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些个地痞流氓过来帮桑忠昌办事,可不是为了什么兄弟义气,就是因为看中了桑忠昌口袋的那几个臭钱而已。
而为了几个钱,犯不着断手断脚的,更没由来把自己的性命丢了。
因此这帮家伙见不是对面的对手,有生以来第一次当了好汉——好汉不吃眼前亏——先溜为敬!
于是原本气势汹汹,想来杀掉孙佩兰的这些地痞流氓,就连这个娇滴滴的小寡妇的毛都没摸到一根,就迅速被打散了。
其中腿脚利索的能跑的,仗着自己对此地地形熟悉的优势,就跟老鼠似的钻进了路边的小巷,不见踪影了。
剩下的,则都是些被打断了腿脚的,想跑也跑不掉,只能沦为阶下囚。
桑忠昌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好歹也是总宪大人的公子,他肯定是不会亲自动手打人的,选择站在后边远远地观战。
这样做,他也有自己的一点小聪明——打赢了自然皆大欢喜,要是打输了,他也能迅速撤退。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自己这边输固然是输了,可输得实在是太干脆、太迅速了,等他想跑的时候,他召集起来的这些所谓的弟兄已经跑了大半了!
而桑忠昌自己就是个大胖子,而众所周知,胖子的奔跑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很快就被他的那些弟兄落在了后头。
萧文明的萧家军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特别喜欢痛打落水狗——对敌人讲什么仁义道德是没有任何益处的,要打就要直接打死,免得下回再打第二次……
见地痞流氓都跑了,张俊便亲自带队,一面护住孙佩兰,一面展开了追击。
可惜这些个地痞流氓,都精得跟猴子似的,再加上他们对金陵城的地形十分熟悉,钻进胡同就找不到了,偏偏就只剩下身宽体胖的桑忠昌目标大,容易锁定,当场就被张俊给抓住了。
这时的桑忠昌急中生智,说自己就只是过来看热闹的闲人,和这些个地痞流氓没关系……
要是碰到别人,搞不好还真的被他糊弄过去了,可当巧不巧的是,这群萧家军就是张俊所率领的。
而昨天在暖香阁,张俊就是整场风波的见证人之一,在物质匮乏的古代,能有本事把自己吃胖的人可不多,因此好比桑忠昌这种特征如此明显的人,张俊是不可能搞错的,立即就抛下那些逃跑的地痞流氓,先把桑忠昌给捉住了。
经过了这样一番风波,等张俊护送着孙佩兰,押送着桑忠昌以及其他几个地痞流氓来到江南到总管衙门的时候,已经比原定来的时间延迟了有半个时辰了。
这时在门外接应的温伯明也等得心焦,见张俊带人来了,二话不说就赶紧命令他敲响鸣冤鼓,要孙佩兰一直进到衙门去告状,然而正面鼓“咚咚咚、咚咚咚”地敲了一刻钟功夫,却始终未见有人出来受理接待。
这时候,萧文明在桑淳元那里的时间,已经比原定超过了一个时辰的了,温伯明唯恐节外生枝,当机立断下达指示:“敲什么鼓,别敲了!冲!给我冲进去!”
幸好萧文明刚才已经敲开了衙门的大门,而衙门里的人并没有把门锁住,集结起来的三十个萧家军的弟兄,一下子就推开了大门鱼贯而入。
至于敢于拦阻的几个衙役,萧家军自然对他们没什么好气的,三下五除二便将他们给打趴下了。
也幸好桑淳元是在衙门的正堂接见萧文明的,而正堂离开大门也就是咫尺之遥,奉温伯明的命令先行一步的张俊,循着萧文明叫骂的声音,一下子就找到了自己的这位少爷,闯进了大堂!
这时张俊看见了萧文明被牙椅架起来的一幕,二话不说便率领手下的弟兄,将那些高气昂的衙役一个个全都打败了,终于救出了萧文明。
好家伙,总算是来了!
萧文明见到温伯明、张俊,以及他手下三十个萧家军的子弟兵,就跟见到亲人一样。
有了这些人替自己站脚助威,之前拟定的计划就可以顺利实施了。
而只要这样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那在大堂上四平八稳地坐着、冠冕堂皇打着官腔的桑淳元,就将会被彻底击败!
桑淳元是何等精明之人,也分明感受到了危险的步步逼近。
文官的上司,被属下的武将逼迫,在大齐朝的历史上不是第一次。
但大多是在行军打仗的时候,武将对文官下达的命令有所不满,或是文官苛扣了军饷,才导致的哗变。可论起来在太平之世,在富庶的江南地区发生这样的情况,那可谓是闻所未闻了……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萧文明的手下,还带来了一个被打的遍体鳞伤的胖子,而这胖子也不是陌生人——正是桑淳元的儿子桑忠昌。
亲儿子!
绑架自己的儿子,用来威胁做父亲的桑淳元,强令他屈服于自己,这倒也并非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但这是绑匪的办法,是上不得台面的,萧文明做得出这种事情来吗?
按照桑淳元对萧文明的了解,这小子虽然刁钻刻薄、无礼放肆,做事绝不循规蹈矩,但为人行事并不卑鄙下流,好似绑票这种低级的事情,他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那捉了桑忠昌送到自己面前又是为了什么呢?
桑淳元扫视了一眼大堂,见萧文明的人马送来的人,除了他儿子以外,还有一个一身孝服小寡妇打扮的女子。这女子哭哭啼啼的,显然受了莫大的委屈。
再将眼前看到的景象,同刚才阵阵鸣响的鸣冤鼓声结合起来,脑筋异常清明的桑淳元,已然将萧文明的意图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看样子是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有什么把柄落到了萧文明的手里,而这个把柄显然是同这小寡妇有关,并且让萧文明自以为捏住这个把柄就可以直接威胁自己……
那这到底是怎样的把柄呢?
怎样的把柄都有可能!
知子莫若父,
别人不知道桑忠昌是怎样的人,桑淳元这个做爹的还不知道吗?这小子平素最喜欢为非作歹、欺男霸女,难不成又做了什么恶事了吗?
是怎样的恶行呢?
桑淳元陷入了沉沉的思索——似乎前两天管家曾向自己提过一句两句的,但那时候桑淳元忙于围堵萧文明的大事,再加上自己这个儿子做下的坏事车载斗量,因此这位新上任的总宪大人只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便也没有放在心上……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情,似乎、好像、真的同哪个女子有关……
桑淳元还在自己的记忆深处仔细地搜索,而萧文明就不再给他这样的机会了。
只听萧文明说道:“桑大人,鸣冤叫屈的原告来了,你还不赶紧审理此案,替着百姓伸冤?”
这冤伸吗?!
这案子能审吗?!
萧文明显然是有备而来的!
政治上的斗争就和军事上的斗争一样,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就发动看似仓促贸然的进攻,就只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是这种进攻是一种诱惑,诱惑对手展开反击,而前面留下的是一个更加巨大的包围网;
第二种可能性就是发动进攻的是傻瓜,是不想活命只想寻死的傻瓜……
萧文明显然不是傻瓜,他准备下的这个包围圈,就是这起同桑忠昌犯下的冤案!
而桑淳元要是按照萧文明的意愿开始审理这起案件,那就相当于主动往包围圈里跳。
这正中萧文明的下怀,他准备了这么许久,等的就是桑淳元当着自己的面,主动接手这起案件!
桑淳元当然不会让萧文明如愿以偿。
骤然遇到这样的情况,而这位总宪大人身边又没有一个可以商量的人,相当于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现在的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只有两条:第一条,坚决不承认被萧文明押来的这个胖子是自己的儿子,撇清自己同冤案的关系;第二条,坚决不审理这起案件,能拖延多少时间就拖延多少时间……
形势陡变,攻守异位,轮到桑淳元要拖延时间了!
于是桑淳元说道:“既然有案情,那就理应审理。不过本官今天累了,案子本官先受理下来,是否真有冤情,又有何冤情……本官自当,本官自当慢慢审理。当事之人,先押到狱神庙看管起来……”
萧文明立即反对:“桑大人何必多此一举?今天事主和嫌犯都已送到堂上,现在不审更待何时?刚才桑大人引经据典,教导我说什么上官跨级指挥是为了提高效率,怎么现在桑大人就不讲效率了呢?放着案件不审,却要慢慢拖延,这是何道理?”
一旁的温伯明前一天受了桑淳元的责难,今天正好借题发挥,也帮腔道:“萧大人所言不错。我朝也曾有先贤临街审案、传为美谈的故事。”
说着温伯明便介绍了一个典故。
还真是巧了。
刚才桑淳元拿王文正公说事,而温伯明举出的例子,也是正是王文正公。
而为了几个钱,犯不着断手断脚的,更没由来把自己的性命丢了。
因此这帮家伙见不是对面的对手,有生以来第一次当了好汉——好汉不吃眼前亏——先溜为敬!
于是原本气势汹汹,想来杀掉孙佩兰的这些地痞流氓,就连这个娇滴滴的小寡妇的毛都没摸到一根,就迅速被打散了。
其中腿脚利索的能跑的,仗着自己对此地地形熟悉的优势,就跟老鼠似的钻进了路边的小巷,不见踪影了。
剩下的,则都是些被打断了腿脚的,想跑也跑不掉,只能沦为阶下囚。
桑忠昌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好歹也是总宪大人的公子,他肯定是不会亲自动手打人的,选择站在后边远远地观战。
这样做,他也有自己的一点小聪明——打赢了自然皆大欢喜,要是打输了,他也能迅速撤退。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自己这边输固然是输了,可输得实在是太干脆、太迅速了,等他想跑的时候,他召集起来的这些所谓的弟兄已经跑了大半了!
而桑忠昌自己就是个大胖子,而众所周知,胖子的奔跑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很快就被他的那些弟兄落在了后头。
萧文明的萧家军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特别喜欢痛打落水狗——对敌人讲什么仁义道德是没有任何益处的,要打就要直接打死,免得下回再打第二次……
见地痞流氓都跑了,张俊便亲自带队,一面护住孙佩兰,一面展开了追击。
可惜这些个地痞流氓,都精得跟猴子似的,再加上他们对金陵城的地形十分熟悉,钻进胡同就找不到了,偏偏就只剩下身宽体胖的桑忠昌目标大,容易锁定,当场就被张俊给抓住了。
这时的桑忠昌急中生智,说自己就只是过来看热闹的闲人,和这些个地痞流氓没关系……
要是碰到别人,搞不好还真的被他糊弄过去了,可当巧不巧的是,这群萧家军就是张俊所率领的。
而昨天在暖香阁,张俊就是整场风波的见证人之一,在物质匮乏的古代,能有本事把自己吃胖的人可不多,因此好比桑忠昌这种特征如此明显的人,张俊是不可能搞错的,立即就抛下那些逃跑的地痞流氓,先把桑忠昌给捉住了。
经过了这样一番风波,等张俊护送着孙佩兰,押送着桑忠昌以及其他几个地痞流氓来到江南到总管衙门的时候,已经比原定来的时间延迟了有半个时辰了。
这时在门外接应的温伯明也等得心焦,见张俊带人来了,二话不说就赶紧命令他敲响鸣冤鼓,要孙佩兰一直进到衙门去告状,然而正面鼓“咚咚咚、咚咚咚”地敲了一刻钟功夫,却始终未见有人出来受理接待。
这时候,萧文明在桑淳元那里的时间,已经比原定超过了一个时辰的了,温伯明唯恐节外生枝,当机立断下达指示:“敲什么鼓,别敲了!冲!给我冲进去!”
幸好萧文明刚才已经敲开了衙门的大门,而衙门里的人并没有把门锁住,集结起来的三十个萧家军的弟兄,一下子就推开了大门鱼贯而入。
至于敢于拦阻的几个衙役,萧家军自然对他们没什么好气的,三下五除二便将他们给打趴下了。
也幸好桑淳元是在衙门的正堂接见萧文明的,而正堂离开大门也就是咫尺之遥,奉温伯明的命令先行一步的张俊,循着萧文明叫骂的声音,一下子就找到了自己的这位少爷,闯进了大堂!
这时张俊看见了萧文明被牙椅架起来的一幕,二话不说便率领手下的弟兄,将那些高气昂的衙役一个个全都打败了,终于救出了萧文明。
好家伙,总算是来了!
萧文明见到温伯明、张俊,以及他手下三十个萧家军的子弟兵,就跟见到亲人一样。
有了这些人替自己站脚助威,之前拟定的计划就可以顺利实施了。
而只要这样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那在大堂上四平八稳地坐着、冠冕堂皇打着官腔的桑淳元,就将会被彻底击败!
桑淳元是何等精明之人,也分明感受到了危险的步步逼近。
文官的上司,被属下的武将逼迫,在大齐朝的历史上不是第一次。
但大多是在行军打仗的时候,武将对文官下达的命令有所不满,或是文官苛扣了军饷,才导致的哗变。可论起来在太平之世,在富庶的江南地区发生这样的情况,那可谓是闻所未闻了……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萧文明的手下,还带来了一个被打的遍体鳞伤的胖子,而这胖子也不是陌生人——正是桑淳元的儿子桑忠昌。
亲儿子!
绑架自己的儿子,用来威胁做父亲的桑淳元,强令他屈服于自己,这倒也并非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但这是绑匪的办法,是上不得台面的,萧文明做得出这种事情来吗?
按照桑淳元对萧文明的了解,这小子虽然刁钻刻薄、无礼放肆,做事绝不循规蹈矩,但为人行事并不卑鄙下流,好似绑票这种低级的事情,他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那捉了桑忠昌送到自己面前又是为了什么呢?
桑淳元扫视了一眼大堂,见萧文明的人马送来的人,除了他儿子以外,还有一个一身孝服小寡妇打扮的女子。这女子哭哭啼啼的,显然受了莫大的委屈。
再将眼前看到的景象,同刚才阵阵鸣响的鸣冤鼓声结合起来,脑筋异常清明的桑淳元,已然将萧文明的意图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看样子是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有什么把柄落到了萧文明的手里,而这个把柄显然是同这小寡妇有关,并且让萧文明自以为捏住这个把柄就可以直接威胁自己……
那这到底是怎样的把柄呢?
怎样的把柄都有可能!
知子莫若父,
别人不知道桑忠昌是怎样的人,桑淳元这个做爹的还不知道吗?这小子平素最喜欢为非作歹、欺男霸女,难不成又做了什么恶事了吗?
是怎样的恶行呢?
桑淳元陷入了沉沉的思索——似乎前两天管家曾向自己提过一句两句的,但那时候桑淳元忙于围堵萧文明的大事,再加上自己这个儿子做下的坏事车载斗量,因此这位新上任的总宪大人只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便也没有放在心上……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情,似乎、好像、真的同哪个女子有关……
桑淳元还在自己的记忆深处仔细地搜索,而萧文明就不再给他这样的机会了。
只听萧文明说道:“桑大人,鸣冤叫屈的原告来了,你还不赶紧审理此案,替着百姓伸冤?”
这冤伸吗?!
这案子能审吗?!
萧文明显然是有备而来的!
政治上的斗争就和军事上的斗争一样,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就发动看似仓促贸然的进攻,就只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是这种进攻是一种诱惑,诱惑对手展开反击,而前面留下的是一个更加巨大的包围网;
第二种可能性就是发动进攻的是傻瓜,是不想活命只想寻死的傻瓜……
萧文明显然不是傻瓜,他准备下的这个包围圈,就是这起同桑忠昌犯下的冤案!
而桑淳元要是按照萧文明的意愿开始审理这起案件,那就相当于主动往包围圈里跳。
这正中萧文明的下怀,他准备了这么许久,等的就是桑淳元当着自己的面,主动接手这起案件!
桑淳元当然不会让萧文明如愿以偿。
骤然遇到这样的情况,而这位总宪大人身边又没有一个可以商量的人,相当于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现在的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只有两条:第一条,坚决不承认被萧文明押来的这个胖子是自己的儿子,撇清自己同冤案的关系;第二条,坚决不审理这起案件,能拖延多少时间就拖延多少时间……
形势陡变,攻守异位,轮到桑淳元要拖延时间了!
于是桑淳元说道:“既然有案情,那就理应审理。不过本官今天累了,案子本官先受理下来,是否真有冤情,又有何冤情……本官自当,本官自当慢慢审理。当事之人,先押到狱神庙看管起来……”
萧文明立即反对:“桑大人何必多此一举?今天事主和嫌犯都已送到堂上,现在不审更待何时?刚才桑大人引经据典,教导我说什么上官跨级指挥是为了提高效率,怎么现在桑大人就不讲效率了呢?放着案件不审,却要慢慢拖延,这是何道理?”
一旁的温伯明前一天受了桑淳元的责难,今天正好借题发挥,也帮腔道:“萧大人所言不错。我朝也曾有先贤临街审案、传为美谈的故事。”
说着温伯明便介绍了一个典故。
还真是巧了。
刚才桑淳元拿王文正公说事,而温伯明举出的例子,也是正是王文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