轻响,刃鞭的鞭柄忽然被拉长了一截。一根十公分左右、精心打磨过地碧绿自然水晶从鞭柄中被拉了出来。
自然水晶此刻有了一丝生气,一片极淡的文字从水晶表面浮现。玫看了一会,眉尖露出似喜还忧的神色。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手抚过了水晶表面,将上面的文字抹去。
自然水晶恢复了暗淡无光,自己缓缓缩回了鞭柄中。
玫站了起来,迅速除下全身衣服,转眼之间,她颀长诱人的身体就完全裸露在寒冷的空气中,光滑细腻的女体彷佛一尊白玉雕塑,微褐金发闪动着绸缎似的光泽,柔软的腰肢收拢成惊心动魄的纤细弧线,颤颤巍巍地支撑起丰满地**,顶峰一点玫红恍若含苞欲放地花蕾。
玫取出一幅黑色丝绸,手腕一抖,黑绸骤然张开,犹如有生命力一样绕着玫飞舞了几周,然后啪的一声轻响,黑绸紧紧地裹住了玫地身体,化成了一件黑色的紧身衣。
她足尖在地上轻轻一点,摆放了一地的短刃中有两枝跳了起来,落入她左右手心。短刃忽然软化,如同两尾金属细蛇一样,徐徐从她掌心游进了那几乎与玫肌肤溶为一体的黑色之中。
玫的身影渐渐地淡了下去,若在近处用心观察,也只能看到她一个大概的轮廓。她悄悄出了营帐,融入了夜色之中。
片刻之后,在离帝**营数里远的一座小树林中,玫的身影慢慢地显现出来。她足下无声、缓缓在树林中穿行。
林中的一片空地上,立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似乎正在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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