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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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北上的索头奚人,李闲的队伍只用了不到半个月就已经到了原来奚人的草场。已经到了八月中旬,正是牧草茂盛的时候,可一眼看过去辽阔的草原上却看不到有人放牧。天高云淡,绿油油望不见边际的草原,风吹得很轻柔舒服,景色壮美的让人觉得心怀都宽阔了起来。
马蹄踩着那些不知名的小小野花一路向前,草丛中不时有受了惊吓的小动物四散而逃。远处还有一个拥有十几个成员的狼群正朝着这边窥探,或许是因为最近这段日子过的太舒服了,那些逃命的小动物在它们不远处跑过,它们甚至看都不看一眼。而当远处那支散发着血腥味的人类骑兵驰过,所有的狼都站了起来警惕的看着那个方向。终于,在头狼一声低沉嘶鸣后,狼群向远处遁去。
即便这段日子以来奚人的草场上很少见到成群的牛羊,但丰茂的草原上狼从来都不缺猎物。而狼对血腥味的敏感远超人类,所以虽然隔着很远但它们依然能嗅到那支人类骑兵身上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血骑兵对杀狼可没有什么忌讳,在他们看来杀狼和杀猪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的肉不如后者好吃。
一百零四名血骑兵已经有数年没有回归中原,这次回去,等待着他们的却注定没有什么锣鼓喧天的欢迎仪式甚至说不得是刀锋箭雨。从当年离开弘化开始,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大隋的骑兵。但他们还是汉人,家在中原,所以回家。
穿过一片稀疏的林子,李闲立刻勒住马随即打了一个停下来的手势。
两名斥候从前面飞驰而回,对李闲行了一个军礼后说道:“少将军,前方二十里发现突厥人的营地!”
少将军,这是一个不伦不类的称呼。达溪长儒是血骑兵们一生敬仰的将军,李闲是达溪长儒的唯一弟子,所以他们对李闲用了这样一个带着点江湖气也容易被人诟病的称呼。血骑兵队伍中达溪长儒当初是四品鹰扬郎将,除了他之外官职最高的是铁獠狼,是从五品的别将。而朝求歌和东方烈火独孤锐志都是正六品的校尉。当年追随达溪长儒远走塞北,他们都心甘情愿的抛弃了功名利禄。
在血骑眼中,达溪长儒就是他们永远的将军。
同样的,在血骑眼中,李闲是将军的接班人。
近两年来,达溪长儒对李闲在兵法指挥上倾囊相授。李闲的用功和进步之快赢得了所有血骑兵的尊重,虽然相比于血骑兵来说他的年纪确实小了些,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真正的有担当的男人。
朝求歌率领十名血骑兵担负起斥候的任务,他们一直在队伍前方探路。而铁獠狼则带了十五名血骑断后,和大队相隔五里而行。
“突厥人?”
李闲示意血骑原地休整,他仔细询问了一下前面的情况,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到前面去看看。他交待血骑等候铁獠狼,自己则在斥候的带领下往前面赶去。
等到了朝求歌等人隐蔽身形的地方,李闲顺着朝求歌的指点往前看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远处,好一座壮阔的木城!
视线中,二三里外竟然拔地而起了一座巨大的木建围城。两年前李闲他们北上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一条路,当初这里有挺大的一片树林,如今基本上已经被砍伐清空,可想而知这平地而起的的木城耗费了多少木材。
与其说这是一座木城,倒不如说这是一座巨大的军事要塞。
“阿史那去鹄好大的手笔!”
朝求歌冷声道。
虽然还隔着很远,但那要塞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木城完全按照中原的城池模样建造,箭楼,马脸一应俱全。看样子,最少能容纳五万人的队伍。
“突厥人已经忘了疼!”
李闲道。
“你看!”
朝求歌指了指前面,只见一队骑兵从木城中连绵开了出来。看样子至少是一个千人队的突厥狼骑,一片红披风出了木城之后往正南方向涌了过去。这里曾经是奚人的草场,距离燕山并不远。到了燕山,就能遥遥看到北长城。突厥人在这里建了这样一座规模巨大的要塞,其心昭然若揭。
“阿史那去鹄是在等时机!”
朝求歌说道:“突厥人知道他们不是大隋的对手。在这里建造一座木城,我看八成是屯粮用的。他们在等,等着看大隋征伐高句丽的时候是不是有机可乘。”
李闲叹了口气道:“连草原上的蛮子都能看得出来这次讨伐辽东大隋胜算不大,所以他们才敢在这里屯兵屯粮。可偏偏大隋的皇帝自以为此战必胜,我甚至都在怀疑,亲率大军平南陈,吐谷浑,威震西域的皇帝和现在这个给高句丽人两年时间准备迎战的白痴是不是同一个人?号召天下良家子弟从军,非得搞出什么百万大军东征,难道他想不到高丽人有充足的时间备战?”
李闲顿了一下感慨道:“我真不知道,他那个自信是从哪儿来的!”
“从以往的辉煌中来的。”
朝求歌说道:“大隋立国至今,外战从来没有被击败过。府兵之强堪称天下无双,南陈富庶国力强盛也挡不住大隋五十一万大军,一直以来在草原上纵横无敌的突厥人被硬生生的打成了两半,大隋军威之强谁能抵挡?万国来朝,天下敬仰,自信就是这么来的。”
虽然对大隋的皇帝杨广有所抵触,但朝求歌的评价还是很中肯:“古往今来,二十岁一统天下的又有几人?”
他指了指远处逐渐消失的红披风说道:“被草原人称为天可汗的,更是只有他一人而已!”
“也是啊……”
李闲叹了口气道:“这就是自信的来源。”
“只是,他自信的有些过了。”
李闲说道:“给敌人两年的时间来准备战争,就算辽东城曾经是一座土城,现在也已经建造成石头推起来的堡垒了。高元不是白痴,这两年间能扩充多少军队?辽河对面他屯兵二十万在那摆着,难道大隋的那位圣明皇帝看不到?”
朝求歌摇了摇头道:“他看得到,而且看得比谁都清楚。”
朝求歌有些伤感的说道:“他看得到,但看不起。他根本就没把高句丽放在眼里,莫说高元在辽河岸摆下二十万大军,就算摆五十万他一样不放在眼里。当年南陈有精兵数十万,雄城无数,还有大江天堑都拦不住他,在他眼里的高原是个不入流的小丑,他怎么可能太放在心上?或许,在他看来这次战争,不过是一场好玩的游戏罢了。”
“游戏?”
李闲实在没想到朝求歌居然能想的这么深,分析的这么透彻。李闲一直觉得隋炀帝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自大的时候确实让人叹为观止。估计这和他创造过无数辉煌的胜利不无关系,而很多时候不得不承认,他登基之初干的确实不错。一个身上背着统一天下光环的人,怎么可能不自信?
他就是在玩啊。
李闲在心中叹道。
在他看来,任何问题只要亲自出手也就都不是问题了。
他给高句丽两年时间准备战争,是因为他根本就不认为这是一场战争。游戏,朝求歌说的也许没错,他是在玩一场规模大的吓人的游戏而已。如果他知道这游戏的结局,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
大隋帝国衰败自三征高句丽,如果不是这三次东征搞得天怒人怨,大隋也断然不会这么仓促就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一个新兴的大帝国,有着近乎无敌的军队,有着完善的制度,有数千万百姓,有着无穷的活力,却在短短的几年间轰然倒塌,归根结底,难道是他一个人的错?
苦命的娃啊,李闲发现自己其实不恨杨广甚至很同情他。
虽然杨广就是那个这些年一直存在于他生活中的噩梦,是他站在人世间巅峰的强大敌人。但李闲真的对他没有什么恨意,一个帝王剪除对自己有威胁的人,哪怕是一粒灰尘那么大的威胁也是无可厚非的,灰尘进了眼,自然要清理干净。所以李闲从来没有想过去干掉杨广,因为不可能,因为没必要。
大隋的皇帝或许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只需动动嘴就能给李闲无穷无尽的杀劫直到他被杀死为止。这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上的较量,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是较量。所以李闲生活的第一目标很简单,仅仅是活下去。尽量多的学会保命的手段,在敌人死之前自己还活着就是最大的胜利了。
而事实上,李闲最大的依仗就是……他知道杨广没有几年好活了。所以这场级别相差离谱的较量换了一个比赛方式,这个方式相对于他们两个人说才是基本上公平的,比比谁活的久一些。
杨广的优势还是在于他的权势和地位,他可以命令全天下的人来诛杀李闲。而李闲的优势在于,他知道故事未来的走向。
怔怔的出神了一会儿后他摇了摇头,将思绪从那个矛盾的人身上移开。视线再次定格在远处那座占地极大的木城上,有些头疼的揉了揉眉心。
“在想什么?”
朝求歌见他表情有些别扭,笑着问了一句。
李闲揉着发皱的眉心,忽然笑了笑道:“小朝哥,你说如果我帮仇人解决点麻烦,他会不会感谢我?”
“为什么?安之,你最近怎么越来越冲动了?”
朝求歌一愣,随即明白了李闲的意思。
李闲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是啊,确实有点冲动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突然高尚了,高尚的跟白痴似的。好吧……如果非得找个理由的话,虽然我不认为自己是个隋人,但好歹我是个汉人。”
他看着朝求歌自嘲的笑了笑:“这理由是不是二了点?”
朝求歌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缓缓吐出五个字:“你是少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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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北上的索头奚人,李闲的队伍只用了不到半个月就已经到了原来奚人的草场。已经到了八月中旬,正是牧草茂盛的时候,可一眼看过去辽阔的草原上却看不到有人放牧。天高云淡,绿油油望不见边际的草原,风吹得很轻柔舒服,景色壮美的让人觉得心怀都宽阔了起来。
马蹄踩着那些不知名的小小野花一路向前,草丛中不时有受了惊吓的小动物四散而逃。远处还有一个拥有十几个成员的狼群正朝着这边窥探,或许是因为最近这段日子过的太舒服了,那些逃命的小动物在它们不远处跑过,它们甚至看都不看一眼。而当远处那支散发着血腥味的人类骑兵驰过,所有的狼都站了起来警惕的看着那个方向。终于,在头狼一声低沉嘶鸣后,狼群向远处遁去。
即便这段日子以来奚人的草场上很少见到成群的牛羊,但丰茂的草原上狼从来都不缺猎物。而狼对血腥味的敏感远超人类,所以虽然隔着很远但它们依然能嗅到那支人类骑兵身上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血骑兵对杀狼可没有什么忌讳,在他们看来杀狼和杀猪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的肉不如后者好吃。
一百零四名血骑兵已经有数年没有回归中原,这次回去,等待着他们的却注定没有什么锣鼓喧天的欢迎仪式甚至说不得是刀锋箭雨。从当年离开弘化开始,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大隋的骑兵。但他们还是汉人,家在中原,所以回家。
穿过一片稀疏的林子,李闲立刻勒住马随即打了一个停下来的手势。
两名斥候从前面飞驰而回,对李闲行了一个军礼后说道:“少将军,前方二十里发现突厥人的营地!”
少将军,这是一个不伦不类的称呼。达溪长儒是血骑兵们一生敬仰的将军,李闲是达溪长儒的唯一弟子,所以他们对李闲用了这样一个带着点江湖气也容易被人诟病的称呼。血骑兵队伍中达溪长儒当初是四品鹰扬郎将,除了他之外官职最高的是铁獠狼,是从五品的别将。而朝求歌和东方烈火独孤锐志都是正六品的校尉。当年追随达溪长儒远走塞北,他们都心甘情愿的抛弃了功名利禄。
在血骑眼中,达溪长儒就是他们永远的将军。
同样的,在血骑眼中,李闲是将军的接班人。
近两年来,达溪长儒对李闲在兵法指挥上倾囊相授。李闲的用功和进步之快赢得了所有血骑兵的尊重,虽然相比于血骑兵来说他的年纪确实小了些,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真正的有担当的男人。
朝求歌率领十名血骑兵担负起斥候的任务,他们一直在队伍前方探路。而铁獠狼则带了十五名血骑断后,和大队相隔五里而行。
“突厥人?”
李闲示意血骑原地休整,他仔细询问了一下前面的情况,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到前面去看看。他交待血骑等候铁獠狼,自己则在斥候的带领下往前面赶去。
等到了朝求歌等人隐蔽身形的地方,李闲顺着朝求歌的指点往前看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远处,好一座壮阔的木城!
视线中,二三里外竟然拔地而起了一座巨大的木建围城。两年前李闲他们北上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一条路,当初这里有挺大的一片树林,如今基本上已经被砍伐清空,可想而知这平地而起的的木城耗费了多少木材。
与其说这是一座木城,倒不如说这是一座巨大的军事要塞。
“阿史那去鹄好大的手笔!”
朝求歌冷声道。
虽然还隔着很远,但那要塞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木城完全按照中原的城池模样建造,箭楼,马脸一应俱全。看样子,最少能容纳五万人的队伍。
“突厥人已经忘了疼!”
李闲道。
“你看!”
朝求歌指了指前面,只见一队骑兵从木城中连绵开了出来。看样子至少是一个千人队的突厥狼骑,一片红披风出了木城之后往正南方向涌了过去。这里曾经是奚人的草场,距离燕山并不远。到了燕山,就能遥遥看到北长城。突厥人在这里建了这样一座规模巨大的要塞,其心昭然若揭。
“阿史那去鹄是在等时机!”
朝求歌说道:“突厥人知道他们不是大隋的对手。在这里建造一座木城,我看八成是屯粮用的。他们在等,等着看大隋征伐高句丽的时候是不是有机可乘。”
李闲叹了口气道:“连草原上的蛮子都能看得出来这次讨伐辽东大隋胜算不大,所以他们才敢在这里屯兵屯粮。可偏偏大隋的皇帝自以为此战必胜,我甚至都在怀疑,亲率大军平南陈,吐谷浑,威震西域的皇帝和现在这个给高句丽人两年时间准备迎战的白痴是不是同一个人?号召天下良家子弟从军,非得搞出什么百万大军东征,难道他想不到高丽人有充足的时间备战?”
李闲顿了一下感慨道:“我真不知道,他那个自信是从哪儿来的!”
“从以往的辉煌中来的。”
朝求歌说道:“大隋立国至今,外战从来没有被击败过。府兵之强堪称天下无双,南陈富庶国力强盛也挡不住大隋五十一万大军,一直以来在草原上纵横无敌的突厥人被硬生生的打成了两半,大隋军威之强谁能抵挡?万国来朝,天下敬仰,自信就是这么来的。”
虽然对大隋的皇帝杨广有所抵触,但朝求歌的评价还是很中肯:“古往今来,二十岁一统天下的又有几人?”
他指了指远处逐渐消失的红披风说道:“被草原人称为天可汗的,更是只有他一人而已!”
“也是啊……”
李闲叹了口气道:“这就是自信的来源。”
“只是,他自信的有些过了。”
李闲说道:“给敌人两年的时间来准备战争,就算辽东城曾经是一座土城,现在也已经建造成石头推起来的堡垒了。高元不是白痴,这两年间能扩充多少军队?辽河对面他屯兵二十万在那摆着,难道大隋的那位圣明皇帝看不到?”
朝求歌摇了摇头道:“他看得到,而且看得比谁都清楚。”
朝求歌有些伤感的说道:“他看得到,但看不起。他根本就没把高句丽放在眼里,莫说高元在辽河岸摆下二十万大军,就算摆五十万他一样不放在眼里。当年南陈有精兵数十万,雄城无数,还有大江天堑都拦不住他,在他眼里的高原是个不入流的小丑,他怎么可能太放在心上?或许,在他看来这次战争,不过是一场好玩的游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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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闲实在没想到朝求歌居然能想的这么深,分析的这么透彻。李闲一直觉得隋炀帝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自大的时候确实让人叹为观止。估计这和他创造过无数辉煌的胜利不无关系,而很多时候不得不承认,他登基之初干的确实不错。一个身上背着统一天下光环的人,怎么可能不自信?
他就是在玩啊。
李闲在心中叹道。
在他看来,任何问题只要亲自出手也就都不是问题了。
他给高句丽两年时间准备战争,是因为他根本就不认为这是一场战争。游戏,朝求歌说的也许没错,他是在玩一场规模大的吓人的游戏而已。如果他知道这游戏的结局,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
大隋帝国衰败自三征高句丽,如果不是这三次东征搞得天怒人怨,大隋也断然不会这么仓促就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一个新兴的大帝国,有着近乎无敌的军队,有着完善的制度,有数千万百姓,有着无穷的活力,却在短短的几年间轰然倒塌,归根结底,难道是他一个人的错?
苦命的娃啊,李闲发现自己其实不恨杨广甚至很同情他。
虽然杨广就是那个这些年一直存在于他生活中的噩梦,是他站在人世间巅峰的强大敌人。但李闲真的对他没有什么恨意,一个帝王剪除对自己有威胁的人,哪怕是一粒灰尘那么大的威胁也是无可厚非的,灰尘进了眼,自然要清理干净。所以李闲从来没有想过去干掉杨广,因为不可能,因为没必要。
大隋的皇帝或许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只需动动嘴就能给李闲无穷无尽的杀劫直到他被杀死为止。这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上的较量,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是较量。所以李闲生活的第一目标很简单,仅仅是活下去。尽量多的学会保命的手段,在敌人死之前自己还活着就是最大的胜利了。
而事实上,李闲最大的依仗就是……他知道杨广没有几年好活了。所以这场级别相差离谱的较量换了一个比赛方式,这个方式相对于他们两个人说才是基本上公平的,比比谁活的久一些。
杨广的优势还是在于他的权势和地位,他可以命令全天下的人来诛杀李闲。而李闲的优势在于,他知道故事未来的走向。
怔怔的出神了一会儿后他摇了摇头,将思绪从那个矛盾的人身上移开。视线再次定格在远处那座占地极大的木城上,有些头疼的揉了揉眉心。
“在想什么?”
朝求歌见他表情有些别扭,笑着问了一句。
李闲揉着发皱的眉心,忽然笑了笑道:“小朝哥,你说如果我帮仇人解决点麻烦,他会不会感谢我?”
“为什么?安之,你最近怎么越来越冲动了?”
朝求歌一愣,随即明白了李闲的意思。
李闲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是啊,确实有点冲动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突然高尚了,高尚的跟白痴似的。好吧……如果非得找个理由的话,虽然我不认为自己是个隋人,但好歹我是个汉人。”
他看着朝求歌自嘲的笑了笑:“这理由是不是二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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