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朝的时候,刑罚是很残酷的,比如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汉文帝在位年间,有一个小女孩叫缇萦,因为她的事迹,汉朝的刑罚制度向着社会的进步、人类的文明又迈进了一步。

    公元前167年,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她的父亲淳于意,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最后却死了。于是,大商人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

    缇萦听说父亲要被押到长安,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给汉文帝写了一个奏章。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于是,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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