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闲……”范闲听到有人轻声叫他的时候,转头一看,见夜色下,自家的弟弟范思辙正从后边蹑手蹑脚而来。

    甫一对上他的目光,对方瑟缩一怂,立马扬起笑,乖乖叫了声“哥。”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范闲算不上热络,淡淡问他。

    他的院子没有安排仆从,平日里也不锁着,那孩子现在倒敢直直溜进来了。

    范思辙却没有立马回他,倒是凑近了些,站他身后看他坐在桌前写些什么,接着好奇地问他“你在写什么呀?”

    “写信。”范闲道。

    闻言,对方神色一变,微微提高了声音“写什么信呀?你那书还写不写了?”

    范闲没理他。

    他家这贪财的弟弟,打算和他组团开书局,用《红楼》赚钱,已经催他好些日子了,当下见他没搭理他,当即一噎,忍不住扒拉了范闲两下衣服,放轻声音提醒“我听说你要去北齐了,你看你那书,我们的澹泊书局都要开张了,你还没写多少,你至少这两天把大纲给写一写呀!”

    对此,范闲也不见急,只是将手中的毛笔慢悠悠地拿去沾了点墨“这事呢,就等我回来了再说。”

    可范思辙却嘟囔道“你这一去北齐,来回一趟也要两个多月。”

    “嗯?”范闲淡淡地瞥了他一眼。

    小少年当即一怂,不说了。

    范闲寻思自己也没干什么,干嘛这副模样。

    但他懒得理,只感慨道“你说的对,这一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听此,范思辙以为有转机,傻傻地笑了出来,谁知范闲又继续写信了。

    他一愣,又等了会,见自家老哥还是无动于衷的样子,只能哼上一声,踩着靴子噔噔噔跑远了。

    范闲没管他,走了好,走了清静,他低头继续写自己的信去了。

    写着写着,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无波无澜的声音“你要去北齐。”

    范闲吓了一跳,转头一看,见一身黑衣的青年立于自己身后,像一抹覆在墙角的青苔,死寂得近乎没有气息。

    他唤了对方一声“五竹叔。”

    那人没有应他,只是遥遥望来,眼上却蒙着一指黑布。

    即便如此,他还是在朦胧的火光中准确地捕捉到了范闲的所在。

    他又道了声“你要去北齐。”

    那语气听来不似疑问也不像来确认的,倒像笃定。

    范闲扬起笑,答得坦率“是啊,叔,你觉得我该不该去?”

    此次北齐之行,必然凶险万分,他的师父费介宁愿让他抗旨都不让他去,就连家里的老头也斗胆去向陛下说情,想看看有没有迂回之地。

    可是,那黑衣蒙眼的人却只是平静道“不知道,你想去就去,我会护你。”

    意料之中的答案叫少年人笑了笑,夜里的风还算轻,灯杵上的烛蜡淌下泪来,将他眼里的笑意点亮。

    他借着烛光,又低头写信去了,写着写着自己似是失落,放下笔,将下巴搁桌上了,嘟囔道“唉,也不知道朝阳到澹州了没,会不会给我写信。”

    “谁?”名为五竹的青年问他。

    说到这,他偏过头朝对方笑“就之前在澹州那个姑娘,眼睛大大黑黑的,笑起来特可爱那个。”

    可是,对方平平道“忘了。”

    对此,少年人也不意外,只是耷拉着眉梢,幽幽叹了口气“罢了,我先写信差给她吧,这里要是有手机就好了,我想她了……”

    许是心中所念所思良多,当晚,范闲想起了很多事。

    “范闲……”

    “范闲……”

    他听到有人在唤他的名字。

    梦中,是在滕梓荆的家,那个时候,滕梓荆也还在世,而他神思惫懒,悠闲地躺在一把藤椅上小憇,顷刻间,便感觉有淡淡的花香凑近自己。

    唤着他名字的人在他耳边轻声道“有没有梦到我呀?”

    他睁开眼,见夏末的流云染上黄昏的晚霞,有红衣的姑娘低下头来,朝他花枝招展地笑。

    少女被晚霞亲吻的脸漂亮得令人心悸,她的身影沐浴在金色的光中,眼睛被游离的夕阳照亮。

    她推了推他,朝他眨眼,神秘兮兮地笑“快起来,我带你去个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地方!”

    “不想起。”可他却任着性子嘟囔说,一边朝她递去一只手“你拉我起来我才起。”

    “小孩子吗你?”她嚷嚷道,竟也真的伸手来拉他。

    可是他有意逗弄她,饶是对方使多大劲也拉不动。

    她瞬间显了急态,一副气呼呼的模样,他却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般,明媚地笑了。

    与此同时,他一下子站了起来,结果害得正在使劲拉他的人儿差点就摔了。

    但他哪能让她摔呢,还不是安安稳稳将人带怀里了。

    她却呜哇哇地瞪他,像个承受不了惊吓的孩子,手握成拳胡乱地捶了他几下。

    作罢,她往前跑,道“不理你了!”

    他瞬间不知所措地愣在原地,一脸空白。

    但下一秒,眼帘中,金灿灿的夕阳中,天边的斜阳降在山间,像一片灿灿的金子,而她被漂亮的晚霞沐浴着,回过头来,对他笑着说“还不快点过来,太阳都要下山啦!”

    日落时分,半轮红日镶在地平线上,天空被五彩缤纷的艳色铺成了缥缈的红缎。

    她一袭红衣的纤细身影像随风飘飞的云纱,撩拔着那个将尽的夏天。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能追着她跑到天涯海角……

    ……

    从小到大,范闲都知道私生子这个身份就和自己的名字一样讨嫌。

    他从出生起娘亲就死了,娘亲的仆人五竹在一阵兵荒马乱中将他带去澹州的范府交给他奶奶养,可长到十几岁,人们口中的爹一次都没来澹州看过他。

    他奶奶呢,是曾经在宫里给当今圣上当过乳母的,又是户部侍郎司南伯的母亲,凡事都得人三分尊敬,看人看事也算剔透,虽疼他,但在外人面前不显,以致府中的管事做威作服,老爱逮他事霍霍他,只因他是入不了族谱的私生子,不讨人喜欢,未来还可能与范家的嫡子争家产。

    可是这人的出生啊,叫什么名字是会说话的人决定的,至于投什么胎,也是阎王判的。

    所以他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毕竟能摆脱绝症重活一世已是命运馈赠,他怎能埋怨太多?

    其实,范闲有个天下人都不能理解的大秘密。

    他是从一个有着高速发展和高度文明的时代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在那之前,他是个得了绝症的青年,终日躺床上,病焉焉的,结果快要死的时候眼一闭一睁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九死一生重来一次,他没什么伟大的目标,也不求功成名就,就想好好活着,手上有点小钱,娶个自己喜欢的人,一生平安,富甲天下,过得快活惬意。

    至于范家那些家长里短,对他而言都是些小事情,反正他也不想争什么,什么名分,家产继承权,顶多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打他一巴掌他就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倒也没啥憋屈。

    没事呢,就同武功强得不是人的五竹叔练练武,练着练着倒也成了个九品的武者了,再有空些,就同自己的师父寄寄信交流一下最近研制的新毒药,互相毒上一毒,以此增长下毒的本事。

    这日子过得还也算舒适,就是无聊了些。

    无聊的时候,他就坐在范府的大门前撑着下巴发呆,一边打发时间,一边望着尽头等那红甲骑士。

    他奶奶说了,终有一天,会有红甲骑士来接他去京都,他和妹妹范若若小时约好了,总有一天会去京都找她。

    虽然他们兄妹俩不是一个母亲所出,但从小感情都很好,就是嫡私之分,到底还是让他们相隔两地。或许他如此在乎这个妹妹还是因为从小到大,身边愿意和他玩的同龄人只她一个,他作为兄长,自然事事都要护着。

    打从作为范闲起,他的心智就与周围同龄人不同,又是上不了台的私生子,再加之自己言行诡异,大家便都说他是怪人,不愿与他深交。

    范闲倒也无所谓,反正自己也不怎么想和他们玩,也没有什么话想同别人说的,或许这就是两个时代的沟壑也说不定。

    他时常这样想。

    但是,凡事总有破例和意外——

    事情也发生得突然又偶然——有一天,他在澹州的竹林里遇上了个姑娘。

    他几乎见她第一面,就心道糟糕,他喜欢上人家了。

    饶得活过一回,但到底第一次有了喜欢的姑娘,他无法平衡那种突如其来的奇怪的感觉——似欢喜,又似惊惶,情绪觉着激动,但心里又有些胆怯,以致于相遇在竹林中时,未来巧言善辩的诗仙大人竟手足无措,落荒而逃了。

    事后,他花了点时间确认自己是真对人家念念不忘后便开始懊恼。

    要知道,人家若只是在那天途经澹州的话,那他今后上哪找去呀?

    抱着那般悔意,他只能携着一丝希望开始在澹州打听那是哪家的姑娘。

    好在澹州那乡下地方也不大,对方若是真来澹州的,人长得漂亮,从穿着和行车来看又是少见的人家,那很快就能确定了。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便有了好消息,说是京都来了位姓顾的官爷,携自己的孙女来此落户。

    可他没见到那位千金,也不知是不是自己喜欢的那位姑娘。

    那要怎么见上一面确认呢?去顾家附近蹲点?还是直接潜人家府邸?

    ……不,若那样做,未免太唐突失礼了,万一吓到人家怎么破?

    他一边寻思,一边听有些人私下多嘴议论“顾家的那位此次是犯了事,从京都贬来的,他家那位千金不是啥善茬,据说此前仗着家中权势大,嚣张跋扈,经常闹事,还敢当街打人,有一次打的还是二皇子的脸,若非她与那位殿下有婚约,肯定也得被治个大不敬的罪,这不,不久前顾家落势,就被那位殿下退了婚,怕是觉得丢脸,才到这穷乡僻壤来避风头了。”

    “这等千金怕是悍妇一个,普通人还真难治她,如今又被退了婚,必是品行不端,还不知道以后谁敢娶呢?如今那顾老爷子来了这澹州,就怕那女子今后在此作威作福。”

    说罢众人便是一阵唏嘘。

    可听人那般说,范闲非旦没有退怯,还决定去会会那位顾府的千金。

    如若放往常,听到这些事范闲可能还会抱上半个瓜啃一啃,或是嗑上几盘瓜子,但那个时候,他已经有八成把握确定对方是自己看上的姑娘了,听了心中自然不是滋味,他向来是个护短的人,若是涉及到自己喜欢的姑娘,他这只吃瓜的猹可就等于被这群闰土给背刺了。

    而且对方在此之前有一桩长达十年的婚约,还被人眼瞎地退了,他一时间竟不知该心疼还是高兴。

    对此,他不耐烦地出了点钱打发了那群聚在一起议论的家伙,好在到底是饭后谈资,不等他多动作,那些人议论上几天彼此心知肚明后也就不挂嘴边了。

    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姑娘,没经验,他少年心事作祟,寻思着找个晴朗的好天气去见,一定要天时地利人和,这才叫浪漫!命中注定!

    可这等啊等,等不来一个好日光,他也没见那顾家的姑娘出过门,郁闷之际不免又思虑,对方名门千金,会不会介意他私生子的身份,连门都不让他进?

    那些天,范府上下的人都说自家少爷不太对劲。

    成日发呆不说,终日也没什么精神,比冬天打了霜的柳条还焉。

    有人说他病了,连看他不顺眼的管事都借着关心的名头来打听几句。

    他也觉得自己是病了。

    此话一出,饶是他奶奶也忍不住在众人面前关心了他几句,并叫人去请郎中开药。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能治他的药笺并不在任何一个郎中手里。

    到最后,他实在受不了了,干脆想,找个月色如水的夜晚直闯顾府好了,唐突就唐突吧,总比一直想着好,他好想再见见她。

    那种感觉真挠人,那些天,走路、吃饭,还是睡觉,甚至是打架的时候,不管他在哪里,身边有多少人,心里总是浮现她的样子,他听到很多人说话,但想听的只有她的声音,也遇见过许多人的面容,但是心里想见的,只有她的笑容。

    思念是一种药石无医的病。

    但是不等他计划的夜晚到来,庆历七十三年春,某一刻,阴灰的白昼,他置身于人来人往的街上时,听着耳边传来的吆喝和窸窣的人声。

    他在那样的喧闹中无意间抬眼。

    那一天,新年的灯笼才刚摘下,惊蛰时分刚过不久,澹州迎来雨季,沿街的路上都是朦胧的水汽。

    远处的青山模糊得只剩下一幢幢灰黑的叠影。

    阴沉的天空下,瓦檐滴着水,浓云飞快地掠过天际。

    重重叠叠的人流中,有人侧来的黑眸晶亮,黑发飘扬,缀有流苏的簪花摇曳,一袭熟悉的红裙穿过人海,越过距离,突兀地跃入他灰败黯淡的眼帘。

    天地间的水汽氤氲,如同黛青色的雾霭,空气中回响着雨音以及风的呼鸣,世界却好似在一瞬安静了下来,他只能听见谁腰间系着的铃铛在叮当当响。

    那样尽显惊艳的色彩,耀目得叫他恍惚。

    须臾间,他追了上去,拨开人海,跌跌撞撞,好不容易逮着她,便从墙角探了出去,笑意盈盈地挡了人的前路。

    与此同时,咚咚咚——

    胸膛里的心脏突然加速跳动。

    世界在逐渐放大那种鼓动的声音。

    他瞳孔颤栗,眼睫翕然,看见眼帘中,近在咫尺的女孩像只受惊的小鹿,用亮亮的眼睛注视着他。

    滴答一声。

    石巷里的雨珠落下瓦檐,坠入水洼。

    那一刻,他突然有了想说的话。

    他想对她说,嗨,好久不见。

    我找了你好久。

    令他朝思暮想的姑娘。

    仅仅一面,他竟已思念她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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