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会答应去范府?”

    “是有点,因为这似乎不符合主上平时的风格。”阿铭说道。

    “事出有三,第一次见面,范正文就说要帮我劫公主,第二次见面就带着谋士来帮我们谋划,如何动手何时动手到如何撤退,都帮我们想到了。

    说是臭味相投可以,说是狼狈为奸也罢,总之,当我答应了要劫楚国公主回去的那一刻起,我们和范家,就已经成同盟了。

    接下来,范家的人会动,三儿、四娘、金术可、柯岩冬哥他们带着咱们的那些人,也会按部就班地动。

    是潜伏下去以混入那座皇家别苑还是在撤退路上预留一股生力军亦或者是劫公主那一日在外围的鼓噪和呼应,门门类类,种种目目,都需要极为细致的规划,而范家人所需要做的,其实比我们只多不少,他们冒的风险,也比咱们高很多很多。

    所以,反正下面的事儿都有四娘他们去负责运作,我呢,能做的就是入范府,一是表示一种互相信任的关系,二则是我在范府,范府的人才能真的安心。

    因为范家,必须得留在下庸,必须得留在楚国,他们不像咱们,拍拍马屁股就能跑。”

    郑凡看了阿铭一眼,继续道:

    “这第二点呢,则因为范正文是一个很会做人的人,他甚至比瞎子还会做人,因为瞎子身上,那一抹傲气是抹不掉的,但范正文可以。

    所以,如果是出自范正文的角度,依照他的习惯,他是不会对我提出这种令人勉强的邀请的。

    也因此,我推测,应该是范府内有人想见我,具体是谁我不清楚,但身份地位,应该比范正文还要高。”

    “主上,那为何那个人不直接相告呢?”

    “可能我对于那个人而言,属于可见也可不见的范畴吧,范府里居然有一个能对我态度这般淡薄随意的人,你觉得我该不该去见见?”

    “那第三条呢,主上。”

    “那就是我真的想看看这个世界上真正的豪富之家,到底是怎样过日子的。”

    天见可怜,

    不是郑伯爷瞎说,

    而是他确确实实还没真的见识过这个世界真正的富豪到底是怎样过日子的。

    刚苏醒时,在自家魔王们开的小酒楼里,其实在当地,也就算是小康吧。

    之后,去过镇北侯府,镇北侯府大是大的,但只要想起镇北侯本人一入京就连吃了好几只烤鸭然后跑御花园里烤羊腿,就能知道镇北侯府是贵,却真的不奢。

    燕国皇宫,郑凡也去过,但燕皇日子,实在是太过简朴,郑凡一度觉得皇子们为何现在还住皇子府邸也就是集体宿舍?

    省钱呗。

    要知道,晚几年开府,朝廷就能省好几年的钱粮宗室俸。

    田家,郑凡本来有幸可以去看看门阀之家的奢靡的,但很抱歉,那一晚,郑伯爷只来得及在靖南侯亲兵卫之中混了一顿不错的饭食,甚至饭菜还没吃上几口呢,就在靖南侯一声令下体验了一番真正的“血色浪漫”,且那一晚一度成为萦绕在郑伯爷心里的梦魇。

    而后南下乾国时,忙着打仗,没功夫去品味,就算是进了乾国皇宫,那会儿因为燕军兵临城下,皇宫内也是风声鹤唳,自己身为使者也是心里慌得不行,就是在乾皇那里吃了几口点心,也没尝出到底是甜的还是咸的。

    晋国的京畿之地,早已破败,兵乱入晋国皇宫后,郑凡只顾着去搜刮财货了,奉新城内司徒毅兄弟俩的“皇宫”,也就是个土匪窝。

    真正奢靡的氛围,上流社会的生活,是需要在一个安静祥和的环境下慢慢品味的。

    现在距离过年还有十几天,距离元宵节又是十几天,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足够自己在范府过一过地地道道的这个世界的奢华人生了。

    阿铭听到这仨理由,道:

    “属下觉得,第三个理由似乎更有说服力一些。”

    郑凡点点头,道:

    “那是当然,因为前两个是为了给第三个凑个仨出来我自己加上的。”

    “………”阿铭。

    阿铭习惯性地看了看酒嚢,已经空了,上次刺客的血,他收集了,但因为储存条件不好,所以就取了一酒嚢。

    血液这东西,不新鲜了,可比猪肉不新鲜了更难以入喉。

    不过,阿铭忽然觉得主上说得也对,小六子身边的那位张公公都能在皇宫外的私宅里玩儿酒窖储存红酒,那么范家,必然不会缺的吧?

    普通人的血液,再新鲜,也就是聊胜于无,但高品质的红酒一类,才是真的享受。

    只是,

    阿铭又指了指也一样乔装过了只不过没能坐上牛车而是跟在后头走的何春来和陈道乐,

    道:

    “那主上为什么要带上他们?”

    陈道乐和何春来闻言,脸上都有些讪讪。

    他们跟着樊力进了雪海关没几天,地头还没摸熟呢,就被派遣进了这支队伍了稀里糊涂地入了楚。

    然后,其他人都被分配下去后,他们俩居然被单独挑出来,跟着平野伯乔装进入去范府。

    郑凡伸手指了指何春来,又指了指陈道乐,

    道:

    “没头脑和不高兴肯定得带在身边看着啊。”

    阿铭又道:

    “那我呢?”

    随即,

    阿铭马上补充道:

    “主上,这个不用回答。”

    郑凡笑笑,也就没回答。

    队伍,进了下庸县城。

    下庸县一直流传着一句民谣:

    蒙山娘娘家缺粮,跑到下庸来讨范。

    蒙山娘娘是蒙山地界的一个神话风俗中的神祇,讨范又叫讨饭,足以说明范家,在下庸地界的豪阔。

    事实上,整个下庸县城内,七成以上的铺子,都是范府的产业,城外六成以上的农户,租种着范家的田,整个下庸县九成以上的百姓,从生老病死,都难以离开范家的产业。

    而这,其实还是范家财富的一个小小缩影,真正赚钱的行业,还是走私。

    范府,坐落于下庸县城城东,占地面积极大,就是运输队伍进出的后门,居然也立着牌坊。

    自入府后,范正文没有过来,他要去做自己要做的事儿,露他该露的面,大事在即,就更需要注意外面的细节。

    郑凡等四人则是在一位管事的带领下一路进入后宅。

    前宅,中宅,后宅,一路上,郑凡明显察觉到了好几拨隐藏着的护卫,范府的防卫,可谓是极其森严。

    但在森严之外,自打一入府,就当即给了你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

    里面行走而过的家丁、丫鬟以及他们的衣着手里拿着的东西,里面的一草一木,其实你看不见多少明显的奢华,但奢华,却像是打碎了揉入了风中对你扑面而来一般。

    等进了后宅后,管事的将郑凡四人带入了一座小院,叫“青方斋”。

    小院儿面积不大,但布局感很强,有小桥流水有亭台楼榭,密集却丝毫不显逼仄,最重要的是,这个小院的位置,很方便。

    如果从军事角度来说,在这处小院里,各个方向你都能得到纵深,大概意思就是如果有人来抓你,你四面八方都可以去逃。

    “感觉,确实是不一样。”郑凡走到亭子里感慨道。

    其实,伯爵府的装修也是很不错的,但怎么说呢,范府是另一种风格,且近乎将那一股风格给做到了极致,就能给人一种不同寻常的观感。

    阿铭一针见血道:“主要是咱们伯爵府,人少。”

    郑凡闻言,点了点头。

    因为郑凡自己喜欢安静,二则是为了安全考虑,伯爵府内就是下人,也是极少的,再好的房子,没人住,人气儿不足,它就没那股味儿。

    当然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平野伯府里,非人的比是人的多!

    管事儿的在将郑凡等人领进来后自己退出去了,随即,有一群婢女进来送上了菜肴和点心。

    都是极为精致的吃食,和这里的装修一样,可能这个时代的烹饪习惯郑凡不是很习惯,他还是更喜欢四娘做的菜,但如果在食材上做到一种极致的精益求精,还是能够将菜肴的品质给凸显出来的。

    不过郑凡不是很饿,吃了几个点心后就进了屋,屋子里有一个汤池,汤池那儿有个虎蹲口,郑凡尝试拉了一下环儿,少顷,冒着白烟的热水居然真的从虎口内喷涌而出。

    “啧啧啧。”

    郑伯爷觉得这个设计当真是惊奇。

    这自然不可能是什么热水器,而像是《千与千寻》内的汤屋,在范府应该有一个专门的屋子,里面会有人一直注意观察着入标,哪个牌子动了,就往哪个口子里输入一直烧着的热水。

    单纯是为了府里的人洗澡,就得特意养一大帮子人,堪比后世为了养一条狗而请一整个团队。

    郑凡脱去衣物,坐了进去。

    热水应该加入了一些药材,味道有些清香。

    阿铭走了进来,看见郑凡在泡澡,笑道:“看起来挺高级。”

    “嗯,一起下来泡泡?”

    “不了,主上,我去找酒窖去。”

    郑凡点点头,等阿铭走后,继续闭着眼泡了一会儿,甚至,在汤池里打了个盹儿。

    等醒来后,再爬出来,躺在了床上,也不晓得这被褥是什么材质的,总之很舒服,有一种女子光滑皮肤的触感。

    郑伯爷还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四周确认范正文没傻乎乎到给自己安排什么陪睡丫头后才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太舒服了,真的太舒服了。

    等醒来时,已经是大上午了。

    郑凡自己也觉得有些奇怪,这毕竟不是在伯爵府里,一般来说,在外头,自己因为没有十足的安全感,所以很少能睡得很踏实。

    毕竟也是“久经战阵”的人,哪个真能没心没肺天天睡得跟死猪一样?

    看来,这房间里头,或者,就是这个床,有什么特殊的成分,能助眠。

    郑凡摇摇头,笑了笑;

    不能小瞧古人,古人如果要讲究“穷奢极欲”的话,真的不见得比后世人差的。

    醒来后,推开窗,郑凡就听到了外头传来的一群女人的笑语声。

    因为窗户在花丛掩映之中,所以自己这边能看见那处的亭子,但外头却看不见窗户这里的情景。

    那处小亭内,一群妙龄女子坐在一起像是在开诗会,吟诗作赋,互相打闹,各个打扮精致,环肥燕瘦、秀外慧中,每个都有每个的特色,且年龄都不大,看发式,应该是都没出格的。

    这,大概就是范正文先前所说的范府十二钗?

    别说,还真有那么一股子《红楼梦》里的味道。

    到底是富贵人家富贵气息里浸养出来的花蕾,和郑凡在燕地和晋地看见的民间女子是截然不同的风情。

    而她们今日在这里开诗会,显然也应该是被幕后设计的。

    不可能自己刚住进这座院子,这群美钗就这般巧地聚集在青方斋开“斗艳”。

    这时,陈道乐推门而入,手里拿着早食。

    照旧,都是极为精致的吃食。

    这种食物,以郑凡的胃来说,吃久了,肯定会容易腻,但刚开始享用时,绝对是美得不要不要的。

    “外头在开诗会?”郑凡笑着问道。

    陈道乐点点头,道:“是范府的姑娘们,有各房的,还有亲戚家的。”

    “聊过?”郑凡问道。

    “是,她们刚进来时说过几句话。”

    “怎么没陪着一起参加诗会?”郑凡伸手拿起一块糕点送入口中,“你也是陈家才子。”

    “在伯爷面前,卑职不敢称才。”

    郑凡的《郑子兵法》,陈道乐是看过的。

    郑凡一点都没脸红地点点头,道:“确实。”

    陈道乐也露出了笑容。

    “伯爷,有件事,我一直想说出来,不知伯爷………”

    “嗯,不急,不急,你说的事,会影响到咱们这次的行动么?”

    “不会。”

    “那就不急着说,等回去后再说。”

    “可是,伯爷……”

    “就这么着吧。”

    郑凡就站在窗边,一边看着那头的莺莺燕燕在开诗会,一边吃着早食,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秀色可餐吧。

    其实郑伯爷完全可以走过去,抄几首诗,在小姑娘面前秀几把,

    以前一直在梦里想象过,

    但真到了这个时候,却觉得没这个必要了,看看就挺好,没必要自己强插一脚影响氛围。

    ……

    “漂亮不?”屋顶上,阿铭一边喝着葡萄酿一边问坐在自己身边一样在大早上喝着老黄酒的何春来。

    “漂亮。”

    何春来回答得很实诚。

    小亭子里的姑娘们,一个比一个有特色,一个比一个有气质。

    这个年代,男人娶老婆,年纪上,反而不是那么看重,老少配是司空见惯的一件事。

    虽然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但并不觉得现在娶未出阁的姑娘有什么不合适或者算什么邪恶的。

    “但主上可能不会喜欢。”阿铭说道。

    知我者,魔王也。

    “为何?”何春来有些不解,他不傻,他清楚今日的美钗诗会肯定不是那么单纯,可能这些美钗们自己心里并不清楚自己个儿已经被摆上货架了,但范正文的意思很明显,愿君多采撷。

    一个一个地挑,可以,成双成双地送,也能成。

    范府巴不得在除了六皇子那条线以外,再搭上几条线,尤其是平野伯,明显还是六皇子这条船的人。

    “主上的口味,不是这个。”

    “口味?”

    “主上的文采很高,如果他乐意,现在就可以上去抄…………不,

    是去做几首绝世好词。

    但主上没有,证明主上没看上她们。”

    “哦。”

    何春来点点头。

    阿铭又喝了一口葡萄酿,旁边还有一个瓶子,里面都是冰块,且冰块也分好多种口味,足以可见范家人的生活,到底是多么的精致。

    “酒水品类,真多,范家真的太富了。”

    “听说,燕京的六皇子那场大婚,显露出来的,可………”

    “那不一样,六皇子的钱,不是他自个儿的,那是他的买命钱。”

    “哦,听起来,很复杂。”

    “嗯,咦?”

    “什么?”

    “你看下面,谁来了,陈道乐要是有点儿眼力劲儿,应该这会儿要出去了。”

    ……

    陈道乐确实出去了,在看见她来了后。

    来人一身白色的披风,红色的袄子,却掩盖不住其姣好的身段。

    行走之间,鲜艳妩媚;眉宇流转,尽是婀娜风流。

    这是一个集美艳、身材、气质为一身的美人,而且三者搭配得十分和谐。

    在阿铭看来,这个女人,是在这个世界上,他第一次见到的能和四娘相媲美的一位存在。

    不能说谁更好看,因为四娘没她眉宇间的柔弱凄情,只能说花开两朵,各有雅趣。

    最重要的是,

    这个女人,应该已经做过人妇了。

    “柳姐姐不来陪我们一起做诗么?”

    “对啊,柳姐姐来啊,我们一起顽。”

    “颦儿可是做了一首好诗,我等念给姐姐听。”

    被称为柳姐姐地则开口笑道:

    “姑娘们自己先顽,我奉祖母之命,来这里请先生指点病情。”

    “那柳姐姐快去,祖母的事儿要紧的。”

    “待会儿我们再一起顽。”

    女人微微一福,示意身后的一个丫鬟和一个婆子站在原地等着,自己推开门,走了进去。

    进去之前,她的目光还从刚刚出来的陈道乐身上稍微流转了一遍,在见得陈道乐微微低头后退半步后,才确认这位郎君并非正主。

    女人走了进去,

    而此时,

    先前还站在窗口看一群小姑娘嬉闹下饭的郑伯爷已经坐回了椅子上,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书,没拿反。

    同时,

    一块红色的石头被郑伯爷放在地上,用靴子踩着。

    女人走进来,

    看见郑凡,

    同时,

    郑伯爷也缓缓抬起头,看着她。

    女人当即吓得后退了两步,这不是装的。

    女人命好,又命苦,命好是早早地嫁入范府,原本夫妻和睦,但丈夫婚后不久就病逝,自己成了寡妇;虽说会受些府邸人的嘴碎,但范母疼爱,嫂嫂疼爱,姑娘们也敬重,日子过得也算舒心。

    命苦则是到底注定空守床尾,注定一生,同时,她身边还有一个本家弟弟也在她身边,自己日子倒是可以,但以她的身份,想要提携自己的本家亲弟弟,多少有些艰难,毕竟女人出嫁如泼水,拿范家的钱财去贴补娘家人,不管是民间还是权贵人家,都是不合规矩的。

    而女人的畏惧,

    真不是装的,

    归根究底,

    她年少时在娘家,之后再嫁入范家,一直是温柔之乡富贵怡人,一片落叶都能引起愁死;

    哪里见得过像郑凡这种的男子。

    是的,

    平野伯,

    雪海关总兵,

    几年历练,一步步成长下来,

    郑伯爷现在真的有那种不怒自威的气势了。

    这是千军万马呼喊出来的,是无数敌人尸体堆砌出来的。

    虽不及当初郑凡第一次见到靖南侯时,田无镜那时的风采,但相去,真的不远了。

    最重要的是,靖南侯是无意自然,郑伯爷这里还多多少少加了一些刻意在里头。

    女人有些害怕,

    贝齿咬着嘴唇。

    郑伯爷克制着自己想舔嘴唇的冲动,

    实在是这个女人,当真是有一种举手投足间可以撩人心弦的魅力,宛若媚骨天生。

    家里的客氏,也是好看的,但真的没眼前女人这种姿态神情。

    见到她,你脑子里马上就能浮现出温柔冢之意,可化万千刚强。

    要知道,就连坐在屋顶上的阿铭,这个被魔王们之间戏称对女人没什么兴趣的吸血鬼,都承认了这个女人的美丽。

    郑伯爷,稍微动一动心,也是正常不是。

    终于,

    女人稳定住了自己的心神,对着郑凡微微一福,

    声音却依旧有些发颤,

    道:

    “范府四房柳氏,柳如卿,见过叔叔~”

    郑伯爷下意识地挪动了一下身子,

    道:

    “你,叫我什么?”

    “叔叔哎~~~”

    “嘶………”郑凡。

    郑凡脚下的红色石头开始不安分起来,因为他发现这个婆娘,很有威胁!

    但郑凡脚部发力,强行按压住了它。

    同时,

    故作淡然道:

    “没听清楚。”

    柳如卿信以为真,但在郑凡的目光注视下,依旧身子抑制不住地轻微发抖,

    又喊了一声:

    “叔叔哎~~~~”

    ————

    明儿起恢复两更。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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