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只有两个人,女人睡着了,男人就算是精神头再足,也折腾不起来。程志没有办法,只好侧过身,从背后搂住了方晓晨,也闭上了眼睛。在没有见家长之前,程志和方晓晨都是紧张得不得了,现在总算过了关,整个人一放松,身体上的疲倦也就接踵而来。虽然现在才八点多钟,离正常入睡的时间还早得很,但是没过多久,程大少爷还是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方晓晨的手机忽然叫魂一样响了起来,这丫头的手机很少调成震动,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人给她打电话,电话的铃声总是会像要把房盖挑起来一般响个不停。
程志本打算不理会,可是没过多久,方晓晨的电话又一次响了起来,大有一副你不接电话我就响个不休的劲头。程志叹了一口气,伸手推了推方晓晨:“电话响了,是不是找你的?”
推了几下,却只闻方晓晨悠长的呼吸声,丝毫不见这位大小姐有任何反应,看样子是真累坏了。程志只好光着脚下了床,在地上的衣服堆里翻到了方晓晨的挎包,闭着眼睛伸手在里面翻了半天,才将第四次响了起来的电话摸到,一纵身又躺到了床上,懒洋洋的接通了电话。
刚说了一句“喂”,还没等问对方是谁,就听见电话那头一个一板一眼,却又不失威严的声音响了起来:“喂,是方晓晨么?”
这声音从来没有听到过,程志也不知道对方是谁,眼睛总算是睁开了,说话也清楚干脆了一些:“不是,我是方晓晨的男朋友,你是哪位?”
“方晓晨的男朋友?那和你说也一样。”那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是双塔派出所的,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刘欣的人?”
“刘欣?女的?”程志脑袋还有点迷糊,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废话,当然是女的。”
对方这么一说,程志悚然一惊,总算是彻底清醒了,不知道派出所大半夜的找方晓晨,又提到刘欣,究竟所为何因,急忙说道:“不好意思,刚才睡得迷迷糊糊的,脑子不太清醒,你说的那个刘欣我认识,我和方晓晨都是她的朋友,她怎么了?”
“这就好办了,你马上来一趟,把她接走。”
“啊?把她接走?她现在在你们那里?”
那人没有回答,只是让程志以最快的度赶到双塔派出所,将刘欣接走,然后就挂断了电话。程志在床上愣了好一会,才猛的坐起身来,抓住方晓晨的肩头一阵摇晃。
方晓晨好梦正酣,突然受此摧残,不满意的扭动了一下身子,闭着眼睛咕噜一声:“大半夜的不睡觉,你又要干什么?”
“别睡了,快起来,刚才双塔派出所的给我打电话,让我马上过去把刘欣接回来,不知道这丫头怎么了。”
方晓晨揉了揉眼睛:“什么?派出所的打电话?刘欣在派出所?”
“他们给我打电话,刘欣当然就在派出所了。赶紧穿衣服。”程志一边说着,一边手忙脚乱的翻身下地,挑拣起自己的衣服,胡乱的套在身上。
方晓晨听说刘欣现在人在派出所,心里也是一阵毛,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急忙起身,但是刚刚抬起半个身位,胳膊一软,整个人又趴在了床上。
程志此时已经将外套穿得差不多,看到她还趴在床上,不禁皱起了眉:“喂,你搞什么?”
方晓晨满脸红晕,瞪了他一眼:“都是你这坏蛋,现在我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起不来。”
“……”程志做梦也没有想到,刚才一翻剧烈运动,造成的后果会有这么严重,方大小姐睡了一觉,居然还没有恢复体力,急得满脑袋冒汗:“那怎么办?”
方晓晨又瞪了他一眼:“还能怎么办?你自己去把她接回来,我在家里等着你们。对了,我钱包里有银行卡,你到自动提款机上取点钱,说不定到地方之后得花钱打点。”
程志答应了两声,又伸手在她包里翻了一阵,翻到一大堆唇膏粉底,却没有找到所谓的钱包,只好又将包扔到旁边,低声嘱咐了方晓晨几步,冲到门边换了鞋子,一阵风一样向楼下冲去。
到了外面,只见夜凉如水,天空繁星点点,原来已经是深夜了。程志也不及细想,匆匆走到小区门口,等了十几分钟才拦到一辆车,指明了方向之后,一路催促着司机向双塔派出所驶去。
在他的印象之,刘欣做事一向谨慎,向来是滴水不露,很少有机会能惹上官非,想不到今天却混进了派出所,实在是令人又好奇又担心。幸好现在是深夜,街上车不太多,司机可以快马加鞭,在程志的不断催促声,以最快的度赶到了双塔派出所。
现在这个时间,派出所值班人员也大部分都在休息,如果没有接到报案的话,基本上没有出去巡逻的。走到大门近前,只见大门紧闭,门旁边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上安着一个电铃,上有提示“夜间有事请按铃。”程志想也不想,伸手就按了下去。
这电铃与其说是电铃,倒不如说是门铃更贴切一些,随着一阵悦耳的《铃儿响叮当》的乐曲声响起,没过多久,一个身着治安协勤的小伙子慢腾腾的从里面走了出来,隔着玻璃门问道:“谁啊?什么事?”
这小伙子的年纪比程志还要小上两三岁,一脸的稚气,说起话来倒是老气横秋。若是平时,程志看到这种在派出所里混了一个差事,就觉得高人一等的毛头小子,理都不会理,但是此时人在矮桅下,不得不低头,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叫程志,刚才你们派出所有人给我打电话,让我来接一个朋友。”
那小伙子“哦”了一声:“是那个喝醉的女人吧?”
刘欣喝醉了?不但醉了,还醉到派出所了?程志愣了一下,说道:“我朋友叫刘欣,是不是喝醉了,我也不清楚。”
“那就是她了。”小伙子在里面将门打开,将程志放了进来,伸用向一个房间指了指:“人就在那个屋呢,你朋友可真够呛,刚一进来就开始睡觉,怎么叫都叫不醒,刚才总算醒了一下,说出了一个电话号码之后,又睡过去了。”
程志赔笑道:“是是是,其实她以前也喝醉过,但是从来没有醉成这样,给你们添麻烦了。”随着那小伙子走进了那个房间。
房间内烟雾缭绕,三个身着警服的警察正坐在桌子旁边说着什么,旁边的长凳上和衣躺着一个女人,面孔朝里,一件宽大的警服盖在她的身上,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却看不清模样。不过程志和刘欣极其熟悉,不用看脸,只看一个背景也能认得出来,这位酒气熏天的女士,正是刘欣无疑。
那几个警察看到程志进来,停止了话题,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问道:“你是?”
程志只好又做了一次自我介绍:“我叫程志,刚才接到电话,让我来这里接这个朋友。”说着伸手向在椅子上躺着的刘欣指了一下:“就是这位刘欣。”
“哦。”一个四十几岁,看起来比较老成的一级警督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点了点头:“你是她什么人?”
“就是朋友,我女朋友和她是小,我是通过我女朋友认识的她。”
“你女朋友为什么没来?”
或许是多年的警察职业的原因,这警察看起来和蔼可亲,说起话来却像审问犯人一样**的让程志觉得相当难受,当着人民警察的面,程志当然不能说自己的女朋友是被自己累得起不来是真,只好笑了一下,说道:“我女朋友本来是想来的,不过很不幸,她今天晚上也喝多了,来不了,只好委托我过来了。”
那警察呵呵笑道:“你女朋友也喝多了?看来她们两个倒真是好朋友,要喝醉就一起喝醉。不过你这个朋友可比你女朋友离谱多了,不但喝醉了,还醉到我们这里来了。”
程志自然是一连串的赔笑:“我回去一定教育她们,让她们加强自身的修养,绝对不会再给警察同志添麻烦。”
“嗬,看不出来,你小子小小年纪,官话套话说的倒是挺溜的啊。看你的年纪,应该还在上学吧?在学校里是学生干部?”
“那倒不是。”程志实话实说:“我在学校里连名次都排不上,怎么可能会选我当干部。只不过从小到大,官见得多了一些,我们老爷子是干部,听他说话说多了,自然而然就学会了一些。”
那警察又是一阵哈哈大笑,也没有细问程志的老爷子到底是谁,怎么会培养出这么一位会说话的有为青年。简单询问了一下程志的姓名、所在学校,和刘欣是什么关系之类的资料之后,又查看了一下程志的身份证,最后递过来一张表格:“在这个空白地方签个字,然后就可以走了。”
“不需要再办什么手续?”程志从来没有从派出所往外接过人,对这一套真就不怎么熟悉,拿起笔来问了一句。
“签过这个字,手续就算办完了。”那警察说着,走到刘欣身边,将盖在她身上的警服拎了起来,打量了一眼,摇头叹了一口气:“这丫头,年纪不大,吃的东西倒挺丰盛的,明天这衣服得洗喽。”
程志斜眼一看,只见那衣服上斑斑驳驳,沾满了呕吐物,不禁老脸一红,不好意思的说:“真是对不起,把您的衣服弄脏了,要不,这衣服我顺便也带走,明天洗完了之后,再给您送回来?”
那警察连忙摇头:“不用不用,老实说,你们这些小年轻的,我还真就信不着,再穿我的衣服干点什么事,我的一世英名可就全毁了。你把人领走就行了,以后我不想再见到这丫头。”
程志翻了翻白眼,心想老子有那么可怕?把你的衣服拿走就能干点什么坏事?靠。
心里这么想,脸上却是一副虚心受教的表情,末了问道:“警察同志,我还没有搞明白呢,我这位朋友怎么跑到你们这里喝酒来了?”
话音刚落,就见那个协勤一脸不悦的说道:“说什么呢?我们这里是喝酒的地方?”
“骚蕊,骚蕊,口误,口误。”程志一脸歉然,更正了一下措辞:“我是说,她是怎么来的?”
那协勤一脸的不耐烦,大刺刺的说:“还能怎么来的?我们这里接到报警,就是你这朋友打的,说有人在迪厅非礼她。接到报警之后,赶过去一看,正好看到她在酒吧门口和几个染了黄毛的小子在那里撕扯呢,就把人带来了。本想细问一下,结果你这朋友来了之后,二话不说,就吐了我们卢所一身,然后倒头就睡。”
程志脸一沉:“几个染了黄毛的小子要非礼她?人呢?”
那警察看他脸沉似水,也沉下了脸:“做了笔录,也没有什么疑点,人已经放了,怎么?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放了?”程志瞪大了眼睛,陡地提高了声音:“警察同志,我朋友报警,说有人非礼她,你们赶到现场的时候,也看到有人和她撕扯。就算不是现行,起码也算是证据确凿吧,怎么能把人给放了?”
“那几个黄毛也没有前科,我们也问清楚了,他们几个,纯粹就是在迪厅和你朋友认识的,你朋友也没有吃什么亏,总不能因为这点事,再治他们个强*奸未遂吧?”
“我靠。”程志心里暗骂了一句,心想老子今天心情好,不和你们一般见识,否则非要告你们不作为不可。
他也不知道刘欣为什么好端端的不去店里忙活,反而这么有闲心去迪厅蹦迪,还差点被人占了便宜,只好哼了一声,走到刘欣身前,伸手将她扶了起来。
刘欣被他扶起之后,依然酒气熏天的酣睡着,软软的靠在程志身上,长长的睫毛不住的颤动,一丝细细的口水自唇边滑了下来,就好像一截亮晶晶的珠丝一般垂落到胸口。
程志重重的叹息了一声,对那个警察干笑两声:“看起来,她也知道这个地方比其他地方要安全得多,睡的倒挺安详。”
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方晓晨的手机忽然叫魂一样响了起来,这丫头的手机很少调成震动,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人给她打电话,电话的铃声总是会像要把房盖挑起来一般响个不停。
程志本打算不理会,可是没过多久,方晓晨的电话又一次响了起来,大有一副你不接电话我就响个不休的劲头。程志叹了一口气,伸手推了推方晓晨:“电话响了,是不是找你的?”
推了几下,却只闻方晓晨悠长的呼吸声,丝毫不见这位大小姐有任何反应,看样子是真累坏了。程志只好光着脚下了床,在地上的衣服堆里翻到了方晓晨的挎包,闭着眼睛伸手在里面翻了半天,才将第四次响了起来的电话摸到,一纵身又躺到了床上,懒洋洋的接通了电话。
刚说了一句“喂”,还没等问对方是谁,就听见电话那头一个一板一眼,却又不失威严的声音响了起来:“喂,是方晓晨么?”
这声音从来没有听到过,程志也不知道对方是谁,眼睛总算是睁开了,说话也清楚干脆了一些:“不是,我是方晓晨的男朋友,你是哪位?”
“方晓晨的男朋友?那和你说也一样。”那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是双塔派出所的,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刘欣的人?”
“刘欣?女的?”程志脑袋还有点迷糊,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废话,当然是女的。”
对方这么一说,程志悚然一惊,总算是彻底清醒了,不知道派出所大半夜的找方晓晨,又提到刘欣,究竟所为何因,急忙说道:“不好意思,刚才睡得迷迷糊糊的,脑子不太清醒,你说的那个刘欣我认识,我和方晓晨都是她的朋友,她怎么了?”
“这就好办了,你马上来一趟,把她接走。”
“啊?把她接走?她现在在你们那里?”
那人没有回答,只是让程志以最快的度赶到双塔派出所,将刘欣接走,然后就挂断了电话。程志在床上愣了好一会,才猛的坐起身来,抓住方晓晨的肩头一阵摇晃。
方晓晨好梦正酣,突然受此摧残,不满意的扭动了一下身子,闭着眼睛咕噜一声:“大半夜的不睡觉,你又要干什么?”
“别睡了,快起来,刚才双塔派出所的给我打电话,让我马上过去把刘欣接回来,不知道这丫头怎么了。”
方晓晨揉了揉眼睛:“什么?派出所的打电话?刘欣在派出所?”
“他们给我打电话,刘欣当然就在派出所了。赶紧穿衣服。”程志一边说着,一边手忙脚乱的翻身下地,挑拣起自己的衣服,胡乱的套在身上。
方晓晨听说刘欣现在人在派出所,心里也是一阵毛,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急忙起身,但是刚刚抬起半个身位,胳膊一软,整个人又趴在了床上。
程志此时已经将外套穿得差不多,看到她还趴在床上,不禁皱起了眉:“喂,你搞什么?”
方晓晨满脸红晕,瞪了他一眼:“都是你这坏蛋,现在我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起不来。”
“……”程志做梦也没有想到,刚才一翻剧烈运动,造成的后果会有这么严重,方大小姐睡了一觉,居然还没有恢复体力,急得满脑袋冒汗:“那怎么办?”
方晓晨又瞪了他一眼:“还能怎么办?你自己去把她接回来,我在家里等着你们。对了,我钱包里有银行卡,你到自动提款机上取点钱,说不定到地方之后得花钱打点。”
程志答应了两声,又伸手在她包里翻了一阵,翻到一大堆唇膏粉底,却没有找到所谓的钱包,只好又将包扔到旁边,低声嘱咐了方晓晨几步,冲到门边换了鞋子,一阵风一样向楼下冲去。
到了外面,只见夜凉如水,天空繁星点点,原来已经是深夜了。程志也不及细想,匆匆走到小区门口,等了十几分钟才拦到一辆车,指明了方向之后,一路催促着司机向双塔派出所驶去。
在他的印象之,刘欣做事一向谨慎,向来是滴水不露,很少有机会能惹上官非,想不到今天却混进了派出所,实在是令人又好奇又担心。幸好现在是深夜,街上车不太多,司机可以快马加鞭,在程志的不断催促声,以最快的度赶到了双塔派出所。
现在这个时间,派出所值班人员也大部分都在休息,如果没有接到报案的话,基本上没有出去巡逻的。走到大门近前,只见大门紧闭,门旁边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上安着一个电铃,上有提示“夜间有事请按铃。”程志想也不想,伸手就按了下去。
这电铃与其说是电铃,倒不如说是门铃更贴切一些,随着一阵悦耳的《铃儿响叮当》的乐曲声响起,没过多久,一个身着治安协勤的小伙子慢腾腾的从里面走了出来,隔着玻璃门问道:“谁啊?什么事?”
这小伙子的年纪比程志还要小上两三岁,一脸的稚气,说起话来倒是老气横秋。若是平时,程志看到这种在派出所里混了一个差事,就觉得高人一等的毛头小子,理都不会理,但是此时人在矮桅下,不得不低头,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叫程志,刚才你们派出所有人给我打电话,让我来接一个朋友。”
那小伙子“哦”了一声:“是那个喝醉的女人吧?”
刘欣喝醉了?不但醉了,还醉到派出所了?程志愣了一下,说道:“我朋友叫刘欣,是不是喝醉了,我也不清楚。”
“那就是她了。”小伙子在里面将门打开,将程志放了进来,伸用向一个房间指了指:“人就在那个屋呢,你朋友可真够呛,刚一进来就开始睡觉,怎么叫都叫不醒,刚才总算醒了一下,说出了一个电话号码之后,又睡过去了。”
程志赔笑道:“是是是,其实她以前也喝醉过,但是从来没有醉成这样,给你们添麻烦了。”随着那小伙子走进了那个房间。
房间内烟雾缭绕,三个身着警服的警察正坐在桌子旁边说着什么,旁边的长凳上和衣躺着一个女人,面孔朝里,一件宽大的警服盖在她的身上,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却看不清模样。不过程志和刘欣极其熟悉,不用看脸,只看一个背景也能认得出来,这位酒气熏天的女士,正是刘欣无疑。
那几个警察看到程志进来,停止了话题,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问道:“你是?”
程志只好又做了一次自我介绍:“我叫程志,刚才接到电话,让我来这里接这个朋友。”说着伸手向在椅子上躺着的刘欣指了一下:“就是这位刘欣。”
“哦。”一个四十几岁,看起来比较老成的一级警督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点了点头:“你是她什么人?”
“就是朋友,我女朋友和她是小,我是通过我女朋友认识的她。”
“你女朋友为什么没来?”
或许是多年的警察职业的原因,这警察看起来和蔼可亲,说起话来却像审问犯人一样**的让程志觉得相当难受,当着人民警察的面,程志当然不能说自己的女朋友是被自己累得起不来是真,只好笑了一下,说道:“我女朋友本来是想来的,不过很不幸,她今天晚上也喝多了,来不了,只好委托我过来了。”
那警察呵呵笑道:“你女朋友也喝多了?看来她们两个倒真是好朋友,要喝醉就一起喝醉。不过你这个朋友可比你女朋友离谱多了,不但喝醉了,还醉到我们这里来了。”
程志自然是一连串的赔笑:“我回去一定教育她们,让她们加强自身的修养,绝对不会再给警察同志添麻烦。”
“嗬,看不出来,你小子小小年纪,官话套话说的倒是挺溜的啊。看你的年纪,应该还在上学吧?在学校里是学生干部?”
“那倒不是。”程志实话实说:“我在学校里连名次都排不上,怎么可能会选我当干部。只不过从小到大,官见得多了一些,我们老爷子是干部,听他说话说多了,自然而然就学会了一些。”
那警察又是一阵哈哈大笑,也没有细问程志的老爷子到底是谁,怎么会培养出这么一位会说话的有为青年。简单询问了一下程志的姓名、所在学校,和刘欣是什么关系之类的资料之后,又查看了一下程志的身份证,最后递过来一张表格:“在这个空白地方签个字,然后就可以走了。”
“不需要再办什么手续?”程志从来没有从派出所往外接过人,对这一套真就不怎么熟悉,拿起笔来问了一句。
“签过这个字,手续就算办完了。”那警察说着,走到刘欣身边,将盖在她身上的警服拎了起来,打量了一眼,摇头叹了一口气:“这丫头,年纪不大,吃的东西倒挺丰盛的,明天这衣服得洗喽。”
程志斜眼一看,只见那衣服上斑斑驳驳,沾满了呕吐物,不禁老脸一红,不好意思的说:“真是对不起,把您的衣服弄脏了,要不,这衣服我顺便也带走,明天洗完了之后,再给您送回来?”
那警察连忙摇头:“不用不用,老实说,你们这些小年轻的,我还真就信不着,再穿我的衣服干点什么事,我的一世英名可就全毁了。你把人领走就行了,以后我不想再见到这丫头。”
程志翻了翻白眼,心想老子有那么可怕?把你的衣服拿走就能干点什么坏事?靠。
心里这么想,脸上却是一副虚心受教的表情,末了问道:“警察同志,我还没有搞明白呢,我这位朋友怎么跑到你们这里喝酒来了?”
话音刚落,就见那个协勤一脸不悦的说道:“说什么呢?我们这里是喝酒的地方?”
“骚蕊,骚蕊,口误,口误。”程志一脸歉然,更正了一下措辞:“我是说,她是怎么来的?”
那协勤一脸的不耐烦,大刺刺的说:“还能怎么来的?我们这里接到报警,就是你这朋友打的,说有人在迪厅非礼她。接到报警之后,赶过去一看,正好看到她在酒吧门口和几个染了黄毛的小子在那里撕扯呢,就把人带来了。本想细问一下,结果你这朋友来了之后,二话不说,就吐了我们卢所一身,然后倒头就睡。”
程志脸一沉:“几个染了黄毛的小子要非礼她?人呢?”
那警察看他脸沉似水,也沉下了脸:“做了笔录,也没有什么疑点,人已经放了,怎么?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放了?”程志瞪大了眼睛,陡地提高了声音:“警察同志,我朋友报警,说有人非礼她,你们赶到现场的时候,也看到有人和她撕扯。就算不是现行,起码也算是证据确凿吧,怎么能把人给放了?”
“那几个黄毛也没有前科,我们也问清楚了,他们几个,纯粹就是在迪厅和你朋友认识的,你朋友也没有吃什么亏,总不能因为这点事,再治他们个强*奸未遂吧?”
“我靠。”程志心里暗骂了一句,心想老子今天心情好,不和你们一般见识,否则非要告你们不作为不可。
他也不知道刘欣为什么好端端的不去店里忙活,反而这么有闲心去迪厅蹦迪,还差点被人占了便宜,只好哼了一声,走到刘欣身前,伸手将她扶了起来。
刘欣被他扶起之后,依然酒气熏天的酣睡着,软软的靠在程志身上,长长的睫毛不住的颤动,一丝细细的口水自唇边滑了下来,就好像一截亮晶晶的珠丝一般垂落到胸口。
程志重重的叹息了一声,对那个警察干笑两声:“看起来,她也知道这个地方比其他地方要安全得多,睡的倒挺安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