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陈平很爷们的进去了房间,但唐傲之却依然没让她得逞,这娘们貌似铁了心要让他郁闷一下,拼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代价使劲撩拨某头牲口,但就是坚守着最后一丝底线。

    女人折磨起人来还是有点小狠毒的。

    第二天唐傲之一反常态,早早起来给陈平准备好了一顿丰盛早餐,在吃饭的时候轻声细语看似不经意的询问陈平有没有时间,陈平愣了一下,特意跑去阳台看了看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然后跑回来使劲点头说那绝对有时间啊,媳妇有事,就是天塌下来也得先办好,天大地大媳妇命令最大,这是老陈家的祖训。一番话说的头头是道无比严肃,唐傲之也被陈平逗乐,放下昨晚的成见笑着说那好,你今天陪我逛街。陈平脸色如常的笑着说没问题,心里却在想这娘们怎么转性了。

    一顿饭吃完后唐傲之就去换衣服,陈平托着下巴,在思考这个女人的动机,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句话放在任何时候都有道理,唐傲之这么一闹腾,陈平难免不会多想一点。想来想去也没整理出个啥头绪,陈平索性随机应变。口袋里塞了盒烟就等着唐傲之下楼,他的衣服不多,大都是看似简单其实值不少钱的玩意,陈浮生肯定不会帮他打理这方面,如今他穿的衣服都是老爹的红颜知己帮他定做,布料样式都是上上之选,穿着舒坦,陈平也就没拒绝。

    唐傲之的容貌绝对是无容置疑的漂亮,大美女,所以出门也用不到化妆之类的,素面朝天别有一番风韵,事实上她三十岁之前都没打算用化妆品,足以见得她的强大自信。

    很简单的牛仔裤,米色毛衣,简单的穿着将她完美的身材勾勒的淋漓尽致,美女就是美女,怎么搭配都有味道,陈平啧啧赞叹,看着现在格外良家的唐傲之,恨不得抱在怀里狠狠蹂躏。

    唐傲之也不跟他多话,开车直奔昆都,看来是铁了心要发挥一下女人的逛街特长,陈平也不介意,时刻保持着笑脸,无时无刻不在揣测这娘们的意图。

    走遍大街小巷,不如昆都一趟。这句话可谓脍炙人口了,不过陈平对此却一直嗤之以鼻,相信只要去过娱乐荒郊一次的人,都能体会什么才是真正的天堂,昆都名声在外,但以陈平苛刻的眼光来看,跟娱乐荒郊那个高贵荒诞优雅猥琐的精彩世界还是差着一个档次,看了看身边的唐傲之,陈平本来想说还不如去娱乐荒郊,那里的品牌之类的绝对比这要正宗,不过随即想到昨晚两人的误会,陈公子也就很聪明的闭嘴。

    昆都在云南的名气大部分来自于这里精彩的夜生活。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里就是相对平民化的娱乐荒郊,消费高,但不至于离谱,夜生活精彩,也不会太糜烂,适合市民。跟着唐傲之走在街上,看着相对来说冷清许多的街道,陈平一阵蛋疼。在云南的人都知道,这种地方晚上六点以后才会真正热闹起来,大早上的被唐傲之拉到这里,太莫名其妙了点。

    唐傲之今天似乎格外的安静,她不是那种适合小鸟依人的娘们,但今天走在身边,似乎真的像是一个小女人一般,在店面里四处闲逛,皮包,皮鞋,衣服,丝巾。只看不买,标准的小女人购物只过眼瘾的架势。

    陈平双手放在脑后,懒散的走在街上,天气不错,现在也没什么事,他也乐得陪唐傲之浪费些时间做一些无伤大雅没实际意义的事情,对女人,陈平一直都很宽容,用他的话来说,对女人,除了自己霸道的时候,剩下的时间自己对女人都很容忍。

    陈公子没英俊到让花痴尖叫晕倒的相貌,但长得也算出色,一张脸很清逸,气质懒散,在有心人眼里,难免透着一种富家子弟的贵气,所以跟唐傲之走在一起,也没人说是癞蛤蟆吃天鹅肉,更没人招惹事端。这个社会,有胆子当街调戏美女的人还是极少数,不一定每次都能遇到,毕竟现在是和谐社会,大部分都属于那种有色心没色胆的文明人。

    今天的唐傲之确实不一样,以往的时候,这个女人再平淡也会在不经意间露出锋芒,扎手,让人不敢轻易触碰,但今天的她却有点恍惚,走在街道上,似乎有些心不在焉。陈平不知道她是怎么回事,也不方便详细问,只能陪着她来回转悠。

    最终唐傲之停在一家玉器店门前,店面名字很有意境,随玉而安。估计为这名字店主也没少花心思,唐傲之略作犹豫,然后迈步走了进去。

    陈平挑眉,不紧不慢的跟上。

    里面的玉器大多不出彩,很普通的货色,店主是个老头,戴着老花镜在看书,没啥世外高人的风范,很普通的老百姓,亲切。

    唐傲之在里面随便晃悠,偶尔有看着顺眼的物件就亲自动手拿出来把玩,守店的老头似乎看这对年轻小夫妻不像什么坏人,说了句小心点别摔坏东西之后也就不理睬,一副你爱买不买的架势,没啥热情。

    “喜欢玉?”陈平站在唐傲之身后,淡淡笑道,跟她相处了这么久也没见她带过一件首饰,陈平也以为这妞真的强大到对所有珠宝免疫了,现在看着她拿着一块成色明显不怎么好的玉佩爱不释手,难免觉得有些有趣。

    “君子配玉,我又不是君子,随便看看罢了。”唐傲之轻声道,把玉放回原处。毫不留恋转头继续观赏。

    “你不是君子,但你老公我是啊,你可以把它买下来送给老公不是很好?”陈平嬉皮笑脸的跟在唐傲之后面大言不惭道。

    唐傲之转过头瞪大眼睛像是看怪物一样看了陈平半天,陈平不为所动,作为一头立志要将唐傲之拉到床上狠狠蹂躏的牲口,这厮的定力堪称天下无双了,跟唐傲之相处了这么久,被嘲讽过被无视过被打击过,陈平还是一副心如磐石任你风吹雨打我自巍然不动的姿态不断试图征服眼前这个骄傲的女人,所以现在对她的眼神,陈平已经做到最大程度上的无视。

    “傻逼。”唐傲之轻声道,声音不大,但却让陈平听得清楚。这是第一次在陈平面前说脏话,话一出口,唐傲之顿时觉得心里舒坦了许多。

    守店的老头放下书本,看了看说完那句傻逼之后脸色一如既往淡然的唐傲之,又看了看笑容不变的陈平,笑着摇头,现在的年轻人,确实有趣。

    中午两人在昆都找了间很普通的茶馆,悠闲品茶,茶馆不大,外面看上去很普通,但内部却有着跟外面形象不符的深沉格调,点了些点心做午饭,陈平看着面前无论倒茶还是沏茶都赏心悦目的服务生,称赞个不停,摆明了是对唐傲之每次将开水倒在茶壶中应付了事的做法有些偏见。

    唐傲之哼了一声,也不理会某人稍显做作的夸张姿态,拿起桌前的点心细嚼慢咽,她的生活一向很精致,不会因为某个人而改变,起码现在不会。

    “今天是什么日子?”

    陈平端着茶杯突然问道,他并不饿,看着对面唐傲之细嚼慢咽的进食,似乎体会到了秀色可餐这个词的含义。

    “十一月十一号。”唐傲之吃东西的姿态没有丝毫停顿,咽下食物后喝了口茶,淡淡道。

    “光混节?”陈平愕然,今天的日子确实赶得很巧,这种日子带着这么个大美女招摇过市刺激那些单身牲口,太嚣张了点:“看来今天和你出来是个错误啊,指不定有多少牲口就在背后戳着我脊梁骨说我在这种日子带着个大美女出来是**裸的炫耀,应该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唐傲之微微一笑,似乎觉得这个说法很有趣:“你以前做的事情累计起来,就算整天被雷劈也不为过,我要是能掌管你生死的话,一定会给你一个最痛苦的死法。”

    “凌迟?”陈平试探道。

    跟陈平在一起久了,唐傲之似乎也邪恶起来,她轻轻眯着眼睛,柔声笑道:“先奸后杀。”

    “好主意!”陈平哈哈大笑,端起茶杯跟唐傲之碰了一下,以茶代酒一饮而尽。

    整整转了一天,从昆都到金鹰,唐傲之最后一样东西都没买,找了家餐厅搞定了晚饭,两人来到滇池散步,以他们现在的生活姿态来说,用游手好闲形容也不为过,整天无所事事又不愁吃穿不愁柴米油盐,多么美妙的小日子呀。

    逛了一整天,似乎是累了不想动了,唐傲之坐在滇池水边,对着湖水呆呆发愣,夜色下的昆明湖在陈平看来并不吸引眼球,不过看了看身边坐在地上看着湖水眼神恍惚的唐傲之,陈平也没调笑的心情,站在唐傲之身边抽了根烟,陈平脱下外套披在唐傲之身上,看着她诧异的神色笑道:“媳妇,生日快乐。”

    唐傲之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笑容灿烂的男人,似乎想努力记住在这一刻显得格外温馨的脸庞,但眸子中那个该死的混蛋的脸却越来越模糊,紧紧咬着嘴唇,唐傲之突然响起一句歌词:目光透过剑鞘,纠缠谁的眼角后面的歌词,她忘了,脑子迷糊了,只是傻乎乎的看着陈平,看着他将将脖子上一块小小的貔貅摘下来,挂到自己脖子里。

    “以后都带着。”陈平捏着唐傲之的鼻子,轻笑道。

    唐傲之使劲点头。

    陈平将她搂在怀里,唐傲之没反抗,在这个第一次让自己感觉到安全感的怀抱里笑了哭了。

    (这几章不大受欢迎么红票不多呀求支持一本书总得有平淡期的嘛晚上的一更会放在下午两点左右因为晚上要出门提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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