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家里有那种非常重男轻女的亲戚吗?”
“有啊,当然有,这种在民族性格中延续的思想是怎么也消磨不掉的吧!”
“那今天我们就把重男轻女这个问题拿出来讨论一下,议题就是,关于重男轻女思想的种种。”
“这样,大家先说说自己身边重男轻女思想的案例,然后再说说自己的想法,怎么样?”
“可以,我觉得可以。”
“ok!谁先来。”
“我来吧,学姐,我身边是确确实实存在这种现象的。”
“好,你说吧,学弟。”
“我有一个表哥,大概大我十来岁的样子,他现在已经生了一个女儿,而我表哥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大伯他天天唠叨我表哥,说我表哥没用,不生儿子的,而且每当听到说别人家生了儿子之后,他就会火冒三丈,说什么儿媳妇如果不同意二胎生个儿子,就让他们离婚之类的话,让我也是无语透了,女孩子就真的这么没有人权吗?”
“学弟,你想想上一辈,他们不都是必须要生个儿子,如果生的是女儿,不管家里有多少人,经济状况如何,还是要继续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
“这么一想还真是这么一回事!我的一个表哥家里就是四个孩子,前面三个都是表姐,我表哥是家里最小的。”
“这就是非要生出一个儿子的做法的典型吧!”
“即便是到现在,男女平等已经提倡了这么多年,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这么严重,你们觉得这种情况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发生改变呢?”
“改变?呵呵,学弟,你想想国内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光棍就能知道是为什么了!”
“为什么啊,赵英?”
“嗯?”
“是啊,学弟,我也想知道为什么。”
“这还有为什么吗?这还不好理解吗?因为那些家庭都是在努力生儿子呀!如果生了一个儿子,就可以不生了,如果生了一个女儿,就还要继续生孩子,没人刻意去生女儿,那性别比例中,男性比例肯定在直线上扬啊,当然有很多人要打光棍了!”
“说得也是呢!”
“除了言涛学弟这个例子呢?你们其他人有什么例子吗?”
“嗯,这东西如果非要说例子的话,那就都是一些非常恶心的事情了,比如说那个苏丽案,你们听说过吗?”
“哦哦哦,这个我听说过,那个母亲是叫燕志云吧,那简直不是个东西!”
“那个贱人还没死吗?”
“呃,学姐?”
“呵呵,那个案子我知道,说那个女人是贱人,我都感觉侮辱了贱人这个词。”
“据说是没死吧,好像关了几年之后又放出来了,最恶心的是,她出来之后不仅不知悔改,还把苏丽的坟给扒了!”
“我真是不理解,像这种人渣毒妇,为什么不能直接给她判死呢?这种渣渣留下社会上怎么想都不会产生任何正面的作用吧?”
“给其他父母当个反面教材?”
“呵呵,这能是反面教材吗?你想,把自己亲生女儿给虐杀了,竟然连个无期徒刑都没有,仅仅只是关了几年就给放出来了,这不是在搞笑吗?”
“没办法啊,学长,你想,国家的法律并不是真的惩戒到了犯罪者,而是限制了国家打击犯罪的力度……”
“这个说法我知道,必须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而且,必须限制对《刑法》的使用,一旦放开限制,《刑法》就有可能变成伤害无辜者的武器,是这样吧?”
“没错,就是这样。”
“但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气愤啊,你不觉得吗?在这种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就不能将法律的手脚放开呢?那些该死的人,让他们去死不就万事大吉了,何必局限在这样的狭隘中呢?”
“因为法律要回应普通民众的朴素情感的同时,还需要超越一般民众的偏见。”
“学弟,这句话非常棒。”
“这句话不是我自己说的,是我从一位刑法学教授那里听来的。”
“哪位教授啊?叫什么名字?”
“他姓罗,叫罗x。”
“嗯,被和谐了吗?”
“还真是被和谐了!和谐大神,这东西真的有必要和谐吗?我只是说了下人家的名字而已啊!”
“学弟,这都已经被和谐了,你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我还就不信了,我偏要说。罗x、罗x、罗x……”
“好了好了,学弟,不要尝试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猛者和蠢货的表现,你觉得你属于哪一种呢?”
“我知道,学姐,你的意思是我是后者,对吧?”
“哎哟,学弟,我可没说这话,这是你自己说的。”
“……”
“学弟,你这么久了,还没学聪明啊?学姐这就是挖好了坑等着你往里面跳呢!”
“那我应该怎么办?”
“无视她,无视这个坑,直接跨越过去就好了。”
“说的就跟真的有用一样。”
“不信拉倒。”
“回到刚才的事情上,我觉得对于那种人,是不是可以找另一种方法来进行制裁呢?比如说,想办法花钱请杀手,把她杀了算了。”
“我倒,青青,你这想法也未免太危险了吧?”
“我只是这样觉得,这种渣渣都还能这样没事人一样地活在世界上,怎么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这样的尺度是不对哟,没人有权利决定另一个人的生与死,你这样使用的规则是不正当的!”
“我有异议。通过法院审判,结束一个人的生命这就是正当的啦?法律体系不就是人建立起的吗?它又不是从一开始就固定存在的,而且法条还是经常被修改的吧,所以说,都是人建立起来的规则,凭什么一个正当,另一个就不正当呢?”
“……”
“一个是靠多数人的意志建立起来的,另一个是极少数人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我们应当尊重多数人的利益,这样说行吗?”
“以多数人的名义伤害少数人,以多数人的利益来践行正义的标杆,这套手段玩的还真是漂亮呢!”
“……”
“ok!再说下去肯定是要出事的,今天就到这里了,解散。”
“话说,学姐,我们是不是跑题了?我们一开始是在说什么来着?”
“……”
“本章节由跑题跑得很远赞助发布。”
“这也行?”
“有啊,当然有,这种在民族性格中延续的思想是怎么也消磨不掉的吧!”
“那今天我们就把重男轻女这个问题拿出来讨论一下,议题就是,关于重男轻女思想的种种。”
“这样,大家先说说自己身边重男轻女思想的案例,然后再说说自己的想法,怎么样?”
“可以,我觉得可以。”
“ok!谁先来。”
“我来吧,学姐,我身边是确确实实存在这种现象的。”
“好,你说吧,学弟。”
“我有一个表哥,大概大我十来岁的样子,他现在已经生了一个女儿,而我表哥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大伯他天天唠叨我表哥,说我表哥没用,不生儿子的,而且每当听到说别人家生了儿子之后,他就会火冒三丈,说什么儿媳妇如果不同意二胎生个儿子,就让他们离婚之类的话,让我也是无语透了,女孩子就真的这么没有人权吗?”
“学弟,你想想上一辈,他们不都是必须要生个儿子,如果生的是女儿,不管家里有多少人,经济状况如何,还是要继续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
“这么一想还真是这么一回事!我的一个表哥家里就是四个孩子,前面三个都是表姐,我表哥是家里最小的。”
“这就是非要生出一个儿子的做法的典型吧!”
“即便是到现在,男女平等已经提倡了这么多年,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这么严重,你们觉得这种情况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发生改变呢?”
“改变?呵呵,学弟,你想想国内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光棍就能知道是为什么了!”
“为什么啊,赵英?”
“嗯?”
“是啊,学弟,我也想知道为什么。”
“这还有为什么吗?这还不好理解吗?因为那些家庭都是在努力生儿子呀!如果生了一个儿子,就可以不生了,如果生了一个女儿,就还要继续生孩子,没人刻意去生女儿,那性别比例中,男性比例肯定在直线上扬啊,当然有很多人要打光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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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言涛学弟这个例子呢?你们其他人有什么例子吗?”
“嗯,这东西如果非要说例子的话,那就都是一些非常恶心的事情了,比如说那个苏丽案,你们听说过吗?”
“哦哦哦,这个我听说过,那个母亲是叫燕志云吧,那简直不是个东西!”
“那个贱人还没死吗?”
“呃,学姐?”
“呵呵,那个案子我知道,说那个女人是贱人,我都感觉侮辱了贱人这个词。”
“据说是没死吧,好像关了几年之后又放出来了,最恶心的是,她出来之后不仅不知悔改,还把苏丽的坟给扒了!”
“我真是不理解,像这种人渣毒妇,为什么不能直接给她判死呢?这种渣渣留下社会上怎么想都不会产生任何正面的作用吧?”
“给其他父母当个反面教材?”
“呵呵,这能是反面教材吗?你想,把自己亲生女儿给虐杀了,竟然连个无期徒刑都没有,仅仅只是关了几年就给放出来了,这不是在搞笑吗?”
“没办法啊,学长,你想,国家的法律并不是真的惩戒到了犯罪者,而是限制了国家打击犯罪的力度……”
“这个说法我知道,必须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而且,必须限制对《刑法》的使用,一旦放开限制,《刑法》就有可能变成伤害无辜者的武器,是这样吧?”
“没错,就是这样。”
“但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气愤啊,你不觉得吗?在这种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就不能将法律的手脚放开呢?那些该死的人,让他们去死不就万事大吉了,何必局限在这样的狭隘中呢?”
“因为法律要回应普通民众的朴素情感的同时,还需要超越一般民众的偏见。”
“学弟,这句话非常棒。”
“这句话不是我自己说的,是我从一位刑法学教授那里听来的。”
“哪位教授啊?叫什么名字?”
“他姓罗,叫罗x。”
“嗯,被和谐了吗?”
“还真是被和谐了!和谐大神,这东西真的有必要和谐吗?我只是说了下人家的名字而已啊!”
“学弟,这都已经被和谐了,你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我还就不信了,我偏要说。罗x、罗x、罗x……”
“好了好了,学弟,不要尝试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猛者和蠢货的表现,你觉得你属于哪一种呢?”
“我知道,学姐,你的意思是我是后者,对吧?”
“哎哟,学弟,我可没说这话,这是你自己说的。”
“……”
“学弟,你这么久了,还没学聪明啊?学姐这就是挖好了坑等着你往里面跳呢!”
“那我应该怎么办?”
“无视她,无视这个坑,直接跨越过去就好了。”
“说的就跟真的有用一样。”
“不信拉倒。”
“回到刚才的事情上,我觉得对于那种人,是不是可以找另一种方法来进行制裁呢?比如说,想办法花钱请杀手,把她杀了算了。”
“我倒,青青,你这想法也未免太危险了吧?”
“我只是这样觉得,这种渣渣都还能这样没事人一样地活在世界上,怎么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这样的尺度是不对哟,没人有权利决定另一个人的生与死,你这样使用的规则是不正当的!”
“我有异议。通过法院审判,结束一个人的生命这就是正当的啦?法律体系不就是人建立起的吗?它又不是从一开始就固定存在的,而且法条还是经常被修改的吧,所以说,都是人建立起来的规则,凭什么一个正当,另一个就不正当呢?”
“……”
“一个是靠多数人的意志建立起来的,另一个是极少数人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我们应当尊重多数人的利益,这样说行吗?”
“以多数人的名义伤害少数人,以多数人的利益来践行正义的标杆,这套手段玩的还真是漂亮呢!”
“……”
“ok!再说下去肯定是要出事的,今天就到这里了,解散。”
“话说,学姐,我们是不是跑题了?我们一开始是在说什么来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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