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原武林,能够被称为大侠的,有很多,当面以大侠称呼的,更是不胜计数,和朱雀关系一般的人,都称他为朱雀大侠或者朱大侠,也有直接称呼他大侠的,朱雀刚开始听的时候也觉得别扭,自己年纪轻轻而且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侠义之举,着实有些配不上这个称号,但随着这么喊他的人越来越多,他便不再和人谦虚,坦然接受了。

    这倒不是因为他脸皮变得厚了,而是因为他逐渐发现,很多人对江湖上的名气颇高的人,都是这么称呼的,甚至连伏缨这个独行大盗,别人也以伏缨大侠来称呼他,大侠这个称谓似乎已经变得像阁下像先生这么普通。

    大侠这个称呼虽然变得非常普遍,可是以大侠为名号的人,江湖上却只有一个,这个人就是孟德昭,人称中州大侠,

    名字可以起错,但名号通常不会错,有的人父母给自己的孩子起名阿猫阿狗,后来阿猫的外号叫做赛华佗,那么阿猫指定是行医做郎中的,阿狗的外号为岭南神剑,那他一定是使剑而不是用刀的,某某人称疤脸大盗,那么非但他脸上有疤,一定也是一名大盗等等。

    中州大侠这个称号,则是因为孟德昭不仅武功高强,而且急人之难,常常为受到冤屈之人鸣不平,为受灾受难的百姓捐善款,当年西北闹旱灾,孟德昭捐出数万两银子,惹起轰动,就连朝廷都对其嘉奖数次,得其恩惠之人更是给他送来无数锦旗,将他家中的墙壁都给挂满了。正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所以孟德昭至少在表面上当得起这个称号。

    现在,既然定如说他是十二煞的主人,偿若真是如此,那么有一点让朱雀不得不怀疑的,那就是孟德昭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做这些善事,虽然值得提倡,可前提是你得有数万两银子,否则何谈出钱救人?而一次捐出数万两银子,绝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有人说孟德昭祖上乃是中州第一世家,家中就爱出钱做善事,一连几代人做善事,钱也够用,可是据朱雀所知,中州第一世家乃是洛阳常家,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什么孟家。

    人通常会怀疑一个恶人钱从何而来,而对于一位大善人,则极少有人去怀疑,因为怀疑一个好人,本身就不是一件好事,朱雀若非从定如这里得知他极有可能是十二煞的主人,他也绝不会去怀疑他。

    如今自然不同了。

    净因五绝因为定如的缘故,一日之间两人离去,变成了净因三绝,定如精于暗器,定性善使软鞭,其余三人是哪三绝,朱雀也没时间去追究,他和伏缨以及李觅踪三人帮着他们料理了定如和定性的后事,然后回了太原。

    三人折腾了一日,早就饿了,随便找个地方吃饭,伏缨边吃边说道:“你们怎么看?”

    朱雀问道:“什么怎么看?”

    伏缨用筷子点了点桌子:“你们是相信那秃驴的话,还是不相信?”

    朱雀说道:“这恐怕不是我们相不相信的问题,而是咱们要去查查孟子剑是不是他所说的那样。”

    伏缨说道:“这么说来,你至少动了疑心。”

    朱雀点了点头:“咱们现在只有这条线索,自然要查个清楚明白,难道你就没有怀疑么?”

    伏缨说道:“孟德昭是什么人?是人人尊敬的大侠士,而定如那秃驴则显然是阴险卑鄙之人,我是不相信他所说的话,他只是想让咱们白跑一趟,恨咱们揭穿了他的身份,临死还要戏耍咱们一通,李鹰爪,你看呢?”

    李鹰爪是伏缨随口给李觅踪起的外号,江湖上对六扇门的人都有些不太待见,称呼他们为鹰爪孙,这是一个贬义词,鹰犬孙子又能是什么好话了?可是李觅踪也不生气,他淡淡地说道:“在事情查明之前,每个人都有嫌疑,大善人明着做善事,暗中做伤天害理之事的人也不是没有,朱雀说的不错,至少咱们得去查查。”

    伏缨说道:“我肯定你们要白跑一趟,你们愿意去你们去,我就不跟着白费力气了。”

    朱雀带着怀疑的神色看着伏缨:“你平时遇到这种事,都会主动凑个热闹,今次又是怎么回事?”

    伏缨说道:“自从我上次凑热闹丢了玉牌后,已经不喜欢凑热闹了。”

    这当然是在说笑,可是显然伏缨自从净因寺回来后,就显得有些心事重重的,就连李觅踪也看出这点,他问道:“你不是因为离家太久,而想媳妇了吧?”

    伏缨笑骂:“去你的,我跟你们说了吧,我以前也听说过中州大侠的名头,那时我刚出道不久,对是偷什么好人还是坏人也不在意,那一晚我便去了他孟德昭的府邸,准备偷一偷这中州第一世家……”

    接着伏缨便跟两人说起了当时的经过。

    七八年前,伏缨不过十七岁,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他才不管孟德昭的武功如何,反而觉得越是偷这种江湖上有些斤两的人,越让他觉得有挑战性,年轻人都喜欢刺激,伏缨觉得若是他能偷到孟德昭府上的东西,不管什么东西,以后也足以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所以他那次去孟府,也并非全是为了钱财。

    那晚阴云遮月,四下里全都是黑乎乎的,正是行窃的好时机,伏缨穿了一身黑色的夜行衣,从孟府的后院翻墙而入。

    作为一名贼盗,彼时的伏缨不过刚刚从事这一行,而在此之前,他也没有来过这么大的宅院,所以不免有些不知从何入手之感。

    孟府的后院是片花园,还有几件城防杂物的屋子和一间柴房,伏缨知道后院不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便穿过花园去了前院,不论孟家是不是中州第一世家,他家的宅院规模都可称得上宏伟,已是二更,孟家的人大多都在睡梦之中,中间的那一进院子伏缨查探了一番,全都是卧室,伏缨知道有钱人家的东西一般都不会放在卧室,更多的是放在书房。

    书房并没有在这个院子里,伏缨又穿过了这一进院子,来到了前院,前院是厅堂,书房等房间的所在,伏缨远远地就看到书房中还亮着灯,这个时辰书房中还有人,颇有些出乎伏缨的预料,他来到书房的窗户下,想看看是否孟德昭本人还在书房里看书,书房的门和窗户都紧紧地关闭,伏缨用手指沾了点口水,悄无声息地戳破了窗户纸,凑上去看看里面是什么人。

    从伏缨看过去的角度,这书房的书桌旁站着一个人,他背对着伏缨,双手按在书桌上,看着书桌上的东西,伏缨因为是透过窗户上的小孔向里看的,所以也看不全书桌上放着什么东西,他的目光放在了靠墙的柜子以及书桌下,一瞥之间,伏缨已经看出了几个能够存放贵重东西的地方,他只要耐心等待,等着书房中的人出去,他就能进去翻找一番,他并不贪心,只要能够拿走一样东西就足矣。

    那据案之人忽然双手在身前摆弄了一会,伏缨渐渐地觉察到有些不对劲。

    一个人面对书桌时,一般不是在看书就是在写字,而此人既非看书也非写字,何况是在深更半夜,看书之人常常会拿着一本书,对着油灯观看,而此人显然在忙活什么。

    过了一会,这人停了下来,双手下垂,似乎长吁了一口气,就在这时,伏缨骇然发现此人的双手上似乎沾满了鲜血!

    而这人从书桌旁拿起一块毛巾,擦了擦手,然后走向一旁的柜子,就在此人离开书桌之后,伏缨也看清了书桌上的东西,那不是东西,而是一个人,一个死人。

    半夜三更的孟府书房,竟然会有人将死人的尸体放在书桌上,而且尸体的肚腹也被剖开,那人不管在干什么,肯定都不是什么好事,伏缨吓得魂飞魄散,也忘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此时的他只想悄悄地离开。

    但他在心惊胆战之下,行动不免有些慌乱,他矮着身子离开书房的窗户之际,不小心踩到了一根枯枝,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声响,书房中的人立刻察觉到了他,飞身推开书房的门,出来找他。

    两人在院子里一番追逐,当时伏缨的轻功火候不足,还没等他逃出孟府,就被那人从后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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