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身心疲惫的华汉终于脱离了那片湿地,来到了一片稀疏的树林。

    途中华汉也数次遇险,遭遇到飞奔的兽群,总归是出行时机和通行路径选得好,又仗着身子灵活,敏捷机警,早早地提前避开。也看见过几次猛兽捕猎,它们多是选择数量小点的兽群,一击而遁,不敢深度纠缠,结果也是成功少,失败多。至于这只到处伏地躲藏的小兔子,暂时还没有食肉猛兽对它下口。满山遍野都是美餐,谁会拿不够塞牙缝的兔子当事儿。

    四处侦察一番,这树林虽然稀疏,但也是枯木横斜,狂奔过来的大型兽群们还是会绕着走的,林子里并没有现密集的兽类脚印。三三两两的小型食草兽群倒会来这里进食,那并不可怕。华汉可是怕透了兽群们乱踩的蹄子!永恒的话题还是必须躲避食肉天敌,毕竟自己的力量太弱小了。

    可惜了自己的家,那挖掘和经营了好长时间的洞窟,就这么淹没在洪水中了。

    洞窟毁了总可以再建,可是美味的冬草,还能存活吗?摸摸腰间蛇皮袋子,最后这一株冬草可要省着吃,好多伤感啊!

    先打一个临时的洞穴藏身,华汉决定在这里停留几天,观察一下。如果附近条件合适,天敌不多的话,就可以考虑把窝放在这里。挖一个深一米的临时小窝,华汉费不了多少时间,很快就在一丛灌木下挖好了。

    就在小兔子在树林里挖掘临时洞窟的时候,西北方几百米外,一个土坡下面的避风处,三个人类冒险者刚刚搭建完一个简陋的木棚。他们又猎杀了一只幼兽,燃起篝火,正围着篝火休息。这三个大胆的家伙是要把那里当成他们在多伦河北岸狩猎和冒险的基地了。

    “老吐温,我们是要长期在这里停留吗?不往北走了吗?”说话的是一个强壮的中年大汉,身围兽皮,满面虬须,一边细心地用兽皮擦拭他的武器,一把粗糙的铁剑。

    “越往北越危险,我们还是谨慎点吧,多伦河以北可是蛮荒地区,没有人类能生存。”回答他的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满面风霜之色,双手正灵活地翻着篝火上的兽肉,油脂滋滋作响。

    一个少年,双目紧盯着散出香气的兽肉,似乎在砸着嘴巴,问道:“吐温大叔,我们在洪水到来前穿越了多伦河,往北走了这么久,除了野兽多点,我没觉得这里有多么恐怖啊?多伦河北在冒险者中凶名这么大,是不是有点太过?”

    正忙着烤肉的老吐温伸出右手,啪的一声,拍打少年的脑袋一巴掌,似责备又似疼爱。“小家伙,我老吐温可是一辈子在冒险,要不是我带着你们,过河以后你早被猛兽吃了。一路上我们又绕又停,你以为只是在休息?不知天高地厚!”

    少年还不服气,又问虬须大汉:“休斯大哥,你觉得这里有那么危险么?”

    休斯点点头,说:“老吐温经验丰富,过河后我们躲避了很多猛兽。小丹尼,要是你单独去冒险,一脚迈出去踩到变色毒蟒你都不知道,坐下休息吧,也许会一屁股坐在火蚂蚁窝上,屁股都要被咬烂的,哈哈。”

    少年脸红了,说:“我和你们学了好多东西了,我哪有那么笨?”

    老吐温说:“肉快好了,拿一点粗盐来。小丹尼,单单穿越多伦河的时间和地点,就是好多冒险者用生命为代价探出来的。冬天,鸟兽绝迹,即使是多伦河南岸,人类都难以生存,更不用提这里了。夏天河水泛滥,河里面又有魔鬼鳄神出鬼没,根本无法过河。只有春天很短暂的几天才能渡河到北岸来,况且能过河的地点隐秘难找,那可是我几个老伙计用命探出来的。”

    老吐温小心翼翼地往兽肉上撒了一点点盐,把肉分给两个人。又道:“再往北,我是不敢去了,咱们就留在这里吧,猎物不少,撑到秋天,我们渡河回南岸也省事。只要咱们不愚蠢地去撩拨猛兽,能躲开大兽群,我们会有好收获的!”

    休斯问:“东南方那片树林里,我看到了两只金雕,一大一小。我们要不要下手,它们值钱吗?”

    老吐温眼睛放了放光,又摇了摇头:“很值钱,非常值钱,贵族们很喜欢,可是要有命带回去才能卖钱。成年金雕,很强很凶猛,四阶战士也不一定能战胜,咱们想都别想。即使能偷袭抓住幼雕,还要够幸运能养活带回南岸。大金雕可会寻仇,不可能放过我们。猛兽我们都招惹不起,要是碰到了魔兽,咱们三个,呵呵,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记住,我们只能找弱小的野兽下手。咱三个不论谁受了伤,缺医少药,只有死在这里。我认识的草药不多,以后我该采些草药,以防万一。”

    丹尼和休斯听到魔兽这个词眼,心里都哆嗦了几下。似乎要改变气氛,忘掉刚才的话题,丹尼问:“那这里会有招财兽吗?”

    休斯笑道:“你是掉到钱眼里了,你老爹到底欠了索罗子爵多少债,你这样的小家伙本该在家吃奶,却要到这里来冒险求财?”

    想起了自己家欠下的债务,丹尼深情寂落,说:“本来是十二个骨币,利息是一年一翻,等到我回去,不知道会长到多少。二十以下的数我还能数得清,我真不知道已经欠下多少了。”

    休斯说:“我兜里的骨币从来没过十五个,识那么多数作啥?到易水镇的酒馆里吃喝一顿最多才三个骨币,对了,你可以请酒馆的班拉先生帮你算算,那人不错。别让子爵的财税官把你骗了,他们老玩鬼把戏!”

    老吐温懂得少年的心思,对他说:“河南边的招财兽快灭绝了,禁不起大家都来吃肉取骨啊。按理这边也该有的,肉值钱我们却带不回去,皮毛又不堪用,够幸运猎杀一只,却只能得四个膝盖骨,太可惜了。”

    看少年神情落寞,又逗他说:“小丹尼,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招财兽并不叫这个名字,只是肉肥味美,非常好吃,捕猎到一只,那可是幸运和财富的象征。它的膝骨模样特殊,又耐磨耐用,古时候人们就拿来当钱币用了,以至于原来的名字都失传,大家只管它叫招财兽。你想,大伙既要吃它的肉,还要赚取骨币,见到就杀,能不灭绝?你放心,北岸定会有的,招财兽相当弱,猎杀很容易的,哈,小丹尼,你会见到招财兽,我们让你自己下手猎杀。”

    丹尼点点头,说:“村里长者说过有宝招灾的道理,大概如此吧。”又担心地问:“我们真能挣到钱吗?”

    休斯拍了拍身边的一小袋粗盐,说:“可惜咱们所有的钱只换成这点盐巴。撒一点盐粒到土窝子里,就会有野兽过来吃,我们正好下手。老吐温经验多,听他的,收获不会少。我可是处理皮毛的好手,放心吧。只要咱们不遇到猛兽,是可以活着回去的,神灵保佑!”

    老吐温点头,心里想:“这里虽然危险,只要不贪心还有活命的机会,等秋天回到河南岸,带着收获能不能安全到家,还是另一回事。强盗可比猛兽更凶残!”他并不想对两个伙伴明说这些,多说无益。从身后草丛里拿起一张木弓,打量了一下四周,没现异常,命令道:“丹尼你保管好盐巴,还有泡皮子的药水,那可是我们的命根子。你俩吃完赶紧睡觉,夜里轮流值岗,照看篝火。我还要制造箭支,就值第一班岗。都给我记住,保命是要的,千万不要大意,别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在这里,我们只是蝼蚁!等熬到秋天,咱们就能回家了。”

    丹尼啃着肉,心里头默默地想:“家,要是没有家人,没有债务,我宁愿永远留在这里生活。”

    休斯则在虔诚地祈祷,很虔诚的眼神,呢喃的话语,依稀听得出来,祈祷的内容是:愿神灵保佑别遇到可怕的魔兽,保佑秋天能顺利过河回南边,保佑不要遇到强盗,保佑----

    当冒险者们在烤肉的时候,华汉也在美美地进食。这是穿越洪水后第一次安安稳稳地吃草,虽然这里的植物已经不太相同,但华汉仔细地观察过野兽们,只要它们喜欢的,自己就可以尝试一下,先小心试吃,没有异常反应再放开肚皮吃。野兽们不碰的,自己坚决不碰。这几天,华汉又认识了几种能吃的新植物,味道不错的有,上过当的也有,还好没吃坏肚子。

    刚回到洞口,想起头顶的毛球来。头顶似乎有点异常,伸手一摸,果然,头顶空空如也,毛球不见了。华汉着急了,刚才出去吃草的时候还伸手摸过的,那时侯还在头上粘着,怎么就不见了?直立起身子侦察四周,没有异常,近处也没有小家伙的影子。一起冒险这么长时间,华汉有点舍不得这个伙伴了。

    “这小毛球,窜哪里去了?”华汉在自己洞口乱转悠。拍拍腰间,似乎想起了什么。腰里缠着的蛇皮救生圈早被它放了气,仍然用来装家当,多余部分缠在腰间。回到洞底,把两截白骨爪拿出来放好,琢磨着,自从上次毛球吃了蛇角和蛇骨,对猪牙就不太感兴趣了,反倒对这两截骨头挺上心。把它们放在洞底,也许能把毛球引回来,自己也得出去找一找,两头一起使劲。

    华汉顾不上环境陌生又危险了,出了洞,在四周寻找。那边,随风飘来若有若无的烤肉味,华汉鼻子抽抽嗅嗅,不会是错觉吧,是不是离开地球太久了,太想念烤肉了?自从上次生吃了那条怪蛇,华汉经常会有吃肉的强烈冲动,看到某些动物的时候,心里常常忍不住要冲上去猛咬一口,他老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就连晚上做梦,也经常有些血腥猎杀的场景出现。是不是想吃肉想入魔了,肯定是错觉,怎么会有烤肉的香气,野兽们又不会用火。

    可烤肉的香气还在传来,还有木焦烟熏的味道。“这是?”华汉愣住了,心怦怦怦地跳开了。貌似只有人类才能用火做饭,一定要去看看,心情激动,危险什么的都顾不上了。

    一弯新月升起,又能见到稀疏的彩色光点飞舞了。慢慢从阴影中穿行,往前挪移,华汉没心思关心它们,鼻子抽抽嗅嗅,顺着灌木丛,藏在阴影下,朝着香味、烟味传来的方向,不断行进。

    不远处的小山洼里的确有火光,华汉视力很好,自己所处的位置又稍微高些,很快就现了篝火的光芒。心情激动极了,华汉转移着方向,寻找更好的视野角度,继续靠近。

    终于看清了,当他看到三个身穿兽皮的人类冒险者时,脑子里有点混乱。“这个世界也有人类?!”思维有点停摆,还以为这里全是野兽,自己穿越成兔子也就罢了,无话可说!这里居然还有人类,贼老天,你老玩我啊!穿越成弱小的兔子,太辛苦了!不穿越不知道,相对于兽类,人类有太多的优势。

    随风听到几个冒险者交谈了几句,呜里哇啦的听不懂,肯定是异界语言,其中两个冒险者随后进入窝棚休息了。别睡啊,华汉正想冲过去和自己曾经的同类亲近亲近,诉诉苦水,刚要有动做,又停住了,只见满脸风霜的老冒险者拿出一张木弓,调试一下弓弦,又掏出一把小刀,削砍起一截长长的枝条来。

    瞅瞅篝火上还没吃光的烤肉,打量一下老家伙手中的武器,明白了,这是猎人。它们,是人,是猎人;自己,是兽,是兔子!还要过去吗?

    华汉作了明智的选择,失望透顶的他辗转回到了临时的窝。远处仍然传来兽群欢闹喧嚣的声音,那是河边湿地的方向。附近有些冷清,大概动物们都被吸引到那里聚会去了吧。洞底,两截白骨爪就在华汉身边,那是给毛球设的饵,或者说指路标志。两截“白骨爪”寂寞地吞吐着黄色光点,频率很低,现在离月圆的时候还早,那时黄色光点还能多些。

    华汉摔打着猪牙,念叨着小毛球,见到了几个冒险者让华汉很不爽,自己被人类抛弃了,被老天抛弃了,这家伙也抛弃自己离开了么?

    洞底还摆着华汉从蛇皮“口袋”里取出来的其他宝贝,两粒夜明珠先要在洞口投进来的月光下晒一晒,呆会还要拿来练习,好提高双爪的灵活性;最后一株冬草放在洞底,清香浮动,却只能是精神食粮,舍不得吃的。

    月光流转,华汉手里转着两粒圆球,鼻端闻着冬草的清香,强迫自己放下一切烦恼,脑子里幻想着梦到过的冬草原野----眼前,依稀就是冬草之原,静谧祥和,草浪起伏,株株冬草舒展摇动,那韵律好奇妙、好温馨----

    分不清真实还是虚幻了。

    慢慢地,华汉的精神与**都沉浸入那种奇妙的韵律,那感觉就象婴儿在母体中孕育,好温暖,好安全,也象草木在春风中芽抽叶,舒展又惬意---

    (上传的时候章节名写错了,改了。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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