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米国法律就这样,小案子由小法庭解决,三分钟一个,省时省力。
但由公诉人提起上诉的刑事案件,如果不能达成庭外和解的话,那大家就慢慢磨吧。
开庭——休庭——开庭——休庭……
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至于被告人熬不过漫长的司法程序,不等法律的正义得到伸张就自说自话先死为敬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被告自然死亡,最开心的就是法官,啥事都不用干就结案了,kpi得到保障。
所以有时候爱德华会非常小人之心的猜测,是不是存在一个法官暗杀团,采取交换杀人的方式,专门把一些陈年老案的被告干掉,好求个解脱。
……
开庭前,律师五人团开会后决定了新的辩护策略-拖!
拖到谢尔顿那几个家伙能出唱片为止……
可所罗门作为上诉人肯定是不会让他们如愿的。
前两次开庭,他完全占据上风,此刻正想着乘胜追击,直接漂漂亮亮的拿下案子,让自己成为党内重点培养人物。
大选在即,民主党对本次竞选结果并不看好,候选人休伯特·汉弗莱显然不如他那同姓的英国大臣/首相那样精通政治。
其实就算精通也没用,越战泥潭不是白叫的,任你民主党在jfk和林登·约翰逊任期内做了多少好事,废除多少歧视法案,推行各种平权法律,都被“不义战争”给抹掉了。
休伯特·汉弗莱哪怕是林登·约翰逊的副统帅,可实在行情不怎么样,尤其是在阿拉巴马州长乔治·华莱士以第三党身份参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南方曾经是民主党的铁盘,但随着时间推移情况逐渐发生变化,共和党势力大举入侵,原本就岌岌可危的选情,又因为华莱士的掺和而变得更加讨厌,华莱士在南方几个老蓄奴州有很高的人气,加上他的竞选搭档是是火烧东京的柯蒂斯·李梅,华莱士肯定不能被选为总统,但却能分掉很多南方州的选票,这就是雪上加霜了。
此外还有个很扯淡的因素,汉弗莱是个秃子,而尼克松则头发浓密。
自从进入20世纪以来,米国大统领就没有秃的,就是从华盛顿算起,秃的明目张胆也只有马丁·范士伦一个。
请问有谁知道这货?
所以米国是全世界最秃顶男性最不友好的国家。
反观俄国,从十月革命成功后就一直是秃-不秃-秃-不秃的轮班上纲,可见社会主义从来不以貌取人。
接下来的四年里,民主党肯定是要苦练内功,党内大换血,寻找有头发的精英政,着眼于今后,所罗门就是被看好者之一,所以他也在玩命的给自己肩膀上压担子,靠成绩来说服大佬们扶持自己。
更让他不安的是,共和党在纽约司法系统中也发掘到了一枚能力超强的新星-现任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助理的鲁迪·朱利安尼!
总之,所罗门需要的就是快速而漂亮的胜利,越多越好,甚至不惜采用些不怎么上台面的手段!
对手要快,爱德华自然要慢下来,已经处于劣势了,还要跟着对手节奏跑,那岂不是自寻死路?
这次开庭,爱德华决定换人出马,伯特与巴里和所罗门算是法庭上的熟人,而且接连两场败仗,让他们的情绪有点低落,反而对方的心理优势起来了。
于是另辟蹊径,让谢尔顿的代理律师(名义上)巴赫鲁扬·索罗金出马,一来是让对方措手不及,其次他是谢尔顿的律师,这就很有大用了。
……
第三次开庭,照例是公诉人提起公诉,被告律师抓细节漏洞胡搅蛮缠。
大家发现,巴赫鲁扬虽然年轻,经验也不算丰富,但在法庭面对所罗门倒是一点都不慌,沉着冷静的大放厥词,态度优雅而真挚,哪怕嘴里的话荒谬不看,但整个过程脸色都没变过。
这t是天赋啊!
通常正常人要做到这种程度,至少三五年时间,可这位刚出校门就这样,牛叉!
爱德华又佩服起自己的外公来,老狐狸到底是老狐狸,看人看事真的准,知道社区里谁是潜力股,谁是垃圾股。
由此又想到了尼佐家族的那位老尼佐,都说人老精,兔老猾,狐狸老了不上闸,这华夏传统智慧说的还真有道理。
这两位老人家严格来说算是邻居,但似乎没怎么发生过交集,以前爱德华不注意这些,现在他寻思,没准两老私底下有啥见不得人关系,毕竟英雄惜英雄。
回头说巴赫鲁扬·索罗金,这小子绝对是人才,赶紧拉到自己小团体来才是正道。
毕竟大家都是犹太人,这天然就靠谱。
爱德华没有意识到,此刻他的想法非常之犹太。
如果老拉比知道了,肯定会欣慰的摸着自己脑袋上的小圆礼帽,满脸笑容的说“我比你更了解你自己,你是我的外孙,你身上流着我的血……”
眼看再搅合下去,法官要发飙,爱德华咳嗽一声,巴赫鲁扬会意,随即以一种半开玩笑的语调嘲讽道:“我简直怀疑检方在我们这儿藏了内奸,否则还真无法解释这一切,是不是该请fbi帮着我们挖一下‘鼹鼠’?我们可以支付相关报酬。”
法庭听众席上响起了一阵轻笑声,大家都以为巴赫鲁扬在借自嘲找台阶下。
而被告辩护席上,爱德华和克里斯同时瞪圆了眼睛死死盯住所罗门。
后者果然脸上抽搐了一下,不过他掩饰的很好,随即又恢复了平静,用手肘顶了顶身边的助理亨利·普泽尔,将后者从震惊中拉出来,随即附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
这原本是是设问或者反问,控方完全可以视而不见。
爱德华让巴赫鲁扬当众点开,也就是间接提醒对方,“我们已经知道了你们的花样,这一系列过程中你们自己的屁股是不是干净,自己最清楚。”
打控方一个措手不及,让对方调整起诉策略是一个原因,但主要他目的还是想让对方来和自己做庭外和解,至少不要搞得那么对立,毕竟己方确实“理亏”不是么。
至于怎么和解,这就是拖时间的大招了,控方可以漫天要价,辩护方就地还钱,你来我往,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还是谈不拢……
可这个节骨眼上法官却送上了神助攻。
阿诺德·博尔曼法官也是司法老油条,从法学院毕业后从巡回法庭法官助理做起,律、政府司法顾问、地方检察官、联邦检察官、司法部官员几乎所有岗位都滚过一圈,二战中还加入海军,在太平洋上和鬼子玩过命,这样的经历加上天生的聪明,让他在法庭上显得傲慢且专制。
当时选定他作为主审法官时,舆论也是一片哗然,毕竟罗森堡夫妇就是在他的法槌下被送上电椅的,这里面固然有麦卡锡风潮的因素,但归根结底还是法官司法综合素质的体现,可见这并不是一个宽容者。
另外俄国作为米国在二战的盟友,大家一起打过鬼子,怎么说也该讲点香火情,可曾作为海军军官阿诺德法官显然不这么看,说起来也挺讽刺的。
何况,政府为了避免被媒体抓住把柄,弄出一个全犹太法庭来,这也够史无前例的。
这样不管最后审判结果如何政府方面就能甩锅了。
但对被告反而是更加不利,通常而言执法者对本族的违法者的处理更加严格,或者说苛刻,如同黑人警察在殴打犯罪nger上份外卖力一样。
法官作为裁决者,应该完全尊从法律,不带入任何私人感情色彩。
但终归是人,怎么可能做到没有感情。
阿诺德法官作为司法老油条法庭滚刀肉,也早就察觉出场官司有问题:
控方完全控场而起过程实在太顺利了,同时作为纽约地方法官,他自然对盛气凌人的联邦助理检察官所罗门看不顺眼。
反正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要不过分,也没人会管。
阿诺德法官随即朝检方微笑:“先生们,你们如何回应对方的问题?”
“!!!”
“???”
所罗门和亨利·普泽尔都呆了。
这尼玛不按照常理出牌啊这是!
摆明在拉偏架,对方哪是质问的口气嘛?
明明是自嘲找台阶下,怎么到你嘴里一过,控方就变成台阶了呢?
可这是法庭,就是总统来了,也得听法官的。
所罗门无奈的站起来,沉默片刻犹犹豫豫的回答:“我们当然熟悉米国的法律和判例,如果有的话,被告会在适当的时候得到补偿。”
法官的助攻其实非常精准而致命。
法庭上是绝对不能撒谎的,否则直接判负。
在是否有内奸这个问题上,检方只能选择说实话。
虽然辩护方大致已经知道实情,但逼着检方承认,哪怕是含含糊糊的承认,也是对其心理的重大打击,也能让被告方挽回点面子,号不至于让整个法庭出现一面倒的情况。
阿诺德法官真的想是个优秀的厨师,甚至不用看火候和时间,只凭感觉就能知道菜肴的成熟程度,并作适时调整,他对法官操守的理解完全达到了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境地。
他拉这小小的偏架也有私心作祟:案子看起来简单,但内里非常复杂甚至可以说是污浊,被告固然是真的有罪,但从常规经验来看,检方和警方fbi在侦办时屁股肯定不干净,至于有多不干净就靠辩方律师来深挖了。
这样的案子,日后必然会成为众多案件所援引的判列。
法官的靠什么留名?
就是靠这种经典案子啊,他当然不想被告被控方一顿操作就送上电椅。
倒不是法官时大善人,不希望看到死人,而是
首先判死刑压力巨大,毕竟米国是宗教国家,教义规定操纵凡人生死的只能是上帝,所以整体偏向废死,这和仁慈没啥关系,倒算是封建迷信的衍生思想。
二来,当年是他把罗森堡夫妇送上电椅的,之后停止了十多年死刑,他可不希望由自己再来启动死刑。
那样的话,媒体会很自然的给他扣上“电椅阿诺德”或者“电钮法官”,甚至“电王”之类的缺德绰号,让这玩意伴随自己下半生,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米国还有一大群极端反死刑的宗教狂热者,一想到判决下来后,这群货天天堵着自己家门拉横幅……阿诺德法官经历过二战的大场面,想到这里也不禁浑身打哆嗦,宗教狂比尼玛**和****难搞多了!
当然,他完全可以申请法庭禁令,禁止这些人出现在他周围500米以内,但是!人家数量多啊,车轮战术搞起来,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
但由公诉人提起上诉的刑事案件,如果不能达成庭外和解的话,那大家就慢慢磨吧。
开庭——休庭——开庭——休庭……
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至于被告人熬不过漫长的司法程序,不等法律的正义得到伸张就自说自话先死为敬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被告自然死亡,最开心的就是法官,啥事都不用干就结案了,kpi得到保障。
所以有时候爱德华会非常小人之心的猜测,是不是存在一个法官暗杀团,采取交换杀人的方式,专门把一些陈年老案的被告干掉,好求个解脱。
……
开庭前,律师五人团开会后决定了新的辩护策略-拖!
拖到谢尔顿那几个家伙能出唱片为止……
可所罗门作为上诉人肯定是不会让他们如愿的。
前两次开庭,他完全占据上风,此刻正想着乘胜追击,直接漂漂亮亮的拿下案子,让自己成为党内重点培养人物。
大选在即,民主党对本次竞选结果并不看好,候选人休伯特·汉弗莱显然不如他那同姓的英国大臣/首相那样精通政治。
其实就算精通也没用,越战泥潭不是白叫的,任你民主党在jfk和林登·约翰逊任期内做了多少好事,废除多少歧视法案,推行各种平权法律,都被“不义战争”给抹掉了。
休伯特·汉弗莱哪怕是林登·约翰逊的副统帅,可实在行情不怎么样,尤其是在阿拉巴马州长乔治·华莱士以第三党身份参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南方曾经是民主党的铁盘,但随着时间推移情况逐渐发生变化,共和党势力大举入侵,原本就岌岌可危的选情,又因为华莱士的掺和而变得更加讨厌,华莱士在南方几个老蓄奴州有很高的人气,加上他的竞选搭档是是火烧东京的柯蒂斯·李梅,华莱士肯定不能被选为总统,但却能分掉很多南方州的选票,这就是雪上加霜了。
此外还有个很扯淡的因素,汉弗莱是个秃子,而尼克松则头发浓密。
自从进入20世纪以来,米国大统领就没有秃的,就是从华盛顿算起,秃的明目张胆也只有马丁·范士伦一个。
请问有谁知道这货?
所以米国是全世界最秃顶男性最不友好的国家。
反观俄国,从十月革命成功后就一直是秃-不秃-秃-不秃的轮班上纲,可见社会主义从来不以貌取人。
接下来的四年里,民主党肯定是要苦练内功,党内大换血,寻找有头发的精英政,着眼于今后,所罗门就是被看好者之一,所以他也在玩命的给自己肩膀上压担子,靠成绩来说服大佬们扶持自己。
更让他不安的是,共和党在纽约司法系统中也发掘到了一枚能力超强的新星-现任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助理的鲁迪·朱利安尼!
总之,所罗门需要的就是快速而漂亮的胜利,越多越好,甚至不惜采用些不怎么上台面的手段!
对手要快,爱德华自然要慢下来,已经处于劣势了,还要跟着对手节奏跑,那岂不是自寻死路?
这次开庭,爱德华决定换人出马,伯特与巴里和所罗门算是法庭上的熟人,而且接连两场败仗,让他们的情绪有点低落,反而对方的心理优势起来了。
于是另辟蹊径,让谢尔顿的代理律师(名义上)巴赫鲁扬·索罗金出马,一来是让对方措手不及,其次他是谢尔顿的律师,这就很有大用了。
……
第三次开庭,照例是公诉人提起公诉,被告律师抓细节漏洞胡搅蛮缠。
大家发现,巴赫鲁扬虽然年轻,经验也不算丰富,但在法庭面对所罗门倒是一点都不慌,沉着冷静的大放厥词,态度优雅而真挚,哪怕嘴里的话荒谬不看,但整个过程脸色都没变过。
这t是天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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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又佩服起自己的外公来,老狐狸到底是老狐狸,看人看事真的准,知道社区里谁是潜力股,谁是垃圾股。
由此又想到了尼佐家族的那位老尼佐,都说人老精,兔老猾,狐狸老了不上闸,这华夏传统智慧说的还真有道理。
这两位老人家严格来说算是邻居,但似乎没怎么发生过交集,以前爱德华不注意这些,现在他寻思,没准两老私底下有啥见不得人关系,毕竟英雄惜英雄。
回头说巴赫鲁扬·索罗金,这小子绝对是人才,赶紧拉到自己小团体来才是正道。
毕竟大家都是犹太人,这天然就靠谱。
爱德华没有意识到,此刻他的想法非常之犹太。
如果老拉比知道了,肯定会欣慰的摸着自己脑袋上的小圆礼帽,满脸笑容的说“我比你更了解你自己,你是我的外孙,你身上流着我的血……”
眼看再搅合下去,法官要发飙,爱德华咳嗽一声,巴赫鲁扬会意,随即以一种半开玩笑的语调嘲讽道:“我简直怀疑检方在我们这儿藏了内奸,否则还真无法解释这一切,是不是该请fbi帮着我们挖一下‘鼹鼠’?我们可以支付相关报酬。”
法庭听众席上响起了一阵轻笑声,大家都以为巴赫鲁扬在借自嘲找台阶下。
而被告辩护席上,爱德华和克里斯同时瞪圆了眼睛死死盯住所罗门。
后者果然脸上抽搐了一下,不过他掩饰的很好,随即又恢复了平静,用手肘顶了顶身边的助理亨利·普泽尔,将后者从震惊中拉出来,随即附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
这原本是是设问或者反问,控方完全可以视而不见。
爱德华让巴赫鲁扬当众点开,也就是间接提醒对方,“我们已经知道了你们的花样,这一系列过程中你们自己的屁股是不是干净,自己最清楚。”
打控方一个措手不及,让对方调整起诉策略是一个原因,但主要他目的还是想让对方来和自己做庭外和解,至少不要搞得那么对立,毕竟己方确实“理亏”不是么。
至于怎么和解,这就是拖时间的大招了,控方可以漫天要价,辩护方就地还钱,你来我往,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还是谈不拢……
可这个节骨眼上法官却送上了神助攻。
阿诺德·博尔曼法官也是司法老油条,从法学院毕业后从巡回法庭法官助理做起,律、政府司法顾问、地方检察官、联邦检察官、司法部官员几乎所有岗位都滚过一圈,二战中还加入海军,在太平洋上和鬼子玩过命,这样的经历加上天生的聪明,让他在法庭上显得傲慢且专制。
当时选定他作为主审法官时,舆论也是一片哗然,毕竟罗森堡夫妇就是在他的法槌下被送上电椅的,这里面固然有麦卡锡风潮的因素,但归根结底还是法官司法综合素质的体现,可见这并不是一个宽容者。
另外俄国作为米国在二战的盟友,大家一起打过鬼子,怎么说也该讲点香火情,可曾作为海军军官阿诺德法官显然不这么看,说起来也挺讽刺的。
何况,政府为了避免被媒体抓住把柄,弄出一个全犹太法庭来,这也够史无前例的。
这样不管最后审判结果如何政府方面就能甩锅了。
但对被告反而是更加不利,通常而言执法者对本族的违法者的处理更加严格,或者说苛刻,如同黑人警察在殴打犯罪nger上份外卖力一样。
法官作为裁决者,应该完全尊从法律,不带入任何私人感情色彩。
但终归是人,怎么可能做到没有感情。
阿诺德法官作为司法老油条法庭滚刀肉,也早就察觉出场官司有问题:
控方完全控场而起过程实在太顺利了,同时作为纽约地方法官,他自然对盛气凌人的联邦助理检察官所罗门看不顺眼。
反正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要不过分,也没人会管。
阿诺德法官随即朝检方微笑:“先生们,你们如何回应对方的问题?”
“!!!”
“???”
所罗门和亨利·普泽尔都呆了。
这尼玛不按照常理出牌啊这是!
摆明在拉偏架,对方哪是质问的口气嘛?
明明是自嘲找台阶下,怎么到你嘴里一过,控方就变成台阶了呢?
可这是法庭,就是总统来了,也得听法官的。
所罗门无奈的站起来,沉默片刻犹犹豫豫的回答:“我们当然熟悉米国的法律和判例,如果有的话,被告会在适当的时候得到补偿。”
法官的助攻其实非常精准而致命。
法庭上是绝对不能撒谎的,否则直接判负。
在是否有内奸这个问题上,检方只能选择说实话。
虽然辩护方大致已经知道实情,但逼着检方承认,哪怕是含含糊糊的承认,也是对其心理的重大打击,也能让被告方挽回点面子,号不至于让整个法庭出现一面倒的情况。
阿诺德法官真的想是个优秀的厨师,甚至不用看火候和时间,只凭感觉就能知道菜肴的成熟程度,并作适时调整,他对法官操守的理解完全达到了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境地。
他拉这小小的偏架也有私心作祟:案子看起来简单,但内里非常复杂甚至可以说是污浊,被告固然是真的有罪,但从常规经验来看,检方和警方fbi在侦办时屁股肯定不干净,至于有多不干净就靠辩方律师来深挖了。
这样的案子,日后必然会成为众多案件所援引的判列。
法官的靠什么留名?
就是靠这种经典案子啊,他当然不想被告被控方一顿操作就送上电椅。
倒不是法官时大善人,不希望看到死人,而是
首先判死刑压力巨大,毕竟米国是宗教国家,教义规定操纵凡人生死的只能是上帝,所以整体偏向废死,这和仁慈没啥关系,倒算是封建迷信的衍生思想。
二来,当年是他把罗森堡夫妇送上电椅的,之后停止了十多年死刑,他可不希望由自己再来启动死刑。
那样的话,媒体会很自然的给他扣上“电椅阿诺德”或者“电钮法官”,甚至“电王”之类的缺德绰号,让这玩意伴随自己下半生,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米国还有一大群极端反死刑的宗教狂热者,一想到判决下来后,这群货天天堵着自己家门拉横幅……阿诺德法官经历过二战的大场面,想到这里也不禁浑身打哆嗦,宗教狂比尼玛**和****难搞多了!
当然,他完全可以申请法庭禁令,禁止这些人出现在他周围500米以内,但是!人家数量多啊,车轮战术搞起来,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