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说去肖晓哪里吃火锅的时候荷叶跟六子还以为玖玖是去砸场子的,但谁知道非但没有砸场子,甚至还发现了哪个秘密。
然而虽然有报官,但因为肖晓家里跟县令的关系极好,便只是罚了点银子,勒令火锅店关门就完事了。
然而民愤难平,肖晓开的其他酒楼的生意却是做不下去了,无奈只能全部关掉转让。
而玖玖则趁火打劫将肖晓的店铺全部买了下来。
听到自己的属下说自己的店铺全部被玖玖趁火打劫买了下来,肖晓满脸铁青恶狠狠的在桌子上拍了下:“欺人太甚。”
枉费她还以为这个李清书是个好男人,没想到竟然是这么的阴险狡诈。
肖晓全然忘记了明明是她现在饭菜里面加大麻叶子的事情,反而倒打一耙,把一切事情都赖到了玖玖的头上。
现在就算玖玖长的再英俊潇洒俊美无俦也没有用了,肖晓简直恨她恨到了骨子里,几乎是一想起来就咬牙切齿的。
肖晓这人吧,说胆子大吧,真的不算太大,如果家里没有钱财父母没有这么宠溺她,八成就跟古代姑娘一样,等到年纪了,随便找个嫁了。
然而现在家里钱财丰厚父母极为宠溺她的,她自然就要各种折腾了。
虽然前面的酒楼赔了不少钱财,但是家里的积蓄还是有的,肖晓前世学的是化工系,虽然她学习不怎么好,但是对于制造出玻璃还是很有自信的。
既然饭店是开不了了,那么就制造玻璃肥皂什么的日用品吧,要是做得好了,说不定还能进贡给皇上见到小说里说的那些英俊多情的皇子们?
肖晓拖着下巴一脸憧憬的想着。
跟天潢贵胄俊美如斯的皇子相比,玖玖算得了什么,说白了就是一个土地主罢了,自己看上他是他的荣幸,他非但不识抬举竟然还敢害自己,别让她找到机会,否则一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玖玖本以为肖晓的酒楼开不下去倒闭了之后会安分一段时间,但没想到没多久,荷叶就说肖晓开了一个什么玻璃厂,现在在卖玻璃镜子跟玻璃呢。
说到玻璃镜子,即便荷叶再怎么讨厌肖晓也没有办法否认那个玻璃镜子真的是太好太方便了。
特别是对着镜子的时候简直毫发毕现,比起现在他们用的那个青铜镜,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别说是那些普通人了,就连荷叶都忍不住想要买一面镜子。
玖玖原本还以为肖晓会安分呢,谁知道安分没两天就开始弄镜子了。
现在她是高兴了,但是将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带到这个时代,打乱了历史的进程可是要收到法则的惩罚的。
小白说了,按照这个世界的惩罚,只怕肖晓以后的几辈子是绝对不好过了。
贫困潦倒都是轻的,说不定直接投胎成畜生。
玖玖挠了挠小白的小下巴,看着荷叶说:“既然这样,那就买一面镜子,在买点玻璃回来好了。”
玖玖也在化学系溜达过,而且曾经的成就几乎是大师级别,但玖玖却懒得跟肖晓一样折腾,闷声发大财静等享受多好啊,做这么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最后还要受到法则的惩罚,实在是不划算。
不过现在吃力的人是肖晓,而且不讨好的人也是肖晓,玖玖只负责享受就好了,多好的人生啊。
不一会儿,荷叶就带了两个化妆镜回来,确实很大很清晰,只可惜玻璃的材质并没有现代那么的通透,看起人来虽然比青铜镜好一些,但却比不上现代的化妆镜,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的继续过下去。
玖玖每个月最多去巡视一下店铺,其他的时间要么在府宅里宅着想着法的弄好吃的,要么就是陪着包子跟小白。
虽然玖玖也着急找灵魂碎片,但是小白说现在还不是时候,玖玖也就只能继续耐心等着了。
转眼间就到了玖玖十八岁的时候了。
按照剧情里,肖晓就是这个时候被介绍给李清书的,而李清书拒绝了肖晓之后,便捡了那个狂拽酷炫的宇文桀。
宇文桀虽然是边防大将军,但是却并不得皇上的欢心。
宇文桀祖上有从龙之功,且对皇上忠心耿耿奉献了一生在边界,极为的皇帝的欢心,下旨封侯。
一连三代,宇文家都未曾出现过将军,就在所有人以为宇文家要趁机的时候,出了一个武学奇才宇文桀。
只可惜宇文桀性情暴躁阴晴不定,脾气上来了连皇帝的脸面都敢甩,所以并不的皇上的喜爱,否则按照规矩,怎么可能会让他在边关一呆就是十年。
几乎从十六呆到了二十六。
而宇文桀脾气本就不好,因为这件事情对皇帝一直心怀怨愤,而这次回京述职便是因为皇帝找到了可以替代宇文桀的人,顶替了宇文桀的位子。
而这几年,因为玖玖老老实实,按时缴税,遵纪守法的,就算肖晓想要找茬也想不到办法,所以只能强忍着那口气,想着法的发展自己。
肖晓觉得,等自己发展的足够好了,一定可以将玖玖踩到脚底下。
其实说真的,玖玖并没有做出什么坏事,反倒是肖晓,在饭食里加大麻叶子,被玖玖点出来之后就怀恨在心,这样人的,跟那个桀骜不驯唯我独尊的宇文桀当真是一对。
很快,小白就跟玖玖说肖晓捡到了宇文桀。
宇文桀今年已经二十六了,如果在寻常人家,早就娶妻生子妻妾成群了,但这个宇文桀却不然,首先他对女人并不感兴趣,特别是在看到一些人因为玩女人而疏于练武之后,对女人更是深恶痛绝。
以至于到二十六的高龄了,还是一只童子鸡。
不过说来也是奇怪,肖晓虽然开了玻璃厂,但是因为玻璃比较稀罕,所以不愁卖不出去。
而且只要熟悉了流程就不用管了,且肖晓是个娇惯性子,压根就不喜欢去玻璃厂那个热烘烘的地方,今日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想去玻璃厂,结果在路口就捡到了浑身是血的宇文桀。
然而虽然有报官,但因为肖晓家里跟县令的关系极好,便只是罚了点银子,勒令火锅店关门就完事了。
然而民愤难平,肖晓开的其他酒楼的生意却是做不下去了,无奈只能全部关掉转让。
而玖玖则趁火打劫将肖晓的店铺全部买了下来。
听到自己的属下说自己的店铺全部被玖玖趁火打劫买了下来,肖晓满脸铁青恶狠狠的在桌子上拍了下:“欺人太甚。”
枉费她还以为这个李清书是个好男人,没想到竟然是这么的阴险狡诈。
肖晓全然忘记了明明是她现在饭菜里面加大麻叶子的事情,反而倒打一耙,把一切事情都赖到了玖玖的头上。
现在就算玖玖长的再英俊潇洒俊美无俦也没有用了,肖晓简直恨她恨到了骨子里,几乎是一想起来就咬牙切齿的。
肖晓这人吧,说胆子大吧,真的不算太大,如果家里没有钱财父母没有这么宠溺她,八成就跟古代姑娘一样,等到年纪了,随便找个嫁了。
然而现在家里钱财丰厚父母极为宠溺她的,她自然就要各种折腾了。
虽然前面的酒楼赔了不少钱财,但是家里的积蓄还是有的,肖晓前世学的是化工系,虽然她学习不怎么好,但是对于制造出玻璃还是很有自信的。
既然饭店是开不了了,那么就制造玻璃肥皂什么的日用品吧,要是做得好了,说不定还能进贡给皇上见到小说里说的那些英俊多情的皇子们?
肖晓拖着下巴一脸憧憬的想着。
跟天潢贵胄俊美如斯的皇子相比,玖玖算得了什么,说白了就是一个土地主罢了,自己看上他是他的荣幸,他非但不识抬举竟然还敢害自己,别让她找到机会,否则一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玖玖本以为肖晓的酒楼开不下去倒闭了之后会安分一段时间,但没想到没多久,荷叶就说肖晓开了一个什么玻璃厂,现在在卖玻璃镜子跟玻璃呢。
说到玻璃镜子,即便荷叶再怎么讨厌肖晓也没有办法否认那个玻璃镜子真的是太好太方便了。
特别是对着镜子的时候简直毫发毕现,比起现在他们用的那个青铜镜,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别说是那些普通人了,就连荷叶都忍不住想要买一面镜子。
玖玖原本还以为肖晓会安分呢,谁知道安分没两天就开始弄镜子了。
现在她是高兴了,但是将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带到这个时代,打乱了历史的进程可是要收到法则的惩罚的。
小白说了,按照这个世界的惩罚,只怕肖晓以后的几辈子是绝对不好过了。
贫困潦倒都是轻的,说不定直接投胎成畜生。
玖玖挠了挠小白的小下巴,看着荷叶说:“既然这样,那就买一面镜子,在买点玻璃回来好了。”
玖玖也在化学系溜达过,而且曾经的成就几乎是大师级别,但玖玖却懒得跟肖晓一样折腾,闷声发大财静等享受多好啊,做这么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最后还要受到法则的惩罚,实在是不划算。
不过现在吃力的人是肖晓,而且不讨好的人也是肖晓,玖玖只负责享受就好了,多好的人生啊。
不一会儿,荷叶就带了两个化妆镜回来,确实很大很清晰,只可惜玻璃的材质并没有现代那么的通透,看起人来虽然比青铜镜好一些,但却比不上现代的化妆镜,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的继续过下去。
玖玖每个月最多去巡视一下店铺,其他的时间要么在府宅里宅着想着法的弄好吃的,要么就是陪着包子跟小白。
虽然玖玖也着急找灵魂碎片,但是小白说现在还不是时候,玖玖也就只能继续耐心等着了。
转眼间就到了玖玖十八岁的时候了。
按照剧情里,肖晓就是这个时候被介绍给李清书的,而李清书拒绝了肖晓之后,便捡了那个狂拽酷炫的宇文桀。
宇文桀虽然是边防大将军,但是却并不得皇上的欢心。
宇文桀祖上有从龙之功,且对皇上忠心耿耿奉献了一生在边界,极为的皇帝的欢心,下旨封侯。
一连三代,宇文家都未曾出现过将军,就在所有人以为宇文家要趁机的时候,出了一个武学奇才宇文桀。
只可惜宇文桀性情暴躁阴晴不定,脾气上来了连皇帝的脸面都敢甩,所以并不的皇上的喜爱,否则按照规矩,怎么可能会让他在边关一呆就是十年。
几乎从十六呆到了二十六。
而宇文桀脾气本就不好,因为这件事情对皇帝一直心怀怨愤,而这次回京述职便是因为皇帝找到了可以替代宇文桀的人,顶替了宇文桀的位子。
而这几年,因为玖玖老老实实,按时缴税,遵纪守法的,就算肖晓想要找茬也想不到办法,所以只能强忍着那口气,想着法的发展自己。
肖晓觉得,等自己发展的足够好了,一定可以将玖玖踩到脚底下。
其实说真的,玖玖并没有做出什么坏事,反倒是肖晓,在饭食里加大麻叶子,被玖玖点出来之后就怀恨在心,这样人的,跟那个桀骜不驯唯我独尊的宇文桀当真是一对。
很快,小白就跟玖玖说肖晓捡到了宇文桀。
宇文桀今年已经二十六了,如果在寻常人家,早就娶妻生子妻妾成群了,但这个宇文桀却不然,首先他对女人并不感兴趣,特别是在看到一些人因为玩女人而疏于练武之后,对女人更是深恶痛绝。
以至于到二十六的高龄了,还是一只童子鸡。
不过说来也是奇怪,肖晓虽然开了玻璃厂,但是因为玻璃比较稀罕,所以不愁卖不出去。
而且只要熟悉了流程就不用管了,且肖晓是个娇惯性子,压根就不喜欢去玻璃厂那个热烘烘的地方,今日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想去玻璃厂,结果在路口就捡到了浑身是血的宇文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