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品; 在雪原的极北之地,有一个势力,他们在信仰……亦或者可以称之为,在守护。 郑凡记得以前桑虎曾从雪原的北边带回来一支拼凑起来的野人部落南下投靠野人王,他应该对那块区域更为了解一些,哪怕他未曾真的进入核心地带,极北之地,对于野人而言,相当于是流放之地。 但可惜,桑虎在伐楚之战中战死了。 这件事,也可以去问苟莫离,但这里头又牵扯出一个问题,苟莫离对这件事的态度,究竟会怎样,它会不会在知道这件事后,再起什么心思。 因为那个“人”的出现,已经在其周边形成了一个稳定的“朝贡”体系,这不是宗教,也不是部族的形式,而是亦宗教亦部族; 如果那个“人”真的完全苏醒,很有可能自最北面开始,席卷而出,说不得,再走一遭野人王当年的路。 这一刻,郑凡再次想到了玉人令里的预言; 曾经,大家都以为预言的是野人王苟莫离,他将带领圣族走向复兴,结果苟莫离失败了; 但若是预言里所指的,不是苟莫离呢? 是否告知苟莫离,这一点,还得去和瞎子们商议一下。 脑子,有些疼。 郑凡不喜欢这种感觉,他也清楚,在他的意识和思维里,已经将预言里第一个苏醒的那位,加上了太多太多“强大”的标签。 但归根究底,这个世界,是公平的。 强如沙拓阙石,依旧战死在了镇北侯府前的铁骑围堵之中; 剑圣恐怖如斯,但在整齐肃杀的骑枪之下,他依旧是脆弱的; 那位苏醒过来的“人”,再强,就算你强到天上去,那老子为何要和你玩单挑? 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家业, 满打满算拉着辅兵以及随时可以收整起来的民夫,老子麾下也有十万大军好不好? 实力再高,也怕人命去填; 所以, 感谢, 这个公平的世界。 走出了了凡所在的房间,吩咐外面的下人进去收拾。 郑凡伸了个懒腰,享受着骨节处悦耳的脆响; “老虞,你知道么,我这人有一个毛病,你在床板上放一粒豌豆,哪怕再在上头垫了三十层棉絮,我睡着,依旧觉得不舒服,也依旧觉得硌得慌。” 剑圣看了看郑凡,虽然他不知道这个梗来自何处,但依旧可以体会到这里头的意思。 “所以呢,你打算怎么做?”剑圣问道。 可能,在剑圣看来,预言、传说、宗教,这类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世上很多角落里都在发生着类似的事。 裹挟着信众,愚夫愚民,立个黄天,定个天命,胆儿再大点,直接扯旗造反的,可偏偏这类的造反,对于朝廷而言剿灭起来的难度,并不大,除非朝廷自己犯了蠢。 一群被聚集起来,没有上过战阵,只知道迷信于某种宿命的信徒,他们人数再多,在精锐的军阵面前,依旧是不堪一击了。 这一点,剑圣觉得郑凡这种靠军功起家的人,应该更为清楚。 但从那天以来,郑凡所呈现出的,是一种极为极端的反应,剑圣甚至觉得,哪怕现在楚国忽然集结全国之力想要再来一次国战,这位大燕的平西侯爷都不会这般失了情绪上的稳定。 “我打算……” 郑侯爷的眼眸,沉了下来。 “先将这事的脉络给查清楚了,再将具体的位置确定下来,等‘描摹’好了,我打算亲自率军,远征那处所谓的极北之地。” “值得么?”剑圣有些无话可说了都。 “值得的,我一定要把那颗该死的豌豆,给取出来。” 说着, 郑凡挥挥手, 道: “行了,咱休息吧,明儿一早咱就回去,得养精蓄锐。” …… 和剑圣分开,回到自己的卧房里,郑凡没急着上床去睡觉,而是在桌旁坐了下来,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这会儿,他想要将那幅画给展开,再看看,却记起来那幅画被剑圣收起来了,懒得再去敲门要了,郑凡就干脆左手撑在桌面上,右手轻轻旋转着手中的茶杯。 良久, 又将魔丸放在了桌子上。 “咱爷俩,说说话。” 魔丸没动,他算是魔王里,陪伴这个主上时间最长的一个,连四娘都比不过他; 所以,他更清楚这位主上的矫情。 “你说,那个东西,到底是怎样的存在?真正的预言之子么? 啧,预言之子,真的是好老套的称呼。” 魔丸歪了歪身子,红色的石块干脆斜靠在了茶壶上。 “我觉得现在的日子,过得挺好的,本来,应该是没什么烦恼的,接下来,大家就该怎么过就怎么过,怎么开心的过就怎么开心的来,可偏偏,在这个时候,又给我来这种事。 如果天命的预言是落在我们身上,那我倒是无所谓,就当是多了一个祝福而已; 但落在别人的身上, 我很讨厌这种感觉,我相信,你也肯定不喜欢自己被当作了假货的滋味吧?” 魔丸不为所动。 郑凡认为,魔丸这阵子,安静得有些不正常,似乎除了陪天天玩,他已经对其他很多事情都失去兴趣了。 父子间的交流,并未有什么结果。 郑凡不再说话了,而是继续喝着茶,发着呆。 今晚,他是有些想念大泽香舌了,一口闷,马上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 可现在,做不到。 你要说自己心底有多害怕嘛,这还真没有,但就是那股子别扭劲儿,让这口气,一直不顺畅。 郑凡一直就这般坐到了天将蒙蒙亮,这才头枕着桌面,眯了一会儿。 这一小眯,脑子里,出现了很多个画面,是梦,又不算是梦,很零散。 小憩醒来后, 脑子里记下的唯一一个较为清晰的梦就是, 他看见老田坐在门槛上, 他走过去, 道: “哥,北边儿有个东西,让我很不舒服。” 老田点点头, 道: “那就去灭了。” 是, 那就灭了去。 醒来后洗脸时,伸手接过婢女递送上来的热毛巾,将毛巾敷在了脸上。 或许, 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老田那样子的人,他也没想去成为; 但不可否认的是, 往往在这种时候,想到他,总能让自己获得心安。 擦完脸,将毛巾丢给身旁的婢女。 郑侯爷跨出房门, 用力吸了一口清晨新鲜的空气, 倒是没有什么豪气顿生,也没有迎难而上的万丈雄心; 反而有些埋怨, 唉, 哥, 你西行得太急了, 你要是现在还在这儿,那我心里,可就真的一点都不慌了啊。 他以前养兵自重,老田知道; 他收留了野人王,老田知道; 他脑后有反骨,不喜欢跪人,老田也知道。 如果老田还在,预言的事儿对其他人不能讲,但对老田,是能讲的。 老田会无奈地摇摇头, 道一声: 就这点出息? 他答一个:是,就这点出息。 行, 带你去灭了他。 他相信老田会的,正如当他得知是赵九郎促成杜鹃之死后,毫不犹豫地在登基大典的当晚就去杀了赵九郎一样。 …… 貔貅,被阿铭他们提早带回去了。 郑凡和剑圣都骑着马,出了上川县城后,一路向东。 剑圣归心似箭,虽然日子上算得还是来得及的,但这种事儿,怎么可能真的掐上准确的日子? 口头上曾说过,反正不会是第一个,下次再陪也是一样的,但毕竟是第一次当亲爹,早早地回到自己妻子身边,多陪几天,也是好的。 这一点上,郑侯爷也很理解,剑圣这次是没得说的,帮了自己大忙,说句不好听的,西平街那次,要不是有剑圣强势出手,从一看开始就震慑住了李良申,就一个李良申,其实就足以让赵九郎翻盘了。 而且,归程时又和自己耽搁了好些日子; 所以,郑凡这次也是闷头赶路,没整什么花活儿。 很快, 二人就到了望江边。 倒是剑圣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战时,他清楚这位平西侯爷平日里的生活格调,那是能趴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 所以,他开口道: “寻间馆子,吃点热乎的吧。” “好。” 望江边的渡口不少,不过这会儿江面已经开始结冰,人已经可以在上头走了,理论上,带着马也是能尝试去过的,只要将马蹄给提前包裹一下。 当然了,现在冰面还不够厚,走上面过就得做好一不小心就掉冰窟窿里喂鱼的觉悟。 渡口里的馆子吃食也简单,热汤加饼子是主流。 让郑凡有些意外的是,老板还问要不要带馅儿的馒头,萝卜丝馅儿的,说是从奉新城那里传来的吃食。 郑侯爷笑着要了八个馒头,外加一盆汤以及一些小菜; 另外,额外给了点赏钱,让馆子里的小伙计给自己和剑圣的马包上马蹄。 随后, 就坐下来等着吃食上桌了。 “过了江后,咱在路上碰到哨骑或者哨卡时,可以直接换马,速度就能更快一些。”郑凡说道。 望江以东,就是他平西侯府的地盘了。 “嗯。”剑圣点点头。 “对了,你想好你孩子取什么名儿了么?”郑凡问道。 剑圣摇摇头。 “没想?” “想是自然想了,但等孩子出生前,就没有真的想好的时候。” “那倒是。” 剑圣犹豫了一下,倒是没顺势问出:你呢? 瞧着人家陪着自己赶路的份儿上,还真不好意思再开口挖苦。 谁晓得郑侯爷自己则主动开口道; “我那儿有不少好名字备着,等到了家,我拿出来你选一个。” “好。” 很快, 热腾腾的馒头上来了。 带馅儿的馒头,且执拗地称之为馒头而不叫包子。 这本来是郑侯爷的执念和要求。 到了这一世后,这个称谓已经流行起来。 平西侯府治下的百姓,日子过得一直是很不错的,从盛乐城到雪海关再到现在的奉新城,毕竟,郑侯爷不穷奢极欲,魔王们除了阿铭喝酒费点钱,也不纸醉金迷,由此构建起来的上层体系,真的可以称之为朴素。 再加上四娘和瞎子联手打造的底子,三儿和阿铭的作坊产出,商业的开发,最后是每次打仗都能赚得盆满钵满基本没打过什么亏本的仗,所以,这个构建于军事生产兵团模式的军民体系,在小日子上,过得很好。 馒头,这就叫馒头,带馅儿带肉丝,那也叫馒头,啥,你说这叫包子? 呵, 哟哟哟,你那儿日子过得得多艰难,居然叫这玩意儿包子? 馒头,成了平西侯府治下百姓地域优越感的体现,也算是无心插柳之下的一种品牌效应。 苟莫离就曾感慨过, 小小的一个馒头,却带有一种真正的大智慧大布局,这以后,靠这一道吃食,得能吸引到多少流民投奔晋东的平西侯府啊? 甚至日后扯旗开干,得多少百姓盼着平西侯爷能早点打进来,大家顿顿吃这种馒头。 野人王这还真不是拍马屁,是发自真心实意地佩服,可问题是,这称谓真的只是郑侯爷对上辈子乡愁的些许执念。 但现在,隐约有种将要成为明灯的趋势,就像是灯塔,只不过灯塔的顶端,放着的是馒头。 咬了一口, 郑侯爷眉头一皱,馅儿少肉丝儿也几乎无,也没拌点儿猪油,这吃起来,有些寡淡。 但郑凡也没无聊到要在这渡口边小馆子里当美食家去点评较真,就着肉汤和小菜还是和剑圣一起将这顿吃食给瓜分干净了。 随后,二人领着已经包裹好马蹄的马,向江边走去。 叫渡船费时间,也慢,且不提郑侯爷自个儿是个五品高手,你身边有个剑圣在还担心掉江里被淹死的话,瞧你那点出息。 二人牵着马,开始过江。 脚面下的冰确实还没冻得实在,踩在上面,能够清晰地听到“沙沙”的声响,但问题还真不大。 一条望江,可谓是承载了这五年来晋东之地的春秋之变。 先是野人、叛逆联军打过了望江,再由司徒雷奋起最后一战将其击退过望江; 随后大皇子领的东征大军在此惨败,楚人水师锁住江面,左路军儿郎溺死无数,李豹战死; 再之后,他郑凡千里奔袭夺得雪海关迫使野人王在此和靖南王决战,田无镜一举击溃野人主力; 去年的伐楚之战,也是靠决堤望江使得江面改道,让自己得以一支奇兵进入楚国腹心。 名胜古迹,靠的是什么? 靠的,就是故事。 可惜,晋地燕地缺文豪,只能期待后世这儿多出几个姚子詹似的人物,以这望江为引作几首诗词来打名声了。 江面很宽,郑凡和剑圣牵着马,走得其实不算慢。 走过一半了,也没出什么意外。 这时, 剑圣忽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 郑凡问道。 “我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剑圣说道。 “什么事?” “那就是,以前我觉得,你有些时候,太过谨慎了。” “呵呵,我那是怕死呢。” “怕死,不丢人的。” “我也这么觉得。” “但我现在才真的意识到,你的害怕,很有道理,像你这样子的人,确实得谨慎。” 郑侯爷舔了舔被寒风吹得有些发干的嘴唇, 道: “您这让我,有些害怕了。” “郑凡,这次算我欠你的,不是因为我,你不会这般急匆匆地往回赶路。” “我是因为了凡小和尚,不全是你。” “那件事,不急的,你自己昨天也说过,至少,不急于眼前,今日,还是因为我。” “对,就是因为你。” 郑侯爷从善如流。 “我会保着你安全到平西侯府的。” “那是必须的。” “以后,还是得谨慎点,小心点,不能再像这次一样了,是我的疏忽,奉新城不仅仅我的妻子将要生产,还有那么多百姓,指望着你去庇护好让他们吃饱饭。” “您别自责了,您要知道,跟您在一起时,才是最安全的,再说了,危险的事儿我又不是没经历过,战场上不比眼下危险多了?” “这不一样的,因为这次我在你身边。” “你在我身边,不是更好么?” “不,正因为世人都知道我在你身边,但他们还敢的话,就证明,他们很有底气。” 郑侯爷笑了笑, 道: “知道此时如果要撑格调的话,该说什么话么?” “什么话?” “我有些期待了。” “真心话呢?” “我有些慌了。” 这时, 郑凡看见冰层下面,有个黑影正在慢慢地上浮。 蹲下来, 仔细透着冰层向下打量着, 黑影开始逐渐向上,也在逐渐靠近。 然后, 他看见了一张脸,一张人的脸,起初,他是闭着眼睛的; 但当其快来到冰层时,他的眼睛睁开了。 他抬起头, 然后, 他愕然了; 是的,虽然因为冰面的阻隔,表情会有些扭曲,但那种愕然的情绪,还是被放大了。 许是他也没料到, 他就这般悄无声息地潜伏上来, 但上头的那位, 就蹲在那儿, 看着他慢慢地浮上。 郑侯爷抽出锟铻, 对着身下的冰面直接刺了进去。 锟铻是一把断刀,但却是真正意义上的神兵利器,否则也不会成为大楚皇城外影子一族的传承之物; 老田,更不会送一把普通的物件儿给自己的弟弟。 锟铻刺入, 冰层下面,有血雾弥漫开来。 郑侯爷抬起头, 叹了口气, 哪怕明知道自己身边就一个护卫, 但他还是习惯性地走了个流程, 喊了一声: “有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