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畤拿着玉米棒子,看着金黄的,上面密集的排着饱满的颗粒。他掂了掂,这一穗玉米,起码有半斤。
他听到吴欢说亩产有5,6担,他是不信的,当初送红薯紫薯的时候,也说是10来担一亩,结果呢?五六十担的还是正常的,高产的居然有80多担。
吴欢:“这玉米在你们那里只能种一季,所以产量不会很高。不过,可以和这个套种,这个土豆!”
王畤随着吴欢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奇形怪状的类似红薯的疙瘩,只是红薯是红色的,而这东西是土黄色的,略微带青色。
王畤拿起土豆,打量了一下问道:“这也是和红薯一类的东西?”
吴欢点点头说道:“两样差不多,收成也差不多,只是这土豆更不怕冻,冷点的地方也可以种。”
王畤接过土豆,打量一番问道:“这产量也是10担以上?”
吴欢点点头:“这就有点不好,出芽了,这东西就有毒,人吃了会死。不过,红薯不要能当粮食,这个可以,扛饿。”
王畤:“哦?发芽了还是毒死人?”
吴欢摇摇头说道:“是的,只要不吃发芽的就没有事情。”
王畤放下土豆,长长的叹了口气:“燕郡王,你为什么对我王家如此的好?”
吴欢也叹了口气说道:“如果当初没有遇见老师,我也不会有今天。”
王畤:“居我所知,起润并没有教你什么,反而是你一路上保护他的家眷。不过一日为师,终身为师,对他们的好,我理解。但对王家……”
吴欢:“其一,我在滦州,上万下属没有御寒的衣物,是你低价出售棉花给我,要知道那时候的白叠布可是一个好价格,后面成全我和师妹,又派人来帮助我!东珠,给我买物资,这桩桩件件,我吴欢怎能忘记你王家?
其二,我沈阳孤垂北国,在朝廷里需要有人帮我们说话。其三,王家终究是我老师的王家!家主你明白了吧!”
王畤随着吴欢的话,回想这两年的事情,发现和吴欢的关系真的密切。又听到后面的两条,现在的王家,并没有新朝得势,不过这是暂时的,随着国家的稳定。国家就不得不依靠自己这些世家门阀开控制天下。
王畤想到这里,心中也就了然了,这就是利益同盟。
不过,李渊已经暗示自己,王家一定要和沈阳疏远。他自然不愿意抛弃沈阳的利益,也不愿意抛弃李唐的利益。
他没有得到一方的利益绝对压倒另一方前,王家是不会作任何决定的。当然,在这之前,双方给的利益,他也不会拒绝,这是自己的卖身钱没有理由拒绝。
王畤想想说:“那恭敬不如从命!我们两家多走动走动。”
吴欢送走王畤,把崔家,卢家人叫来,把花生和向日葵,南瓜,豆薯分别分于两家。
这是考虑到,崔家,卢家都在大平原上,粮食都不缺,所以吴欢选择这些经济作物给两家。
向日葵,花生是经济作物,这无可非议,但这南瓜和豆薯怎么也是经济作物?
南瓜是蔬菜,这当然不错,但这时候没有经过驯化的南瓜,瓤薄而子多,所以炒南瓜子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豆薯,则是另一种用途,上面的豆子是有剧毒的,虽然不能食用,却是非常好的杀虫剂,在这个没有杀虫剂的时代里,这豆子就是摇钱树之一。
吴欢本来想留着自己发展,但想到自己的能使用的耕地很少,种粮食都不大够,而且过于寒冷,不太适合豆薯生长。让崔卢两家种植的,豆薯上面这豆子收购回来就是。
处理好这些的时候,橡胶树种子,轻木种子都要送往海南岛,岭南,以后橡胶的使用是一个天文数字,光光靠美洲野生的橡胶树,是无法支撑沈阳的需求。
好在海南岛已经交接,已经是吴欢的领地,想种什么,怎么种都他自己决定。
不过海南岛并不是只有汉人,还有那些住在高山之众的黎人。这些黎人生性野蛮,好勇斗狠,不服王化。他们在王朝更迭无暇管理的时候,也是最猖獗的时候,他们下山杀人窃掠,成为一方危害。
在冯盎接手岭南,狠手收拾一顿黎人之后,黎人又退回山里。
吴欢看着手中的文件,这黎人和被自己同化的高句丽,契丹人,奚人不一样。这些黎人排外,团体意识非常的强,同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对于这样的民族,只有慢慢分化同化,这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成功的。
当然,吴欢也可以使用次暴烈手段和暴烈手段,解决掉黎人这个难题。
次暴烈手段是迁界移居,把黎人从山里迁出来,移到南洋,和当地的土著争地盘,这样黎人因为人生地不熟,没有补给而依靠自己。
或者干脆运回沈阳,打散分散到各个地方,让他们成不了气候。
至于暴烈手段,吴欢从来没有想过,因为那是灭族。
次暴烈手段和暴烈暴烈依靠的都是武力。吴欢现在美洲大规模的驻军,使他的兵力捉襟见肘,所以他对海南岛只在县城里部署了军队,还有就是种植橡胶树和轻木的农垦场布置少量军队。
高雅贤敲响吴欢的办公室大门,这是他担任执政以来,第一次敲响这个办公室大门。
不是说没有大事发生,而是高雅贤的手腕高明,至少比王朔高上不少,特别是民政方面。
吴欢当初也奇怪,按理说,高雅贤担任执政,应该军政比较突出,民政一般般的。谁知道他处理民政起来,比王朔更加的有手腕,有温度。
吴欢没有问为什么,想也想明白了,高雅贤在叛乱之前,不过是一个一般地主的子弟,他了解民间的疾苦,也知道百姓需要什么。
而王朔则长期依附在王家这颗大树上,他所思所想的,都是怎么让主人赏识,或者是主人愉悦,根本就不会去想,百姓需要什么。这也是吴欢发现王朔不再可靠的时候,立刻抛弃的原因之一。
他听到吴欢说亩产有5,6担,他是不信的,当初送红薯紫薯的时候,也说是10来担一亩,结果呢?五六十担的还是正常的,高产的居然有80多担。
吴欢:“这玉米在你们那里只能种一季,所以产量不会很高。不过,可以和这个套种,这个土豆!”
王畤随着吴欢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奇形怪状的类似红薯的疙瘩,只是红薯是红色的,而这东西是土黄色的,略微带青色。
王畤拿起土豆,打量了一下问道:“这也是和红薯一类的东西?”
吴欢点点头说道:“两样差不多,收成也差不多,只是这土豆更不怕冻,冷点的地方也可以种。”
王畤接过土豆,打量一番问道:“这产量也是10担以上?”
吴欢点点头:“这就有点不好,出芽了,这东西就有毒,人吃了会死。不过,红薯不要能当粮食,这个可以,扛饿。”
王畤:“哦?发芽了还是毒死人?”
吴欢摇摇头说道:“是的,只要不吃发芽的就没有事情。”
王畤放下土豆,长长的叹了口气:“燕郡王,你为什么对我王家如此的好?”
吴欢也叹了口气说道:“如果当初没有遇见老师,我也不会有今天。”
王畤:“居我所知,起润并没有教你什么,反而是你一路上保护他的家眷。不过一日为师,终身为师,对他们的好,我理解。但对王家……”
吴欢:“其一,我在滦州,上万下属没有御寒的衣物,是你低价出售棉花给我,要知道那时候的白叠布可是一个好价格,后面成全我和师妹,又派人来帮助我!东珠,给我买物资,这桩桩件件,我吴欢怎能忘记你王家?
其二,我沈阳孤垂北国,在朝廷里需要有人帮我们说话。其三,王家终究是我老师的王家!家主你明白了吧!”
王畤随着吴欢的话,回想这两年的事情,发现和吴欢的关系真的密切。又听到后面的两条,现在的王家,并没有新朝得势,不过这是暂时的,随着国家的稳定。国家就不得不依靠自己这些世家门阀开控制天下。
王畤想到这里,心中也就了然了,这就是利益同盟。
不过,李渊已经暗示自己,王家一定要和沈阳疏远。他自然不愿意抛弃沈阳的利益,也不愿意抛弃李唐的利益。
他没有得到一方的利益绝对压倒另一方前,王家是不会作任何决定的。当然,在这之前,双方给的利益,他也不会拒绝,这是自己的卖身钱没有理由拒绝。
王畤想想说:“那恭敬不如从命!我们两家多走动走动。”
吴欢送走王畤,把崔家,卢家人叫来,把花生和向日葵,南瓜,豆薯分别分于两家。
这是考虑到,崔家,卢家都在大平原上,粮食都不缺,所以吴欢选择这些经济作物给两家。
向日葵,花生是经济作物,这无可非议,但这南瓜和豆薯怎么也是经济作物?
南瓜是蔬菜,这当然不错,但这时候没有经过驯化的南瓜,瓤薄而子多,所以炒南瓜子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豆薯,则是另一种用途,上面的豆子是有剧毒的,虽然不能食用,却是非常好的杀虫剂,在这个没有杀虫剂的时代里,这豆子就是摇钱树之一。
吴欢本来想留着自己发展,但想到自己的能使用的耕地很少,种粮食都不大够,而且过于寒冷,不太适合豆薯生长。让崔卢两家种植的,豆薯上面这豆子收购回来就是。
处理好这些的时候,橡胶树种子,轻木种子都要送往海南岛,岭南,以后橡胶的使用是一个天文数字,光光靠美洲野生的橡胶树,是无法支撑沈阳的需求。
好在海南岛已经交接,已经是吴欢的领地,想种什么,怎么种都他自己决定。
不过海南岛并不是只有汉人,还有那些住在高山之众的黎人。这些黎人生性野蛮,好勇斗狠,不服王化。他们在王朝更迭无暇管理的时候,也是最猖獗的时候,他们下山杀人窃掠,成为一方危害。
在冯盎接手岭南,狠手收拾一顿黎人之后,黎人又退回山里。
吴欢看着手中的文件,这黎人和被自己同化的高句丽,契丹人,奚人不一样。这些黎人排外,团体意识非常的强,同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对于这样的民族,只有慢慢分化同化,这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成功的。
当然,吴欢也可以使用次暴烈手段和暴烈手段,解决掉黎人这个难题。
次暴烈手段是迁界移居,把黎人从山里迁出来,移到南洋,和当地的土著争地盘,这样黎人因为人生地不熟,没有补给而依靠自己。
或者干脆运回沈阳,打散分散到各个地方,让他们成不了气候。
至于暴烈手段,吴欢从来没有想过,因为那是灭族。
次暴烈手段和暴烈暴烈依靠的都是武力。吴欢现在美洲大规模的驻军,使他的兵力捉襟见肘,所以他对海南岛只在县城里部署了军队,还有就是种植橡胶树和轻木的农垦场布置少量军队。
高雅贤敲响吴欢的办公室大门,这是他担任执政以来,第一次敲响这个办公室大门。
不是说没有大事发生,而是高雅贤的手腕高明,至少比王朔高上不少,特别是民政方面。
吴欢当初也奇怪,按理说,高雅贤担任执政,应该军政比较突出,民政一般般的。谁知道他处理民政起来,比王朔更加的有手腕,有温度。
吴欢没有问为什么,想也想明白了,高雅贤在叛乱之前,不过是一个一般地主的子弟,他了解民间的疾苦,也知道百姓需要什么。
而王朔则长期依附在王家这颗大树上,他所思所想的,都是怎么让主人赏识,或者是主人愉悦,根本就不会去想,百姓需要什么。这也是吴欢发现王朔不再可靠的时候,立刻抛弃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