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指望全哥谭都上下一心听教父的指挥,那是不可能的,哥谭最不缺的就是叛逆的刺头,而现在,其中的佼佼者就是萨尔·马罗尼。

    马罗尼是个颇有野心的人,从他给自己的黑帮起的名字就能看出来,在哥谭,不是所有的黑帮都可以以姓氏命名的,最初只有法尔科内家族可以这么做,而现在由法尔科内建立的十二黑帮家族也都是以姓氏命名的,除此之外其余的小黑帮们,都是以各自的代号命名。

    用自己的姓氏去命名一个黑帮,这在哥谭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因为法尔科内就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并且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

    马罗尼这么做了,就代表着,他从一开始,就有挑战教父的野心。

    红乌鸦帮被消灭之后,马罗尼吃下了它大部分的遗体,顺带着还灭了一直和他作对的另一个黑帮,在东区的那条大街上,几乎已经无人能敌了。

    他当然想要更进一步,尤其是他知道,教父已经老了,法尔科内家族新老交替的时间,正是最好的动手机会。

    法尔科内把很多产业交给伊文斯打理,伊文斯虽然也很聪明,但比老教父缺了些老练和狠辣,这次被大都会的外来者袭击的那两个酒保,正是来自伊文斯想要改革的两家酒吧。

    马罗尼从这件事中敏锐地嗅到了教父后继无力的事实,小法尔科内还太嫩了,他既想要改革,又没有老教父那种很辣果决的手段,想要维稳,但又没有足够老道的经验,马罗尼想,这正是给法尔科内家族致命一击的好时候。

    在马罗尼的推测中,他觉得教父不会大动干戈的去对付那群凶手,虽然丢了面子的确可能动摇他的威信,但教父的确已经老了,比起面子,更重要的是权力的交接,在这个十分重要的当口,一旦精力被分散,很有可能就会出大乱子,法尔科内不会因小失大。

    原本,马罗尼已经想借此大做文章,来进一步的动摇教父的威信,甚至他已经打算冒充大都会的人去打击教父其他的产业了,但谁知道,席勒一手原地住院,黑帮们开始疯了一样的追杀那群凶手。

    这一下可给马罗尼整不会了。

    原本他想,就算教父去追杀那群凶手也没关系,只要他的精力被牵扯住了,那他总能找到机会去蚕食法尔科内家族的产业。

    马罗尼是个胆大包天的人,他不觉得教父有什么不可动摇的统治力,就算有,他也想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

    但十分出乎他意料的事是,这一下,整个哥谭城都躁动起来了,几乎所有的黑帮都开始掘地三尺。

    在这种大动静下,马罗尼也拿不准主意了,他要是现在动手,那教父会不会疯了一样的针对他?他是想搞偷袭,不是想真的站到台面上,去跟法尔科内家族打擂台,他也打不过。

    但是要是不动手,马罗尼本来已经搞了些小动作,要是这一波过去,他还没有站稳脚跟,那教父秋后算账,他可就彻底完蛋了。

    就在他纠结的时候,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那帮匪徒的首领主动找上了他。

    这帮人也是够倒霉的,他们原本是活动在中东地区的一伙恐怖分子,常年干着团体雇佣兵的活,本来他们是被另一个订单引到东海岸来的,结果就从大都会接了另一个单子。

    雇主出手很大方,因此,他们干活也很卖力,可谁知道哥谭这个鬼地方,就是撒旦来了也不好使,他们被追得满城逃窜,揍的满头是包,而且码头也都在黑帮家族的控制之下,他们还出不去。

    不得已,他们只能找敌人的敌人合作了。

    马罗尼挑衅教父的行为就连戈登都知道,这群匪徒们当然也知道,他们想和马罗尼做个交易,只要马罗尼愿意送他们离开哥谭,那他们就可以在临走之前为马罗尼解决掉一个麻烦。

    马罗尼原本不想做这个生意,但是他想,这群人能在全哥谭的黑帮的围剿下活这么久,想来是有两把刷子的,有这么一伙杀手,他能做的事情就更多了。

    当然,马罗尼不会让这群人去刺杀教父,这根本没有意义,这群人也不会干的,于是他把目光对准了教父新开发产业链的另一环,也就是警察。

    马罗尼知道,教父从这条新产业链中获取了不菲的利润,如果再继续这么下去,那法尔科内家族的统治依旧会很稳固,那他也就没有机会了,所以他必须搞掉这条产业链,不能让法尔科内控制下的私人监狱模式,再继续为他提供这么多利润。

    警察和法官的确也是这条产业链重要的一环,毕竟要有他们合法合理的抓人,然后再审判,才能把罪犯们投入精神病院中。

    法尔科内会下大力气去保护席勒,无非是觉得他不太有自保能力,但他给警察们提供了那么多重火力,也就没有再去关注他们,毕竟敢在哥谭这个鬼地方当警察的,多少也有点本事,再配合上足够的武器,自保还是没问题的。

    马罗尼把目标对准了戈登。

    当初,为了对付老局长维克多,马罗尼选择了扶戈登上位,他当时并没具体了解过这个警察,他觉得自己也不太用了解,哥谭的警察都一个样,和黑帮合作实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哪怕就是办公室里端茶倒水的小文员,背后也至少站着一个黑帮。

    马罗尼觉得既然是自己扶戈登上位的,那只要去找他谈谈,自然也就能让戈登为他工作。

    虽然从教父的产业链中反水到他这边很危险,但现在有了这么一伙匪徒,那软的不行,还可以来硬的。

    戈登此时却很开心,因为他的未婚妻芭芭拉终于到达了哥谭。

    他和芭芭拉是在芝加哥警察培训学校认识的,当时他只是一个预备警员,而芭芭拉是一个实习律师,他们在同一个实习案子当中一起工作,然后相爱并且订婚了。

    然后,戈登来到哥谭任职,原本他们只能异地恋,因为两人的经济都不宽裕,不能辞去工作,更没法考虑什么结婚生子的事,但现在戈登的经济情况变好了,他们就选择了来到哥谭一起生活。

    这一天,戈登犹如往常一样下班回家,虽然最近没有什么外快,但芭芭拉那也有一些存款,两人的钱加在一起,刚好够买一幢不错的公寓了。

    他和芭芭拉约好了,今天晚上就去看房子,如果顺利的话,两周之内他们就可以搬进新家,再也不用挤在这个老旧的出租屋中了。

    他回到家,听见芭芭拉走出来,食物的香气从厨房飘出来,戈登脱下外套之后说:“你做了什么?这么香!”

    “你最喜欢的烤羊肋排。”芭芭拉眨了眨眼睛,戈登扶着她的肩膀和她一起走到餐厅。

    “我的朋友给了我个不错的建议,我联系了鹈鹕小区的房东,明天我们去看看那的房子,如果满意的话,立刻就可以交定金搬家。”

    “真是太棒了。”芭芭拉说,“你知道的,我的家庭条件不太好,从来没住过高级公寓,那幢房子有婴儿房吗?我真的很想要一个女儿,我的小公主!”

    “当然,我也是这么想的。”戈登亲了亲芭芭拉的脸颊,然后两人分开坐下吃饭。

    “我想让我的女儿学舞蹈,我原本就想当一个舞蹈演员的,但可惜没那个机会。”

    “你要是去当了舞蹈演员,可就不会认识我了?”戈登笑着说,他说:“我觉得我们的女儿应该是自由的,她想做什么都行,学舞舞蹈也好,学画画也行,或者像你一样当个优秀的律师。”

    “得了吧。”芭芭拉做出一个无奈的神情说:“这个工作累得要死,我不希望她成为律师,她最好能活得轻松一点。”

    “舞蹈也是一样,只是因为你没有学过,才对它充满向往,我看哥谭大学那些啦啦舞团的学生们,每天都要压腿,一些舞蹈系的学生们也抱怨过这行是青春饭,等老了很容易失业……”

    “你真的让我压力很大,你说,如果我们的孩子活得不好,该怎么办?”芭芭拉问。

    “你得对她有信心,而且活成什么样是她自己的选择。”

    “哪怕像你一样在这么危险的城市里当个警察?”

    “哦,亲爱的……”戈登说,“别这么说。”

    “我知道,你早就跟我说过,你的梦想就是当个警察,因为你出生在芝加哥,一个同样危险的城市,一名警察救了你的母亲,所以你也想当个维护正义的警察。”

    “可这工作真的太危险了,我早就不止一次的说过,我们可以一起回我的娘家去生活,哪怕经济拮据一点也没关系,总归是安全的。”

    戈登叹了口气,他其实也知道芭芭拉说的有道理,凭他现在挣的这些钱,如果去亚利桑那州的乡下,都可以买一幢别墅了,到时候他在当地找一个辅警的工作,芭芭拉当一个法律顾问,那真是安逸又快乐。

    可即使戈登知道哥谭是个鬼地方,他也就是不想走。

    他想,如果警察不能待在一个最危险的地方去保护人们,那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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