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爪肉骨分离差不多花费了一上午的时间。

    之后,陈恪便招呼范深和袁朗去生火烧水,而他则动手把分离出来的这些鸡爪用清水淘洗干净。

    水开鸡爪也已经淘洗干净了。

    只见陈恪直接掀起盆,把淘洗干净的鸡爪全部倒入了锅中。

    随着沸腾水蒸气的飘散,整个院中皆都充斥着一股煮肉的香味。

    无论是范深还是袁朗甚至是陈月,他们皆有许久时间不曾吃到肉了。

    闻到肉香,这次三人的哈喇子实实在在的掉在了地上。

    一旁吃了全部鸡爪碎骨头的大黄瞧见三人的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头一扬一副鄙夷,嗷呜叫了一声回了自己的狗窝。

    这狗子真够忘恩负义,自个儿吃饱喝足就不管人了。

    “哥哥,这鸡爪多会能吃啊?”

    “吃什么,这鸡爪是你哥和王大家赊的,你哥还等着赚了钱还人家的鸡爪钱呢?陈恪,我不吃鸡爪,等你做好了给我喝口汤,让我尝尝咸淡就行了。”

    谁说范深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来着,这不挺有谋略的嘛!

    什么就让你尝尝咸淡,想让你尝,他也得有啊。

    “一会儿就好了。”陈恪选择性的忽略了范深的问题,转而与陈月温和道了一声。

    随后,陈恪先是切了些蒜末。

    紧接着又找来了碗,在碗中放入了些醋,酱油,盐外加糖以及茱萸。

    做这种无骨鸡爪其实还需味精增加鲜味的。

    怎奈现在暂时没这玩意儿,也只能忽略不计了。

    另外,市面买的那种盐巴也并不同于宫里那种精盐,粗糙不说,还透着杂质,就像是洒了一把泥巴在里面。

    当然,就是为马皇后治病时特地留出来的精盐也不如后世一块钱买到的那种精细。

    之外还有糖,基本上也有盐一样的缺陷。

    吃到嘴里甜倒是挺甜,只是唇齿余留之后有些发苦发涩。

    出现这类情况的原因基本与盐的一样,都是过滤提炼之法不当而导致,将来还是有机会改善一下的。

    最后一个,辣椒也是致命性的东西。

    史料记载,这玩意原产于墨西哥,在明朝末年才传入。

    现在不过才明初期,距离这玩意的传入还将近有二百年的时间。

    目前来看,这东西一时半会的估计是搞不来。

    唯一的解决办法也只能是用茱萸代替了。

    只不过效用肯定是不比辣椒的。

    可惜的是一道风味绝佳的无骨鸡爪,一下子缺失了这么多东西,真不知道做出来的效果会如何?

    就在这些调料准备完成之后,鸡爪差不多也煮熟了。

    在鸡爪即将出锅之前,陈恪又在锅中淋入了些醋以去腥。

    之后也没多等,直接用漏勺翻了个个儿捞出。

    鸡爪捞出,范深袁朗陈月三人皆是两眼放光有种抢夺的架势。

    陈恪则淡然,熟练的动作,舀了瓢凉水直接倒入盛出的鸡爪之上。

    待会是需要用拌好的调料直接动手搅拌的。

    若不过凉水的话,这种热气滚滚的样子,谁敢上手?

    而如此做的目的也是为了能够快速的入味。

    在过了几遍凉水后,陈恪淋上了之前准备好的调料。

    随着调料味与肉香味结合,院子里飘荡着的味道更为浓郁了。

    “哥哥,能吃了不?”陈月激动大喊。

    陈恪则笑了笑,先抓起一个递给陈月。

    一旁的范深和袁朗静静等着。

    等着属于他的鸡爪,也等着先行尝过味道的陈月表态。

    可陈月许久没曾吃肉了,哪有功夫等着一点点品尝。

    直接一口气把一整只鸡爪全部塞入了口中。

    虽用凉水过滤过依然还是有些发烫的,陈月被烫的一个劲儿哈气,最终却不住的咀嚼。

    片刻,一只鸡爪便被陈月一口咽进了肚子。

    鸡爪下肚,众人都还等着她评价呢,她竟是睁着一只无辜的大眼睛不住的卖萌,脆生生的喊道:“哥哥,我还想吃!”

    陈月这个吃法估计也没品出味道来,陈恪也不再等着。

    给袁朗递了一个,又给陈月递过去一个,最后才给了范深。

    范深的吃相也如陈月那般一口生吞,倒是袁朗在细嚼慢咽的在品着味。

    三人分配完,陈恪也没先吃,而是给远处已经洗衣服的陈母送过去了一个。

    陈恪这鸡爪本是准备卖的,陈母又怎舍得吃。

    不仅自个儿不舍得,也反对陈恪他们率先品尝。

    “恪儿,你这鸡爪不是要往出卖的吗?你这般自个儿都吃了不好吧?”

    “自是不能都吃了,范深和袁朗帮了不少忙,月儿也许久不曾吃肉了,先让他们尝尝味道,娘,你也吃个。”

    陈母还是不舍得,陈恪只能再劝,道:“没关系,吃几个也吃不穷,这东西是新鲜玩意,出去卖的时候也得搞些试吃的,反正第一次卖肯定是赚不了钱的,只要不是赔太多就行。”

    人都不知道你这东西味道如何又怎会买你的,只能是让人先去试吃。

    当然每个人吃一块就是最大限度了,总是不能放开限度,谁愿尝试多少都成的。

    另外一点,也不排除有人只试吃不买的。

    既让人家试吃,人家自然是觉得好才买,不好的话当然就不买了。

    好不好的暂且先不提。

    吃过了自然也就不会再买了,等下次想吃再过来就是。

    总的说来做这行就得大度一些,有第一次两次钻空子的,任由他们去。

    等到最后旁观者也看不下去再出手,如此一来也不至于自个儿砸了自己的门面。

    陈恪解释,陈母正要在身上擦了手接。

    而陈恪则是把鸡爪递与陈母嘴边,笑着道:“娘,别动手了,儿子来喂。”

    原主以前倒也并非坏人,只是少年心性,神经有些大条,从不会这么细心的关心家里的事情。

    现在陈恪突然变得如此贴心,陈母只觉这是老天有眼,他的苦日子到头了,自是不会怀疑到住进他儿子身体里的灵魂换了人。

    陈恪递过来鸡爪,陈母感动之余吃入了嘴里。

    随着陈母的咀嚼,陈恪问道:“如何?”

    许久不曾吃过肉,即便是吃不经任何烹饪过的都会觉好的。

    陈母一脸陶醉,应道:“好,挺好的,我家恪儿还会做饭,娘以后只等着享福了。”

    身份高了也才会觉庖厨之术上不得台面,对于普通人家来讲,只要能养活自己那便是最好的了。

    什么高低贵贱,哪有那个闲情区分这些。

    第一个鸡爪吃完,陈恪正要喂第二个,陈母说什么都不再要了。

    一旁的范深瞧见此,随之眼巴巴地道:“陈婶儿不吃,给我呗...”

    屁,就范深那速度,这一盆鸡爪怕是也不够他吃的。

    陈恪又给每人递了一个,道:“最后一个了,等赚到钱,你们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现在的范深也没什么追求,只要能够吃到鸡爪就行,主动道:“那成,我还与你给鸡爪去骨,你每天给我吃几个鸡爪就行了,这鸡爪真是太好吃了。”

    好吃的,好吃的,几人都说好吃,陈恪却还没来及评价。

    再给了范深几人一人一个之后,陈恪终于把鸡爪吃入了嘴中。

    甜酸辣,三种口味已经具备。

    在口感之上倒是与后世市面上所卖的那种常见的没多大区别。

    嗯,总体感觉还算满意!

    该品尝的尝过之后,陈恪挑出了十几个,切成小块装入碗中。

    之后把剩下的装入一个盆中。

    最后用擦碗布把碗和盆的边边角角皆都擦了干净。

    碗中的是供人品尝的,盆中的则是供人采买的。

    无论事品尝还是买进,色香味之外还需保持干净。

    不然的话汤汤水水的洒的到处都是直接把色香味的感觉拉低了。

    该准备的准备完毕,陈恪又与王大家借了称和草纸。

    王大家卖肉多年,正好有替换下来的称。

    至于草纸,反正他们家卖肉也是需要用这东西给人包的,拿给陈恪些先用着倒是没有太大问题。

    王屠户满脸横肉,却是个热心肠。

    陈恪的这些需要不做任何含糊的直接都拿了出来。

    一切准备完毕,只等着明日出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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