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身高超过一米九,浑身上下的腱子肉,却一拉就起,可见两人确实是闹惯了的。

    走出宿舍,小心的绕过法学院后院草坪上星罗棋布的帐篷和篝火,克里斯的眉头皱了起来:“该死的真是不像样!这里是法学院,不是伍德斯托克的吸d、滥/交趴体。”

    “轻点,当心被这些‘民权先锋’‘平权斗士’听到,那时候你就是个黑叛徒了他们可比3k党都厉害,毕竟那些披着白被单的幽灵是非法的,眼下这些都是受宪法保护的!”爱德华揶揄道。

    他很不喜欢这种氛围,向来清静的大学校园变的闹哄哄,学生们不好好上课,却沉迷于“承担社会责任”这个“宏伟”的事业。

    青年血气方刚,愿意关注社会不公现象是好事,可看看地上到处是用过的tt,还有空气中若有若无的大马赛克麻味道,就明白什么是幌子什么才是里子。

    “哼,如果一个黑人不能靠自己的双腿站起来,就让他永远趴下好了。这种所谓的‘平权’最终会害死黑人群体的!”

    爱德华只能耸肩,他知道,克里斯这是大实话,可这年头,再大的实话也干不过政治正确的帽子,于是实干家被投机者取代就时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行了,中国有句老话,惹不起,躲得起。咱们绕开点就是。一个不热心于民权事业的黑人,还有一个犹华混血的家伙,简直是行走的靶子。但愿这群家伙嗑药都嗑h了,没工夫来找我们麻烦。”爱德华皱着眉头,决定宁可绕远路,也不打算从草坪中穿过,虽然餐厅就在对面。

    ……

    在餐厅里,爱德华一边试图用筷子夹着长条的意大利面往嘴里送,一边把费里切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克里斯。

    “所以,你决定插一手?”

    “是的。”

    “但我要提醒你,你现在只是一年级的学生,连律师执照都没有,是不具备出庭资格的!”克里斯认真的指出。

    “这个啊……”爱德华努力的用筷子和通心粉做殊死搏斗,虽然这玩意看起来和面条差不多,可又硬又滑,被橄榄油和番茄酱一泡,筷子根本架夹不住。

    “不能用叉子嘛?”

    “不,我就不信办不到!这事关华国人的尊严。”

    克里斯用同情的眼光看着面前的白痴,只见白痴换了个策略,将筷子竖起来,插入盘中,然后转动,通心粉自然盘到了这两根小木棍上。

    “味道还不错”爱德华心满意足的咂咂嘴。

    “没律师执照?”他嘲笑道“你还是个耶鲁人么?这点你该学学查尔斯河畔的那些莫斯科人?”(哈佛坐落在查尔斯河畔,其时哈佛学生正大闹民权)

    见对方不搭腔,爱德华感到有点失落,悻悻道:“费里切手里肯定有自己的律师,那是‘家族’惯例,到时候随便让他们控制的某个律师出庭好了,辩护策略和文案由我们来准备。到时候他当个提线木偶就行。”

    克里斯翻了个白眼“你对你的文档能力那么自信?”

    “错了,是我们的文档能力!”

    “我不加入!”

    “不,你会的!听着,这个案子可以让我们崭露头角。想想看,耶鲁的学生对抗邪恶的检察官还有胡佛的卑鄙走狗,我们这是在捍卫米利坚的传统价值!”

    对方依然不为所动。

    “克里斯求你了,这个事情我一人真干不下来。求你了!我们是最好要的朋友不是嘛?”

    对面依然没有任何回应。

    “行,这个学期的晚饭我包了!”

    “说清楚,是你去做饭,而不是请我吃外卖或者上餐厅。”

    “该死的,你怎么那么狡猾!”

    克里斯安心的吃着牛排,并不回答。

    “好吧。”爱德华举手投降,屈辱的签订了城下之盟。

    “至少一个蔬菜,一个荤菜,一锅汤,色拉不算蔬菜。”对方步步紧逼。

    “……你真该去放高利贷啊!或者你才是正牌子fia吧!”他恨得咬牙切齿“或者让我看看没准我们都有犹太血统啊哈?”

    “你可以选择不做。”

    “算你狠!”

    “那成交?”黑大个伸出手来。

    “成交!”

    “你先慢慢吃,我把卷宗复印一份,今晚就好好研究一下。我在宿舍等你。”说完一阵风似的的跑出去。

    ……

    “杨先生,托马斯先生,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杀人!你们要相信我。”达米显得惊慌失措。

    “叫我爱德华,叫他克里斯好了。达米”爱德华安慰道“我们和你哥哥是朋友,是来帮助你的。他非常为你担忧,虽然你眼下还是自由的,但他可是把保释金都准备好了,我想他花了那么多心思,可不是让你来朝我们喊冤的。”

    “是的,我知道,可是,之前的律师都劝我认罪,然后和检方做庭外交易。可是我真的,真的是无辜的。”

    “在我们国家‘无辜’没用,只有法官或者陪审团嘴里的‘无罪’才有效。昨天我和你哥哥聊了聊,然后我们一晚上没睡就在分析案情,一早赶过来的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你成为一个无罪的人。”

    “可是,可是”达米原本白皙的面孔变得更加苍白起来“我,我本来就是无罪的!正义的法律应该能直接证明这点!”

    爱德华翻了个白眼,这是个不礼貌的行为,但他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起来“这个傻白甜真的是在这潭充满活力的脏水里成长起来的么?天真成这样,这脸上简直写着‘快来欺负我吧’。啊呸,这话听起来怎么给给的。”

    “达米,作为法律系的学生我要提醒你,我们是来帮助你‘无罪’,检察官则认定你‘有罪’,这和正义没什么关系。这只是工作,明白嘛,工作!检控双方都在为完成工作拿工资而忙碌。”

    “换而言之,我们收了你哥哥的钱,当然相信你是无罪的,而而检方和fbi则拿着纳税人的钱在制造冤案,然后在媒体上混淆是非,说奸诈该死的律师在包庇罪犯,而正义永远在政府雇员手里。你看,只有这个时候正义才会作为一个招牌出现。至于平时,当然比不过‘富兰克林’和快速升职。”

    “好了,时间不多了。按照我的估计,检察官那边正打算乘胜追击,要尽快结案呢。你不希望你的哥哥为了你而去当污点证人,然后成为家族公敌,一辈子只能在内陆小镇隐姓埋名的开着拖拉机种玉米吧。”

    话一出口,达米显得安静了不少,褐色的眼睛里依旧充满着困惑和不解,可神色没刚才那么激动了。

    遗憾的是,达米之后的话语并无新意,和卷宗上记载的完全一致,既没有多也没少。

    反过来这也证实了卷宗的可靠性以及达米确实是没杀人,若他真是凶手,那么在反复的盘问下,难免会有蛛丝马迹泄露。

    “所以这就是fbi确认你是凶手的原因?因为在你的车上发现了血迹,血型和芭芭拉一样?”爱德华问道。

    “是的”达米非常沮丧“那天芭芭拉喝多了,走路不稳,摔倒在地上,手指被地上的碎玻璃割破了,我让她上车,然后给她做了简单的包扎,血迹应该就是那个时候蹭到坐垫上的。”

    “你和你哥哥,这回还真是幸运啊……”这回连克里斯也同情起这对苦命兄弟来。

    “你们正处在幸运女神的pursy(这词不大好翻译,读者自行领会精神吧),然而女神却来了那个。”爱德华开始篡改莎士比亚的名句,他的头更痛了。

    难怪fbi和检方那么强势几乎寸步不让,这种情况下血迹作为证据确实是非常有力,哪怕是上了法庭,陪审团多半也会认。

    至于达米的说法,看起来更像是谋杀犯的求生狡辩。

    ……

    “还真商科生固有的严谨啊。”走在纽约的街道上,爱德华在摇头,可以看出来达米说的都是实话,然而却对他的脱罪没有任何好处。

    这案子不应该找律师,找私家侦探才更合适,因为律师只负责在庭上巧舌如簧,在庭外和检方相互勾搭,当然一切都是在法律的名义下进行。

    可达米案子的核心是犯罪事实的认定-至少先要找到尸体吧,光靠两个一年级的法学生怎么可能办得到?当然从职业角度而言,永远找不到才是当下对达米最有利的情况。

    “有人跟踪。”克里斯压低声音说道。

    “嗯?”爱德华吓了一跳“这是要干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的?”

    “我出身在阿拉巴马,还没学会走路就知道如何辨别心怀叵测者,否则很可能死在3k党手里。”

    “好吧,你觉得跟踪我们的是谁?”

    “危险性不大,我怀疑是政府方面的。”

    “fbi?”

    “也可能是检察官。”克里斯说到。

    “也是,这个案子中能吃到大头的除了fbi就属负责公诉的助理检察官了。啧啧,难道要向他的前辈杜威学习么,在检察官任上靠打击黑帮捞到足够资本,然后从政,乃至竞选总统,可是别忘了,杜威当年被杜鲁门打的满地找牙。”

    克里斯又陷入沉默中,显然他不赞成爱德华的幽默感。

    ……

    “我觉得这个事情味道不对啊。”在费里切提供给他们的临时办公室里,爱德华又开始唠叨。

    克里斯依然沉默着在翻检卷宗。

    “听我说,黑大个子,这个案子有问题。”

    “我知道,fbi和检察官想趁乱取胜。”

    “不,并没有那么简单。”爱德华敲着桌子“你看,这是关于这个这个案子的相关报道。你看才这么薄薄几分剪报,而且电视上也几乎没有出现。”

    “你想说什么?”克里斯抬起头来。

    “这正常吗?看看?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和一个第二天就要订婚的漂亮姑娘在酒吧里打得热火朝天,之后男的送女的回家。按照正常情况,接下来就该是八点钟的肥皂剧剧情。但是!女的就此失踪!他们甚至还没搞过!想想看,不管是俊男谋杀案,还是以‘逃跑的新娘’为标题的花边新闻,都是非常抓人眼球的,我们的记者向来是问到味道就跑的比谁都快。但是……”

    “你的意思是,媒体对这个案子的反应太冷淡了?”

    “对!这说明什么?”爱德华有点兴奋“fbi和检察官心虚了!实际上他们也不知道芭芭拉是死是活,只是想抓住这个机会逼费里切当污点证人。因为他们知道这家伙在法律面前没有任何反抗能力。至于真相和正义他们才懒得管。他们压制新闻热度就是不想引起公众的注意,方便在桌面下操作。”

    “然后呢?”

    “他们显然也有顾虑也在害怕,一旦这个案子被公众广泛讨论的话,那么他们这种暗室密谋的庭外交易就要落空了。会有数不清的媒体蜂拥而上,去鸡蛋里挑骨头去质疑检方和fbi程序非法,这可是法律记者和政治记者最喜欢干的事情。”

    “说的有道理”克里斯点头赞同“对方就是希望这个案子,从头到尾都静悄悄的,淹没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新闻之下。因为一旦暴露到闪光灯下,很多手段就没法用不上了。”

    “他们怕什么,我们对着干就是了!”爱德华一拍大腿。

    “你打算怎么做?要达成什么目的?”

    “目的?”爱德华摇摇头,“讲不清楚,这个案子我们胜算不大。所以只能先打乱对手的步骤,然后等他们露出破绽吧。”

    “你就那么自信?结果会如你所愿?或者说对方会手忙脚乱?”

    “当然,你得明白在这个国家压制各路媒体要花费多大的综合成本?既然他们已经下了大本钱把新闻热度打下去,那就说明压制媒体对他们是绝对必要的。而且虽然我不知道我这么做是否能达成最终目的,但我清楚对方的目的,所以对着干,未必是最好的选择,但却是‘最不坏’的办法。”

    克里斯眨眨眼,随即道:“他们的想法就是用法律来吓唬费里切,实际上他们并不打算上法庭,自始至终fbi和检查官只想要一个污点证人,然后继续扩大打击的深度。”

    “是的,所以我们第一步就是要逼的他们上法庭,毕竟法庭是个公开的地方,那样我们的胜算才会多些!”

    “好吧。”克里斯表示赞同,“你打算怎么办?我亲爱的夏洛特先生,我得提醒你,自作聪明的后果,可会是血本无归的。”

    “e…”爱德华牙痛似的哼哼起来。

    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

    虽然上辈子的记忆挺模糊,但只是针对于具体事件,许多听取来的人生经验倒还是牢牢的记在脑子里。

    收买媒体要么靠钱,要么靠权,如果两样都没,那就没戏。

    “别用你那牛眼登着我,我又不是诸葛亮!”爱德华抱怨道

    “诸葛亮?”克里斯显然不知道这是谁。

    “e理解为亚瑟王身边的梅林大巫师吧……”

    黑大个不理他,顺手打开了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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