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完善司法制度-大唐:开局嫁给太平公主,被女帝抢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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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开局嫁给太平公主,被女帝抢亲
作者:北上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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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吏点点头,“是的,这些人总能找出各种借口,然后多方干预,给县令施加压力,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本以为县令既然抓了人,至少也要周旋一番,没成想这么快就放了人。
秦风心里五十口老气都叹了,表面却不动声色道:
“好了,有关地主家的情况本官知道了,你把所有和地主家有关的案子,单独整理出来,给本官审查。
这件事不必回禀县令,本官自会酌情处理,不会叫你们为难。”
“小的这就去办。”
那小吏应道,随即躬身退下。
不多时,那小吏便拿来了几沓厚厚的案宗。
秦风翻阅着,发现关于那地主家的一些案子,非常的频繁,
几乎是平均每隔一天,地主家就要搞点事情出来,就没个消停的时候。
每次闹到官府,都是官府给他们收拾烂摊子。
而且每一次,都没有让地主家真正付出代价的。
这些案子看起来问题都不大,显然都是经过地主粉饰太平的结果。
本身的案子肯定不会那么简单,但是经过他们的运作,再胁迫县令宽容一下。
就好像之前那些恶汉追到湖里杀人一样,被他们运作一番,就成了正当防卫,
再加上家属不愿意追责,而地主又给县令施加层层压力,百般纠缠,这样子谁都不想趟这趟浑水。
就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的结果自然就是不予处理。
这种情况真是恶劣至极,秦风的心里仿佛压了一块大石头。
他暗自下决心:“朕倒要看看,这小小地主,能有多厉害,
看我这个真皇帝,究竟能不能灭了你这个土皇帝!”
虽说这里的官员办事确实不太让人省心,但细细想来,
除此之外,还反映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大唐的司法制度不够严明,细致。
在现有的司法制度里,行凶者作案的处理,并不灵活,都是一概而论,
处理结果无非就是坐不坐牢,坐几年牢的问题。
这才让那些恶汉有机可乘,随便找了一些理由就一走了之,就什么责任也不用负了。
这样对于受害者是很不利的,一旦事发,行凶者只会想着如何找借口替自己辩解,
或者是如何利用关系与衙门周旋,但是却不会给受害者医治。
虽说有人的地方就难免有冲突,哪怕是再和平的国家,多多少少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作为统治者,只能尽可能的帮百姓把伤害降低到最小。
是时候该完善律法了,秦风略一思忖,
拿起桌上的羊毫,起草了一份公文。
公文中完善了对于欧伤他人案件的处理细则,
首先要由法医鉴定伤者的伤情,而且法医既不能隐瞒伤情,
也不能夸大伤情,法医必须得如实汇报,如果不如实汇报,依法革职处理。
另外,秦风还留了一个司法的观察时间,
比如说你用拳脚打伤了别人,留十天的观察期,
十天以后,看这个伤者伤情如何,然后再来断凶手的责任。
如果用砖头或者是其他硬物打伤了别人,留二十天的观察期。
二十天以后,看伤者伤情如何。
如果是拿刀或其他武器捅了别人,留三十天的观察期。
凶手在这个观察期内,如果能帮受伤者医治,在观察期内治好了,责任就轻。
如果到观察期的最后一天,伤者的伤情日渐恶化,甚至死亡,责任就大。
就是留一段时间看情况来断责任。
这就可以很好的督促凶手,去想办法帮受伤者医治。
这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既不偏行凶者,也不偏袒受害者。
秦风写了三份,盖上玉玺印,分别放在了密封的竹筒内,
古代也是有邮递系统的,但一般只限于给政府专用,传递官府文书。
秦风亲自将这三份公文放在邮递驿站,分别寄给大理寺、刑部、御史台这三大司法机构。
并在公文中叮嘱这三大机构,务必快速将这些细则在各地发布实施,严格执行。
等秦风将这些事情全都做完之后,天色已晚,已经到了衙门下班的时候。
秦风便索性离开县衙,到街上去转一转,了解一下民生。
按照这地主家犯事的频率,没准又出来搞事情了。
就在这时,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带着几个大汉,
一边随意舞弄着大刀,一边在大街上大摇大摆的走着,
所过之处,周围的行人都害怕那大刀伤到自己,纷纷自觉躲开。
秦风眉头微微一皱,一眼便看出,眼前的这几个大汉,就是白天在湖中行凶的那十几个大汉中的一部分。
只见那几个大汉突然对着一名男子骂骂咧咧起来,
其中一个大汉大骂道:
“就是你!今天可算给老子逮着了,敢去衙门那告本大爷的状,你他娘活得不耐烦了?”
那男子辩解道:“你砸了我家的店铺,将我的货物一抢而空,我为何不能讨回公道?”
“哈哈……哈哈……”
那几个大汉轻蔑的哈哈大笑,仿佛看到了一个傻子一般,随即便你一言我一语的讽刺起来,
“哈哈,你以为你去衙门那就能讨回公道?真是天大的笑话。”
“衙门算个屁啊,在我们地主爷爷面前,县老爷连个屁都不敢放。”
“本大爷看谁不爽就能收拾谁,我告诉你,这县城还没本大爷动不了的人。”
这还不够,其中一个大汉一把抓住那名男子的衣领,恶狠狠的说:
“你小子开了店铺,都不知道拿些银两孝敬我们几个,不咋你的店铺,砸谁的?
你就是活该!你今天要是再拿不出银子,老子要你好看!”??
本以为县令既然抓了人,至少也要周旋一番,没成想这么快就放了人。
秦风心里五十口老气都叹了,表面却不动声色道:
“好了,有关地主家的情况本官知道了,你把所有和地主家有关的案子,单独整理出来,给本官审查。
这件事不必回禀县令,本官自会酌情处理,不会叫你们为难。”
“小的这就去办。”
那小吏应道,随即躬身退下。
不多时,那小吏便拿来了几沓厚厚的案宗。
秦风翻阅着,发现关于那地主家的一些案子,非常的频繁,
几乎是平均每隔一天,地主家就要搞点事情出来,就没个消停的时候。
每次闹到官府,都是官府给他们收拾烂摊子。
而且每一次,都没有让地主家真正付出代价的。
这些案子看起来问题都不大,显然都是经过地主粉饰太平的结果。
本身的案子肯定不会那么简单,但是经过他们的运作,再胁迫县令宽容一下。
就好像之前那些恶汉追到湖里杀人一样,被他们运作一番,就成了正当防卫,
再加上家属不愿意追责,而地主又给县令施加层层压力,百般纠缠,这样子谁都不想趟这趟浑水。
就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的结果自然就是不予处理。
这种情况真是恶劣至极,秦风的心里仿佛压了一块大石头。
他暗自下决心:“朕倒要看看,这小小地主,能有多厉害,
看我这个真皇帝,究竟能不能灭了你这个土皇帝!”
虽说这里的官员办事确实不太让人省心,但细细想来,
除此之外,还反映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大唐的司法制度不够严明,细致。
在现有的司法制度里,行凶者作案的处理,并不灵活,都是一概而论,
处理结果无非就是坐不坐牢,坐几年牢的问题。
这才让那些恶汉有机可乘,随便找了一些理由就一走了之,就什么责任也不用负了。
这样对于受害者是很不利的,一旦事发,行凶者只会想着如何找借口替自己辩解,
或者是如何利用关系与衙门周旋,但是却不会给受害者医治。
虽说有人的地方就难免有冲突,哪怕是再和平的国家,多多少少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作为统治者,只能尽可能的帮百姓把伤害降低到最小。
是时候该完善律法了,秦风略一思忖,
拿起桌上的羊毫,起草了一份公文。
公文中完善了对于欧伤他人案件的处理细则,
首先要由法医鉴定伤者的伤情,而且法医既不能隐瞒伤情,
也不能夸大伤情,法医必须得如实汇报,如果不如实汇报,依法革职处理。
另外,秦风还留了一个司法的观察时间,
比如说你用拳脚打伤了别人,留十天的观察期,
十天以后,看这个伤者伤情如何,然后再来断凶手的责任。
如果用砖头或者是其他硬物打伤了别人,留二十天的观察期。
二十天以后,看伤者伤情如何。
如果是拿刀或其他武器捅了别人,留三十天的观察期。
凶手在这个观察期内,如果能帮受伤者医治,在观察期内治好了,责任就轻。
如果到观察期的最后一天,伤者的伤情日渐恶化,甚至死亡,责任就大。
就是留一段时间看情况来断责任。
这就可以很好的督促凶手,去想办法帮受伤者医治。
这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既不偏行凶者,也不偏袒受害者。
秦风写了三份,盖上玉玺印,分别放在了密封的竹筒内,
古代也是有邮递系统的,但一般只限于给政府专用,传递官府文书。
秦风亲自将这三份公文放在邮递驿站,分别寄给大理寺、刑部、御史台这三大司法机构。
并在公文中叮嘱这三大机构,务必快速将这些细则在各地发布实施,严格执行。
等秦风将这些事情全都做完之后,天色已晚,已经到了衙门下班的时候。
秦风便索性离开县衙,到街上去转一转,了解一下民生。
按照这地主家犯事的频率,没准又出来搞事情了。
就在这时,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带着几个大汉,
一边随意舞弄着大刀,一边在大街上大摇大摆的走着,
所过之处,周围的行人都害怕那大刀伤到自己,纷纷自觉躲开。
秦风眉头微微一皱,一眼便看出,眼前的这几个大汉,就是白天在湖中行凶的那十几个大汉中的一部分。
只见那几个大汉突然对着一名男子骂骂咧咧起来,
其中一个大汉大骂道:
“就是你!今天可算给老子逮着了,敢去衙门那告本大爷的状,你他娘活得不耐烦了?”
那男子辩解道:“你砸了我家的店铺,将我的货物一抢而空,我为何不能讨回公道?”
“哈哈……哈哈……”
那几个大汉轻蔑的哈哈大笑,仿佛看到了一个傻子一般,随即便你一言我一语的讽刺起来,
“哈哈,你以为你去衙门那就能讨回公道?真是天大的笑话。”
“衙门算个屁啊,在我们地主爷爷面前,县老爷连个屁都不敢放。”
“本大爷看谁不爽就能收拾谁,我告诉你,这县城还没本大爷动不了的人。”
这还不够,其中一个大汉一把抓住那名男子的衣领,恶狠狠的说:
“你小子开了店铺,都不知道拿些银两孝敬我们几个,不咋你的店铺,砸谁的?
你就是活该!你今天要是再拿不出银子,老子要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