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军的砲车压着洪都守军打也就算了,连伙食也稳稳胜过一筹。
既杀人又诛心。
这一手着实是够狠的。
但是咱们富裕了,吃的好了,用的武器也好了,这还有错?
朱家军除了均田搞得好,军屯这一块也是一把好手。
原本朱家军还只是要求乙等营多种田,结果渡江之后,一些甲等营也不干了。不说别人,徐达就是最积极地。
他告诉部下,打仗要行,种田更要行!
这人要是行,干一行行一行,一行行,行行行。。要是不行,一行不行,行行不行。
打仗种田,咱都要当第一名!
徐达亲自下场,带头种田。
他这可不是一时兴起,实在是种田这事太香了。
眼下李善长那边已经能充足供应军粮,军屯这边生产出来的粮食,大可以拿来干别的。比如常遇春,他就提议,希望朱元璋答应,可以在军中酿酒……结果就因为这事,让老朱足足骂了常遇春半个时辰。
这还不算完,老朱愣是让常遇春写三千字检讨,还要在所有指挥使面前朗读。
深刻反思,彻底检讨!
身为带兵将领,难道不懂军令的重要?
不许酿酒,就是不许。
谁也不能坏了规矩。
胡三舍的案子摆在前面,以后也是一样,谁敢私自酿酒, 定斩不饶!
朱元璋的坚决态度,吓坏了下面的将领。不过也没有关系, 不酿酒就多养活鸡鸭鹅狗, 多吃肉, 把士兵养得壮壮的。
基本上进了朱家军的年轻士兵,半年之内, 体重都能增加二十斤以上,那些没满十八岁的,甚至个头还能往上蹿一截。
等回家之后, 亲戚邻里都要吓一跳。
竟然变了个人!
高大威武,行走坐卧,气势高昂……这样的后生上哪找去?
很多朱家军的士兵,只要回家, 就会有一大堆的媒婆主动登门,提亲的络绎不绝。
怎么说呢,只要进了朱家军, 基本就不愁没媳妇!
只要穿上火炭红的鸳鸯战袄, 你就是乡间最靓的崽儿!
没法子,这就是朱家军的底气所在。
洪都的攻城战,很快变成了朱家军炫富的舞台。
每天都是投石机轰城, 然后每天都是三顿好吃的, 就在洪都城外, 铁锅灶台,香气四溢,肉体和心灵, 双重折磨。
奶奶的,这帮朱家军怎么这么有钱?
天天吃肉,撑死你们!
士兵张开大口, 狠狠塞进去一口米饭。
咔!
咬到了沙子,牙掉了一块!
我怎么这么倒霉啊?
士兵快哭了, 其实洪都城里也不是没有吃的。陈友谅高歌猛进,打了那么多胜仗,缴获相当充分。
洪都城里的粮食还是够吃的。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就算够吃, 天完的兵将也会层层盘剥, 到士兵手里的东西, 永远都是不够的。
军饷打折扣, 军粮掺沙子。
放在过去还能忍,可是在如今的情形下,那可就成了折磨。
吃饱喝足,精力充沛的朱家军,那是真的恐怖。
他们抬着一两百斤的弹丸,不断向洪都城中发射,就好像无穷无尽似的。
洪都城墙上的附属物,从城门楼,到垛口,女墙……能毁掉的全都一点不剩。城墙外面的砖石也大片脱落,露出里面的泥土。
在弹丸的猛烈轰击下,泥土跟雪崩似的,成片滑落。
这也就罢了,朱家军竟然还弄了许多开花弹。
到了第十天,有一半的弹丸都是开花弹,这些弹丸重量轻,射程远,轻易能越过城墙,滚落城里,爆炸,起火,硝烟弥漫,烈焰飞腾。
洪都城中,宛如炼狱。
“舅舅,咱们不能这么挨打下去了,我要出城。”
外甥康泰气冲冲向胡廷瑞叫苦,就在昨天,他去巡视抚州门,不远处掉落一枚开花弹,火药炸裂,高温气浪扑面而来。
康泰的胡子,眉毛,全都烧没了。
幸好还有点距离,不然他就被吞噬了。
只不过现在也是狼狈不堪,在眉毛和胡子长出来之前,他的脸就跟扒了皮的煮鸡蛋似的,又好笑,又可怜。
当真不能这么下去了,不然再过些日子,或许十天,或许半个月,洪都必定失守!
胡廷瑞眉头紧皱,“你想出城?可你要知道,朱家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他们已经修好了城墙,万一自投罗网,又该怎么办?”
康泰哂笑,“舅舅,你还没看出来,朱家军不就是仗着财大气粗,欺负咱们吗?论起打仗,他们肯定不行,让外甥好好教他们!”
胡廷瑞迟疑再三,到底还是点头了,不过他还是吩咐道:“你可不许轻敌,朱元璋渡江以来,攻必取,战必克,不是好对付的。”
康泰满不在乎,“那是他没有遇到咱们,舅舅瞧好吧!”
这家伙调集了三千精锐,各自带着短刀利刃,趁着夜色,从洪都城下来。
然后迅速泅渡过护城河,直接扑向了朱家军修建的城池。
双方距离最近不过几百步,当他们渡过护城河的时候,距离更近了,只要一个冲锋,就能到朱家军近前,然后杀一个措手不及。
康泰带头冲锋,就在胜利在望的时候,突然朱家军的城墙内外,响起了大鹅的叫声。
这一刹那,都被康泰弄迷糊了,不是该狗叫吗?
怎么是鹅叫?
康泰不清楚,这事自然是张希孟的手笔。
军中养些狗,用来守夜,防止敌人偷袭,这是很正常的做法……但是张希孟发现,朱家军养殖鸡鸭鹅够多之后,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尤其是脾气暴躁的大鹅!
相信许多人小时候都有被鹅追杀的惨痛经历吧?
凶猛的大公鹅,在村子里,绝对是恶霸级别的存在,横踢竖卷,就好像没有不敢干的事情。
别说人了,就算是小狗,黄牛,只要鹅脾气上来,也会冲上去,伸长脖子,狠狠咬过去。能不能打赢不说,要的就是斗破苍穹的劲头儿!
其实从战斗力上看,鹅也是相当不低的,黄鼠狼能偷鸡,可曾见过偷鹅的?
大鹅嘴里带着锯齿,力气又大,一口咬下去,落在人身上,也要青紫一大块,小一点的动物,甚至会死在鹅嘴之下。
张希孟研究了半天,竟然让他琢磨出了用大鹅警戒的损主意。
大家伙最初还不认可,但是用过之后,谁都说……真香!
大鹅的机敏程度,是不比狗差的……而且大鹅便宜,吃得更少,且数量够多,成群行动。
试想一下,有人偷偷接近军营,如果只有寥寥几条狗,有太多的办法,可以除掉狗,防止出声。
但是换成了大鹅,情况就不一样了。
至少十只八只的大鹅,遇到了人接近,拼命大叫,什么人有本事一下子除掉几只鹅?
不管用什么办法,都会有漏网之鹅!
从警戒的角度看,鹅的确比狗好用。
而且鹅不只是好用,更好吃!
完全可以跟军粮一起送来,当做储备粮用,想吃就炖了,在炖之前,还能老老实实守夜……试问还有这么高性价比的食物吗?
这不,今天的鹅兄就立了大功,一番鹅叫之后,突然火把四起,亮如白昼。从朱家军的墙上,探出了数百张弩箭!
“放!”
密集的箭雨,扑面而来。
康泰顿时懵了,他为了偷袭,手下士兵都是黑衣短兵,连铠甲都没披,最多只是穿了披甲。
这点防护能力如何挡得住铺天盖地的弩箭。
几乎一瞬间,就有上百人中箭倒地,哀嚎之声,不绝于耳。
康泰的肩膀也被插了一箭,疼得他几乎昏倒。
“快,返回去!”
可就在这时候,从朱家军的大营之中,响起了马蹄声音。
一支枕戈待旦的骑兵出发了!
常遇春一马当先,从左翼杀出。
他的眼睛都亮了。
孙子,等了你们这么多天,还以为你们不敢出来呢!
“跟我杀!”
常遇春一马当先,而在另一边,胡大海也领着三百甲士杀出来了,他手里提着利刃,身上披着重甲,一头撞入天完兵马中间。
战斗迅速变成了屠杀。
常遇春横冲直撞,就像是驱赶受惊的羊群,把天完的兵马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随后胡大海就杀过来了,他们挥舞着利斧,完美上演收割人头的奢华表演。
鲜血迸溅,哀嚎凄厉,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就在洪都城外,朱家军以压倒性的姿态,给天完兵马上了一课,老子们不光比你们富裕,更比你们能打!
战鼓隆隆,酣畅淋漓。
朱家军放肆追杀,天完的残余兵马,仓皇退到了护城河前,人们就像是下饺子似的,逃到河里。
由于惊慌失措,互相踩踏,有人落水之后,就陷入了淤泥,根本动弹不得,只能把后面的人踩到水下,活生生淹死。
后面还有朱家军的追杀,兜着屁股杀过来,人们不顾一切逃命,哀鸿遍野,搏命挣扎,水淹践踏。
足足三千精锐,返回洪都的,还不足八百人。
胡廷瑞的心都要碎了,这些人可都是他和陈友谅的乡亲,不光是精锐,还是心腹啊!
“康泰,康泰在哪里?老子要杀了他!”
胡廷瑞红着眼珠子怒吼,眼前一阵阵发黑,心疼欲死。
而此时已经天明,有人发现,就在朱家军这边的投石机架子上,竟然挂着一个人。
赫然正是五花大绑的康泰!
“给句痛快话,投降不投降?”朱文正贼兮兮道:“你要是不投降,咱就把你当成弹丸,抛到城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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