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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谷,长达百里的达奚部缓慢地朝前面蠕动着。

    最后面,于阗镇镇守使高仙芝麾下都虞候段秀实带着三百骑不紧不慢地跟着。

    得知是孙秀荣在前面堵路后,高仙芝也动起了心思。

    “有孙小子在前面堵路,不出意外的话,达奚部是没有办法逃脱的,就将其困在雪谷里,不出一月,彼等就会吃尽牛羊,再围上几日不是主动投降,就是被我等轻易杀死,达奚部,这世上就没有其名号了”

    “不过依着圣天子的性子,若是带着大酋等多人一起前往长安献俘的话,肯定是龙颜大悦的,达奚部并不重要,但达奚贵酋还是值几个钱的啊”

    “可如果达奚部向孙小子投降该如何办?人家现在也是都督府的都督,品级与镇守使差不多,人家也是有资格接受投降的呀”

    一想到这里,高仙芝突然改变了主意,他让凶悍的李嗣业接替段秀实打头阵。

    “李郎,你带三百陌刀兵一路杀过去,路上遇到的人丁、牲畜一律杀死”

    “镇守使,这是为何?”

    高仙芝骂道:“理会这么多作甚,立即行动,记住,雪谷狭窄,你每次以百人前出战斗,一百人警戒,随时支援前面一百人,一百人休息,轮番上前厮杀,无论遇到什么,但凡活物,都一刀两断!”

    “镇守使,这……”,段秀实眼中显出不忍,却被高仙芝喝道:“达奚部灭亡鼠尼施部落时,鼠尼施部落里十岁以上男丁一万多人全部被彼等斩杀干净,其中有投降的三千多人,同样在一日之内被全部杀死,据说那几日达奚部的弯刀就废了几千把,彼等洗劫焉耆镇外的乡下时,烧杀劫掠,罪恶滔天,必须斩尽杀绝!”

    又说道:“段郎,我知晓你心软,不过对于胡人,还是要硬起心肠才好,听我的没错,你带着虞候军四处巡逻,以防达奚人从山谷两端绕了过来”

    等段秀实走后,李嗣业一马当先率领一百陌刀手上了,他倒是完全遵照高仙芝的指示,一路马不停歇地杀了过去。

    一路上,达奚部拖在后面的青壮、老弱妇孺、牛羊牲畜都被他当场斩杀,不断溅起的鲜血倒是彻底激发了陌刀队的杀意,不到半日时间,惊恐乱走的达奚人只得爬上了两侧的雪山,而鲜血也彻底浸透了雪谷道路上的雪层,一段长达一里殷红色血道夹在两山之间,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李嗣业的杀戮终于将达奚文明的主力逼了出来,他的嫡长子达奚纥那,不对,眼下已改成了拓跋纥那者带着一千全身披挂着皮甲的“勇士”过来了,不过这些勇士完全不是陌刀兵的对手,他们无论是骑战,还是下马步战,在很短的时间便损失了两百多人。

    这还不算,这些勇士齐刷刷地被砍成了两截,有的是被拦腰砍断,被砍倒在地时尚未最终死去,但腹中肠胃等物全部露了出来,他们躺在雪地里的惨叫声几里地以外都听得见,这让本来极为悍勇的达奚人也肝胆俱裂。

    但拓跋纥那显然没有退却,直到他的勇士很快就损失一半时才跑了。

    拓跋纥那的战斗为他的牧户争取到了大约半日的时间,但很不幸,由于天寒地冻,牲口又多,他的牧户半日也就走了十里地,幸亏李嗣业的陌刀兵也累了,否则那触目惊心的杀戮不知几时才能停止。

    当晚,高仙芝来到了李嗣业的营地,得知他半日才杀了大约五百青壮时,不禁有些恼火,“李郎,难道你也像段郎那样心慈手软?”

    李嗣业答道:“自然不是,不过我陌刀队总共才三百人,就算轮番休息作战,终有疲劳的时候,何况按照陌刀营的规制,陌刀打制不易,一把陌刀至少需要用上一年才能更换,每战过后就要重新修磨,故此……”

    “也罢,明日一早,继续向前杀!”

    “是……”

    等高仙芝走后,外出巡逻的段秀实也回来了,当李嗣业同他说起此事,段秀实叹道:“我军虽然战力强横,不过在这狭窄幽长的雪谷里,达奚部又能跑到哪里去?依我看来,将其困在谷里也就是了,等到彼等吃食没了自然会出来投降的”

    “那镇守使……”

    “多半是得知前面有孙秀荣那厮在挡路,镇守使自然担心大功被孙小子夺去了,故此让你的陌刀队不顾操典规定拼死向前击杀,自然是为了逼出达奚人的大人物,好让其向我军投降,而不是向孙小子投降”

    “段郎,你也认为达奚人突破不了孙秀荣的阻截?”

    “呵呵,谈何容易,孙秀荣的兵马原本确实是少年兵,不过这几年彼等也是大小战事不断,加之年岁增长,早就成了强军了,那些少年原本是胡人,本就精通骑射,在得到大唐的兵器、甲胄和操练后自然如虎添翼,恐怕比我大唐普通府兵还强一些,达奚人何德何能能够突破彼等?”

    “可如此杀戮,达奚人惊惧之下更加不愿意向我等投降了,反而会向孙小子投降啊”

    “谁说不是了,高将军历来敏慧,岂能不知晓这一点?除非他有不得已的理由”

    高仙芝却是有他的理由。

    在奉命剿灭达奚部的那一刹,他这个理由就成立了。

    在原本的历史上,由于并没有孙秀荣的存在,也就没有唐军在胡弩镇的那场击杀吐蕃万国象雄万户府千夫长拉鲁多吉的战斗,从而也不会将吐蕃人的视线从河湟一带吸引到昆仑山附近,自然也就没了高仙芝越过昆仑山打击被吐蕃人迁徙到那里的赫连鲜卑部,进而也就没有那个赫连伏允前来效劳了。

    赫连部,世代与达奚部联姻,多少知晓一些达奚部的事情,当然了,他只知晓达奚部藏有前北魏国流传下来的“至宝”,还以为是极为珍贵的瑟瑟石,一开始并没有在意,后来才知晓是玉玺。

    但一个王朝的玉玺肯定不止一枚,那枚传说中至高无上的玉玺只是象征性的,平时很少用到,真正用到的是另外几枚,包括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六枚,加上传国玉玺,一共是七枚,若是北魏王朝将其中一枚藏在部落里也大有可能。

    对于北魏皇帝将极为珍贵的传国玉玺放在部落里保管,不管别人相不相信,赫连伏允是不相信的,他一直认为是以前拓跋寔之前的代王时代的某一枚玉玺罢了,甚至草原时代的玉玺也大有可能。

    这样的东西自然珍贵,不过只是一个“古物”罢了,但并没有珍贵到引起四方觊觎的地步,否则,若是得知是传国玉玺,消息早就传出去了,达奚部也不会生存到现在。

    高仙芝通过赫连伏允得知了这个消息,一开始他也是这样认为的,这样的东西他是不敢私藏的,得到后肯定要呈上去的,不过在他心目中,这块宝石并不比达奚文明等酋长更值钱当今天子最喜欢的节目之一便是在城门楼上观看各边镇的献俘节目,其中自然有他圣天子“威加海内,四夷咸服”的情结,但无论如何,都是边镇大将晋升的绝佳途径。

    原本的历史上,高仙芝征服小勃律后,在没有通知上官夫蒙灵察的情形下,擅自将有关小勃律国王以及吐蕃公主等贵人一股脑弄到长安献俘,自然让天子龙心大悦,此后取代夫蒙灵察便只是时间问题了。

    可想而知,将达奚部贵酋全部擒获进而献俘对如今刚刚崛起的高仙芝何等重要!

    如果这些人全部投靠了孙秀荣,将那块宝石也献给了他,他高仙芝的大功就要大打折扣了。

    但他眼下的做法还是有些不同寻常。

    以高仙芝的精明,他肯定是急于与处在达奚部大队中间的达奚文明取得联络,方才让李嗣业的陌刀队累死累活杀出一条血路倒真是血路,不过大队长达百里,中间的位置最少也有四十里,照李嗣业这个杀法几时能杀到那里?

    果然,次日,高仙芝改变了策略,他让田珍带着三百重骑按照陌刀队的套路分成三拨,对前面的达奚部落进行“扫荡”,对,确实是扫荡,田珍部除了不放过达奚部的青壮,对于避到雪山上以及河面上的妇孺并没有理会,每当田珍清理出一段道路,就由后续的于阗镇骑兵填上。

    这样的战法确实比李嗣业快得多,没几日,高仙芝大队距离达奚文明的大帐便只有十里路了!

    而这几日,达奚文明的精锐又损失了大约两千骑,此时,他的身边只有最后的三千精骑了,比刚刚从鹰娑川带出来的一万五千骑整整少了一万两千骑。

    就算有传国玉玺加持,达奚文明一腔雄心也化为乌有了。

    这一日,似乎得到了什么消息,高仙芝竟然亲自带队对前面挡路的达奚牧户进行了无差别的大屠杀,等到天色已晚时,他依旧没有停止,让田珍、李嗣业轮番上阵继续屠杀,等到天色漆黑如墨时方才停下来。

    此时,高仙芝大队距离达奚文明只有三里地了!

    原因也很简单,就在今日天明前那一刻,高仙芝收到了一份通过箭枝射过来的书信,信件是直接射到高仙芝大帐里的。

    作为一名宿将,高仙芝就算是在睡梦中也是十分警醒的,当那封信甫一射到大帐上他就醒了,然后就发现了那封信。

    信上只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显见得不熟悉汉字的人写的。

    “达奚部拥有的那块玉石就是秦始皇的传国玉玺!”

    得到这封信后,高仙芝的睡意全没了。

    这个消息太令人惊骇了!

    若此人说的是真的,那包括达奚文明在内的贵酋加起来也不如这枚玉石宝贵,可高仙芝并不知晓大唐如今拥有的传国玉玺是何物,若萧太后从草原带来的玉玺是假的,那此时若是传出去,当今天子不就成了笑话?

    而知晓这个秘密的高仙芝岂非成了眼中钉肉中刺?!

    于是,只能秘密得到这枚玉石,然后秘密呈递给皇帝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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