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圣诞节,爱德华有种莫名其妙的不协调感来。

    虽然耶稣是犹太人,但是犹太人却不过圣诞节。

    原因是双方对于耶稣的观点很不相同。

    确切的说在三大耶稣教看来,耶稣就是救世主弥赛亚,是真正意义上的神圣,所以要给他过生日;可犹太教徒眼里,耶稣不是弥赛亚而只是一个智者类的凡人,大致类似于伊索或者孔子?

    弥赛亚来自于希伯来文(shiahch),与希腊语词基督(christos)同意,直译为受膏者。而christos经过漫长的时间催化又成为chirst(基督之意),又继续衍生出诸如chris、christopher等普通人的常用名。

    受膏是一种宗教仪式,由先知推油……不对……涂油在候选者的头上,确认此人是上帝所选中的人,将可以成为君主或是祭司。在阿拉伯语中(sah)亦有擦拭之意。可见三教同源并非虚言。

    犹太教也用这个词来指出自大卫家系的拯救者,由他带领以色列国恢复大卫统治时期的辉煌盛世。

    犹太教相信,弥赛亚的王国下,以色列民将全部回归耶路撒冷(包括弥赛亚将找回失落的十支派),万民都将归顺亚伯拉罕的主,以撒的主,雅各的主,世界将会迎来和平,昔日的恶人将从善,出现“豺狼会和羔羊同卧”的场面,仇敌变成朋友。

    而人们相信,橄榄山是弥赛亚的王国开始的地方。而在弥赛亚来到前会有战争和苦难,而在弥赛亚来到后,他要在政治上和灵性上拯救和治愈以色列人,把他们带回以色列并重建耶路撒冷,重建圣殿,恢复对至高主的敬拜,恢复以色列往昔的宗教法庭及推行犹太律法,并将在以色列建立一个政府,成为无论是犹太人和外邦人,世界所有政府的中心。

    从这个角度而言,他们不把耶稣当弥赛亚倒也在情理之中。

    当然,宗教这玩意看起来能提高信仰效率,但实际上,通常意味着混乱的开始。

    随便举个例子,关于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他因为出卖耶稣而在福音书中臭名昭著,但在基督教历史上的地位却极其富有争议。比如有观点认为犹大的背叛导致耶稣受难以及之后的复活,从传统神学上讲耶稣死而复活为全人类带来拯救-所以他是有功之臣。

    诺斯底主义则更进一步认为认为是犹大为人类带来救赎,称赞他是最佳使徒-毫无疑问的诺斯底主义在被教廷斥之为异端!

    犹太拉比为弥赛亚将是什么名字发生过争论,也曾有不少拉比与犹太人相信希西家(是古犹大王国中最尊重上帝的一位,同时战胜了亚述人的入侵)就是已经降临的弥赛。

    但最后在《塔木德》(犹太教中仅次于犹太圣经的重要典籍,记录了犹太教律法、条例和传统)中,这种观点被严厉斥责:“正义对至高主说,‘宇宙的主啊!以色列王大卫写出了那么多颂扬你的歌,你都没有使他成为弥赛亚,而对于你曾为他创造了那么多奇迹,他却连一支颂歌都没有为你写出的希西家,你难道要使他成为弥赛亚吗?”

    但毋庸置疑的是,弥赛亚必定是犹大(不是门徒犹大)氏族的子孙,是大卫的后人,因为:“权杖不离开犹大),柄杖不离他脚间。直到那掌权者来到,万民必将归顺。”“当你的日子满期与你祖先长眠时,我必在你以后兴起一个后裔,即你所生的儿子;我必巩固他的王权。是他要为我的名建立殿宇;我要巩固他的王位直到永远。”

    由于以色列民族一直受到迫害,一直处于漂泊中,故犹太人迫切的希望弥赛亚的降临,而以色列国将由主夺回并赐予以色列民族。

    也因此,现代的以色列与锡安主义被认为延缓了弥赛亚的到来,许多虔诚的犹太人拒绝世俗以色列国,甚至比周边的某教对其更加痛恨。

    其中哈雷迪教徒的行为最为讽刺,他们讨厌世俗的以色列国,但却有整整70w教徒死皮赖脸的生活在这个国家里,一面抱着犹太圣经死磕,一面对世俗生活极其排斥,甚至拒绝服兵役,顺便说一句由于这群货抵制现代科技导致这个族群在gdp贡献上几乎为0,纳税是更不用指望了!

    以色列人口900w,但这次****中区区70w人口的哈雷迪教徒却贡献了全以色列一半的感染者。

    而另一支稍微不那么极端的极端犹太教徒哈西德则认为“如果全以色列只忏悔一天,大卫之子便会立刻到来。如果以色列好好地守一次安息日,大卫之子便会立刻到来”于是,按照塔木德的指示,哈西德派犹太人在以色列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希望全民严格奉守犹太律法,以促成弥赛亚的早日来临。

    总之,在犹太教徒眼里,圣诞算是非常异端的节日。

    然而考虑到现实历史中,犹太教徒自己倒是经常被迫扮演异端的角色,使得他们对异端节日倒也能保持平和的心态。

    尤其对于爱德华这种犹二代,犹三代来说,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毕竟圣诞节才是国家的主流,一到年底浓浓的节日气氛就会把人裹挟进去。

    对此,向来脑子灵活的犹太人倒是善于变通。

    反正在12月也有犹太教的重要节日-光明节,而且一过就是八天。

    所以很多时候,犹太人也就半推半就的用圣诞树来装饰自己的光明节。

    反正只要九枝烛台和四面陀螺在,那就是光明节。

    长达两千年的颠沛流离的生活,让犹太人在保持信仰与融入当地间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当然了,做不到这些的要么没有机会留下后代,要么彻底成为当地文明的一部分,如果不幸生在欧洲那么前者的概率会大很多,如果在亚洲……

    比如中国境内开封那支所谓的“犹太人”……

    这么说吧,他们是以父系血脉来传承的,这已经是严重违反基本法了……

    这让某人也不得不感慨中国文明强大的同化力量,没有喊打喊杀,但时间长了你就变成我了……

    ……

    面对召唤爱德华只好赶回纽约。

    没办法,自己老娘的话还是要听的。

    何况,这些日子来,祖孙关系也越发亲近起来。

    养老院一仗虽然还没最终分出结果,但听米兹拉西拉比话里的意思,好像已经私下带着账本去找老尼佐炫耀过了。

    并且向来厚脸皮死不认账的老尼佐(米兹拉西拉比语)虽然依然嘴硬,但还是在看账本的往舌头底下含了硝酸甘油。

    其实达米的成绩也不错,仗着自己漂亮的脸蛋竟然说服了老不死们同意支付更多的服务管理费,这份亲和力也是没谁了。

    爱德华无法想象,两个老奸巨猾的家伙是怎么相互晒孙子辈的,这大概也是人之常情吧。

    总之,虽然三月之期未到,但对方也已经认输。

    ……

    1968年的12月24日晚,米兹拉西拉比一家正在挂满闪闪发光的圣诞树下欢度“光明节”。

    桌子上摆着半只烤火鸡,爱德华对这玩意实在是有点过敏。

    名义上是鸡,但味道么……

    这么说吧,上辈子小时候他曾经对这种生物抱有很大和很美好幻想,主要是看着那些西方影视剧里,每到圣诞总有那么一只看起来就非常好吃的,硕大的火鸡作为主菜。

    那时候是八十年代,哪怕是在大城市里,副食品供应依然是问题,虽然主妇们勤俭持家好歹能保证餐餐有荤腥,但肚子里塞满各种食材的,巨大的烤火鸡给人带来的视觉冲击和精神压力足以让人对其产生极其美好的幻想。

    认为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大概不过如此……

    后来有机会尝了一口才知道,这种出肉率高,又非常容易饲养的家禽,为啥没在中国被大规模养殖是有道理的。

    基本上正常的国人,吃过一次后绝对没有兴趣碰第二次。

    ……

    好在他通过一系列案件后,证明了自己的能力,顺便也提高了在家庭中的话语权。

    餐桌上除了火鸡外还有苹果和饺子。

    也算小小的为中国文化输出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饺子虽然也就那样,但比肉柴无味还充满腥味的火鸡肉可是美味的太多。

    至于苹果……平安夜吃苹果也是新民俗的一部分……

    饭前倒是没有祈祷。

    但要点亮插在同一个烛台上的九支蜡烛。

    光明节是为了纪念犹大·马甲布从叙利亚人手里夺回耶路撒冷重建第二圣殿的节日。

    据说在战胜敌人后,犹太人的橄榄油只能维持神前油灯一天之用,但是就一点点油,竟然燃烧了八天,直到第九天犹太人找到新的橄榄油添加进去。

    所以这也是光明节要过八天的原因。

    不过,随着科技的进步,点蜡烛也简化了,米兹拉西拉比虽然老,但对新生事物非常愿意接受,现在用的是电子蜡烛,说白了九个小手电筒……

    吃完圣诞大餐……不对……光明节大餐后。

    一家人开始玩光明节陀螺,这种陀螺有四个面,每个面上都写有一个意第绪语字母。

    正好对应家庭四个人,每人都拿出一些零钱来,陀螺字母转到谁,谁就算赢。

    小小的家庭里,倒也是其乐融融。

    尤其是外公,坚持认为犹太人过节必须要吃好喝好,而对于他本人而言,自家老太婆烤的黄油曲奇饼干就是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老人家一旦不要脸面躺倒耍赖的话,效果会非常好。

    其余三人面面相觑,也只好默认了他不停的往嘴里塞饼干的行为,最后以外婆亲自给老头子打胰岛素而告终。

    散场后,不顾约瑟芬夫人的挽留,他还是回到了那栋小楼里。

    对此外公倒是非常支持“翅膀硬了,就应该离开父母,我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离开欧洲,到新大陆闯荡了。”

    ……

    一个人躺在被窝就觉得有点冷清,他琢磨着是不是给伊莲娜或者梅根打个电话什么的。

    不料铃声却响了起来。

    他大喜过望,一把接起来。

    “请问是爱德华·杨嘛……”那头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陌生,但似乎又在哪里听到过。

    “我是,请问,你是……?”

    “我,我……我贝丝·哈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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