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我们该走了,那该死的案子让我头都痛了,你别想躲开,把我一个人推出去。”克里斯适时皱着眉头道。

    “在春假里,你们竟然还要接案子?难倒真打算变成主宰国家的丑恶精英,或者是成为丑恶的一部分?”汉森嘲讽道,这货现在感觉极好,浑身上下充满了激情与斗志,,以前的秩序和社会规则让他觉得窒息,自然对合众国的一切上层建筑都没啥好感。

    “啧,敢接这货背后的斗气熊熊燃烧起来了耶,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化马呢?”爱德华心里一喜,“有门了!”

    “呵呵呵,我可没有这么好运气,能泡上n的新闻主持人,我倒霉,朋友被fbi和纽约地方检察官联给设套了。现在正被逼着认罪了!我要想尽一切办法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你要知道他完全是清白无辜的。可当面对联邦检察官加联邦调查局,这就是联邦的平方。而我只是一个学生啊……”

    “什么?”汉森听到这儿顿时蹦了起来,由于喝多了的缘故,让他看起来有点像马戏团里的狗熊“他们怎么敢这样?!”

    “就因为我朋友是意大利裔,所以fbi和检察官想再来一次麦卡锡事件。甚至不惜践踏法律,没想到,都快200年了,这个伟大的国家打赢了两次世界大战,但却对内部的丑恶无能为力!”爱德华满脸沉痛。

    这话是早就想好的,米国人民有几个历史伤疤是万万碰不得的,类似中文里的“逆鳞”,臭名昭著的麦卡锡事件就是其中之一。哪怕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提一到此人全民还都是一副将其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让丫永世不得翻身的气概。眼下他故意的去戳这个伤疤,就是摆明了去戳汉森等人的情绪上的g点。

    “在这个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多少罪恶啊!”克里斯感慨道,不得不说,他固有的黑人嗓音-浑厚且喉咙口似乎总有口咳不出去的痰关键时刻能增加言语中的气流颤音,实在是合抒情“艾德,走吧,我们要捍卫先贤建立的国家和书写的法律。赶紧的,把卷宗再过一遍。米利坚的尊严与价值决不能被这种政府恶棍所亵渎!这是我们身为合众国公民的使命,也是身为耶鲁法学人的骄傲与宿命!”

    克里斯曾经吹嘘自己高中时在校文化节上扮演过哈姆雷特,爱德华之前认为是黑大个吹牛,但现在倒是有了几分相信,方才那段话,抑扬顿挫,声情并茂,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只是这种体格的王子殿下应该能很方便的一只手就把篡位杀人的克劳迪斯叔叔捏死而犯不着一个人感慨“去死或者不去死”这类哲学问题,这玩意就是不如网文来的爽快。

    爱德华顺手操起大半瓶啤酒,强忍着恶心用手抹了抹瓶口,算是清洁过了,“顿顿顿”灌下大半瓶,受他影响,汉森和其它几个学生中坚份子也开始灌酒。

    “克里斯,我们走!”说完摆出一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神态,仿佛下一秒他就会被fbi圈进小黑屋去践踏灵魂凌辱人格暴虐肉身。

    “等等,我们都是同学!我们都是未来的法律捍卫者,不,不,我们现在就是,所以究竟是什么事情,让你们这么头痛?”

    “不,不,汉森,还有其他同学,你们不要参与进来,我的对手是fbi和纽约市的联邦检察官,他们掌握着无穷的黑暗资源,会把你们都吞噬掉的!而且,你们也是战士,在这大草坪上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你们去做!向全世界宣告合众国的民主之花依然被青年的热血所浇灌。”

    “放屁,耶鲁的教授团都向我们低头了,还会怕那些联邦的走狗?我们是未来的精英!不对,我们现在就是精英。嘿,该死的,我比你还高一年级,主修的是刑法,赶紧把你的案子说出来,我或许可以给你免费做个司法顾问。”

    顿时引来无数的附和声:“我是三年级学长木上!是来帮助你们的!”

    “对,我们高年级学生是你们最好的老大哥!”

    “你们有不懂的事情可以找我们,我们会亲切的帮助你们!”一个女声尖锐的喊道

    “在耶鲁高年级学生说要帮忙,那就是要帮忙!!”

    “很……很有精神啊!”爱德华喃喃道,随即陷入沉思“为什么这话说起来那么顺嘴?”

    面对老大哥们的亲切关爱爱德华华只能“勉为其难”的充满精神的将案情叙述一遍,倒是没加油添酱的往里面添佐料。

    公诉方在处理案子时手脚不大赶紧,很多程序上的都有瑕疵,他只要照实说就好,犯不着加料,毕竟周围都是法律人,虽然成绩渣了点,但基本法学素养还在,这时候实话实说效果反而更好。

    “没尸体,没谋杀!”他用这句法律谚语结束了演讲。

    “我们必须捍卫美利坚!用建国先贤赋予我们的法律作为武器!”汉森一把摔碎了手里的啤酒瓶子。

    “对,这群恶棍根本就是在践踏神圣的《宪法》和《拳力法案》!”又一个精神的热血青年喊道。

    “是的,土匪的行径,公然违反了第三、四、五、款宪法修正案!”到低是耶鲁法学院的,很快有人在旁边把问题上纲到违宪的高度。

    实际上这么干也确实违宪,但一般人充其量就是骂检方碧池,或者痛斥司法不公啥的,三两句话就扯到宪法高度,普通公民没这个法学素养。

    “违宪!违宪!违宪!”人群开始沸腾起来。

    “违宪,这是背叛!”

    “对,这是把米利坚引向**!”

    爱德华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虽然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年多,但他还是无法理解米国人的思维方式。

    这群大老美,对自己的政府抱着十二万分的不信任,整天把“防火防盗防官员”挂在嘴边。

    可另一方面,对这个国家和宪法却又是发自肺腑的热爱,爱德华能感受到,这种热爱与不信任都是真诚而淳朴的是发自内心的。

    “该死的,他们在亵渎伟大的美利坚!”

    “团结起来,战士们,向纽约进军!”

    草坪上越来越嘈杂,人也越聚越多,汉森正因为“完胜”法学院领导层而短暂的陷入“拔剑四顾心茫然”的状态,一时大有天下无敌的寂寞感,发现新目标后顿时兴奋的两只绿眼珠放出红光来,跳上一边的台阶,拿起麦克风大吼“进军,向纽约进军!”

    “向纽约进军!”

    “向纽约进军!”

    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啤酒瓶碎裂声,口号越来越响,爱德华也在纳闷,这儿是草坪啊,这啤酒瓶怎么一摔就碎,声音还特别清脆。

    没一会,帐篷门纷纷打开,大特有的味道随即飘散开来,更多的面红红红,眼神迷离,衣衫不整,气喘吁吁的男男女女开始加入队伍。

    此刻爱德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高声唱起一首大家都没有听过,却又异常动人的歌曲来!

    “doyouhearthepeoplesing?singingthesongofangryn?itisthesicofapeople

    whowillnotbesvesagain!whenthebeaofyourheartechoesthebeaofthedru

    thereisalifeabouttostartwhentorrowes.”

    “你是否听到人民的歌声?那愤怒的人民在歌唱?这是一个民族的歌声

    敲碎镣铐,赢得解放!当你的心跳和着战鼓敲响,

    新生活即将开始随着明天的曙光。”

    这是音乐剧《悲惨世界》中的经典插曲《douhearthepeoplesing》,在原本的时空里,要到1980年才在巴黎首次公演时亮相,就此席卷全球。

    歌曲旋律优美简洁,歌词言简意赅,任何人只要听过后马上就能跟唱,瞬间大草坪上几百人的合唱歌声几乎把人耳朵震聋。

    爱德华自己也有点莫名其妙,刚才脑子一热歌曲脱口而出,好在从下就在教堂唱诗班混过,有点音乐功底,加上歌曲旋律优美歌词热血激昂,眼下看看效果好像挺不错,也就心安理得起来,甚至还能抽空偷偷观察四下,发现不少学生一边唱一边抹眼泪。

    “啧,这群大老美到低是图样图森破呢,还是嗑药嗑多导致大脑神经受损?不就一歌么,犯得着这样么?”

    再扭头发现黑大个也是满脸严肃引吭高歌,眼睛里也闪动着泪花,“啧,这歌看来登场有点早,不过黑大个这样倒是好理解,黑人从建国起就被欺压受到各种非人对待,引发此起彼伏的反抗,他情绪激动倒也是正常,这样看来的话,不久之后就能看到马丁路德金博士在电视上清唱了,这可比他讲经布道好玩多了。”

    “蛤……”爱德华忽然面孔有点抽筋。

    天气也来凑热闹,明明已经是三月上了,此刻竟然飘起了几朵雪花来。

    “哈得逊河波涛动,帝国大厦乱云飞,官员皆浊我独醒,义愤燃烧血潮涌……啧,其实倒是这歌更合适。哎,可惜不是第一时间想起来。哎,哎,这气氛怎么就昭和了呢?这t可是1968年的纽约啊。昭他二大爷!”

    脑子里胡思乱想,却对着满脸庄严肃穆,歌声震天响的克里斯一翘大拇指“好,很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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