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沈郎,这位是杨御史……”
要不是公卿百官们自重身份,不然沈光很怀疑自己能否安稳地回到封常清身边,只是他刚回来便看到封常清和一个高大的中年官员相谈甚欢。
“在下杨钊,见过沈大家。”
杨钊很是礼貌地叉手行礼,说起来他也是前两天才从贵妃那儿知道这位沈郎的背景,要不是安禄山那厮得罪了沈郎,贵妃还不愿意将圣人和她跟沈郎间的关系告诉于他,说是怕他打扰了沈郎。
“杨御史客气了。”
沈光还礼道,他之前听封常清说过,这位杨御史是当今贵妃的族兄,应当就是那位后来改名的杨国忠了,眼下这位杨钊虽然因为贵妃的缘故在朝中地位水涨船高,但仍旧得屈居李林甫之下。
三人坐下后,封常清很是熟络地倒酒,杨钊亦是热情得很,好似三人是相识已久的好友那般,四周不是没有官员想过来和沈光套近乎,只是他们不像杨钊那般厚脸皮。
“以后沈郎若遇到什么麻烦,尽管找我就是。”
杨钊也是名门之后,不过他小时候家道中落,他其实算是市井出身,身上有股混不吝的气质,不过沈光并不讨厌,他听封常清说过,杨钊年轻时是混迹江湖的浪荡子,甚至就连族人都很厌恶他。
不过他娶妻成家后,却是在西川从军,后来还当了屯田军使,而且还干得不错,但因为他过去风评不太好,为节度使张囿所恶,不过尽管如此,他最后还是积功当了新都县尉。
杨钊虽然改邪归正,可是身上的江湖气始终,他当新都县尉的时候,因为时常接济属下,所以当了官反倒是穷困潦倒,最后不得不依附蜀中大豪鲜于仲通。
到后来杨钊那位族妹成了当今圣人宠爱的贵妃,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因为和李林甫关系不睦,想走这位贵妃的门路,于是鲜于仲通便把杨钊推荐给了章仇兼琼,然后杨钊被举为推官,带着价值百万贯的蜀地奇珍财货去了长安。
换了普通人,这般巨款在身,难免都会起了贪念,可杨钊也却是分文未动,尽数用于他那位已是贵妃的族妹并其家人身上,再加上他精明能干,反倒成了杨家的主事人。
沈光正是从封常清那儿知道杨钊的这些事情,才没有因为原本的偏见而看低杨钊,“杨兄既然这般说了,以后某可就不客气了。”
对于沈光来说,李林甫垂垂老矣,倒是杨钊恐怕很快就会成为朝中的新贵,值得他去结交,这对安西军也是件好事,说穿了天宝十节度里,不算岭南和剑南,安西都护府在剩下八节度里当真算得上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
因为远离大唐长安本土,再加上安西军只是用来牵制吐蕃,使其不能经营西域,所以安西军的兵力被限制在了两万四千人。
沈郎不会担心军费和钱财的问题,可是如何扩充安西军的军力,就不是光有钱就行,还得朝中有人,李林甫这个宰相当然是最好的人选,只是沈光信不过李林甫,反倒是江湖气十足的杨钊更值得信任。
毕竟从封常清打听的消息来看,杨钊虽然贪财,但是却很讲信誉,拿钱办事,拿了钱就一定给你办事,若是办不成,居然还把钱给退了回去。
“好,那就一言为定。”
杨钊亦是喜不自胜,他虽是朝中新贵,可是那些百官公卿多是瞧不起他市井出身,若是沈光去他府上做客,和他为友,对他来说却是能大大提升名望。
“来,吃酒,这杯某敬沈郎。”
杨钊相貌堂堂,为人亦是豪爽大方,他为沈光和自己杯中满上酒后,自是一口饮尽,当他放下酒碗时,只见沈光亦是酒到杯干,手中翻转的酒盏涓滴不剩。
“沈郎果真好酒量!”
杨钊忍不住赞道,他以酒量闻名,平时宴饮少有敌手,虽说他也曾听说过沈光的酒量,可是亲眼见到还是难免为之惊叹,实在是沈光看上去不像是善饮的豪客。
“杨兄也不差。”
看着开怀畅饮的杨钊和沈光,边上的封常清难免心中有些不忿,他在杨钊那儿费了不少功夫,两人才成了“朋友”,可是沈郎不过和其人打了个照面,就一副相交莫逆的样子,果然用沈郎的话来说,这人长的帅便可以为所欲为!
“沈郎,择日不如撞日,待会儿不如去我府上休憩,我哪儿新来了蜀地的伶人,其中有对双胞胎,那可是人比花娇……”
连饮数杯,杨钊喝得已然有些上头,他拍着沈光的肩膀说道,他显贵发迹以后,自是投桃报李,当初向章仇兼琼举荐他的鲜于仲通亦是官运亨通,当然这鲜于仲通亦是识趣之人,每年都会赠送大笔钱财美女给杨钊。
沈光闻言却是不由摇头道,“杨兄好意,某心领了,这双解语花大可不必,某自去杨兄府上做客就是。”
“怎么,沈郎是瞧不起某吗,那对姐妹尚是完璧之身,我杨大可不是不讲究的人……”
杨钊嘟囔着说道,他这人江湖习气很重,他觉得沈光值得结交,便愿意把府里最好的美人送给沈光,沈光不愿意收就是看不起他。
“杨兄,你莫忘了,沈郎家里可还有头河东狮,王家十二娘不是好惹的……”
封常清在边上给沈光解了围,杨钊这种江湖气的混不吝,要是被他误以为瞧不起他,那可是能记恨一辈子的。
杨钊闻言拍了拍脑袋,然后看着做出苦笑状的沈光,不由连忙道,“是我孟浪了,错怪沈郎,我自罚三杯!”
说完,杨钊给自己倒了三杯酒,一气喝干了,他虽说很想借着酒劲上头和封常清说王家十二娘算个屁,可是一想到自己要是真把那头母老虎给得罪死了,保不准这小娘子敢带人在朱雀门外埋伏自己,这小娘子发起狠来他都害怕。
“沈郎,你可有别的什么喜欢的东西,哥哥我府上多的是奇珍异宝,定能叫你满意。”
放下酒杯后,面色发红的杨钊拍着胸脯说道,沈光自是不会驳了酒劲冲头的杨钊好意,于是道,“某独好兵甲乐器,杨兄若有珍品,自是多多益善!”
“沈郎且放心,蜀地善治炼,我那儿自有上好的兵甲。”
虽说大唐有私藏甲胄,视同谋反的罪名,可是有些事也就是做个样子,这长安城里家中藏有甲胄超过十副的不说比比皆是,但也绝对不少,杨钊府里还真有拿得出手的“神兵利器”。
“那就多谢杨兄了。”
沈光径直道,有的时候不收东西不行,因为你不收便等于看不起对方,尤其是对杨钊这样出身的人来说尤甚,不过沈光从不在乎所谓的名声,哪怕和杨钊结交会影响他的风评。
要不是公卿百官们自重身份,不然沈光很怀疑自己能否安稳地回到封常清身边,只是他刚回来便看到封常清和一个高大的中年官员相谈甚欢。
“在下杨钊,见过沈大家。”
杨钊很是礼貌地叉手行礼,说起来他也是前两天才从贵妃那儿知道这位沈郎的背景,要不是安禄山那厮得罪了沈郎,贵妃还不愿意将圣人和她跟沈郎间的关系告诉于他,说是怕他打扰了沈郎。
“杨御史客气了。”
沈光还礼道,他之前听封常清说过,这位杨御史是当今贵妃的族兄,应当就是那位后来改名的杨国忠了,眼下这位杨钊虽然因为贵妃的缘故在朝中地位水涨船高,但仍旧得屈居李林甫之下。
三人坐下后,封常清很是熟络地倒酒,杨钊亦是热情得很,好似三人是相识已久的好友那般,四周不是没有官员想过来和沈光套近乎,只是他们不像杨钊那般厚脸皮。
“以后沈郎若遇到什么麻烦,尽管找我就是。”
杨钊也是名门之后,不过他小时候家道中落,他其实算是市井出身,身上有股混不吝的气质,不过沈光并不讨厌,他听封常清说过,杨钊年轻时是混迹江湖的浪荡子,甚至就连族人都很厌恶他。
不过他娶妻成家后,却是在西川从军,后来还当了屯田军使,而且还干得不错,但因为他过去风评不太好,为节度使张囿所恶,不过尽管如此,他最后还是积功当了新都县尉。
杨钊虽然改邪归正,可是身上的江湖气始终,他当新都县尉的时候,因为时常接济属下,所以当了官反倒是穷困潦倒,最后不得不依附蜀中大豪鲜于仲通。
到后来杨钊那位族妹成了当今圣人宠爱的贵妃,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因为和李林甫关系不睦,想走这位贵妃的门路,于是鲜于仲通便把杨钊推荐给了章仇兼琼,然后杨钊被举为推官,带着价值百万贯的蜀地奇珍财货去了长安。
换了普通人,这般巨款在身,难免都会起了贪念,可杨钊也却是分文未动,尽数用于他那位已是贵妃的族妹并其家人身上,再加上他精明能干,反倒成了杨家的主事人。
沈光正是从封常清那儿知道杨钊的这些事情,才没有因为原本的偏见而看低杨钊,“杨兄既然这般说了,以后某可就不客气了。”
对于沈光来说,李林甫垂垂老矣,倒是杨钊恐怕很快就会成为朝中的新贵,值得他去结交,这对安西军也是件好事,说穿了天宝十节度里,不算岭南和剑南,安西都护府在剩下八节度里当真算得上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
因为远离大唐长安本土,再加上安西军只是用来牵制吐蕃,使其不能经营西域,所以安西军的兵力被限制在了两万四千人。
沈郎不会担心军费和钱财的问题,可是如何扩充安西军的军力,就不是光有钱就行,还得朝中有人,李林甫这个宰相当然是最好的人选,只是沈光信不过李林甫,反倒是江湖气十足的杨钊更值得信任。
毕竟从封常清打听的消息来看,杨钊虽然贪财,但是却很讲信誉,拿钱办事,拿了钱就一定给你办事,若是办不成,居然还把钱给退了回去。
“好,那就一言为定。”
杨钊亦是喜不自胜,他虽是朝中新贵,可是那些百官公卿多是瞧不起他市井出身,若是沈光去他府上做客,和他为友,对他来说却是能大大提升名望。
“来,吃酒,这杯某敬沈郎。”
杨钊相貌堂堂,为人亦是豪爽大方,他为沈光和自己杯中满上酒后,自是一口饮尽,当他放下酒碗时,只见沈光亦是酒到杯干,手中翻转的酒盏涓滴不剩。
“沈郎果真好酒量!”
杨钊忍不住赞道,他以酒量闻名,平时宴饮少有敌手,虽说他也曾听说过沈光的酒量,可是亲眼见到还是难免为之惊叹,实在是沈光看上去不像是善饮的豪客。
“杨兄也不差。”
看着开怀畅饮的杨钊和沈光,边上的封常清难免心中有些不忿,他在杨钊那儿费了不少功夫,两人才成了“朋友”,可是沈郎不过和其人打了个照面,就一副相交莫逆的样子,果然用沈郎的话来说,这人长的帅便可以为所欲为!
“沈郎,择日不如撞日,待会儿不如去我府上休憩,我哪儿新来了蜀地的伶人,其中有对双胞胎,那可是人比花娇……”
连饮数杯,杨钊喝得已然有些上头,他拍着沈光的肩膀说道,他显贵发迹以后,自是投桃报李,当初向章仇兼琼举荐他的鲜于仲通亦是官运亨通,当然这鲜于仲通亦是识趣之人,每年都会赠送大笔钱财美女给杨钊。
沈光闻言却是不由摇头道,“杨兄好意,某心领了,这双解语花大可不必,某自去杨兄府上做客就是。”
“怎么,沈郎是瞧不起某吗,那对姐妹尚是完璧之身,我杨大可不是不讲究的人……”
杨钊嘟囔着说道,他这人江湖习气很重,他觉得沈光值得结交,便愿意把府里最好的美人送给沈光,沈光不愿意收就是看不起他。
“杨兄,你莫忘了,沈郎家里可还有头河东狮,王家十二娘不是好惹的……”
封常清在边上给沈光解了围,杨钊这种江湖气的混不吝,要是被他误以为瞧不起他,那可是能记恨一辈子的。
杨钊闻言拍了拍脑袋,然后看着做出苦笑状的沈光,不由连忙道,“是我孟浪了,错怪沈郎,我自罚三杯!”
说完,杨钊给自己倒了三杯酒,一气喝干了,他虽说很想借着酒劲上头和封常清说王家十二娘算个屁,可是一想到自己要是真把那头母老虎给得罪死了,保不准这小娘子敢带人在朱雀门外埋伏自己,这小娘子发起狠来他都害怕。
“沈郎,你可有别的什么喜欢的东西,哥哥我府上多的是奇珍异宝,定能叫你满意。”
放下酒杯后,面色发红的杨钊拍着胸脯说道,沈光自是不会驳了酒劲冲头的杨钊好意,于是道,“某独好兵甲乐器,杨兄若有珍品,自是多多益善!”
“沈郎且放心,蜀地善治炼,我那儿自有上好的兵甲。”
虽说大唐有私藏甲胄,视同谋反的罪名,可是有些事也就是做个样子,这长安城里家中藏有甲胄超过十副的不说比比皆是,但也绝对不少,杨钊府里还真有拿得出手的“神兵利器”。
“那就多谢杨兄了。”
沈光径直道,有的时候不收东西不行,因为你不收便等于看不起对方,尤其是对杨钊这样出身的人来说尤甚,不过沈光从不在乎所谓的名声,哪怕和杨钊结交会影响他的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