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百里无相拍拍小马的脑袋,道:“丫头,这匹小马还不到两岁,是我用了十数年时间,才等出来的上品,比汗血宝马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地上它可日行千里,在水中它也如鱼得水,只要不让它游上一整天,过条大河没问题。但这马性子野,只服从它认下的主人,要是你能驯化它,就送给你了。”
虞清欢道:“越是有灵性的动物,他们就越忠诚,这匹小马已认你为主,我再怎么驯都无济于事。”
长孙焘道:“晏晏,师父他并没有驯服这匹马。否则等了十数年才得到的珍宝,他怎么舍得拱手相让。”
百里无相面上有些挂不住,但也说了实话:“没错,我并未将它驯服,它之所以听我的话,全因他一出生就没了母亲,我在这里住了整整一年,一直用山里各种野兽的奶喂养它,所以它把我当成了母亲,却从未把我当作主人。”
虞清欢被它的身姿所吸引,想要伸手去摸摸它柔顺的鬃毛,它却打了个响鼻,喷了虞清欢满手的鼻涕,然后神情倨傲地看着虞清欢,仿佛没有人可以让它低下高傲的头颅。
虞清欢心里盘算着怎么把它驯化,嘴上却道:“老头儿,听说若是母马与这里的神骏配种成功,怀孕只需一日,产下的小马也只需一日便能长大,是这样吗?”
百里无相道:“传说的确是这样,但有夸大的成分。母马怀孕生产和普通的马并无区别,都需要时间。但传说中的水马,哪怕我用十数年时间让母马配种成功,我也不曾见过这水马的真颜,不知它是不是真如传说一样,生活在水里。”
虞清欢道:“一般的马都不怎么会水,但你却说这匹小马水性很好,莫非真有生活在水中的马?”
百里无相双手一摊:“谁知道呢?别问我。”
长孙焘拉过虞清欢,话里话外地揶揄道:“晏晏,你别和师父计较,他老人家花了十数年时间,终于得了匹稀世珍马,结果根本不能骑,他老人家心里不痛快,说话都带着刺,听听就过了。”
虞清欢和长孙焘一唱一和:“你看你,一声声师父叫得香甜,这种以德报怨的行为,真男人!要是这老头儿还要一点脸,就该为刚才叫你臭小子感到羞耻。”
百里无相咬牙:“死丫头,你要是再这么埋汰你师父我,这马就不给你了!”
虞清欢道:“要是我能驯服它,就算你不给也没用,谁让它不属于你!”
百里无相冷哼一声,背着手就走了:“跟了一路,想必你们也饿了,过来吃些东西。”
虞清欢还以为百里无相背了干粮,结果她错了,她这弱小的想象力,根本就想象不到,原来百里无相在树上建了间树屋。
那棵树参天避日,枝叶繁茂,可盖住她的整个知止居,一道可供一人通行的楼梯弯弯曲曲向上延伸,而楼梯的那头,正是一间方圆两三丈的屋子。
百里无相率先走上去,长孙焘把马的缰绳捆在马鞍上,防止缰绳被什么东西绊住,接着拍了拍马背,将它们放出去吃草。
虞清欢跟在后面,目光始终放在枣红小马上,对着它垂涎三尺。
正此时,原本蹲在她肩头的明珠疾射而出,窜向枣红小马的身边。
谁知小马的速度比明珠还快,只见它的马尾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甩,明珠被拍开的同时,它的右前蹄重重地踩在地上,接着,它神态睥睨地看着明珠,目光竟带着挑衅与鄙视。
“吱——!”明珠勃然大怒,冲着小马毛发倒竖,摆出攻击的姿势。
灰灰见媳妇儿被欺负,也从草丛里窜出来,一左一右,对小马发出威胁的声音,用低沉的呜咽表示它们的怒意与不满。
虞清欢的目光移向小马的脚下,原来那里有一条蛇被拦腰踩断,蛇身灰扑扑的,看不出多颜色,只是那三角形的头,虞清欢还是看清了。
那是一条毒蛇,明珠想冲上去吃它,却被小马给抢先了。这马不吃蛇,强了明珠的猎物,无非就是一种挑衅,以此宣示它在这里不可触犯的主导地位。
“这马竟有王者的之性,真是稀奇。一般像老虎豹子之类的猛兽,才会有这样的心思。”
长孙焘回过头:“什么?”
虞清欢指着明珠和灰灰,道:“刚刚还说它两杀遍天下无敌手,结果一匹奶臭未干的小马就把它们激怒成这个样子。”
长孙焘道:“把它们叫回来吧!小心被马误伤。”
虞清欢道:“明珠觉得自己颜面扫地,它们分不出个高低,是不会罢休的,随它们闹吧!”
虞清欢很善解人意地将空间留给它们,让它们放手去解决,自己则和长孙焘一前一后,上了百里无相的书屋。
书屋虽小,但五脏俱全,里面不仅有睡榻,还有书架桌椅等物品,一个人生活绰绰有余。
百里无相给他们取了些鹿肉干,虞清欢放进嘴里咬了一口,发现这肉干的味道却与寻常肉干不同,她惊道:“老头儿,这是什么做法?怎么这么好吃?”
百里无相脸上的笑容就展开了:“这里头加了蜂蜜,所以吃起来味道鲜香。当然,你也可以加白糖,不过加蜂蜜是第一等,加白糖是第二等。”
虞清欢和长孙焘对视一眼,皆在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
长孙焘道:“大秦军队的伙食并不好,无论春夏秋冬,都只是发馊或者冷硬的馒头,连一口米粥都很难喝上,只有打胜仗时才能食肉。”
虞清欢接道:“若是军队能吃上肉干,这样一来,不仅改善了士兵的伙食,让他们不再受饥饿之苦,而且也能养活一群贩肉的商人,这可谓是一举两得啊!”
长孙焘道:“师父,这方子你得献出来。你看看你,活了一把年纪也没什么建树,但只要献上你的方子,你就会成为让将士吃上肉的英雄。多威武啊!多神气啊!”
百里无相道:“也不能白献啊……”
虞清欢道:“越是有灵性的动物,他们就越忠诚,这匹小马已认你为主,我再怎么驯都无济于事。”
长孙焘道:“晏晏,师父他并没有驯服这匹马。否则等了十数年才得到的珍宝,他怎么舍得拱手相让。”
百里无相面上有些挂不住,但也说了实话:“没错,我并未将它驯服,它之所以听我的话,全因他一出生就没了母亲,我在这里住了整整一年,一直用山里各种野兽的奶喂养它,所以它把我当成了母亲,却从未把我当作主人。”
虞清欢被它的身姿所吸引,想要伸手去摸摸它柔顺的鬃毛,它却打了个响鼻,喷了虞清欢满手的鼻涕,然后神情倨傲地看着虞清欢,仿佛没有人可以让它低下高傲的头颅。
虞清欢心里盘算着怎么把它驯化,嘴上却道:“老头儿,听说若是母马与这里的神骏配种成功,怀孕只需一日,产下的小马也只需一日便能长大,是这样吗?”
百里无相道:“传说的确是这样,但有夸大的成分。母马怀孕生产和普通的马并无区别,都需要时间。但传说中的水马,哪怕我用十数年时间让母马配种成功,我也不曾见过这水马的真颜,不知它是不是真如传说一样,生活在水里。”
虞清欢道:“一般的马都不怎么会水,但你却说这匹小马水性很好,莫非真有生活在水中的马?”
百里无相双手一摊:“谁知道呢?别问我。”
长孙焘拉过虞清欢,话里话外地揶揄道:“晏晏,你别和师父计较,他老人家花了十数年时间,终于得了匹稀世珍马,结果根本不能骑,他老人家心里不痛快,说话都带着刺,听听就过了。”
虞清欢和长孙焘一唱一和:“你看你,一声声师父叫得香甜,这种以德报怨的行为,真男人!要是这老头儿还要一点脸,就该为刚才叫你臭小子感到羞耻。”
百里无相咬牙:“死丫头,你要是再这么埋汰你师父我,这马就不给你了!”
虞清欢道:“要是我能驯服它,就算你不给也没用,谁让它不属于你!”
百里无相冷哼一声,背着手就走了:“跟了一路,想必你们也饿了,过来吃些东西。”
虞清欢还以为百里无相背了干粮,结果她错了,她这弱小的想象力,根本就想象不到,原来百里无相在树上建了间树屋。
那棵树参天避日,枝叶繁茂,可盖住她的整个知止居,一道可供一人通行的楼梯弯弯曲曲向上延伸,而楼梯的那头,正是一间方圆两三丈的屋子。
百里无相率先走上去,长孙焘把马的缰绳捆在马鞍上,防止缰绳被什么东西绊住,接着拍了拍马背,将它们放出去吃草。
虞清欢跟在后面,目光始终放在枣红小马上,对着它垂涎三尺。
正此时,原本蹲在她肩头的明珠疾射而出,窜向枣红小马的身边。
谁知小马的速度比明珠还快,只见它的马尾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甩,明珠被拍开的同时,它的右前蹄重重地踩在地上,接着,它神态睥睨地看着明珠,目光竟带着挑衅与鄙视。
“吱——!”明珠勃然大怒,冲着小马毛发倒竖,摆出攻击的姿势。
灰灰见媳妇儿被欺负,也从草丛里窜出来,一左一右,对小马发出威胁的声音,用低沉的呜咽表示它们的怒意与不满。
虞清欢的目光移向小马的脚下,原来那里有一条蛇被拦腰踩断,蛇身灰扑扑的,看不出多颜色,只是那三角形的头,虞清欢还是看清了。
那是一条毒蛇,明珠想冲上去吃它,却被小马给抢先了。这马不吃蛇,强了明珠的猎物,无非就是一种挑衅,以此宣示它在这里不可触犯的主导地位。
“这马竟有王者的之性,真是稀奇。一般像老虎豹子之类的猛兽,才会有这样的心思。”
长孙焘回过头:“什么?”
虞清欢指着明珠和灰灰,道:“刚刚还说它两杀遍天下无敌手,结果一匹奶臭未干的小马就把它们激怒成这个样子。”
长孙焘道:“把它们叫回来吧!小心被马误伤。”
虞清欢道:“明珠觉得自己颜面扫地,它们分不出个高低,是不会罢休的,随它们闹吧!”
虞清欢很善解人意地将空间留给它们,让它们放手去解决,自己则和长孙焘一前一后,上了百里无相的书屋。
书屋虽小,但五脏俱全,里面不仅有睡榻,还有书架桌椅等物品,一个人生活绰绰有余。
百里无相给他们取了些鹿肉干,虞清欢放进嘴里咬了一口,发现这肉干的味道却与寻常肉干不同,她惊道:“老头儿,这是什么做法?怎么这么好吃?”
百里无相脸上的笑容就展开了:“这里头加了蜂蜜,所以吃起来味道鲜香。当然,你也可以加白糖,不过加蜂蜜是第一等,加白糖是第二等。”
虞清欢和长孙焘对视一眼,皆在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
长孙焘道:“大秦军队的伙食并不好,无论春夏秋冬,都只是发馊或者冷硬的馒头,连一口米粥都很难喝上,只有打胜仗时才能食肉。”
虞清欢接道:“若是军队能吃上肉干,这样一来,不仅改善了士兵的伙食,让他们不再受饥饿之苦,而且也能养活一群贩肉的商人,这可谓是一举两得啊!”
长孙焘道:“师父,这方子你得献出来。你看看你,活了一把年纪也没什么建树,但只要献上你的方子,你就会成为让将士吃上肉的英雄。多威武啊!多神气啊!”
百里无相道:“也不能白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