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之初点了点头,“……都来了?”

    温一诺“嗯”了一声,视线却不受控制地往何之初腰间瞥。

    何之初穿着简单的衬衣和卡其布休闲裤,两只手插在裤兜里,显得裤兜鼓鼓囊囊。

    之前不觉得有什么,但是刚才看见何之初从裤兜里闪电般拿出一把枪,对着那幻影鸟连开三枪的“英姿”,温一诺脑海里那“静若处子,动如脱兔”的形象挥之不去。

    可能是她瞥的太明显了,何之初淡淡地说:“……你看什么?”

    温一诺索性直说:“我在想何大哥刚才的枪……为什么能把幻影鸟打散?那不是幻影吗?你的枪还能驱邪?”

    何之初从裤兜里拿出枪,挂在手掌上滴溜溜转了一圈,潋滟的桃花眼带着笑意,斜睨温一诺,“……难道不是你的符箓起了作用?”

    温一诺自嘲地笑笑,“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扔的那几张符箓,是起到一定作用,可是那幻影鸟明显实力非常强大,光靠我的那几张符箓,最多让她掉几根羽毛影子,根本无法驱散整只幻影鸟。”

    何之初点了点头,把那只枪放到温一诺手里,“那就送给你。”

    温一诺立即觉得像是握着一个烫手山芋,手忙脚乱地塞回何之初手里,“何大哥这样不好!我没有持枪证!而且国内也不许个人持枪……”

    何之初笑了一下,“这是能量枪,不过也能杀人罢了。”

    温一诺:“……”

    也能,杀人,罢了。

    她瞪着何之初,深深感觉到跟他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他的层次,大概比她要高一个银河系。

    何之初看见她比一般人更黑的眸子无比崇敬和信赖的看着他,心里突然产生一股极大的满足感。

    他揉了揉她的头,略薄的唇轻抿,潋滟的桃花眼微眯成含笑的弧度,吐出一个字:“……傻。”

    温一诺从头到脚如同被一道电流击中,酥到无法直立行走。

    她想,以前以为司徒澈做明星的时候已经苏到极点了,但是跟这位一比,司徒澈就是个小弟弟……

    真正的“苏神”,是这位何之初先生。

    何之初把自己的能量枪放回裤兜里,慢悠悠一边朝餐厅走去,一边说:“……你看见的那只幻影鸟,你觉得它是什么东西?”

    温一诺回过神,开始开动脑筋:“我们道门里把这些叫统统叫‘幻术’,而且我的黑骑软鞭一靠近它就发热,大概也有黑魔法的成分在里面。”

    她的黑骑软鞭能够发圣光,虽然老道士说只有在她手里才能发出圣光,不过她不怎么信。

    何之初嗓音清冷地说:“……其实,如果换一个角度,这些东西没有那么玄妙。”

    温一诺:“……”

    何之初在金碧辉煌的走廊上走过,那走廊两边都是水晶一般透明的玻璃,可以清清楚楚看见外面的景色。

    白天能看见草地高山和大海,晚上可以看见星空月亮和海上的点点灯火。

    何之初在一扇玻璃走廊前停下来,悠悠地说:“你知道气象武器吗?”

    温一诺:“……”

    她很惭愧地摇头,“何大哥,我没那么博学,我看过道门的三千道藏,但是我不是军迷……”

    何之初笑了笑,移开视线,说:“气象武器的原理很简单,就是用某种能量和手段,驱使大自然现象为人类服务。比如用某种能量影响飓风的方向,引导飓风远离海岸线,或者攻击海岸线,就是气象武器最简单的表达。”

    “当然,气象武器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都知道如果把握了飓风的能量轨道,就能让它为我所用。可问题是有谁能够把握飓风的能量轨道呢?如果能做到这一点,超光速宇宙飞船都能造出来了。”

    温一诺知道何之初用的是肯定之否定,所以还没有人能真正把握飓风的能量轨道。

    她听得聚精会神。

    何之初看了一会儿星空,又开始往前走,说:“你们道门说的所谓‘幻术’,其实说白了,是一种能量的聚集体现。有人用某种方法,能够驱使大自然存在的能量,比如古代说的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还加上光和暗,一共是七种元素,对照的是七种不同能量。”

    “我们刚才看见的幻影鸟,如果我没猜错,就是某人用特殊手段,驱使空气中的能量,变化出像凤凰的幻影鸟,达到远程杀人的目的。”何之初看了温一诺一眼,见她并没有露出害怕或者胆怯的神情,才继续说下去。

    “幻术玩的就是能量,一般人看不见,但是用特殊仪器能够观测到。我的这把能量枪里面装的是能量弹,可以对能量起到共振效果,最终影响能量来源。”何之初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能用这种幻术杀人的人,离我们这里不会太远。用这种手段,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不可能,但是千米之内杀人于无形是能够做到的。”

    温一诺倒抽一口凉气:“……幻术有这么厉害吗?!幻术不是只会迷惑心神吗?!还真的能……杀人于无形?!”

    “这就要看使出幻术的人的功力。”何之初耸了耸肩,“就像能量枪,我的能量枪能够让十里之内的能量源产生共振,但是有的能量枪,只能在百米之内对能量源产生共振。”

    温一诺明白了,突然笑道:“所以那幻影鸟突然消散,是你的能量枪引起了能量来源的共振?换句话说,是使出幻术的人被能量反噬了?”

    何之初矜持地点点头,“可以这么说。不过也不一定,因为能量来源是不确定的。我暂时还没见过人类能够直接驱使能量,都是要借助一定的工具。所以最多是摧毁了那人驱使能量施展幻术的工具,或者没有摧毁,只是损坏。”

    温一诺似懂非懂,“你的意思是,是那人的法器被你能量共振弄坏了?”

    何之初忍住笑,“嗯,可以这么说。”

    两人一路说说讲讲,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改了话题,没有再说他们刚才遇到的奇事。

    餐厅里,两个中年管家正在帮他们上菜。

    长长的棕黑色柚木餐桌上,傅宁爵和萧裔远坐在一边,傅夫人和韩千雪坐在另一边。

    还有一上一下两个位置,是主人位置,专门留给温一诺和何之初的。

    何之初在上首坐定,温一诺在长桌的另一端面对何之初坐下来。

    头顶是两盏晶莹璀璨的水晶灯,背后是落地窗。

    白纱窗帘委地,窗外是宁静的大海。

    偶尔惊涛拍岸,声波隐隐穿堂入室,但是却被隔音玻璃严严实实挡在外面。

    今天的菜很丰盛,有温一诺喜欢吃的清蒸加大龙虾,也有傅宁爵喜欢的法式起司焗蜗牛,还有韩千雪中意的上汤国王蟹腿,以及萧裔远心水的七分熟神户但马煎牛排,傅夫人喜欢养身汤水,所以清淡的佛手瓜罗汉参清炖海参是她的最爱。

    何之初面前则是随便摆着一盘蛋炒饭,和一杯红酒,跟他们面前的大餐格格不入。

    韩千雪、傅宁爵、傅夫人和萧裔远都注意到了,但是都不好开口问。

    只有温一诺可以问出来:“何大哥,你怎么只吃蛋炒饭?吃只清蒸大龙虾吧?加州这里特有的龙虾比缅因那边的好吃。”

    何之初勾唇笑了笑,“你喜欢就多吃点,明天就要回dc,新鲜的刚从海里捞起来的加州龙虾就吃不到了。”

    海鲜食材最重要是一个鲜字,比如螃蟹,死的不能吃,只能吃活的。

    冻虾的口味比活虾差很多,而养殖虾的味道又比野生虾要差。

    但是野生海鲜容易重金属沉积,也可能携带传染病,所以大家最终还是回到养殖海鲜。

    温一诺也很遗憾:“我知道啊,我今天打算吃三只!”

    萧裔远忍不住说:“这种龙虾一只就有两三磅,只吃虾尾也有接近一磅的净肉,你吃三只,胃还要不要了?”

    温一诺拉下脸:“……我就是夸张一下,你这么较真干嘛?吃不完,我留着明天早上做龙虾泡面!”

    萧裔远:“……”

    傅宁爵在心里吐槽萧裔远不会说话,面上笑嘻嘻地说:“一诺,吃不完给我吃,我饭量大,没关系!”

    温一诺朝他笑了笑,“我吃两只没问题的。只是慢慢吃,边吃边消化,三只也可以。”

    萧裔远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就再也没有开口了。

    他默默地吃完自己的牛排,只觉得那牛排入口即化,满嘴生津,甘香软糯,却又有嚼头,真是他生平吃过的最好牛排。

    吃完之后,萧裔远才问何之初:“何先生,您这个牛排在哪里买的?”

    何之初笑着说:“今天下午从神户空运过来的,专人养殖的但马牛排,怎么样?味道还过得去吧?”

    “神户但马牛排?!”傅宁爵差点把叉子掉到地上,“这真的是从神户空运过来的?!早知道我也说我爱吃牛排了……唉……”

    温一诺好奇:“这个牛排有什么神奇之处吗?”

    “有啊。”傅宁爵点了点头,“一个字,贵!两个字,很贵!三个字,特别贵!”

    温一诺“哗”地一声,赞道:“何大哥请客真是用了心的。”

    钱不能衡量一切,花钱不一定证明重视,但是不花钱,肯定证明不重视。

    温一诺是财迷,特别喜欢用钱来衡量。

    而且何之初明显不止是花钱,而且还用了心。

    因为他特意打听过大家喜欢吃的东西,然后按照大家的喜好,把最好的食材买回来。

    这份心才是最难得的。

    温一诺对自己这个刚认的大哥真是越来越有好感。

    何之初很快吃完自己盘子里的蛋炒饭,又喝了一口红酒,对萧裔远说:“你的官司不要着急,再等几天,他们要不撤诉,要不把公司清盘,我会接手。”

    萧裔远顿时长吁了一口气,主动拿起桌上放着的威士忌,给自己斟了一杯,对着何之初略带激动说:“大恩一定要感谢,我先干为敬,您随意。以后有事您吩咐,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他说得很有诚意,好像真的会“赴汤蹈火”一样。

    温一诺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但是表面上还是笑容满面。

    何之初也朝萧裔远举了举杯,不过没有说话,但是同举杯,意味着心领了。

    傅宁爵和傅夫人对视一眼,又很快移开视线。

    看起来何之初真的很看重萧裔远。

    韩千雪当不知道何之初做了什么事,她是萧裔远的代理律师,必须保持程序合法。

    大家吃完正餐,开始吃甜品,终于没有那么拘束了,开始天南地北的聊天。

    餐厅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

    此时在相隔不到一千米的沈家大宅里,沈如宝正楼上楼下到处找人。

    “妈妈呢?你们看见我妈妈没有?”

    大宅非常大,所以工作人员也很多。

    沈齐煊还在露台,沈如宝吩咐厨房做的晚饭做好了,给沈齐煊打了电话,让他来餐厅吃饭。

    再给司徒秋打,却久久没有人接。

    她才亲自去找她。

    可是楼上楼下看了一圈,都没有看见司徒秋的影子。

    沈如宝很是奇怪。

    她最后来到司徒秋和沈齐煊的卧室前。

    这是整套大宅最核心的主卧,里面是一个有起居室、工作室、衣帽间、浴室,甚至带一个简单小厨房的套间。

    沈如宝以前随手推门就进,但是今天,她推了半天,才发现那门给反锁了。

    既然反锁了,证明里面肯定有人。

    沈如宝知道司徒秋肯定在里面。

    她开始拍门:“妈妈?妈妈?晚餐准备好了,出来吃饭啊?”

    她拍了半天的门,久到她开始惊慌失措,担心是不是司徒秋出事了。

    就在她犹豫着要不要告诉沈齐煊的时候,卧室的门终于开了。

    司徒秋穿着一身很修身的深紫色刺绣长袖旗袍站在门内,那旗袍上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凤头正好落在她的左肩,长长的尾羽拖在脚边,领口的盘口是珍珠做的,在灯光下闪着温润的光。

    她笑着对沈如宝说:“贝贝在找我吗?”

    “是啊,妈妈,晚餐准备好了。”沈如宝看着司徒秋身上的旗袍,艳羡地说:“妈妈,您的旗袍真多。这件特别好看,这是火凤凰?”

    “这是凰。”司徒秋纠正她,“凤是雄性,凰是雌性。这是凰,不是凤。”

    沈如宝“哦”了一声,也没往心里去,拉着司徒秋的手:“妈妈……”

    司徒秋飞快地甩开她的手,不自然地笑着说:“我刚才在屋里收拾衣橱,不小心闪了胳膊,你别拉我,我胳膊疼。”

    “啊?!要不要紧?要找家庭医生看看吗?”沈如宝很紧张地问,盯着司徒秋的胳膊出神。

    司徒秋抚了抚自己的左胳膊,笑着说:“没事,一点小伤,一会儿你别告诉你爸爸,他神经兮兮地,说不定一定要送我去医生,深更半夜的,我可不想折腾。”

    “好的,我不说。”沈如宝捂了捂自己的嘴,笑着跟司徒秋一起下楼。

    来到餐厅,沈齐煊已经坐在那里了,他面前摆着一碗生滚鱼片粥和蟹粉生煎,还没开始吃,但是香味扑鼻,一看就知道味道就很不错。

    沈如宝羡慕地看了一眼,叫着说:“我也想吃!”

    沈齐煊让厨房的人给沈如宝也盛了一碗,笑着说:“吃吧,看看你喜不喜欢。”

    沈如宝只吃了一口生滚鱼片粥,突然就吐了出来,说:“这是什么味儿啊?太腥了吧?还有姜的味道,我最讨厌吃姜了,我不吃。”

    沈齐煊吃了一口,却是津津有味,说:“姜是去腥的,你是没这口福了。”

    司徒秋往日都很注意沈齐煊的衣食住行,但是今天她有些心不在焉,左胳膊软软的,虽然不至于完全不能用力,但总是不太灵活。

    而沈齐煊根本没有注意到司徒秋的异样,因此司徒秋更加郁闷。

    沈如宝倒是特别听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司徒秋这时又觉得沈如宝实在太听话了。

    ……

    温一诺他们昨天晚上都喝了酒,所以最后都在何之初的大宅里留宿。

    何之初的房子多,在这个小区,他其实拥有两套大宅,一套仿法式凡尔赛宫,一套仿奥地利美泉宫,所以再多的人来这里,也住得下。

    第二天早上大家很早起床了,洗漱之后吃了早饭,就要往机场赶。

    何之初的私人专机带他们回东部dc地区。

    其中萧裔远还去酒店退房,就这么会儿功夫,他居然遇到了岑耀古和萧芳华,他们两人带着小季言出国旅游,还有萧爸萧妈也跟了过来。

    一家人在酒店大堂里看见萧裔远走进来,高兴极了。

    “阿远!阿远!想不到真的在这里见到你!”萧妈眼睛都红了,“你这孩子,出国这么久,也不跟我们通个信儿!”

    萧爸也难得情绪外露:“阿远,你妈可想你了,你来这边是来打官司吗?我们可担心坏了。”

    萧妈连忙说:“你姐姐姐夫在这里,有事可以找他们帮忙,大家都是一家人,不用分得那么清。”

    一边说,一边朝萧裔远使眼色,让他巴结岑耀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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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第一更,今天尽量两更。

    第二更晚上七点半或者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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