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萌跟在篮球男孩身后不远处,而我跟在萌萌身后不远处。
一直跟到那男孩上了楼,萌萌都没有勇气走上前对其表白,傻站在楼下的她背影显得有些萧索和失落。而我远远的站着,凝视着她,心情估计比她的失落还要失落。
我爱你你却爱着他,我的为你的心都碎了。是不是只有忘记我自己,我的泪才不会如雨下。
这句歌词充分表达了我此刻的心情,萌萌仍旧站在原地不肯离去,算了,她不走我走。
我想通了,萌萌她只把我当成了一个可以寄托哀思的值得信赖的人,她看我的眼神会有暖意,但绝对不是爱意。茫茫人海中,两个陌生人相遇的机会微乎其微,而我们认识了,她还成了我的妹妹,而且心甘情愿的叫我哥,这已经是很难得很幸福的一件事情了,我还能奢望更多的什么呢?
我什么也没说,就那么转身走了,摸出萱姐给我的那三卷钱,大概数了一下,每一卷都有一万人民币,三卷就是三万块。
我把其中两卷都存进了银行,很快找到一处普通到有些寒蝉的宾馆,作为自己暂时的落脚之处。
但是我必须回金银豹酒店一趟,因为丹给我的那本修炼秘籍还放在我的客房之中,我必须将取出,免得被苗豆发现。
打的来到酒店后,我像个贼一样,偷偷摸摸上了电梯。好在一路上都没遇到什么熟人,回到我的客房,从床板地下找到了秘籍,将之揣在身上,接着没有做任何停留就下了楼,整个过程下来还算顺利,没有遇到苗豆,现在的她会干嘛呢?
或许正一边和朱帅进行皮肤上的接触,一边策划者对付醋帮的计策吧。
这样想着,我对她的恨意越来越浓,在未来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想再搭理她了。
但是萱姐和丹的告诫仍旧在我耳边回响,让我和苗豆复合?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三秒钟吃完一个汉堡还要不切实际。
当你对一个女人痛彻心扉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另找一个女人弥补感情,于是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马晓晨。
她温柔,大方,论身材,比苗豆不知丰满多少倍,论相貌,她甚至比苗豆还要略高一筹,特别是那一双会放电的大眼睛,一个不留神就能摄人心魄。
于是我打手机给了马晓晨,她小声对我说自己在上课,问我有什么事。
我也小声说:抱歉,打扰你上课了,晚上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吃饭吧?
那边说:不行啊,这几天一直都请假陪你们玩了,再不上课学分就扣光了,你不想看着我专业不及格吧?
我问:晚上还也要上课吗?
那边说:晚上我要去泡图书馆,把这些天落下的东西都学回来。
……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马晓晨还是坚持自己的打算不肯把时间用来陪我。我万念俱灰,自暴自弃,决定用酒精来麻痹神经,让自己暂时忘却千千烦恼。
酒吧里,一个女子在台上唱着苏仨的成名曲《八连杀》,我远远的看了一眼,长得还算不错,带着美瞳,使得她眼睛看起来又大又黑。我心中感慨:美瞳拯救了多少女人!不似赵萌萌,天生就长了一副美丽的大眼睛,如果她戴上美瞳,恐怕眼睛和脸型比例会很不协调,就像叶猴一样,眼睛占了脸部面积的三分之一。那样子就不是美丽了,而是妖孽!
我要了一瓶鸡尾酒,找了个无人的角落,闷闷地喝起来。这时候,《八连杀》已经唱到了“上面喊着呀麻得,下面叫着木纹才。呀麻得呀麻得,木纹才木纹才,所得四码,依稀马斯……”
音乐声以强?奸的姿态灌入我的耳膜,而我需要的就是这种感觉——麻痹,各种麻痹。
从不远处传来两个女人的欢笑声,对我这个苦闷的人来说非常刺耳。
由于我的听力比常人灵敏许多,远远的听到她们之间的对话,其中一个女的笑着谈论着她新交的男朋友床技如何了得,生?殖?器是如何的粗壮,说到兴起之处,还拿出手机,骄傲的给另一人看自己男朋友的生?殖?器,和自拍的裸?照。
我越听越觉得此女恶心,不知不觉,她们的话题居然跳转到了我的身上。
”诶,你看,那边那个小男生在一个人喝闷酒呢。”炫耀裸?照的女子道。
“怎么,你看上人家了?”
“你说,我说几句话就能把他钓到手?”
“你可真是花心,他看起来还只是个孩子呢。不过凭借你的魅力,估计五句话之内就能让他服服帖帖地跟你走。”
“五句话太多,你等着看好戏吧,三句话就搞定他。”
“我不信,我赌100块。”
“好,赌就赌。准备好钱等我凯旋而归的消息吧。”
那女人来到我身边,“帅哥,你好啊!”
我抬起了头,死气沉沉地朝她看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坨雪白的大馒头在她胸前傲然挺立,是一个二十多岁年纪的美女。
她不客气的在我身边坐下,“小帅哥,怎么一个人喝闷酒啊,要不要我陪你喝几杯?”
她说话的语气让我倍感恶心。
“滚!”我说。
闻言她为之一愣,恐怕抓破头皮都想不到我会说出如此决绝的话。她自信满满的,自认为搭起讪来万无一失无往不利的笑容瞬间僵住,皱着眉头骂了我一句“傻逼”就走了。
我继续喝自己的闷酒,一瓶接着一瓶,但是我的心就像自己的胃一样,越来越沉,越来越沉。
终于,我醉了,居然哭出了眼泪,无休无止的音乐声掩盖了我的抽泣,这是我第二次哭了,第一次发生在跟张倩分手以后,两次哭泣都是因为两个女人的背叛而起,我那么的爱着一个人,但当自己的心被她们占据得满满当当以后,又被她们狠狠的伤透,爱一个人为什么这么难?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再强的人也有权利去疲惫。男人的眼泪来的快,去的更快,不似娘们般矫情,一哭起来就肝肠寸断,哭了几分钟我就停止了,擦干泪痕,又是一条好汉。
再怎样都要牛逼!我自己鼓励自己,即使我的未婚妻把她的第一次献给了别人,即使我守护不了任何东西。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醉倒过去的,只知道第二天一大早醒过来,发现偌大的酒吧空空荡荡,如同球赛散场之后的荒凉看台。
离开酒吧,来到大街之上,脑袋依旧昏昏沉沉,刺目的光线扎进我的瞳孔,我眯着眼睛,很不适应地走回宾馆。
再次翻开那本丹给我的秘籍,这本书不是很厚,字数也不多,我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但其中的奥义和精髓我却不敢打包票说自己已经完全领悟。
我的金坷垃之笔还在苗豆的手上,这意味着无论我再如何努力的修炼,都将是事倍功半的下场。
但是除了修炼,我暂时对任何事情提不起兴趣,包括女人。马晓晨也暂且被我放到一边,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没有离开过房间半步,吃饭就点外卖,没日没夜的修炼,甚至产生了幻觉,这似乎是走火入魔的前奏。
手机也被我关停,我仿佛人间蒸发一样,在只有几平方米大小的空间里修炼,世间任何的变故仿佛都和我无关,到后来我都觉得自己身后泛起了一轮光圈,身体轻飘飘好似漂浮在半空,有如佛祖。
一个星期后,我明显感到自己的内力精深不少,为了验证自己内力的深厚程度,我特意用一碗泡面做了实验,结果很喜人,我成功将一碗冷冷的老坛酸菜泡面徒手加热到了能够食用的地步。相比上次加热鸡蛋未遂,进步已经算很大了。
现在的我,内力估计没有10摩也有8摩了。苗豆辛苦修炼了这么多年,内力也不过如此,这就是金坷垃转换器的持有者跟非持有者之间的差距,我想,等我练得很苗陆一样牛?逼了,到时候就该轮到苗豆跪下来求我回到她身边了。
打开了一周未开的手机,迎面扑来了无数个未接来电,有马晓晨的,有萌萌的,有我妈的,有萱姐的,有郑大钱的,有猴的……唯独没有苗豆豆的。
此时我心中饥渴,当了一个礼拜哑巴后,很想找个人说说话。
马晓晨成为了我的倾诉对象,经过一番你言我语,知道了她这一周都在上课,要么就是泡在图书馆,给我打过几个电话,发现都关机,仍以为我和苗豆是情侣身份,所以打过几个之后就放弃了。
我告诉她我和苗豆分手了,理由是我对她没感觉。马晓晨先是十分不相信,后来直呼可惜,说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你不珍惜,口气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者对一个小孩循循善诱。
我用一句话打断了她,我说:“晓晨,让我们从新开始好吗?做我女朋友吧!”
电话那一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她说:“这样好吗?苗豆不会伤心吗?”
一直跟到那男孩上了楼,萌萌都没有勇气走上前对其表白,傻站在楼下的她背影显得有些萧索和失落。而我远远的站着,凝视着她,心情估计比她的失落还要失落。
我爱你你却爱着他,我的为你的心都碎了。是不是只有忘记我自己,我的泪才不会如雨下。
这句歌词充分表达了我此刻的心情,萌萌仍旧站在原地不肯离去,算了,她不走我走。
我想通了,萌萌她只把我当成了一个可以寄托哀思的值得信赖的人,她看我的眼神会有暖意,但绝对不是爱意。茫茫人海中,两个陌生人相遇的机会微乎其微,而我们认识了,她还成了我的妹妹,而且心甘情愿的叫我哥,这已经是很难得很幸福的一件事情了,我还能奢望更多的什么呢?
我什么也没说,就那么转身走了,摸出萱姐给我的那三卷钱,大概数了一下,每一卷都有一万人民币,三卷就是三万块。
我把其中两卷都存进了银行,很快找到一处普通到有些寒蝉的宾馆,作为自己暂时的落脚之处。
但是我必须回金银豹酒店一趟,因为丹给我的那本修炼秘籍还放在我的客房之中,我必须将取出,免得被苗豆发现。
打的来到酒店后,我像个贼一样,偷偷摸摸上了电梯。好在一路上都没遇到什么熟人,回到我的客房,从床板地下找到了秘籍,将之揣在身上,接着没有做任何停留就下了楼,整个过程下来还算顺利,没有遇到苗豆,现在的她会干嘛呢?
或许正一边和朱帅进行皮肤上的接触,一边策划者对付醋帮的计策吧。
这样想着,我对她的恨意越来越浓,在未来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想再搭理她了。
但是萱姐和丹的告诫仍旧在我耳边回响,让我和苗豆复合?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三秒钟吃完一个汉堡还要不切实际。
当你对一个女人痛彻心扉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另找一个女人弥补感情,于是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马晓晨。
她温柔,大方,论身材,比苗豆不知丰满多少倍,论相貌,她甚至比苗豆还要略高一筹,特别是那一双会放电的大眼睛,一个不留神就能摄人心魄。
于是我打手机给了马晓晨,她小声对我说自己在上课,问我有什么事。
我也小声说:抱歉,打扰你上课了,晚上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吃饭吧?
那边说:不行啊,这几天一直都请假陪你们玩了,再不上课学分就扣光了,你不想看着我专业不及格吧?
我问:晚上还也要上课吗?
那边说:晚上我要去泡图书馆,把这些天落下的东西都学回来。
……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马晓晨还是坚持自己的打算不肯把时间用来陪我。我万念俱灰,自暴自弃,决定用酒精来麻痹神经,让自己暂时忘却千千烦恼。
酒吧里,一个女子在台上唱着苏仨的成名曲《八连杀》,我远远的看了一眼,长得还算不错,带着美瞳,使得她眼睛看起来又大又黑。我心中感慨:美瞳拯救了多少女人!不似赵萌萌,天生就长了一副美丽的大眼睛,如果她戴上美瞳,恐怕眼睛和脸型比例会很不协调,就像叶猴一样,眼睛占了脸部面积的三分之一。那样子就不是美丽了,而是妖孽!
我要了一瓶鸡尾酒,找了个无人的角落,闷闷地喝起来。这时候,《八连杀》已经唱到了“上面喊着呀麻得,下面叫着木纹才。呀麻得呀麻得,木纹才木纹才,所得四码,依稀马斯……”
音乐声以强?奸的姿态灌入我的耳膜,而我需要的就是这种感觉——麻痹,各种麻痹。
从不远处传来两个女人的欢笑声,对我这个苦闷的人来说非常刺耳。
由于我的听力比常人灵敏许多,远远的听到她们之间的对话,其中一个女的笑着谈论着她新交的男朋友床技如何了得,生?殖?器是如何的粗壮,说到兴起之处,还拿出手机,骄傲的给另一人看自己男朋友的生?殖?器,和自拍的裸?照。
我越听越觉得此女恶心,不知不觉,她们的话题居然跳转到了我的身上。
”诶,你看,那边那个小男生在一个人喝闷酒呢。”炫耀裸?照的女子道。
“怎么,你看上人家了?”
“你说,我说几句话就能把他钓到手?”
“你可真是花心,他看起来还只是个孩子呢。不过凭借你的魅力,估计五句话之内就能让他服服帖帖地跟你走。”
“五句话太多,你等着看好戏吧,三句话就搞定他。”
“我不信,我赌100块。”
“好,赌就赌。准备好钱等我凯旋而归的消息吧。”
那女人来到我身边,“帅哥,你好啊!”
我抬起了头,死气沉沉地朝她看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坨雪白的大馒头在她胸前傲然挺立,是一个二十多岁年纪的美女。
她不客气的在我身边坐下,“小帅哥,怎么一个人喝闷酒啊,要不要我陪你喝几杯?”
她说话的语气让我倍感恶心。
“滚!”我说。
闻言她为之一愣,恐怕抓破头皮都想不到我会说出如此决绝的话。她自信满满的,自认为搭起讪来万无一失无往不利的笑容瞬间僵住,皱着眉头骂了我一句“傻逼”就走了。
我继续喝自己的闷酒,一瓶接着一瓶,但是我的心就像自己的胃一样,越来越沉,越来越沉。
终于,我醉了,居然哭出了眼泪,无休无止的音乐声掩盖了我的抽泣,这是我第二次哭了,第一次发生在跟张倩分手以后,两次哭泣都是因为两个女人的背叛而起,我那么的爱着一个人,但当自己的心被她们占据得满满当当以后,又被她们狠狠的伤透,爱一个人为什么这么难?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再强的人也有权利去疲惫。男人的眼泪来的快,去的更快,不似娘们般矫情,一哭起来就肝肠寸断,哭了几分钟我就停止了,擦干泪痕,又是一条好汉。
再怎样都要牛逼!我自己鼓励自己,即使我的未婚妻把她的第一次献给了别人,即使我守护不了任何东西。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醉倒过去的,只知道第二天一大早醒过来,发现偌大的酒吧空空荡荡,如同球赛散场之后的荒凉看台。
离开酒吧,来到大街之上,脑袋依旧昏昏沉沉,刺目的光线扎进我的瞳孔,我眯着眼睛,很不适应地走回宾馆。
再次翻开那本丹给我的秘籍,这本书不是很厚,字数也不多,我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但其中的奥义和精髓我却不敢打包票说自己已经完全领悟。
我的金坷垃之笔还在苗豆的手上,这意味着无论我再如何努力的修炼,都将是事倍功半的下场。
但是除了修炼,我暂时对任何事情提不起兴趣,包括女人。马晓晨也暂且被我放到一边,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没有离开过房间半步,吃饭就点外卖,没日没夜的修炼,甚至产生了幻觉,这似乎是走火入魔的前奏。
手机也被我关停,我仿佛人间蒸发一样,在只有几平方米大小的空间里修炼,世间任何的变故仿佛都和我无关,到后来我都觉得自己身后泛起了一轮光圈,身体轻飘飘好似漂浮在半空,有如佛祖。
一个星期后,我明显感到自己的内力精深不少,为了验证自己内力的深厚程度,我特意用一碗泡面做了实验,结果很喜人,我成功将一碗冷冷的老坛酸菜泡面徒手加热到了能够食用的地步。相比上次加热鸡蛋未遂,进步已经算很大了。
现在的我,内力估计没有10摩也有8摩了。苗豆辛苦修炼了这么多年,内力也不过如此,这就是金坷垃转换器的持有者跟非持有者之间的差距,我想,等我练得很苗陆一样牛?逼了,到时候就该轮到苗豆跪下来求我回到她身边了。
打开了一周未开的手机,迎面扑来了无数个未接来电,有马晓晨的,有萌萌的,有我妈的,有萱姐的,有郑大钱的,有猴的……唯独没有苗豆豆的。
此时我心中饥渴,当了一个礼拜哑巴后,很想找个人说说话。
马晓晨成为了我的倾诉对象,经过一番你言我语,知道了她这一周都在上课,要么就是泡在图书馆,给我打过几个电话,发现都关机,仍以为我和苗豆是情侣身份,所以打过几个之后就放弃了。
我告诉她我和苗豆分手了,理由是我对她没感觉。马晓晨先是十分不相信,后来直呼可惜,说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你不珍惜,口气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者对一个小孩循循善诱。
我用一句话打断了她,我说:“晓晨,让我们从新开始好吗?做我女朋友吧!”
电话那一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她说:“这样好吗?苗豆不会伤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