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铮上辈子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特迷文革那个时代背景的作品,电影,电视剧,小说,只要能找到的,他都看。

    曾经在2004年火爆荧屏的血色浪漫,宋铮自然看过,而且看了不止一遍,第一遍看过之后,觉得过瘾,第二遍看过之后,感觉有点儿触动,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之后,他才终于看明白了,属于那个时代人的一段血色浪漫。

    年代的记忆,浓烈无悔,触动心灵。

    作为一个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从很多角度来说,宋铮完全理解不了那个年代的种种,既因为它的古老和落后而不齿,又对那段坎坷的历史感到好奇,不明白究竟是一种什么情感,造就出了那样一个特殊的年代。

    人们在约束下自由得活着,听起来就充满着矛盾,但那个时代的人们却貌似又活的很是潇洒。

    关于血色浪漫这部小说,宋铮觉得它想讲述的不仅仅是钟跃民,张海洋和周晓白那一帮人的种种,而更是他们所代表的那个时代的所有人。

    几个朋友的成长史,便可大抵将历史上称作“老三届”的那一代人的成长与辛酸,刻画的淋漓尽致。

    一群从称之为老燕京的“顽主”的朋友,伴着父母的历史问题的影响,而被迫进行了第一次人生分割,他们的生活因此改变。

    这是一次人生转折,将许多人的社会等级第一次,也是决定性的一次分成了两拨:一拨参军,一拨插队。

    参军的大有前途,而插队的可能就此退出社会的主旋律。

    作为故事的主人公,钟跃民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在知青中,少有的那部分可以被调,而重新参军的人,这也预示着他不同凡响的人生的开始。

    因为在文革之前,所谓的顽主只不过是逞匹夫之能得到得一个番号,它并不存在着基本的社会差异,至少宋铮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是这么认为的,不然就不会出现小混蛋这样一类挑战他们的人了。

    关于钟跃民,他给宋铮的感觉非常深刻,因为他活的很洒脱,他的人生从来没有过永久的停顿,而是一直在路上,这似乎是故事中所强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格魅力。

    在路上,这三个字将钟跃民的一生下了一个不大不小,恰到好处的定义,也预示了他不断地人生转折与潇洒的生活态度,也便成了他最特别之处。

    而当钟跃民返乡重征入伍后,他也就再一次的踏上了主旋律的历史舞台,军队的大有作为也成了日后转业的砝码。

    可钟跃民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似乎又一次与普通人认为的人之常情开了玩笑,立过二等功的营长,竟当起了街边没有执照的小商贩,靠卖煎饼为生。

    这种泰然处事的人生态度不得不让人心生敬佩,同时更觉匪夷所思,琢磨不明白他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可以如此笑看人生,活出自我。

    进入黎援朝的公司,似乎是钟跃民又一次的人生选择,也是最具世俗意义的一次脱胎换骨,将那个高高在上的钟跃民降到了地平线上,同其他凡夫俗子一样,开始了新的生活。

    也许是骨子里,至始至终都渗透的那份与众不同,还是将钟跃民最终与常人分开,而也正是这份不俗使他变得似乎更具代表性。

    看过血色浪漫这部小说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因为一部小说,而认识了一段历史,因为一个人,而懂得了一种生活方式,这很容易让每个人都不得不重新审视自我,究竟是属于“在路上”一类不断改变生活方式,探求新鲜感的少数,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追求平凡而安稳生活的大众,尽管大家都希望自己是卓越出众的少数,可是毕竟大部分也都是不能免俗的。

    经过小说改编而成的电视剧,在质量上堪称不俗,如果满分是十颗星的话,滕文翼执导的电视剧版血色浪漫,宋铮愿意给打上八星半,其中一颗星的缺陷,是演员的表演,另外半颗星,是不希望滕导骄傲,鞭策他继续拍出好的作品。

    整部电视剧,宋铮最喜欢的还是“燕京顽主时期”那段戏,飞扬跋扈的青春,虽然貌似堕落,却也十分的深刻。

    京片子也是此剧的魅力之一,幽默诙谐的对白,个性鲜明的人物性格,青春的粗暴,青涩都无一不深深吸引着宋铮的眼球。

    在灰色时代被文革压抑的灵魂,从而激发的叛逆,对国外文化的渴求,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对兄弟友情的维护,都是如此直接了然,美的何其壮观。

    当然,宋铮通过这部小说,这部电视剧,也并不能完全理解那个年代的感觉和激情,但是故事里那些人物的行为,让宋铮感觉到那种他不曾体会过得青春。

    1968年,像上辈子的宋铮这种80年代的孩子,根本不知道那个红色年代的事情,即使知道,他也觉得真的很愚昧,因为那种红是带着血色的。

    顽主,打群架,拍婆子,装孙子,然后是上山下乡,上山下乡,部队当兵,接着转业,上大学,再就业,拼搏人生,这些就是那时候基本的节奏了。

    不曾琢磨,就不曾明白,一旦琢磨,有的就是人生的苦与痛。

    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是极具特色的,除了主人公钟跃民之外,那些出现在他生命当中的人物,也都具有着极其鲜明的个性。

    周晓白,一个典型的公主形象出现的人物,靠着自己爸爸的权力,无忧无虑的生活,人人追,人人捧。但是偏偏给钟跃民套住了,说实话,周晓白是整个故事里最让人头疼的一个人,她让人喜欢,也让人厌烦,反复无常,一次次的下决心与钟跃民分手,一次次用眼泪证明了自己做不到,让张海洋苦等十几年,自己明明知道自己拴不住他,却又不想放弃他,也不想放弃自己地位和自尊,只是想去改变钟跃民,注定了是一场失败。

    张海洋,这是个让人喜欢的家伙,为了兄弟,对自己喜欢的人隐藏了十几年的感情,他希望周晓白幸福,就算周晓白最后嫁给了钟跃民,他也会微笑的祝贺他们的幸福,并且没有任何怨言,只是因为他希望他爱的人幸福,无论是他给的幸福,还是钟跃民给的幸福。

    “钟跃民爱你,但是我爱你是他的十倍!”

    怎么说,只要对真正爱的人,只要付出自己的真心,无论多困难,无论花多少时间,肯定会得到报的,试问,这种爱情谁可以做到?

    秦岭,一个十分理智的女人,无论任何事情一定要做到公平,就算是爱情也是,这样的女人让人钦佩,不过宋铮倒是觉得她的一生,最后就是毁在她的理智上面的,因为爱情是没有公平而言的,但是非要在爱情前面放上一部天平,只会让理智混乱,在混乱中迷失了,只能挑选一条自己觉得最公平的路走,但是往往最公平的也是最坎坷的。当她碰到叶楚良的时候,宋铮就知道,她把自己埋葬在了钱下面了。

    黎援朝,这个人并不是主角,但却在整个故事里扮演着一个非常关键的角色,正是因为他的存在,让钟跃民的人生出现了几次重大的转折。

    黎源朝是一个典型的干部子弟,燕京城的顽主都给他面子,无论何时,都表现出一幅智才的样子,知道什么时候进,知道什么时候退。

    虽然小混蛋时间里,因为没有考虑好尺度,没有考虑全面,让自己进去了。但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气度,是任何人都学不来的。到后来在正荣集团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显示出精明的样子,知人心,知道怎么用人心。如果说钟跃民和黎援朝到底谁更聪明,宋铮觉得黎援朝显然会更胜一筹。

    高玥,海军通讯员复原兵,这是宋铮最喜欢的一个女性角色,天真,充满了对自己选择的路的信心,十分机灵,任何事都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十分了解钟跃明,如果说周晓白,秦岭,周玥到底谁最了解钟跃民,宋铮觉得是秦岭,因为她知道钟跃民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所以她并没有把心用在怎么去留住钟跃民,而是给钟跃民所有他想要的。周玥不怕吃苦,无论当兵,还是卖煎饼,只要她喜欢,她也觉得这是快乐的,有点享受的感觉。她爱钟跃民,所以她最后选择放手,让钟跃民去,因为她了解钟跃民。

    罗芸,她的出场方式就像是周晓白的侍女,没有背景,没有门路,无论哪个地方都比周晓白差,对于她出卖袁军和周晓白的事情,让很多人对她产生了厌恶,宋铮倒是挺同情罗芸的,一个女孩子,和自己的姐妹,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比自己强,就算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没有用,没有任何的关系和门路,在那时候那可是很不容易的啊,无论谁在她的位置,宋铮觉得都很有可能会选择这一条路。

    李奎勇,苦命人,从小穷,又是长子,又是一个憨劲,把哥们义气放在第一位,所以注定不会发达,但是最后有句话让宋铮感觉没有白活他这一生。

    “如果让我在重活一次,我还想当李奎勇,还住在这破院里面,侍候我妈,玩命赚钱,养着媳妇还有儿子。”

    一个人累死累活一辈子,得绝症知道自己快死了,但是觉得自己这辈子虽然累,但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问心无愧,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些人物的一生,都是那个时代的缩影,他们年轻过,疯狂过,张扬过,受过苦,经历过磨难,最后有人归平凡,有人走上巅峰,有人则超脱于外。

    关于这个故事,经过改编拍出来的电视剧,还是那句话,小说讲了十分,电视剧讲了八分半,存在的一些瑕疵,让喜欢血色浪漫的观众,不禁心生遗憾,宋铮也是如此。

    首先就是演员的表演,宋铮现在和刘叶是朋友,但是就钟跃民这个角色而言,他不大喜欢刘叶在其中的表演,或者说,钟跃民这个角色是不该属于他的,除了干吼,刘叶似乎找不到别的方法来表现钟跃民的男人气概。

    刘叶的气质是阴柔的、安静的,相比于钟跃民这个角色,他还是更加适合蓝宇中那个涩涩的蓝宇。

    另外就是结构上前紧后松,这是许多文学作品、电影和电视剧的通病,血色浪漫也有这个毛病,分界点也许该以钟跃民返城参军算起。

    如果用另一部相同类型的电视剧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做引子,这部电视剧可以分为打架的日子、插队的日子、参军的日子、转业后的日子四大部分,这就是钟跃民的生活概要,前两部分拍得很好,鲜血和浪漫,带着怀旧的气息,后面的两个部分,则差强人意。

    尤其是插队那段,满眼无边的黄土地,蓦地飘来一声清脆悠长的信天游,将人的骨子里灌满苍凉和悲伤,就像是那些爱而不能的故事的预言。

    有感动,也有不足。

    或许是为了重现经典,或许是为了弥补原版存在的遗憾,宋铮现在决定要启动这个项目,把血色浪漫当作下半年11工作室的头等大事来做。

    啪!

    一本小说被宋铮拍在了苏文文的办公桌上,发出的声响,把苏文文给吓了一跳,看着那本的封皮,苏文文不明白,宋铮要说正事儿,拿本小说来是什么意思?

    该不会是

    苏文文不笨,相反非常聪明,要是单纯评比智商的话,宋铮跟她比的话,妥妥要自卑一生。

    “铮哥!你的意思,打算把这部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

    宋铮点头道:“没错!你觉得怎么样?”

    苏文文皱眉,拿起了那本小说,随意的翻看了一下,道:“铮哥!这种题材的电视剧,是不是太冒险了!?”

    如今电视剧市场上,比较火爆的题材,不是战争,就是都市爱情,就连曾经大热的武侠片都开始靠边站了,宋铮突然要拍一部文革时代为背景的电视剧,岂止是冒险。

    血色浪漫的小说,苏文文也看过,在这方面,她和宋铮有着相同的爱好,对那个疯狂的年代,充满了好奇。

    可是喜欢并不代表,要把这种题材的小说翻拍成电视剧啊!

    11工作室现在可是刚刚起步,一部夜店为工作室积累了不俗的人气,等到我的团长我的团播出之后,口碑上肯定会更上一层楼。

    在苏文文看来,眼下他们要做的就是稳扎稳打,继续在战争题材电视剧,或者小成本电影方面做文章,而不是冒险。

    刚刚苏文文已经得知宋铮打算投拍那部怎么看都像是赔钱货的盲井,现在再来一部血色浪漫,苏文文是真的担心,这俩戏一拍,工作室之前积累的好口碑都要被挥霍干净了。

    宋铮听着,心里却在想:这种题材冒险,那是你还不知道,我手里头还压着一个士兵突击的剧本呢,我要是现在开拍士兵突击,你还不得疯了啊!

    至少和士兵突击比起来,血色浪漫有青春,有热血,有兄弟情义,有爱恨情仇,内容上要丰富多了。

    “题材方面不用考虑,当初我拍生死线,也没有人看好,结果呢?去年一整年的时间,拼收视率的话,就没有几部电视剧能拼得过生死线,这部小说你也看过,我就不信你看不出小说里藏着的金子!”

    听宋铮这么一说,苏文文还真没办法反驳了,因为她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也十分着迷,恨不能自己也能过上钟跃民那样的生活,也能像钟跃民那样恣意洒脱。

    “你都定了,我还能说什么啊!?”苏文文不爽的说了一句,“这样的话,铮哥!你还是打算自导自演?”

    宋铮在来之前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了,说心里话,他很希望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拍摄这部戏,但是,这个念头只是在他的头脑里闪了一下,就被他给否定了。

    没经历过那个年代,拍不出那个年代的味道!

    这不是导演的手艺多好就能搞定的,宋铮没从那个年代走过,他所认为的顽主,不过是他想象出来的,而根本就不是在燕京四九城真正存在过的那群人。

    “我只负责演就行了,导演的话,你帮我联系一下滕文翼,就是之前欣如拍的那个情非得已的导演!”

    思来想去,最适合的人选,还是滕文翼,毕竟原版的血色浪漫太经典了,就算是存在着一些缺陷,称之为经典,一点儿都不为过。

    换了其他人,宋铮还真怕把血色浪漫给拍成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那样的话,乐子可就真的大了。

    appappshuzhanggui.net

章节目录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向晚非雪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四百五十一章 血色浪漫-第一影后:重生之我是大明星,重生之我是大明星,笔趣阁并收藏重生之我是大明星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