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他精神焕发的飞回纽约,并且答应有机会就去“探望”艾尔玛。

    同时告诫她,过几天参议员老爷会来表示亲民,让她千万抓住这个机会。

    恢复正常神智的艾尔玛,立刻明白这手的含义,当下又是感激不尽,恨不得当场把爱德华吞了。

    贝丝·哈蒙则冷冷的向他告别,表情上显示不出任何喜怒哀乐来。

    倒是爱德华有点不大好意思,他潜意识里把自己当成对方干爹,琢磨是是不是要给她提前发个红包什么的,毕竟马上就快春节了嘛……

    好在米国没有这种风俗,倒也免去了这份尴尬。

    回到纽黑文,上完课后,他也没闲着,把自己关到卧室里,打字机噼里啪啦响了大半夜。

    三天后一份论文新鲜出炉。

    这份名为《法律程序中的精神病学:一把双面开刃的锋利宝剑》内有如下文字:

    “绝不应该把法律文书写的好像医学名词大杂烩;绝不能允许法庭的裁决看起来像是精神病学的诊断书;这个世界不存在不能用律师熟悉的语言写出来的法律问题,同时也不应该用非法律语言写作”

    “对于精神病患者进行明史收监处理是个法律问题,只要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使用压力,或者剥夺自由,那么不管执行者是州政府、教会、工会、大学或者是精神病医生,这个问题便是法律问题,律师必须立刻加以干涉。”

    “布兰代斯大法官说的对‘经验应该教会我们,在政府表示其所作所为都是善意举动时,更要做好保卫自由的准备’生来自由的人们,自然而然的反抗邪恶统治者对他们的自由的侵犯。对自由的最大危害潜伏在热心然而并未领悟自由真谛的人们对其不知不觉的侵犯当中。”

    “所有通往地狱的路径都有善意所铺就”

    在文章结尾,爱德华直接引用了,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压库,在其代表作《通往奴隶之路》中的名言作为结尾。

    这也是心机所在,眼下经济学界里芝加哥学派和奥地利学派正“打”的火热。

    说起来这也挺扯淡,因为从学术角度来看,奥地利派的死敌是马克思派,前者主张彻底放任个人自由,后者暂不赘述。

    但总所周知,马克思派经济学眼下都集中在华约国家(我知道这话里面有问题,但请理解,说多了,书就404了)。

    然而不管是俄国计划经济委员会还是华约经互会,其名声和成果确实很让马克思蒙羞,真正让马派经济学重放光芒的还得等个十几二十几年。

    于是,没了马派这个敌人,奥派只能把眼光投向原本是自己的芝加哥学派上,后者也强调个人自由,但更喜欢谈论规则和和统计。

    眼下,两大团伙为了争夺各个国家国师的位置,在大小媒体上相互殴打。

    应该说总体芝加哥占上风,但奥派也不见得失败。

    而哈耶克的位置非常奇妙,他本人属于奥地利派,但却在芝加哥派的老巢芝加哥大学任教,并且同不少芝加哥学派的学者关系密切,其本人的理论成果也对芝派形成有着巨大贡献。

    这样一个人物,等于是通吃左右。

    而且1944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是西方经济学界对中央集中经济最全面也是最好的批判作品之一,尤其是对经济学向政治学甚至哲学的演化做出了精准的判断,即认为俄国社会的政治组织形态一定会产生一个统管一切中央的经济计划,而这种计划经济最终将会导致极权主义。

    因为被赋予了强大经济控制权力的政府也必然会拥有控制个人社会生活的权力。

    哈耶克反对这种计划经济模式,同时虽然是奥派出身,但也对放任完全的自由市场与自由放任保持着微妙的距离。

    他主张在一个自由社会下,政府可以扮演适当的协调角色,进行一定限度的政策干预,例如工时限制、以及替市场建立公开的资讯平台。

    只是要注意好“度”。

    当政府的中央计划开始延伸到一些人们无法有一致看法的领域,例如“要生产多少面包”或“要生产什么风格的服饰”时,冲突便不可避免。随着政府计划的越来越多,经济也越来越混乱,最后结果便会导致独裁和极权政府(奴役)的产生。

    《通往奴役之路》成为了重要的理论与意识形态武器,在整个冷战时代充当着对俄斗争的战略武器-虽然这未必是作者本意。

    他和乔治·奥威尔一起,构成了西方社会整体价值观输出的最尖锐的长矛,分别从理性与感性两个战略方向死死钳制住了俄国理论的扩张。

    但老实说,冷战时期俄国人不管在经济学术还政治学术方面都很对不起他们的死敌,因为自身太弱了。

    就好像克里斯去和阿里对战,虽然看上去克里斯要高大威猛的多,但是谁都知道,真交手的话,克里斯能支持过五秒,就能把这个成就刻到墓碑上,以供后世瞻仰了。

    此刻的西方学界,人人以谈论哈耶克为荣,进而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影响到了整个社会阶层,通常哈耶克一出,鬼神辟易。

    爱德华在严谨的法律论文中,天衣无缝的引用,大幅度提升了文章的格调,并且具备出圈效应。

    主要是这做到了政治正确,这年头,黑集体主义在米国就是天然正确。

    当然在大学校园里可能会招来各种反对,但在主流媒体和社会上,乃至于政府机构中,轻集体重个人那是米利坚基本国策,有人愿意宣传,当然是要大力支持的。

    何况这篇论文,也确实精彩,爱德华以亲身经历,把艾尔玛案件从头到尾的详细披露出来。

    为精神病在法律上的应用,打上了一个非常厚实的补丁。

    这也符合法律前进的方向,没事就把人往精神病院关这种不人道的行为,从来就应该被人唾弃,现在唾弃者有了坚实的理论武器,而且专业的法学论文从渊源和法条细节两个方面着手,非常完美的封堵住了了那些动辄就把正常人往疯人院送的王八蛋们的基本逻辑。

    这是件大好事。

    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代表了米国官僚和资本在探索米国特色资本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伟大的时间成果,也是坚持资本主义路线一千年不动摇的理论依据之一。

    虽然他是这么想的,但还是没敢把这句话写上去。

    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遗憾,否则若是从这方面下手的话,大概没过多久自己就能成为第二个马尔库塞。

    但在相对理想主义的大学校园里,这样的思想显然是有巨大市场的,爱德华的名声又大了不少。

    为此,露丝伯格在替他修改时都赞不绝口,以至于非常认真的建议由自己来当爱德华的博士论文导师。

    某人自然点头答应,但大概是申请者过于猥琐的缘故,露丝伯格红着脸咬牙表示:“将会用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学术纪律和学术素养来对待未来的律政之星,绝对不能让耶鲁法学院蒙羞。”。

    而某人表面上唯唯诺诺,心中重拳出击“妈的,早晚让你叫爸爸!!”

    这篇稿子随即被他亲自送往《耶鲁法律评论》编辑部,作为编辑,亲自投稿也是一点小小的优待。

    对于这个编辑部,爱德华是又爱又恨。

    按照通常套路,编辑部应该是他大展神威的地方。

    因为这地方实在不一般。

    如果把耶鲁比作nba,象征篮球水平的最高峰;

    那么《耶鲁法学评论》编辑部大概就是名人堂,只有精英中的精英才能入选。

    爱德华那点家世,在这里可真是不够看的,米兹拉西拉比固然是厉害,但说白了无非是一个连接黑白的节点商人,他知道“资源”,但亲自拥有的“资源”量远远无法和真正的大佬相比。

    而这编辑部里,州长的侄女,参议员的孙子,州检察长的弟弟,都是常见人物。

    更可气的是,这些家伙个个待人接物和和气气彬彬有礼,从来没有仗势欺人的情况出现。

    这让上辈子网文看多的他觉得很不适应。

    不应该来个不开眼的货色装逼挑衅自己,然后他爱某人顺手放个大招,当场打脸么?

    在现实中这完全不可能发生。

    大家都是成年人,又“家学渊源”。

    当然知道,编辑部是个很好的结交人脉的场所,如果对方有家世那肯定要结交,如果是个毫无背景的穷小子那更要交好-想想看,平民子弟能混到这种地方来-那要付出何等的努力与天赋才能做到。

    这种人杰不趁着其尚未发光时就笼络住,那也太小看资本主义成熟社会中的精英的智力了-这些家伙上学不光是单纯的学习知识,学校,尤其是大学,是他们进行人际关系练习的演兵场,也是小团队最初形成的地方。

    然后小团队再链接成大团队,最后分属两党,明面上斗个你死我活,实际上,私下里都是师兄师弟师姐师妹的,坐一块儿发财不香么?

    ……

    爱德华把文章复印了几份,分法给在场的编辑,以供他们粗略浏览。

    这是必要手续,业内鼎鼎大名《耶鲁法学评论》根本不愁稿件。

    通常每期都会刊登不少教授或者资深法官的文章,同时也会发些优秀的学生文章。

    学生能够和精英专业人士在同一本刊物上出现,这无疑是巨大的诱惑力。

    是以杂志始终会接到大量投稿,而只有多数编辑同意的稿子才能刊发,可编辑人数也不少,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不容易。

    比较现实且高效的做法就是分成几个小组轮班,小组有初审权。

    质量过于低劣的文章,在一开始的初审阶段就会被淘汰掉,以节约大家的时间。

    爱德华自己送稿,能享受的特权无非是排在前面点,重点还是的看内容。

    审稿编辑一看露丝伯格的评语和撰写的推荐词,立刻表示,这玩意不需要修改,可以尽快发表,同时恭喜爱德华,才二年级就能在《耶鲁法学评论》上发表两篇重量级文章。

    每一篇都足以作为博士论文的选题,这在学术上是非常了不起的。

    爱德华当然是谦虚几句,随即提出请大家喝咖啡吃甜甜圈。

    作为编辑中的一员,又能发文,请倒也是理所应当的。

    大家吃吃喝喝热闹间,爱德华假装不经意的问道:“最近有没有新闻?”

    “有,当然有,有个叫柯林屯的家伙,提出申请,想要加入编辑行列。”

    “噢?”爱德华假装吃惊,实际上,这早在他意料之内。

    柯林屯虽然才一年级,但他和别的学生不一样。

    他本科毕业后,直接申请了牛津的罗兹奖学金,去牛津上了两年课,拿了个牛津的法学硕士回来。

    罗兹奖学金是牛津专用用来奖励有前途的青年异国学者的款项。

    金额丰厚,足以让获得者在两年内衣食无忧的完成学业。

    而这样的奖学金申请起来,自然也不容易,门槛很高。

    在圈内被戏称为“本科生的诺贝尔奖”。

    能够拿到奖学金的说明其本身实力非凡。

    爱某人原本懒得管这些事情,但一想到这个奖学金的获得者,正试图突破篱笆往自己的菜园子里钻,还要拱白菜,这就让人无法忍受了。

    白菜种着未必吃,但也不能便宜别人不是?

    他一直想要收拾收拾这个不知道好歹的家伙。

    但找不到机会。

    但他知道,这个家伙肯定会试图混到《耶鲁法律评论》编辑部来。

    毕竟这是耶鲁法学院的名人堂,没有会拒绝这种荣耀。

    既然,如此不妨在这上面给对方添点麻烦?

    “是嘛,这个家伙很厉害?”他假装随意的问道

    “嗯,拿了罗兹奖学金的家伙,到这儿是为了拿sdj学位的。”(偏向学术性的法学博士学位。)

    “呵呵,看起来不错啊。”

    “对了,还有个家伙也递交了申请。”

    “谁?”爱德华又问

    “那个博尔顿……”

    “整天穿着国民警卫队军装的那个小胡子神经病?”爱德华觉得自己面孔在抽筋“军服,小胡子,喜欢吹嘘武德,怎么这家伙给我一种生错了国家的感觉,还是说这个家伙真是某人的转世灵童?”

    “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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