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尼斯神父的话令我在这一路上都耿耿于怀。
这一路也并不太平。
我不断地催促着“加速、加速”,然而,通往巴黎的路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平坦。巴黎是首都,应该是全国的交通中心。
我还记得我前一世的祖国的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皇帝秦始皇,他一生中做得几件大事中,除了修长城、统一文字和度量衡外,剩下的两件事统一车轨和修建直道就都是和交通有关的。特别是修建直道,以首都咸阳为中心,东至海边,西至陇西,南至南海,北至辽东,在三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主要的郡都有与首都咸阳直接连通的直道。虽然不清楚直道的道路质量如何,但是它既然被称为直道,恐怕路面状况一定比我经历的道路要好很多。
通往巴黎的路根本不平坦,而且还很狭窄。我很好奇,为什么同样的道路,德·博蒙小姐驾马车时我便没有觉得什么不舒服的,而换了一个人却变得不正常。即使是我特意催促加速,也不可能会颠簸的如此厉害,看来根本原因便是车夫驾车的本领不同。
或许是因为太快了,或许是因为路面质量不好,抑或是两者皆有,马车在急急忙忙赶了一昼夜后,车轮居然会脱离了车轴。
我被迫耐下急躁的心,站在一旁等着贝克里伯爵的检查。
现在天还没有亮,但月亮却又亮又圆,皎洁的月光被我当做了照明灯。
只见贝克里伯爵检查了一番后,站起身来叹了一口气,然后便说道:“不行了,车轮上的螺栓调了,没用备用的,安不上去了。”
“那怎么办?”贝尼斯神父急急忙忙地问了一声。
贝克里伯爵无奈地摇了摇头,叹气道:“如果有商人的马车碰巧经过的话,或许可以直接征用或者买下,可是这里远离城镇,现在天又还没有亮,恐怕不会有马车经过。”
我忍不住了,现在离巴黎和凡尔赛最多还有半日的路程,我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车已经坏了,我的脑子可能也已经坏了。我将注意力放到了原本担任护卫一直跟随旁的两名龙骑兵的马。龙骑兵此时已经下马,他们的马就在我的右手边五米处。
我向离我最近的一匹黑色的马走去,同时自言自语地抱怨着心中所怨。
我现在可能只有一米五,马对于我来说是有些高了,可影响却是很小的。
我安稳地坐到了马上,而这个时候,贝克里伯爵等人似乎才发现了我的举动,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
“殿下,您难道想要骑马去凡尔赛吗?”贝克里伯爵牵住我骑的马的马缰,劝阻道,“请下马来,这样太危险了。”
“请松手,伯爵。这个时候你拦不住我了。”我厉声喝道。说完之后,我趁着贝克里伯爵只是单手握缰,于是双腿一夹,再用手拍了拍马股,令马嘶叫奔跑了起来。
贝克里伯爵反应很快地躲开了,我只听他在后面叫着“殿下、殿下”,我根本不理会,连头也没有回。
事实上,我虽然已经学会了轻快步,算是已经会骑马了,可是如此奔跑还算是头一次。这就好像我前世学开车的时候,就算离合器掌握了很好,但初次开车上马路的时候,还是不敢猛踩油门。
没有跑多久,我便下意识地将速度放了下来,又过了一会儿,后面便有人追了上来。
追上来的是贝克里伯爵和一名龙骑兵。贝克里骑马到我身边,无奈地对我说道:“殿下,既然您要如此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了,但是请不要跑得太快,至少不要离开我们。”
“好!”我点头应允。
他们能够追上来,便是说明了我根本无法跑快。我知道这是潜意识在作怪,我也只有认命。不过,即使如此,骑马的速度还是比上了马车的速度。
与计算的一样,只花费了半天的时间,我就赶回了凡尔赛。
“殿下,下马……殿下,下马……”
我太急了,根本无视贝克里伯爵的提醒。凡尔赛宫的大门刚一打开,我就跃马冲了进去,甚至一直跃上了宫殿前的台阶。
我跳下马,落马的时候还因为从高处跳下差点摔跤。我踉踉跄跄地稳住身体,跑了进去。我不知道路上碰到了那些向我行礼的人,又碰上了多少连行礼都来不及的人,我对他们一一无视,有些挡路的还被我在气急之下直接推开。
我就要到蓬帕杜夫人的房间了,早前贝尼斯神父就告诉过我“夫人一直在房间中养病”,所以我很肯定目的地在哪里。
我还需要穿过一道走廊,或者从花园绕过去。那一座花园是我初次遇到夫人的地方,但现在我对那里一点怀念的心情都没有。我选择了最快捷的道路——走廊。
“当当当当”,走廊上大概有五六个孩子在练剑。
这些孩子真是碍事,偏偏在我最急的时候挡在我的路上。
我靠着墙壁躲开了他们。我想我可能还有一些理智吧!对于成年妇女我可以粗鲁、无情的不在乎怜香惜玉,因为她们赤手空拳。但是,对于这些拿着凶器的孩子们,我可不想冒险。
我刚准备跑起来,忽然一个讨厌的孩子挡在了我的面前。他不只是挡住我的行为令我讨厌,他的外貌也令我讨厌。
他比我矮了一个头,但是脸型、身形却比我宽了两倍。
在我最焦急的时候,这个用一堆脂肪堆砌起来的侏儒居然很不识相的挡在了我的面前,我的心中真是又气又急,可是,我又不敢动作,因为他手中握着的剑正对准着我,我上前一步或是他上前一步,我都会受伤。
“你是谁?居然敢挡我的路!”我愤怒地喝道。我摆起了王子的威严,虽然我知道他可能也是某个贵族的儿子,但这时候我没心情来认识他。
“我知道你要去哪里。”他居然在我面前不卑不亢地说道,“我不能让你去见那个女人。父亲因为你而天天生气,奶奶和母亲因为你每天唉声叹气。”
这个人到底是谁?我哑然了,不禁仔细打量起他来,这才发现,他的摸样似乎有几分像我的弟弟——普罗旺斯伯爵。可是,我十分不解,我的那个弟弟明明是一个很瘦的人,怎么两年时间就变成了我的三倍呢?我对此疑惑不解,不过,我更是对他的话感到愤怒。
“你最好让开,否则我不管你是谁!”我试图吓唬他,可是我话一说完,他的剑便近了我一寸。看来他是执意要阻拦我了。
我正想着应该怎么对付我的这位已经严重走样的弟弟,这时,在场的一个似乎是一起练剑的小男孩走到了我们两人中间。普罗旺斯伯爵见此状况,退后了两步,但是却没有收回剑。
这个小男孩挡在我身前,对普罗旺斯伯爵说道:“你不能用剑对准我们的兄长。”
他难道是我的另一个弟弟阿图瓦伯爵吗?我这时也开始觉得这个孩子有点眼熟了。他没有普罗旺斯伯爵那么胖,而且比标准体型还瘦一些。他应该比我小四岁,但是却比普罗旺斯伯爵还要高一些。
“你让开!”普罗旺斯伯爵用剑指着阿图瓦伯爵,喝道,“你也看见了母亲每天以泪洗面,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和那个女人那么亲近。”
“那你也不能反抗他,这是不被上帝允许的。”阿图瓦伯爵亦以不卑不亢的口吻回应道。
“啊……”普罗旺斯伯爵似乎恼羞成怒了,大吼一声便上前一步,蛮狠地伸手将阿图瓦伯爵推倒在地。他绕开阿图瓦伯爵,再次和我一对一了。
他一步步逼上来,我慢慢后退,但是,我想他是不会那么容易放过我的,除非我能够击倒他。
我虽然不信暴力能够解决一切,但在现在这个情况,暴力或者是我这个已经失去理智的弟弟唯一能够听懂的语言了。
我顺手从身边的一个男孩手中夺过了剑。现在我算是有了和我弟弟抗衡的武器了。
这把剑是一把孩子的练习用剑,我最早开始剑术启蒙的时候,用的也是这种剑。我其实早已经不用这种剑了,在伦敦的时候,我都是用着正规的剑在练习,如今突然再用上这种玩具一般的剑,真是有点不习惯了。
我打量着普罗旺斯伯爵的姿势。不得不说,他的姿势很标准,他那肥胖的体型能够摆出教科书式的姿势很难得。但是,我没有心情欣赏这座“雕像”,我没有这个时间和耐心。
我踏上一步,挥剑向普罗旺斯伯爵的眼睛一刺。这是虚刺,我并不想真的刺瞎他,只是要吓一吓他。这一招果然奏效,我的剑还没有全部刺出,他便恐惧地后退了一步。然后,我趁势再跨上一步刺去,再吓了吓他。
我这几招学自德·博蒙小姐,迪昂也会,这是他们两姐弟的拿手招数。一连多次突刺,直至将对手逼至落败,第一次见迪昂的时候,他曾经用这招击败过德·博蒙小姐。我其实并没有将这一招练透,安娜比我学得还要好,不过即使如此,我也足够对付普罗旺斯伯爵了。
我不过刺出两剑,我的这位弟弟似乎是脚底一拌,便跌倒在了地上。他或许姿势很好看,或许力气很大,但是缺乏敏捷性,那一切都玩完了。
我将剑指着他,冷冷地丢下一句话:“不要再来妨碍我,否则我不会饶你。”
说完,我便丢下了剑,不再理会我的这个弟弟,拔腿便向蓬帕杜夫人的房间奔去。
这一路也并不太平。
我不断地催促着“加速、加速”,然而,通往巴黎的路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平坦。巴黎是首都,应该是全国的交通中心。
我还记得我前一世的祖国的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皇帝秦始皇,他一生中做得几件大事中,除了修长城、统一文字和度量衡外,剩下的两件事统一车轨和修建直道就都是和交通有关的。特别是修建直道,以首都咸阳为中心,东至海边,西至陇西,南至南海,北至辽东,在三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主要的郡都有与首都咸阳直接连通的直道。虽然不清楚直道的道路质量如何,但是它既然被称为直道,恐怕路面状况一定比我经历的道路要好很多。
通往巴黎的路根本不平坦,而且还很狭窄。我很好奇,为什么同样的道路,德·博蒙小姐驾马车时我便没有觉得什么不舒服的,而换了一个人却变得不正常。即使是我特意催促加速,也不可能会颠簸的如此厉害,看来根本原因便是车夫驾车的本领不同。
或许是因为太快了,或许是因为路面质量不好,抑或是两者皆有,马车在急急忙忙赶了一昼夜后,车轮居然会脱离了车轴。
我被迫耐下急躁的心,站在一旁等着贝克里伯爵的检查。
现在天还没有亮,但月亮却又亮又圆,皎洁的月光被我当做了照明灯。
只见贝克里伯爵检查了一番后,站起身来叹了一口气,然后便说道:“不行了,车轮上的螺栓调了,没用备用的,安不上去了。”
“那怎么办?”贝尼斯神父急急忙忙地问了一声。
贝克里伯爵无奈地摇了摇头,叹气道:“如果有商人的马车碰巧经过的话,或许可以直接征用或者买下,可是这里远离城镇,现在天又还没有亮,恐怕不会有马车经过。”
我忍不住了,现在离巴黎和凡尔赛最多还有半日的路程,我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车已经坏了,我的脑子可能也已经坏了。我将注意力放到了原本担任护卫一直跟随旁的两名龙骑兵的马。龙骑兵此时已经下马,他们的马就在我的右手边五米处。
我向离我最近的一匹黑色的马走去,同时自言自语地抱怨着心中所怨。
我现在可能只有一米五,马对于我来说是有些高了,可影响却是很小的。
我安稳地坐到了马上,而这个时候,贝克里伯爵等人似乎才发现了我的举动,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
“殿下,您难道想要骑马去凡尔赛吗?”贝克里伯爵牵住我骑的马的马缰,劝阻道,“请下马来,这样太危险了。”
“请松手,伯爵。这个时候你拦不住我了。”我厉声喝道。说完之后,我趁着贝克里伯爵只是单手握缰,于是双腿一夹,再用手拍了拍马股,令马嘶叫奔跑了起来。
贝克里伯爵反应很快地躲开了,我只听他在后面叫着“殿下、殿下”,我根本不理会,连头也没有回。
事实上,我虽然已经学会了轻快步,算是已经会骑马了,可是如此奔跑还算是头一次。这就好像我前世学开车的时候,就算离合器掌握了很好,但初次开车上马路的时候,还是不敢猛踩油门。
没有跑多久,我便下意识地将速度放了下来,又过了一会儿,后面便有人追了上来。
追上来的是贝克里伯爵和一名龙骑兵。贝克里骑马到我身边,无奈地对我说道:“殿下,既然您要如此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了,但是请不要跑得太快,至少不要离开我们。”
“好!”我点头应允。
他们能够追上来,便是说明了我根本无法跑快。我知道这是潜意识在作怪,我也只有认命。不过,即使如此,骑马的速度还是比上了马车的速度。
与计算的一样,只花费了半天的时间,我就赶回了凡尔赛。
“殿下,下马……殿下,下马……”
我太急了,根本无视贝克里伯爵的提醒。凡尔赛宫的大门刚一打开,我就跃马冲了进去,甚至一直跃上了宫殿前的台阶。
我跳下马,落马的时候还因为从高处跳下差点摔跤。我踉踉跄跄地稳住身体,跑了进去。我不知道路上碰到了那些向我行礼的人,又碰上了多少连行礼都来不及的人,我对他们一一无视,有些挡路的还被我在气急之下直接推开。
我就要到蓬帕杜夫人的房间了,早前贝尼斯神父就告诉过我“夫人一直在房间中养病”,所以我很肯定目的地在哪里。
我还需要穿过一道走廊,或者从花园绕过去。那一座花园是我初次遇到夫人的地方,但现在我对那里一点怀念的心情都没有。我选择了最快捷的道路——走廊。
“当当当当”,走廊上大概有五六个孩子在练剑。
这些孩子真是碍事,偏偏在我最急的时候挡在我的路上。
我靠着墙壁躲开了他们。我想我可能还有一些理智吧!对于成年妇女我可以粗鲁、无情的不在乎怜香惜玉,因为她们赤手空拳。但是,对于这些拿着凶器的孩子们,我可不想冒险。
我刚准备跑起来,忽然一个讨厌的孩子挡在了我的面前。他不只是挡住我的行为令我讨厌,他的外貌也令我讨厌。
他比我矮了一个头,但是脸型、身形却比我宽了两倍。
在我最焦急的时候,这个用一堆脂肪堆砌起来的侏儒居然很不识相的挡在了我的面前,我的心中真是又气又急,可是,我又不敢动作,因为他手中握着的剑正对准着我,我上前一步或是他上前一步,我都会受伤。
“你是谁?居然敢挡我的路!”我愤怒地喝道。我摆起了王子的威严,虽然我知道他可能也是某个贵族的儿子,但这时候我没心情来认识他。
“我知道你要去哪里。”他居然在我面前不卑不亢地说道,“我不能让你去见那个女人。父亲因为你而天天生气,奶奶和母亲因为你每天唉声叹气。”
这个人到底是谁?我哑然了,不禁仔细打量起他来,这才发现,他的摸样似乎有几分像我的弟弟——普罗旺斯伯爵。可是,我十分不解,我的那个弟弟明明是一个很瘦的人,怎么两年时间就变成了我的三倍呢?我对此疑惑不解,不过,我更是对他的话感到愤怒。
“你最好让开,否则我不管你是谁!”我试图吓唬他,可是我话一说完,他的剑便近了我一寸。看来他是执意要阻拦我了。
我正想着应该怎么对付我的这位已经严重走样的弟弟,这时,在场的一个似乎是一起练剑的小男孩走到了我们两人中间。普罗旺斯伯爵见此状况,退后了两步,但是却没有收回剑。
这个小男孩挡在我身前,对普罗旺斯伯爵说道:“你不能用剑对准我们的兄长。”
他难道是我的另一个弟弟阿图瓦伯爵吗?我这时也开始觉得这个孩子有点眼熟了。他没有普罗旺斯伯爵那么胖,而且比标准体型还瘦一些。他应该比我小四岁,但是却比普罗旺斯伯爵还要高一些。
“你让开!”普罗旺斯伯爵用剑指着阿图瓦伯爵,喝道,“你也看见了母亲每天以泪洗面,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和那个女人那么亲近。”
“那你也不能反抗他,这是不被上帝允许的。”阿图瓦伯爵亦以不卑不亢的口吻回应道。
“啊……”普罗旺斯伯爵似乎恼羞成怒了,大吼一声便上前一步,蛮狠地伸手将阿图瓦伯爵推倒在地。他绕开阿图瓦伯爵,再次和我一对一了。
他一步步逼上来,我慢慢后退,但是,我想他是不会那么容易放过我的,除非我能够击倒他。
我虽然不信暴力能够解决一切,但在现在这个情况,暴力或者是我这个已经失去理智的弟弟唯一能够听懂的语言了。
我顺手从身边的一个男孩手中夺过了剑。现在我算是有了和我弟弟抗衡的武器了。
这把剑是一把孩子的练习用剑,我最早开始剑术启蒙的时候,用的也是这种剑。我其实早已经不用这种剑了,在伦敦的时候,我都是用着正规的剑在练习,如今突然再用上这种玩具一般的剑,真是有点不习惯了。
我打量着普罗旺斯伯爵的姿势。不得不说,他的姿势很标准,他那肥胖的体型能够摆出教科书式的姿势很难得。但是,我没有心情欣赏这座“雕像”,我没有这个时间和耐心。
我踏上一步,挥剑向普罗旺斯伯爵的眼睛一刺。这是虚刺,我并不想真的刺瞎他,只是要吓一吓他。这一招果然奏效,我的剑还没有全部刺出,他便恐惧地后退了一步。然后,我趁势再跨上一步刺去,再吓了吓他。
我这几招学自德·博蒙小姐,迪昂也会,这是他们两姐弟的拿手招数。一连多次突刺,直至将对手逼至落败,第一次见迪昂的时候,他曾经用这招击败过德·博蒙小姐。我其实并没有将这一招练透,安娜比我学得还要好,不过即使如此,我也足够对付普罗旺斯伯爵了。
我不过刺出两剑,我的这位弟弟似乎是脚底一拌,便跌倒在了地上。他或许姿势很好看,或许力气很大,但是缺乏敏捷性,那一切都玩完了。
我将剑指着他,冷冷地丢下一句话:“不要再来妨碍我,否则我不会饶你。”
说完,我便丢下了剑,不再理会我的这个弟弟,拔腿便向蓬帕杜夫人的房间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