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恭终究在众人围攻之下败下阵来,一双眼睛乌青乌青的,一脸伤感道:“这事是俺家那闺女弄出来的,俺闺女说她老师要炼铁,所以写了一份《钢铁疏》交给俺,让俺交给陛下。”

    程咬金好奇道:“知道大侄女是学打铁的,俺还以为大侄女只会打铁,她真会炼铁?”

    尉迟恭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无奈道:“你们自己看去,俺只是个传话的,哪知道那么多?”

    一群大老粗直接把东西递给了张公谨,张公谨看了看,啧啧有声道:“敬德还是保守了。”

    众人一愣,张公谨继续道:“按大侄女的说法,每月至少产铁料三百万斤才算是及格,只是要那么多钢铁干什么?”

    众人百思不得其解,想的脑仁疼,三百万斤钢铁,足够十六卫大军尽数换上钢铁铠甲了。

    只是这产量是不是过高了些?吹牛呢吧?

    再说了,弄那么多钢铁干什么?不能吃不能喝的,留着好看吗?

    想不通就不想,最先放弃的就是程咬金,大大咧咧的道:“大侄女要炼铁,这事大好事啊,老黑,今天要请,醉卧居、雅集楼,咱们兄弟同去同去!”

    一群老不要脸的一起去吃饭喝酒上青楼,李世民在甘露殿闲着没事,又开始瞎琢磨。

    这事既然是秦风让尉迟恭的闺女出头干的,产量自然是有保证的,只是秦风要这么多钢铁干什么?这产量,炼个几年就够用很久了。

    不多时,长孙来到甘露殿,李世民把事情一说,长孙愣了愣,开口道:“此事妾身倒是听那几个孩子说过一嘴。”

    李世民眉头一挑,道:“怎么说?”

    长孙组织了一下语言,笑道:“那几个孩子说,钢铁是工业的基础,是经济的中流砥柱,是国家的命脉,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物质保障。

    我大唐雄兵纵横天下,钢铁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他们还说,要想开启工业革命,就需要大炼钢铁。”

    李世民心头一跳,沉声道:“革命?”

    长孙点头,又摇头道:“是工业革命。”

    “何解?”

    “妾身问了,他们只说工业革命足以改变大唐,让大唐更加强盛,至于其他,他们也语焉不详,想来秦风还没有教授。”

    李世民沉吟片刻,喃喃自语道:“机械制造、经济、算学、文宣等等,秦风这是做足了准备,打算让自己的弟子出头,把一些要命的事情都做出来啊!”

    长孙皱眉道:“不至于吧。”

    李世民苦笑道:“你不懂,秦风此人,若是冲锋陷阵,必是绝世战将,若是治理国家,必是治世能臣,若是为祸天下,必是国之大害。

    此人身负才华,却不敬畏上天,不敬畏皇权,他所敬畏的,只是自己的学识,或许对某些人他持有尊重之心,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秦风是看不起他们的。

    比如他看朕的时候,朕就觉得反而是他高高在上,他看你的时候,就显得尊重了许多。”

    长孙回想了与秦风每一次的会面,似乎真是如此,某些利益纠葛之下,自己若是强势一些,秦风也乐意做出让步,甚至主动做出很大的让步,但是对于皇帝,似乎真的没有敬畏之心。

    李世民喟叹道:“朕与他初见,实在醉卧居,秦风特意从南山出来,知道朕会去找他,所以等在醉卧居,朕问他要不要做官,他很干脆的说愿意。

    就是因为他愿意为大唐效力,所以朕才容忍他做出诸般事情。

    朱雀大街之上,他又展现出强绝的力量,这才是让朕忌惮的。

    世间英才,总有跟脚,但是秦风的跟脚却没有半分痕迹。

    他出自南山村,却非南山村之人,他来自秦岭,却又不是流民。

    以他的做派,只怕天底下能教出这般人物的,非神仙无疑。

    他亲口说过,若是有神仙,他便是离神仙最近的人。

    观音婢,你说这么一个人,朕如何放心?”

    长孙皇后眉头微皱,从这番话中,她听出了李世民内心最深切的期望。

    神仙二字,让多少英明神武的帝王沉沦其中,昏聩庸碌。

    “二郎!”长孙猛地开口道:“秦风不是神仙,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妾身与他朝夕相处月余,比你更了解他。”

    李世民心头微震,从迷思之中醒了过来,一脸惭愧,道:“朕又妄想了。”

    长孙沉声道:“古往今来,从未有人成仙,那些传说,不过是虚假而已,纵然始皇帝,也难以超脱,更何况别人?”

    李世民闭上了眼睛,似乎在回想,在消化。

    。。。。。。

    熊掌属于山珍,烹饪起来很麻烦,流程之复杂,可以逼疯一个优秀的厨师。

    做法不过烧、扒、炖等方法,如“红烧熊掌”、“白扒熊掌”等。

    秦风喜欢红烧,所以自然做红烧熊掌。

    配料很丰富,鸡,肘子,萝卜,虾肉,菜心,肥膘肉等。

    鸡和肘子洗净,切块,洗净姜葱,榨汁,白萝卜洗净,雕刻成坐式熊猫状,虾肉去薄皮,与猪肥膘肉一起剁成泥茸状,青菜洗净,用开水烫熟,锅中加入清水,放进鸡和肘子。锅中放入鸡、肘块、甘草、葱、姜,熬汤。将虾肉放在碗内,加入盐、料酒和姜葱汁,搅拌打成胶质状。将发好的熊掌,架起来,放入铝锅中,加入凉水,烧开后倒出水,再加水烧开,重复三次。将熊掌架起来,然后将煮汤的鸡、肘块、海米、甘草、熟火腿、葱段、姜片放在熊掌上面,倒入煮好的浓汤,烧开,再下入盐、料酒、胡椒粉、糖色调好味,改小火煨三四小时,至熊掌糯烂。取出熊掌,放在盘里,盘内一端配雕刻好的熊猫,四周摆上虾饼,菜心镶配熊掌。将砂锅内的汤汁烧开直至其变动浓稠,加入味精,浇在熊掌及菜心上。

    一番风骚的操作,看的人眼花缭乱,虽然缺少了几种配料,熊掌的味道依旧在空中飘散,诱人无比。

    一只熊有四只熊掌,一只熊掌大约有十来斤,妥妥的巨无霸,一个人断然是吃不完的。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秦风果断把弟子们叫来,又切了一块,着人送给孙林。

    一家子大大小小,在饭桌上奋力厮杀。

    没有多么优雅,吃的就是一个酣畅淋漓。

    筷子一扒,一块令人垂涎的肉就掉了下来,入口即化,香喷喷的令人回味不已。

    好在熊掌多,不需要回味,吃呗!

    一顿胡吃海喝,连杨舒都没有淑女的架子,甩开了膀子,毫不气。

    黑熊的鲜嫩部位全部贡献了出来,连熊心都被烹饪成了绝味,剩下的肉,就每家一块,分送给了南山村的村民们。

    至于熊皮,自然是流了下来,比不得白熊皮漂亮,也是不可多得的宝贝儿,秦风打算做成一件熊皮大氅。

    俗话说的好,女要俏一身孝,男要俏一身皂。

    经典的黑白配,肯定拉风。

    吃完饭,谁都不想动,秦风躺在躺椅上,眯着眼睛看着天上的太阳。

    初春时节,太阳并不热烈,反而显得有些温润。

    弟子们躺成了一排,分在两边,拱卫着秦风与杨舒。

    脚底下是吃撑了的滚滚,同为熊族,滚滚下嘴也没气,人家可是杂食动物,食谱广的很,不光光是吃竹子的,肉才是他们的主要食物,至于竹子,不过是零食而已。

    秦风人生第一次吃熊掌,还是自己亲手烹饪的,自然是满意无比。

    这年头熊瞎子跟熊猫一样,都成了祸害了,动物保护这个概念还得等一千多年才能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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