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上度过了“轻松”、“愉快”的二十多天,除了必要的休整,几乎是马不停蹄地赶路,一路疾驰朝着目标进发——在我觉得坐骨神经哀嚎着抗议我的虐待与摧残,以刺痛提醒的同时却又沉湎于同萧的近距离接触,一而再再而三地折磨我单薄的肩膀,并心甘情愿乐在其中时,我们逐渐靠近了地图上没有标注的一座小镇。【小说文学网】

    从那半旧不新的公告牌上,勉强能够认出这座小镇的名字——祈水镇,只是公告牌边蹒跚步行着的一具皮包骨头的丧尸破坏了我仔细关注剩余介绍的心情。

    彻底爱上驾驶路虎的墨墨一路猛踩油门,碾碎了几具丧尸,朝着镇中心疾驰而去——就在这时,窗玻璃上飞溅了淅淅沥沥的雨滴,侧耳听着它们轻柔地打在钢铁的车板上,奏出轻快的音符,我却觉得心情莫名阴郁起来——也许是因为阳光在这细雨到来后便消失的缘故吧。

    车厢里有些闷,墨墨想要打开车窗透气,我连忙制止她:“开冷气吧,别开窗,淋湿了感冒怎么办?”

    萧看了看窗外,只冷冷吐了一个字:“脏。”

    我连忙点头附和:“再说,看这天色阴沉的,指不定还要转成中雨、暴雨呢!”

    仿佛是为了印证我的话,方才还绵绵的细雨一下子加大了势头,转为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叮叮咚咚的强劲鼓点击在玻璃上、车板上,嘈杂的声响震得人耳膜发紧。

    墨墨打开雨刮器,放松了油门,也打消了开窗的念头。

    车子在路上平稳地前行着,两边的玻璃窗上开始结出湿湿的一层水气——我用手抹了抹,透过遮天蔽日的雨帘,却再也看不到一只丧尸的影子:真是奇怪,难道丧尸也躲雨去了?

    被自己的黑色幽默逗笑了,我转过头,正看到萧微微蹙起的眉峰:“怎么了?”

    不知为何,见到她皱眉,我的心里会升起莫名的难过的情绪,这种情绪来得又急又猛,在我还未意识到的时候,已经伸出指尖抚上她的眉头。

    “……没事。”她看着我笑了笑,然后对开车的墨墨说道,“前面左转,那里有亮光。”

    我眯着眼看了看,却是一片雨水茫茫——萧的视力未免太好了吧?

    墨墨也抱有与我相同的疑问,不过她没有再选择呛声,而是理智地打了方向盘,朝左边开去——大量的事实证明,反驳萧的结果,往往只是在自己的错误记录上刷新一笔而已,没有太大意义——吃一堑长一智,倔强如墨墨也已经学乖,轻易不肯与萧作对了,这让我十分欣慰。

    车子又往前开了几百米,果然见到了微弱的光亮——车前灯的照耀下,竟然是是一座立着警徽的大楼,莫非这里是小镇的警察局么?

    廊檐下挂着一盏纸糊的灯笼,轻微摇晃着,里面的烛火连连闪动,却是与这现代化的大楼格格不入——这就是萧方才看到的光亮吧。

    雨势很大,通过车灯的光,只能依稀分辨出前方几个灵活的身影不是失去神智的行尸走肉,而是活生生的人类——我不明白这么大的雨,他们为何不呆在室内——见他们没有阻拦的意思,墨墨继续往里行驶。

    车子顺利地开进了机关大楼下的避雨棚,透过车窗,我们没有看到一只丧尸,只看到一群在雨下尽情吼叫的人,他们有的脱下了衣服迎接大雨的洗礼,有的张开了嘴享受雨水的灌溉,脸上的笑意似乎能感染到其他人。

    越来越多的人冲进了雨幕中,就连墨墨也跃跃欲试想要加入进这一场狂欢,好在她终于还是听进了我的劝告,没有贸贸然跟着他们冲进雨里,而是静待在车厢内,艳羡地看着。

    萧从空间里取出了一些食物和水装进大的登山包里,然后又给了我们每人一些新鲜的水果,吩咐我们尽快在车厢内吃完。

    我一边啃着手中的苹果,一边透过厚厚的雨幕打量着那些人脸上欣喜若狂的神色,却再也没有办法如石赢一家那样感同身受了——这场大雨,究竟是洗刷一切罪恶的制裁者,还是将人们带入地狱深处的引导者呢?

    在我咽下了最后一口果肉,收拾好残局时,副驾驶座边的玻璃窗也被人敲响了。

    墨墨将车窗摇下了一些,朝着吴放歌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出面——我们一车四人,统共他一个男人。

    他苦着脸点点头,面色一肃,还真有些像模像样。

    敲车窗的是一个年逾五十岁的老大爷,唇上留了一圈短髭,连着头发都泛了白,只是精神头很好,笑眯眯的脸上带起了大片的褶子:“哟,三个小姑娘一个小伙子,你们是从别的地儿来的吧?”

    吴放歌笑着点点头,配合着说道:“大爷您眼光真准,我们是从y市逃过来的,赶了一天的路想找地儿歇歇脚;您不知道,忽然下了大雨,路都看不清了,别说是赶路,就连出镇子都成了问题啊……”

    他脸上的愁色煞有介事,连我都不由得在心里佩服一句:人生如戏,全凭演技!

    那他以前的纯良会不会都是演出来的?

    回想了一下他看向墨墨时的眼神,我摇了摇头,又忍不住自嘲——自从末世来临,我也变得疑神疑鬼起来,总是怀疑这个,怀疑那个,似乎以前那个真诚的我一去不返了……我憎恶这样的自己,却又无力改变一点点朝着这个方向倾斜着——我真害怕有一天,失去了信任的能力。

    那个时候,一定是我对这个世界再无留恋的绝望——但愿不会有这么一天。

    老大爷显然很享受吴放歌的奉承,和蔼地指了指身后道:“没事儿,咱这里地方虽然不大,再容纳个十来号人也不是什么问题,况且,这么大的雨,说明是老天爷要留你们在这儿歇歇脚嘞!”

    ——照大爷您的意思,老天爷是看全人类不顺眼才派丧尸来清剿我们么?

    我在心里默默吐槽着,却与墨墨一样乖巧地看向大爷,甜甜地喊了一声——萧对着他点了点头,嘴角挂着一抹浅浅的微笑,矜持却不显倨傲,我仿佛觉得大爷笑得更欢了——是我的错觉么?

    “大爷您怎么称呼?”吴放歌打开车门,在身上摸索了半天,竟然摸出一盒大前门来,抽了一支递给大爷,殷勤地点上,一脸谄媚的样子,像极了抗日剧里的某汉奸。

    老大爷笑得褶子都舒展成了一朵菊花,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啧了几声,看了看后面,对吴放歌压低了声音说道:“好小子,挺会做人,就冲这支烟,大爷我也不能让你吃了亏去……敝姓王,你叫我王大爷就好;这样,一会儿你跟那些人说是我远方侄孙,专程来投奔我的,省得他们多盘问。”

    ——他言下之意,是当地人很排外么?

    也对,在以前,地域之争就十分激烈,更别说是现在这个资源越发紧缺是时候了。

    “哎,爷爷。”吴放歌立马打蛇顺杆儿爬,恭敬地叫道。

    “乖~”王大爷乐呵呵地应了,简单地给我们说起情况来。

    这座警局里聚集着一批人,都是祈水镇上的居民,目前的临时首领是原小镇的警长葛新培,虽然没有异能,但是持有警局的武备库钥匙,枪法如神,为人又急公好义,所以在居民们的推荐下做了临时指挥。

    丧尸之祸爆发后不久,全靠他组织手下的四名警员在小镇中搜救,将幸存者聚拢到镇中心的警局里,抵抗丧尸的侵袭——在我们到达祈水镇之前,他们已经与丧尸搏斗了好几天,也牺牲了半数人——最后还剩下不到六十人,对于本来人口数量在两千以上的小镇来说,这个存活率足以摧毁任何一个心理承受能力一般的居民活下去的信念。

    但也因此,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让这些对未来缺乏信心的居民看到了曙光——暴雨带来了充足的水源,更使丧尸退避一时、销声匿迹,甚至有人以为这是丧尸退去的前奏——天降甘霖,乃是祥瑞之兆,这是不是预示着丧尸的覆灭以及重回过去美好生活的可能呢?不少人都是这样坚信的。

    他们欢呼雀跃着,纵声哭闹着,在连成一片的雨幕中尽情释放着自己压抑许久的情绪,有些人脱光了上衣,旁若无人地清洗起自己的身体来;有些人搬来了容器,承接着雨水用作储备。

    我看着那些人脸上犹如孩童一般无邪的笑容,也禁不住想要将手伸出雨棚外去接一些雨水。

    萧却拉下了我的手,目光中满是不赞同:“据不完全统计,随着工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双重作用下,现在的雨水中含有大量硫酸盐、铅等有害物质以及铝、钙、镁、钠等微量元素,其酸性远高于人类肌肤所能适应的浓度,长时间接触可能会引起过敏、呼吸道感染甚至是皮肤癌,医生建议尽可能减少淋雨的机会,”她流利地说出一大串,最后认真地看向我,总结性陈词,“所以,别碰。”

    “……哦。”我讪讪地收回手,看着她扬起微笑,不自觉地蹭了蹭被她触过的指尖,耳根泛起烧意。

    视线越过萧看到墨墨装作若无其事一般插回口袋的手,我心里暗笑,对萧的崇拜不免又多了几分:“你懂得好多哦……”

    她轻笑着瞥了我一眼,牵着我的手跟着王大爷一起往警局大楼内走,笑容里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味道:“常识罢了……走吧,外面开始凉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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