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珂已经不在家里了,午饭林秀随便在外面吃了点,并没有回去,而是直接来到了清吏司。
他从柳清风口中得知,北城的那恶霸徐龙,已经在昨日被处斩了,这件案子,清吏司的动作很快,权贵子弟清吏司惹不起,但这些没什么背景的恶霸混混,杀起来没有一点负担。
此外,案牍库的文书们,今天很忙。
他们在整理忠勇伯秦武一案的案情卷宗。
秦武死了,但他的事还没有完。
他还活着的时候,一家人嚣张跋扈,没少做恶事,慑于他一等伯的身份,不管是东城衙还是清吏司,都对此闭眼不见。
但他死后,密侦司忽然将他之前所做的那些事情都查了出来。
什么强抢民女,强征民宅,强占店铺,故意杀人等等等等,罪名一个不漏的安在了他的身上,这样一来,他就从权贵变成了罪人。
忠勇伯府的妻妾,自然也成了罪人家眷。
好在陛下仁慈,没有让她们连坐,而是让她们带上了自己的一些金银细软,自谋生路去了。
至于忠勇伯府留下的田产,地产,店铺,银票现银,各种古玩字画,珍奇异宝,以及那一座五进的宅子,自然依法充归国库。
百姓们闻之,自然高呼陛下圣明。
狗皇帝这一手操作,就连林秀知道了,也不得不称一声秀。
上次他大婚的时候,狗皇帝搭了两座宅子,还有不少银两,全在这一波赚回来了,林秀可能也赚了,但他才是最大的赢家。
他要向狗皇帝学习的,还有很多。
林秀这次来清吏司,是有一件事情和郎中大人商量。
清吏司这个衙门,主要是管重案要案,以及权贵间矛盾冲突的,但重案要案一般没有那么多,权贵间的冲突,他们也管不起,有关百姓民生的案件,清吏司属于可管可不管,官吏们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般也就不管了。
这些事情,对他们来说,是举手之劳,但对百姓而言,却意义重大,有可能仅仅因为田地和房产被侵占,就家破人亡。
林秀打算每月拿出一笔银子,来奖励那些帮助百姓办案的官吏,这虽然不能改变现状,也的的确确能帮到不少人。
他没有阿珂那么高尚和伟大,为了素不相识的百姓,可以冒着生命危险锄强扶弱,但这些事情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少卖几坛酒,几瓶香水的事情。
林秀的提议,清吏司郎中想都没想的就同意了。
反正又不用他自己出银子,而且现在的林秀,可不是半年前的三等伯之子,平安伯已经是一等伯,林秀又是武道院炽手可热的天才,他虽然官职远低于自己,但哪怕是他身为一司主官,也要让他三分。
林秀初步拿出了一千两,这笔钱,交给柳清风看管。
同样的,具体的奖励制度和细则,林秀也全部交给他了。
他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柳清风这个人,为人正直,最适合做这件事情。
至于林秀自己,还是要将精力全部放在修行上。
他现在的修行速度还是六倍,除了暴露能力,与明河公主以及灵音同时双修,就只有等到玄阶上境之后,才有机会继续提升。
离开清吏司后,林秀先回家看父母。
周筠越过林秀,目光在街上望来望去,表情有些失望,问道:“灵珺怎么没有和你一起回来?”
林秀道:“她是异术天才嘛,大夏未来的希望,平日里修行肯定忙,下次,下次一定带她回来。”
周筠道:“就算是异术天才,也要吃饭的啊,两个宅子距离本来就不远,一起吃个饭的时间总是有的。”
平安伯林霆道:“妇人家不知道就不要乱说,修行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世上天才那么多,都在努力修行,稍一松懈,就会被别人赶上……”
“好好好,我不知道。”周筠看了他一眼,说道:“但我这个妇人知道,你接下来半个月要睡书房。”
林秀同情的看了林霆一眼,对周筠道:“娘,我可不可以回家住几天?”
周筠看着他,问道:“你才大婚没几天,不在婚邸陪灵珺,回家做什么?”
说完,她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问道:“你是不是和灵珺闹别扭了?”
林秀连连摇头,说道:“没有,我们很好,只是我在家里睡习惯了,换个地方,有点睡不着。”
周筠安慰他道:“认床是很正常的,再睡几天就习惯了,还有啊,你现在已经成亲了,灵珺在的地方,才是你的家,你若是天天往这里跑,很不像话……”
林秀只是笑了笑,便没有再说什么。
陪他们说了会话,在林府吃过午饭之后,他便离开了。
走的时候,林秀还带走了大黄。
那个宅子的位置,虽然也在东城,但并不在权贵们聚集之处,防卫力量也弱一点,带走大黄,除了能给他做个伴之外,还能看家护院。
将大黄留在宅子里,林秀隐匿身形,身影凌空而起,飞向城外。
等到他在外面修行完所有的异术,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让他意外的是,宅子的一处房间和厨房,居然都亮着灯。
大黄老实的趴在院子里,看到林秀时,汪汪叫了两声。
一道身影从厨房走出来,看到站在院子里的林秀,说道:“我煮了些粥,你要不要喝点?”
让林秀意外的是,秦婉今天晚上居然也在。
不仅在这里,而且还未经他同意就用了厨房。
她好像把这里当成是自己家了。
林秀本想说她两句,可尝了一口她煮的蔬菜粥后,就果断的闭上了嘴。
该说不说,她煮的粥真香。
粥香浓郁,又带有蔬菜的清香,这需要对火候和水米比例,有着精准的把握和掌控。
薛凝儿也为林秀煮过粥,后来那天林秀吃的吃锅巴米饭,焦黑焦黑的那种。
秦婉不仅煮的粥好吃,炒的两个小菜味道也不错,何止是不错,她的手艺,都快赶上林府烧了几十年饭的厨娘了。
她平日里,应该是经常做饭的。
房间之内,秦婉和林秀面对面坐着,她喝了一小口粥,然后对林秀道:“我过来的时候,发现大门是从里面关着的,但你却不在府内。”
林秀解释道:“我偶尔会翻墙出去,毕竟方便……”
秦婉也没有再多问,两个人默默的吃饭,房间内烛光摇曳,地面上投下两道影子,同样的宁静。
林秀很享受这种宁静。
许多男人梦想的生活,也就是结束一天的辛苦工作后,回到家里,能喝上一碗热粥,如果还能有两个小菜,那就更好了。
林秀不需要有多么大的宅子,多么优渥的生活,在他结束修行之后,家里能有一碗热粥,一个等他的人,便足矣了。
可惜这个人不是他的妻子。
两个人默默的吃完了饭,林秀主动道:“我去洗碗。”
秦婉站起身,收起他的碗筷,说道:“我来吧,住着你的地方,这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
林秀最后还是还秦婉一起收拾,虽然说是他收留了秦婉,但他本来也没想着要求她什么,睡觉前能有人陪他说说话,他挺开心的。
吃过饭后,两个人一起在院子里赏月。
秦婉忽然问林秀道:“这样一座宅子,多少银子能买到?”
林秀道:“不算家具,大概二十万两吧。”
秦婉有些惊讶,问道:“这么贵?”
林秀道:“东城的宅子要贵一点,如果买西城南城,面积小一些的,要便宜许多,大概只要一万两左右,如果买北城的,还会更便宜。”
他问秦婉道:“你想买宅子?”
秦婉道:“太贵了,买不起。”
林秀道:“你是女子,未必要自己买,以后嫁人了,岂不是不用担心宅子的问题?”
自古以来都是这样,人们普遍认为,婚姻之后的物质生活,应该是由男人保证的,女孩子,只要负责貌美如花就好,以秦婉的姿色,只要她愿意,十进的大宅子也能嫁的到。
当然,也有些女子,自立自强的意识极高,她们不必嫁入豪门,自己就能创造豪门。
秦婉道:“嫁人,为什么要嫁人?”
林秀讶异道:“你不打算成亲吗?”
秦婉看着他,问道:“成亲有什么好,你也成亲了,你过的好吗?”
林秀沉默了。
好一会儿,他才说道:“你和我不一样,你又没有婚约束缚,王都那么多人喜欢你,你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不就行了?”
秦婉略带嘲讽的一笑,说道:“他们啊,他们只是喜欢我的脸,真的让他们娶一个二等伯妾生的女儿,他们会愿意吗?”
她说的也不无道理。
在这个世界,门当户对是很重要的,秦婉虽然好看,但出身太低,对于那些大家族的子弟来说,这样的人玩玩可以,真要娶回家,会被其他家族笑话。
毕竟,越是豪门,越看重出身,那些权贵子弟不像林秀,他就从不看女孩子的出身,王都像他这么高尚的人并不多。
林秀只能安慰她道:“或许,会有真心喜欢你的人,不在乎这些……”
秦婉淡淡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在乎吗?”
林秀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在乎。”
秦婉道:“因为你只是单纯的好色。”
“……”
林秀沉默了许久,才对秦婉说道:“这就是我在你心中的印象?”
秦婉想了想,说道:“也不全是,你除了好色之外,还很温柔,对薛凝儿温柔,对赵灵音也温柔,你总是把痛苦留给自己,把快乐留给赵灵音,你对她真的很温柔,不过,明明喜欢的人就在眼前,“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却只能以玩笑的方式说出来,这种感觉,应该很难受吧?”
林秀继续沉默。
秦婉看着林秀,缓缓说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她就站在你面前,你却只能娶她姐姐……”
林秀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
他好心收留无家可归的她,她就是这么报恩的?
许久之后,他看着秦婉,说道:“你如果是个哑巴,应该会更讨人喜欢……”
秦婉有很多的优点。
长得漂亮,身材性感,能力强大,还烧的一手好菜。
但她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
她长了一张嘴。
他从柳清风口中得知,北城的那恶霸徐龙,已经在昨日被处斩了,这件案子,清吏司的动作很快,权贵子弟清吏司惹不起,但这些没什么背景的恶霸混混,杀起来没有一点负担。
此外,案牍库的文书们,今天很忙。
他们在整理忠勇伯秦武一案的案情卷宗。
秦武死了,但他的事还没有完。
他还活着的时候,一家人嚣张跋扈,没少做恶事,慑于他一等伯的身份,不管是东城衙还是清吏司,都对此闭眼不见。
但他死后,密侦司忽然将他之前所做的那些事情都查了出来。
什么强抢民女,强征民宅,强占店铺,故意杀人等等等等,罪名一个不漏的安在了他的身上,这样一来,他就从权贵变成了罪人。
忠勇伯府的妻妾,自然也成了罪人家眷。
好在陛下仁慈,没有让她们连坐,而是让她们带上了自己的一些金银细软,自谋生路去了。
至于忠勇伯府留下的田产,地产,店铺,银票现银,各种古玩字画,珍奇异宝,以及那一座五进的宅子,自然依法充归国库。
百姓们闻之,自然高呼陛下圣明。
狗皇帝这一手操作,就连林秀知道了,也不得不称一声秀。
上次他大婚的时候,狗皇帝搭了两座宅子,还有不少银两,全在这一波赚回来了,林秀可能也赚了,但他才是最大的赢家。
他要向狗皇帝学习的,还有很多。
林秀这次来清吏司,是有一件事情和郎中大人商量。
清吏司这个衙门,主要是管重案要案,以及权贵间矛盾冲突的,但重案要案一般没有那么多,权贵间的冲突,他们也管不起,有关百姓民生的案件,清吏司属于可管可不管,官吏们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般也就不管了。
这些事情,对他们来说,是举手之劳,但对百姓而言,却意义重大,有可能仅仅因为田地和房产被侵占,就家破人亡。
林秀打算每月拿出一笔银子,来奖励那些帮助百姓办案的官吏,这虽然不能改变现状,也的的确确能帮到不少人。
他没有阿珂那么高尚和伟大,为了素不相识的百姓,可以冒着生命危险锄强扶弱,但这些事情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少卖几坛酒,几瓶香水的事情。
林秀的提议,清吏司郎中想都没想的就同意了。
反正又不用他自己出银子,而且现在的林秀,可不是半年前的三等伯之子,平安伯已经是一等伯,林秀又是武道院炽手可热的天才,他虽然官职远低于自己,但哪怕是他身为一司主官,也要让他三分。
林秀初步拿出了一千两,这笔钱,交给柳清风看管。
同样的,具体的奖励制度和细则,林秀也全部交给他了。
他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柳清风这个人,为人正直,最适合做这件事情。
至于林秀自己,还是要将精力全部放在修行上。
他现在的修行速度还是六倍,除了暴露能力,与明河公主以及灵音同时双修,就只有等到玄阶上境之后,才有机会继续提升。
离开清吏司后,林秀先回家看父母。
周筠越过林秀,目光在街上望来望去,表情有些失望,问道:“灵珺怎么没有和你一起回来?”
林秀道:“她是异术天才嘛,大夏未来的希望,平日里修行肯定忙,下次,下次一定带她回来。”
周筠道:“就算是异术天才,也要吃饭的啊,两个宅子距离本来就不远,一起吃个饭的时间总是有的。”
平安伯林霆道:“妇人家不知道就不要乱说,修行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世上天才那么多,都在努力修行,稍一松懈,就会被别人赶上……”
“好好好,我不知道。”周筠看了他一眼,说道:“但我这个妇人知道,你接下来半个月要睡书房。”
林秀同情的看了林霆一眼,对周筠道:“娘,我可不可以回家住几天?”
周筠看着他,问道:“你才大婚没几天,不在婚邸陪灵珺,回家做什么?”
说完,她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问道:“你是不是和灵珺闹别扭了?”
林秀连连摇头,说道:“没有,我们很好,只是我在家里睡习惯了,换个地方,有点睡不着。”
周筠安慰他道:“认床是很正常的,再睡几天就习惯了,还有啊,你现在已经成亲了,灵珺在的地方,才是你的家,你若是天天往这里跑,很不像话……”
林秀只是笑了笑,便没有再说什么。
陪他们说了会话,在林府吃过午饭之后,他便离开了。
走的时候,林秀还带走了大黄。
那个宅子的位置,虽然也在东城,但并不在权贵们聚集之处,防卫力量也弱一点,带走大黄,除了能给他做个伴之外,还能看家护院。
将大黄留在宅子里,林秀隐匿身形,身影凌空而起,飞向城外。
等到他在外面修行完所有的异术,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让他意外的是,宅子的一处房间和厨房,居然都亮着灯。
大黄老实的趴在院子里,看到林秀时,汪汪叫了两声。
一道身影从厨房走出来,看到站在院子里的林秀,说道:“我煮了些粥,你要不要喝点?”
让林秀意外的是,秦婉今天晚上居然也在。
不仅在这里,而且还未经他同意就用了厨房。
她好像把这里当成是自己家了。
林秀本想说她两句,可尝了一口她煮的蔬菜粥后,就果断的闭上了嘴。
该说不说,她煮的粥真香。
粥香浓郁,又带有蔬菜的清香,这需要对火候和水米比例,有着精准的把握和掌控。
薛凝儿也为林秀煮过粥,后来那天林秀吃的吃锅巴米饭,焦黑焦黑的那种。
秦婉不仅煮的粥好吃,炒的两个小菜味道也不错,何止是不错,她的手艺,都快赶上林府烧了几十年饭的厨娘了。
她平日里,应该是经常做饭的。
房间之内,秦婉和林秀面对面坐着,她喝了一小口粥,然后对林秀道:“我过来的时候,发现大门是从里面关着的,但你却不在府内。”
林秀解释道:“我偶尔会翻墙出去,毕竟方便……”
秦婉也没有再多问,两个人默默的吃饭,房间内烛光摇曳,地面上投下两道影子,同样的宁静。
林秀很享受这种宁静。
许多男人梦想的生活,也就是结束一天的辛苦工作后,回到家里,能喝上一碗热粥,如果还能有两个小菜,那就更好了。
林秀不需要有多么大的宅子,多么优渥的生活,在他结束修行之后,家里能有一碗热粥,一个等他的人,便足矣了。
可惜这个人不是他的妻子。
两个人默默的吃完了饭,林秀主动道:“我去洗碗。”
秦婉站起身,收起他的碗筷,说道:“我来吧,住着你的地方,这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
林秀最后还是还秦婉一起收拾,虽然说是他收留了秦婉,但他本来也没想着要求她什么,睡觉前能有人陪他说说话,他挺开心的。
吃过饭后,两个人一起在院子里赏月。
秦婉忽然问林秀道:“这样一座宅子,多少银子能买到?”
林秀道:“不算家具,大概二十万两吧。”
秦婉有些惊讶,问道:“这么贵?”
林秀道:“东城的宅子要贵一点,如果买西城南城,面积小一些的,要便宜许多,大概只要一万两左右,如果买北城的,还会更便宜。”
他问秦婉道:“你想买宅子?”
秦婉道:“太贵了,买不起。”
林秀道:“你是女子,未必要自己买,以后嫁人了,岂不是不用担心宅子的问题?”
自古以来都是这样,人们普遍认为,婚姻之后的物质生活,应该是由男人保证的,女孩子,只要负责貌美如花就好,以秦婉的姿色,只要她愿意,十进的大宅子也能嫁的到。
当然,也有些女子,自立自强的意识极高,她们不必嫁入豪门,自己就能创造豪门。
秦婉道:“嫁人,为什么要嫁人?”
林秀讶异道:“你不打算成亲吗?”
秦婉看着他,问道:“成亲有什么好,你也成亲了,你过的好吗?”
林秀沉默了。
好一会儿,他才说道:“你和我不一样,你又没有婚约束缚,王都那么多人喜欢你,你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不就行了?”
秦婉略带嘲讽的一笑,说道:“他们啊,他们只是喜欢我的脸,真的让他们娶一个二等伯妾生的女儿,他们会愿意吗?”
她说的也不无道理。
在这个世界,门当户对是很重要的,秦婉虽然好看,但出身太低,对于那些大家族的子弟来说,这样的人玩玩可以,真要娶回家,会被其他家族笑话。
毕竟,越是豪门,越看重出身,那些权贵子弟不像林秀,他就从不看女孩子的出身,王都像他这么高尚的人并不多。
林秀只能安慰她道:“或许,会有真心喜欢你的人,不在乎这些……”
秦婉淡淡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在乎吗?”
林秀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在乎。”
秦婉道:“因为你只是单纯的好色。”
“……”
林秀沉默了许久,才对秦婉说道:“这就是我在你心中的印象?”
秦婉想了想,说道:“也不全是,你除了好色之外,还很温柔,对薛凝儿温柔,对赵灵音也温柔,你总是把痛苦留给自己,把快乐留给赵灵音,你对她真的很温柔,不过,明明喜欢的人就在眼前,“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却只能以玩笑的方式说出来,这种感觉,应该很难受吧?”
林秀继续沉默。
秦婉看着林秀,缓缓说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她就站在你面前,你却只能娶她姐姐……”
林秀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
他好心收留无家可归的她,她就是这么报恩的?
许久之后,他看着秦婉,说道:“你如果是个哑巴,应该会更讨人喜欢……”
秦婉有很多的优点。
长得漂亮,身材性感,能力强大,还烧的一手好菜。
但她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
她长了一张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