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分两路,各杀一方。

    阿济格贝勒提兵一万,绕过鹿鼎山北麓,顺河而下,悄然向由检1号城、苦兀岛方向摸去。

    而济尔哈朗贝勒和剩下的两万骑兵,则在黑龙峡又潜藏了三日三夜。

    十月初一,北风呼啸。

    大雪飘飘。

    正当草包皇帝朱由检花天酒地、奢侈无度、醉生梦死的一日一夜时,  建奴三万铁骑与曹文诏麾下的‘农夫’之战斗打响。

    而打响第一枪的,是名大明老兵卒。

    五十九岁的陈兴志,祖籍陕西韩城县人氏,吼的一口攒劲秦腔,耍的一手好刀子。

    一张弓,一壶箭。

    曾让十里八乡的年轻妇人们夜不能寐,在饥荒年间,  为了一口热乎乎的兔子肉,半夜往往喜欢给他留门。

    猎户出身的陈兴志,本来窝在水泥混凝土城堡里喝小酒,眼看着天降大雪,正是打猎的好时节。

    他给老妻、儿子和儿媳妇打声招呼,便提了打猎的行当出了城门。

    因为他经常出城打猎,且本身也是老兵卒出身,故而,守城的几名老兵卒与之私交甚好,只是随便问两句,便让他出城而去。

    “哥儿几个等着,哥哥打几只野味了,给你们下酒。”

    陈兴志摆摆手,十分放松的来到一片深山老林。

    大雪封山,野兽们出来觅食时,往往会在雪地上留下明显的踪迹,这让老猎人陈兴志很轻松的就打到三五只獐兔、狍子和两只野鸡。

    用一根木棍挑了猎物,他慢慢往回走。

    嘴里,还哼着几句哭音二六:“祖籍山西韩城县,杏花村中有家园;

    姐弟姻缘生了变,  堂上滴血蒙屈冤;

    姐入牢笼她又逃窜,大料她逃难到此间;

    为寻亲那顾得路途遥远,登山涉水……登山涉水到……”

    突然,陈兴志的声音慢慢低沉了下来,渐轻减弱,最终,终于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和咚咚咚的心跳之声。

    建奴铁骑!

    一长队建奴铁骑,偃旗息鼓,悄然潜行,犹如一支幽灵大军,在茫茫密林中快速行进。

    看他们的方向,应该……

    是47号由检城?

    陈兴志躲在一棵大树后,随手抓几把积雪洒在头脸上,慢慢探头出去,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

    没错,的确是建奴骑兵。

    而且,绝对是从辽东、辽西战场开赴过来的‘正规军’,  因为,  这将近一年时间,  陈兴志虽然没有扛着枪与东海女真的那些野人部落打仗。

    但对那些穿了兽皮、浑身散发野性的野人部落,  却也是十分的了解。

    他曾参加过喜峰口战役。

    是十八名火枪手之一。

    对建奴骑兵可是终身难忘,就算对方化成了灰,估计他都能闻到一股子凶悍的恶臭气息……

    ……

    怎么办?

    此地距离由检47号城尚有三十余里。

    城中只有守兵九十余人,虽然他们手里的火器十分先进,清一色都是那种可以连发十二枚子弹的“全自动步枪”,射程绝对恐怖。

    可是,区区九十余人。

    对抗这样一支一眼望不到头的建奴铁骑……

    陈兴志快速做出决断。

    他借着密林、山石和灌木丛的掩护,快速移动到一座山峰之巅,仔细观察片刻,终于骇人发现,这一支建奴骑兵至少有八九千人。

    根据建奴骑兵的编制特点,陈兴志十分肯定:‘这是一支万人队!’

    在茫茫群山之中,一支万人队看着不怎么起眼,也就是绵延一二十里。

    可是,当他们一旦进入平原地带,一万骑兵,两万多匹战马,骤然发起冲锋,那将是一场令天地失色、大地震颤的恐怖大军!

    陈兴志想起城堡里的老妻、儿子和儿媳,脸色数次变幻,转身向另一座山峰攀爬过去。

    他要想办法迟滞一下。

    如果让建奴骑兵就这么顺顺当当的通行,不出一个时辰,估计就会抵达平原地带。

    那里开垦出来的大片荒地倒无所谓,反正所有的粮食都收进城堡。

    危险的是城中百姓。

    将近五千百姓,在不足百名兵卒的守卫下,绝大多数人窝在暖和的水泥混凝土房子里,老婆孩子热炕头。

    而他这个曾经的大明老兵能做的,无非是选择一个有利地形,边打边退,迟滞大队人马行进速度的同时,等待可能中的援军……

    ……

    “贝勒爷,前面三十余里便是老河口,出了老河口,便是汉人垦荒的一大片河谷地带,咱们的骑兵即可展开,发动冲锋。

    汉人辛辛苦苦修筑起来的城堡,城墙不足三丈,咱们的万人队两三个来回,即可填一道斜坡。

    剩下的,就是儿郎们杀敌建功之事了,哈哈哈。”

    一名甲喇额真遥指老河口方向,颇为得意的说道。

    “派出去多少斥候?可有消息传来?”

    统领这一支骑兵的,乃阿济格贝勒,努尔哈赤的十二子。

    此时的他,脸色阴沉,目光深邃,眉宇间始终保持一股子阴狠之气。

    这名甲喇额真可能一直都在辽东战场,从未见识过大明最新火枪的威力,也未曾见识过水泥混凝土浇筑的城墙,将会坚固到多么令人绝望。

    井底之蛙!

    阿济格贝勒心里暗叹一声,却没再说什么。

    建奴皇帝莽古尔泰十分重视汉人的火器技术,以及其发展数千年的农耕技术,但并不是所有的女真贵族都感兴趣……

    “禀贝勒爷,第七批斥候回来了。”

    就在阿济格贝勒沉思之际,那名甲喇额真笑道:“十二贝勒爷,这都第七批斥候回报,一路上并无发现明军,要不要让队伍加快速度?”

    阿济格贝勒摇摇头,道:“继续保持潜行,休要轻敌冒进。”

    那名甲喇额真转首,不以为意的撇撇嘴,露出一抹不以为然。

    这个十二贝勒爷,曾经也算是女真部落最能打的将军,如今,不仅在朝堂上有些失意,不受莽古尔泰皇帝陛下的待见。

    如今看来,就连其胆识似乎都没有了。

    一万铁骑,便是一万勇士,外加两万多匹战马,一座小小的城堡何足挂齿?

    一人一包土堆过去,即可将其掩埋掉……

    ……

    阿济格贝勒看到这位甲喇额真大人的神情,心下恼怒,面上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来。

    他手里没有军队。

    这一万人马,还是他从堂兄手里借来的。

    “让斥候继续探路,记住,小心驶得万年船。”阿济格贝勒淡然说道。

    那名甲喇额真无声的冷哼一声,喝令道:“你们听见没有?十二贝勒爷要你们继续探路,小心驶得万年船!”

    一队斥候领命,策马扬鞭,疾驰而去。

    身后,扬起一片雪雾……

    ……

    陈兴志选择了一处伏击点,将自己的整个身子藏在一片乱石中,将手边的弓箭随手放在身边。

    他手里握着的,是曹文诏给农夫们配发的火枪。

    不是那种火绳枪,也不是大明最先进的连发半自动步枪,而是打一枪便须退出蛋壳,重新压进去一颗子弹的老式步枪。

    大明兵卒笑称其为“由检式步枪”。

    枪是好枪。

    就是子弹少了点。

    这一次出来打猎,他随身携带的子弹还不足三十发,除去打猎消耗,还剩下二十二发子弹。

    陈兴志粗略计算着,如果两枪打死一名建奴骑兵,他一人一枪即可弄死十一名猪尾巴头……

    若是按照曹文诏侯爷的军功赏罚令,他这一次便能领到足足三百三十枚大明金币,有了这些钱币,便可买到三百三十亩肥沃的水浇地!

    啧啧。

    这生意,硬是要的!

    陈兴志慢慢将枪口伸出去,瞄准一个貌似头领的人物。

    因为他发现,那人骑在马背上的时候,腰身挺得笔直,不像其他骑兵那般微微驼着背。

    “要是能打死一位建奴小官,哪怕是一名小小的牛录额真,便能领到一百大明金币的奖赏……”

    牛录额真乃建奴军队编制序列中,比较不起眼的角色,麾下约莫三百人左右,差不多也就是明军中的游击将军。

    深吸一口气。

    憋住。

    感觉咚咚咚的心跳,犹如一面干燥的牛皮战鼓,在陈兴志的胸膛里使劲的捶打着,震颤着,令他全身的血液开始加速流动。

    耳边呼啸的风声,消失了。

    两点一线。

    一个小小的黑点,在那位建奴‘小头领’的眉心位置微微颤动,总是稳定不下来,这让陈兴志十分恼火。

    吗的,不就是一个建奴猪尾巴头么?

    如此紧张,至于吗?

    不至于!

    老子一枪崩了你狗日的!

    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滚烫的气息喷在干净的积雪上,瞬间便融化了一小片。

    陈兴志奇怪的看到,自己口鼻中喷出的热气,在雪地上融化出一个歪歪扭扭的文字来,定睛一看,似乎是一个‘天’字?

    不对,天字下面,还多了一个‘口’字。

    约莫,大概,应该,似乎。

    是个“吞”字吧?

    陈兴志再一次抬头,深吸一口气,憋了三四个呼吸后,缓缓吐出。

    如此三五次后,他的一颗心,终于完全平静下来,就好像他瞄准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獐兔,或者,一只曾经羽毛丰满的野鸡。

    这一次,他也不再追求一枪爆头。

    那种打法,听起来很过瘾,一旦子弹击中对方的头颅,爆发出来的一团猩红色血雾也极为艳丽,令人心醉神迷。

    但在真正的战场上,很少有人专门瞄准对方的头颅。

    陈兴志慢慢调整开枪的角度。

    两个呼吸后。

    就在那名‘小头领’即将进入一大块岩石时,陈兴志扣动了扳机。

    时间过的很慢。

    这位大明老兵甚至有一种错觉,自己扣动扳机时,似乎迟滞了好一阵子,也许是三五个呼吸,也许是七八个呼吸。

    也许,是永远永远。

    他的脑子中瞬间一片空白,就连步枪的后坐力都没怎么感觉到,一颗尖尖的子弹头,猛的射出枪管。

    高速旋转的子弹,在寒冷的空气中倏忽一闪。

    便消失了。

    过了大约半个呼吸后,陈兴志才听到一声清脆的枪声,看到一团淡蓝色的青烟,在寒冷的空气中迅速飘散。

    一枪。

    群山震响,万兽惊心。

    附近的数十座高大雪山,突然一个激灵,便如沉睡中的远古巨龙,在受到一声清脆枪声的刺激后,浑身微微一颤,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哆嗦。

    所有大树上的积雪,哗啦啦洒落下来。

    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犹如一大片五光十色的金属碎屑,飘飘洒洒,无边无际。

    轰隆隆

    一阵阵沉闷的巨响声中,陈兴志就地一个翻滚,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原来的伏击位置。

    然后,他像一只矫健的雪豹,弓着身子,快步向另外一座山峰跑去。

    “打中了没有?”

    “好像打中了?”

    “又好像……打偏了。”

    “管不了那么多,先离开伏击点,寻找下一个绝佳的伏击点,这才是正事!”

    心中存了一丝疑惑,陈兴志在雪地里连滚带爬的,很快就来到另一处伏击点,透过一些瘦骨嶙峋的乱石缝隙,他将枪口慢慢伸了出去。

    这一次,他瞄准的是另外一个‘小头领’。

    那人骑着一匹漆黑油光的战马,身上的装束,跟其他骑兵差不多,唯一显眼的就是他的一只手,在空中使劲挥舞着,似乎还在嘶吼着什么。

    “就你了。”

    “至少也应该是一位牛录额真吧?”

    枪声引起不少地方发生小规模的雪崩,漫山遍野,都是那种雾蒙蒙的雪花飞扬,这让陈兴志有些不舒服。

    因为距离有些远,他必须保证要瞄准。

    同时,还要把空气、风向这些都计算清楚,唯有如此,方能保证一枪命中。

    大明的子弹使用铅铜合金,其中铅汞的比例较高,不仅能大幅增加子弹的命中率,更能确保对方的身体被子弹打中后,发生铅汞中毒……

    所以,子弹打在头颅上,跟打在肚子、胸口、大腿根等部位,没有多大差别。

    这是一名大明老兵卒的经验。

    深呼吸。

    平静。

    寒风呼啸声,渐渐消失。

    小小的黑点正前方,那名牛录额真还在疯狂的嘶吼着,挥舞着手,脸上的表情看不见,但陈兴志大约猜想,应该是在骂人。

    “那就,让我打死你吧。”

    陈兴志再一次扣动扳机。

    嘭的一声脆响。

    第二颗子弹,高速旋转着,瞬息之间便来到那名“牛录额真”的胸口位置。

    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子弹便打进他的右胸口,将其一片肺叶撕裂后,继续穿行,在打断了一根结实的肋骨后,方才猛然停下来。

    那名牛录额真挥舞的手突然被定格。

    黑黝黝的脸膛上,露出一抹奇怪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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