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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时代
作者:一念轮回我千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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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这次视察,前后花了近两个月时间,沿着成渝线,察看了川东、川东南、川南等数个行署及十数个县。在回成都的路上,陈华的心情可谓是百味杂陈。
成渝公路在陈华回来的时候各段开始铺设水泥,原计划1912年底完成的路显然要等到次年再等两个月左右才可以交付使用。这也不算没完成计划,因为工程的难度有些出乎意料,还有就是水泥生产也跟不上需要。计划1912年完成的四条公路,只有成乐公路、成绵公路两条如期建设完成。成绵公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主要水泥产地就在绵州境内的上坝。再说,成绵路的率先建成,对于联结成都与凯江、上坝等工业基地,迅速形成工业由点状到线状再到全面开花具有特别的作用。
除了公路、铁路及工商企业外,这次视察陈华关注得最多的还是农村。但就是这个农村,让陈华满怀忧虑。
革命成功一年多了,很多边远地区的农民还不知道已经“改朝换代”,闭塞、落后、贫穷、愚昧是这些地方农民和农村的真实写照,有相当多的农民,完全称得上是“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没有房子,没有土地,家无隔夜粮,吃了上顿没下顿,而且但凡中老年农民,其身体大多带有这样那样的疾病。
在乡村,这种经济上一无所有的“赤贫”人口至少要占到40%,而这些人,在政治上更是受到地方恶霸、地痞流氓、封建会道门的欺压,卖儿卖女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陈华曾经问过,你们为什么不去城里做工呀,他们说,他们一不识字,二无一技之长,城里不要他们的,而且家里也是老的老小的小,出远门也让人放不下心。
陈华一想,是这个道理。自己的工厂不是也需要识字的工人吗?对于不识字的农民也招收,并且对他们进行培训,但与四川至少2000万贫困农民的庞大数据相比,华夏实业集团招收的那点人无异于杯水车薪了。
让陈华更为不满的是,对于农村这种让人忧虑的状况,各行署各县的行政长官,大多数习以为常,漠不关心。当陈华建议政府是否应该对这部分人给予救济或补助时,大多数官员都认为不可,因为华夏有句古话,叫“救急不救贫”,即遭受自然灾害时,官府才出面救济,而平时则根本没这个东西。官员们列举了好多种理由,强调得最多的一是政府财力根本无法负担,二是也有一些人天生懒惰,如果政府给予救济,可能导致更多的人不愿意耕作。
办法总是有的,主要是转变观念。陈华自然不能指望这些人一下子就把观念转变过来,陈华觉得,这事得由自己来强力推进,都督府和省政府联合起来,也许能逐步改变农村的面貌。
陈华一回到成都,就将省政府、都督府一干人等召集来开座谈会,这会一开就是三天,最终在省级层面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至少,大家不会反对陈华提出的主张。
主张确实是陈华拿的,但陈华背地里从阿嘎邛那里获得了世界各主要国家当前及以后百年关于农民、农村、土地等方面的大量资料,特别是后世t的土地政策,给陈华耳目一新之感。
后世t的土地政策,基本上脱胎于孙的“平均地权”的思想,但又远远超过了这一思想,变得更具操作性,也更具合理性。
“平均地权”是一个理论,也符合人类道德,但平均的手段却很有讲究,否则,为了满足一个道德有可能造成更多的不道德。
t的做法并不是将土地平均到每户农民的头上,而是首先核定地价,这个地价属于原土地主人所有,任何人不能侵占。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肯定会涨价,有人也会出售,这样就出现了“溢价”,除了土地买卖双方要各交一笔契给税外,“溢价”部分由土地所有者和政府各占一部分,其中政府至少占60%;即便土地所有者的40%,还得交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在这一政策中,t政府就获得了一个长期的固定的“土地收入”。
在陈华前世,政府也有这部分“土地收入”,但这部分土地收入落入了地方财政的腰包,用于改善城市环境或改善官员生活状况去了。但t土地政策的重点也放在如何处理这部分“土地收入”上,而且是极其闪光的制度。
t规定:“土地收入”只能用于农村和土地,包括农业投入(终极投入,不是投入到某一级政府的账户上)、兴修水利、农民教育、农村发展、农民医疗及养老保险等。一句话,来源于土地的收入,必须全额用在每一个农民的身上。
这个政策还有三点:一是这种“土地收入”并不是说哪个地方有收入,哪个地方就可获得政府投入,而是收入上来之后由中央政府统一安排,全国平均投入,而且还要向边远地区倾斜;二是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每年土地转让中多少用于非耕地的城市和工业建设,不是看城市和工业需要多少土地,而是看全国范围内到底新增了多少耕地;也即消耗多少完全由供给多少决定,而不是大笔一挥,耕地就变成了其他用地;三是土地转让中,不改变用途的转让,政府的税率相对较低(鼓励土地流转和土地集中,因为没土地的人可从政府获得相应保障),而由耕地变成非耕地的转让,政府的税率更高。
当然,陈华不可能简单地照搬这一制度,因为t实行这个制度的时候,城市工商业已经较为发达,农村的土地压力较轻,最重要的是,土地兼并现象并不是特别的严重。但现在陈华所在的这个时代,无地农民太多,土地基本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情况不同,采取的手段自然有所不同。
第一步,陈华必须解决土地兼并严重的问题,让无地农民拥有土地。
但是,除了极少数天怒人怨的恶霸地主,陈华并不能简单采用“无偿剥夺”的方式来实现这个主张。
ps:今天是周末也是月末,有很多事情让千殇高兴,收藏、推荐、点击都达到了一个高度,而且,似乎本书的“粉丝”也达到了50个以上,数据在慢慢增长,成绩在逐步变好。呵呵……千殇是不是很阿哈?
成渝公路在陈华回来的时候各段开始铺设水泥,原计划1912年底完成的路显然要等到次年再等两个月左右才可以交付使用。这也不算没完成计划,因为工程的难度有些出乎意料,还有就是水泥生产也跟不上需要。计划1912年完成的四条公路,只有成乐公路、成绵公路两条如期建设完成。成绵公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主要水泥产地就在绵州境内的上坝。再说,成绵路的率先建成,对于联结成都与凯江、上坝等工业基地,迅速形成工业由点状到线状再到全面开花具有特别的作用。
除了公路、铁路及工商企业外,这次视察陈华关注得最多的还是农村。但就是这个农村,让陈华满怀忧虑。
革命成功一年多了,很多边远地区的农民还不知道已经“改朝换代”,闭塞、落后、贫穷、愚昧是这些地方农民和农村的真实写照,有相当多的农民,完全称得上是“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没有房子,没有土地,家无隔夜粮,吃了上顿没下顿,而且但凡中老年农民,其身体大多带有这样那样的疾病。
在乡村,这种经济上一无所有的“赤贫”人口至少要占到40%,而这些人,在政治上更是受到地方恶霸、地痞流氓、封建会道门的欺压,卖儿卖女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陈华曾经问过,你们为什么不去城里做工呀,他们说,他们一不识字,二无一技之长,城里不要他们的,而且家里也是老的老小的小,出远门也让人放不下心。
陈华一想,是这个道理。自己的工厂不是也需要识字的工人吗?对于不识字的农民也招收,并且对他们进行培训,但与四川至少2000万贫困农民的庞大数据相比,华夏实业集团招收的那点人无异于杯水车薪了。
让陈华更为不满的是,对于农村这种让人忧虑的状况,各行署各县的行政长官,大多数习以为常,漠不关心。当陈华建议政府是否应该对这部分人给予救济或补助时,大多数官员都认为不可,因为华夏有句古话,叫“救急不救贫”,即遭受自然灾害时,官府才出面救济,而平时则根本没这个东西。官员们列举了好多种理由,强调得最多的一是政府财力根本无法负担,二是也有一些人天生懒惰,如果政府给予救济,可能导致更多的人不愿意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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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确实是陈华拿的,但陈华背地里从阿嘎邛那里获得了世界各主要国家当前及以后百年关于农民、农村、土地等方面的大量资料,特别是后世t的土地政策,给陈华耳目一新之感。
后世t的土地政策,基本上脱胎于孙的“平均地权”的思想,但又远远超过了这一思想,变得更具操作性,也更具合理性。
“平均地权”是一个理论,也符合人类道德,但平均的手段却很有讲究,否则,为了满足一个道德有可能造成更多的不道德。
t的做法并不是将土地平均到每户农民的头上,而是首先核定地价,这个地价属于原土地主人所有,任何人不能侵占。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肯定会涨价,有人也会出售,这样就出现了“溢价”,除了土地买卖双方要各交一笔契给税外,“溢价”部分由土地所有者和政府各占一部分,其中政府至少占60%;即便土地所有者的40%,还得交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在这一政策中,t政府就获得了一个长期的固定的“土地收入”。
在陈华前世,政府也有这部分“土地收入”,但这部分土地收入落入了地方财政的腰包,用于改善城市环境或改善官员生活状况去了。但t土地政策的重点也放在如何处理这部分“土地收入”上,而且是极其闪光的制度。
t规定:“土地收入”只能用于农村和土地,包括农业投入(终极投入,不是投入到某一级政府的账户上)、兴修水利、农民教育、农村发展、农民医疗及养老保险等。一句话,来源于土地的收入,必须全额用在每一个农民的身上。
这个政策还有三点:一是这种“土地收入”并不是说哪个地方有收入,哪个地方就可获得政府投入,而是收入上来之后由中央政府统一安排,全国平均投入,而且还要向边远地区倾斜;二是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每年土地转让中多少用于非耕地的城市和工业建设,不是看城市和工业需要多少土地,而是看全国范围内到底新增了多少耕地;也即消耗多少完全由供给多少决定,而不是大笔一挥,耕地就变成了其他用地;三是土地转让中,不改变用途的转让,政府的税率相对较低(鼓励土地流转和土地集中,因为没土地的人可从政府获得相应保障),而由耕地变成非耕地的转让,政府的税率更高。
当然,陈华不可能简单地照搬这一制度,因为t实行这个制度的时候,城市工商业已经较为发达,农村的土地压力较轻,最重要的是,土地兼并现象并不是特别的严重。但现在陈华所在的这个时代,无地农民太多,土地基本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情况不同,采取的手段自然有所不同。
第一步,陈华必须解决土地兼并严重的问题,让无地农民拥有土地。
但是,除了极少数天怒人怨的恶霸地主,陈华并不能简单采用“无偿剥夺”的方式来实现这个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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