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的第一个反应是:我还用去证明吗?

    他在这个行业打滚三十年了,年轻时在巴黎当过学徒,后来回美国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地位至今仍屹立不摇,放眼全美就只有那么几个竞争对手,哪里是一个忽然冒出来的自称是设计师的人能够动摇到的?

    就算真的永远失去了伍德女士这个客户,他一点都不用愁,因为想找他定制衣服的贵妇遍布全美,他面前的史密斯太太就是一个。

    可是伍德女士为了一个名不经传的“设计师”而舍弃他,是他不能接受的。

    路易斯维尔的有钱人,只能算是地方的有钱人,跟东岸和西岸那些主要城市的有钱人有着一定的差距,他的客户里不乏纽约的名媛贵妇,她们来自显赫的家族,而就连她们都要对他客气几分呢!

    这让富兰克更加咽不下这口气。

    富兰克想了又想,算是接受了史密斯太太的提议:“史密斯太太,我的收费可不便宜。”

    他的确有空的档期,而且他很想看看那个“设计师”能设计出什么样惊天动地的东西来。

    没错,富兰克认为自己有必要亲自出面捍卫设计师的专严,让世人知道设计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冠上的名号。

    富兰克是出了名的贵,史密斯太太自然是知道的,但机会难逢,就算再肉疼也不能省。

    如果能艳压伍德女士,那么花再多的钱亦非常值得。

    她说:“这方面你大可以放心……”

    ……

    时隔大半个月,伊莎贝拉再次来到路易斯维尔。

    伍德女士换上她带来的晚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满意的笑容。

    聘用希莱尔这个决定果然是正确的。

    从下订到收到裙子,她都不曾见过这设计师的真面目,只透过书信交流,晓是她也有点好奇:“他怎么不亲自过来,而是让你这个姑娘长途跋涉?”

    伊莎贝拉早就想好了说辞:“他不方便出门。”

    伍德女士立即想到他有什么隐疾,体贴的没有过问,只是见少女脸上没有一点抱怨,忍不住打趣她:“你真爱他。”

    伊莎贝拉:“……”

    事到如今,她也懒得反驳了,恋人就恋人吧。

    伍德女士在镜子面前转了一个圈,调侃自己:“你一定觉得,为什么我都一把年纪了,还像小姑娘一样爱美。”

    “我并不认为你‘一把年纪’。”伊莎贝拉由衷地说。

    伍德女士才四十多岁,只要保养得好一样可以很美,而且她的确保养得不错。

    再说,年轻有年轻的美,成熟有成熟的美,为何非要互何比较呢?

    “我跟你说,在这个时代什么样的女人最快活——”她嘴角一勾,“就是我这种有钱的寡妇。我什么都见过,什么都做过,亦听过许多流言蜚语,到头来我发现还是自己开心最重要。”

    伊莎贝拉失笑:“有道理。”

    可不是么?未婚的年轻女士要坚守贞/操,结婚后更是成为丈夫的附属品,处处受到束缚,只有顶着寡妇的名号才能享受一点自由,有钱的寡妇更不用为生活发愁,只管吃喝玩乐便是了。

    伍德女士摇铃通知贴身女仆她已经准备好了,于是女仆进来给她弄发型,伊莎贝拉看着她手持卷发棒,拿起一小撮头发就要烫下去,忍不住问口:“不能这样烫,形状会不好看。”

    女仆诧异的看着她。

    “可以给我吗?”她问。

    得到伍德女士的默许后,伊莎贝拉接过卷发棒,开始给她造型。

    伍德女士看着伊莎贝拉手法熟练的烫着头发,眉毛高高地扬起:“我忽然想到,你那天的妆容也很好看。”

    ……所以除了设计师和发型师以外,她还要兼任化妆师了是吗?

    ……

    这次的晚会继承了伍德女士一贯花钱不眨眼的风格,包下了路易斯维尔最好的酒店的宴会厅,四十多名来宾,动用了十几名服务生以及四个厨师。

    不热衷做慈善的有钱人就不是好的有钱人,况且现在是战争期间,有的是理由办各种的宴会,而这次是为了庆祝伍德女士出资兴建的医院建成,并且透过拍卖的形式把医院的命名权交给来宾。

    在酒店房间帮伍德女士准备完成的伊莎贝拉想出去透透气,因为接下来就没有她的事情了,然而刚下楼,一段谈话的声音飘了过来。

    “……富兰克先生,这次怎么不急着要回纽约了?”

    富兰克?

    伊莎贝拉脚步一顿,目光投向说话的人。

    她听伍德女士提起过富兰克,在时尚杂志上面也见过他的名字数次,他被誉为美国最出色的设计师之一。

    不过伊莎贝拉实在对他没有任何印象,至少可以说明他不是那些名留青史的划时代设计师。

    “有个叫希莱尔的人抢走了我的客户,我想看看他到底会什么神奇的魔法。”

    “这件事我也听说了,真是难以想象伍德女士竟然聘用了他而不是你,难不成是她的情人吗?”

    这就尴尬了,他们正在谈论的“希莱尔”本人就在不远处。

    ……原来她不仅要跟自己谈恋爱,还要跟伍德女士谈恋爱。

    伊莎贝拉想再听听他对自己有什么评价时,富兰克便注意到她,晃晃手中的空杯子道:“你,给我拿一杯鸡尾酒来。”

    伊莎贝拉穿着平常的衣服,没有怎么打扮,在这群穿着华服的有钱人里面尤其格格不入,结果被误认为是服务生或者谁家的女仆了。

    “还愣在那里干嘛,没听见我的话吗?”见她没反应,富兰克又不耐烦的催促。

    伊莎贝拉说:“我不是服务生。”

    “不是服务生?那你肯定是走错地方了。”富兰克上下打量她的衣着,眉头紧皱,声量依然那么大,彷佛就是故意让伊莎贝拉听见,“这家酒店的安保也不过如此,什么人都能放进来。”

    跟他聊天的人说:“七点了,晚会也该开始,我们先回去吧。”

    伊莎贝拉看着他们回到宴会厅,嘴边勾着一抹浅笑。

    美国最出色的设计师么……这个称号她倒是挺有兴趣的。

    ……

    另一边,晚会准时开始。

    四十几位来宾皆已全部入座,记者也准备就绪了,只是仍不见主人的身影。

    众人在交头接耳的期间,宴会厅的大门被服务生拉开,走进来一个穿着墨绿色长裙的女人。

    绿色并不是一种会让你第一时间就注意到的颜色,而且她浑身上下只有这单一的墨绿,不像其他女士身上至少有两三种不同的颜色,可是她却仍然不费吹灰之力就让他们的目光黏在自己身上。

    伍德女士披着自然而慵懒的大波浪卷发走进大家的视线里,裙子的质料是亮面的,但并不是那种刺眼的亮,而是低调、奢华的亮,会随着走动而折射出不一样的光线,发出或明或暗的光芒,像极了小说里面的反派角色,美丽又危险。

    虽然近年大家都抛弃了厚重的大裙摆,现时在上流社会流行的服饰仍然会运用大量的高级蕾丝和雪纺造出层次感,然而这条裙子的设计师却反其道而行,没有那些繁复的层次,单层的剪裁完美地勾勒出穿着者的身段,简洁但不简单,特别是背后那个开到肩胛骨以下的v型,那裙摆更像拥是有生命力般,甩得流畅而利落。

    高贵端庄,优雅迷人。

    很快他们便发现为什么裙摆可以甩得这样好看,因为裙子是开叉的!

    开叉的地方就像彩蛋一样很难发现,但一旦发现了就会带来惊喜——开叉位在后腿,所以正面是看不见的,只有从后面看过去才能在走动间发现那道不起眼的缝隙。

    所以才能甩出直筒裙没有弧度!

    这样用色和选料非常大胆,一个不慎就会变成灾难,然而它的设计者却巧妙地化腐朽为神奇,用剪裁把它玩得出神入化。

    而且她们总觉得,这样的剪裁和轮廓,这个摇曳生姿的裙摆,甚至是她的妆容,好像都在哪里见过?

    有知情的人小声的解答她们的疑问:“本来伍德女士的晚装由富兰克先生设计,不过她临时换了一个叫希莱尔的设计师。你们还记得黛西·费尔的舞会上那个穿红裙的女孩么?那条裙子也出自他的手。”

    史密斯太太是个守不住秘密的人,这半个月以来她在各种的聚会上高声谈论这件事,说伍德女士真是胡涂了才会选择一个毫无名气的设计师,她们想不知道也难了。

    众人一听,立即看好戏般把目光转向坐在一起的史密斯太太以及富兰克,前者刚刚到处跟人炫耀她这身礼服是富兰克工作室的出品,好不风光的样子。

    但伍德女士一出来,史密斯太太身上那些华丽的珠片竟变得黯淡失色。

    这不是说史密斯太太的礼服没有伍德女士的好看,只是她穿的款式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他们见过很多次了,不少女宾穿着的就是类似的款式,就是做工和华丽程度不及史密斯太太的精致。

    这样的东西看多了,也会是审美疲劳的。因而不及伍德女士让人眼前一亮。

    果然,史密斯太太的脸上再没有先前的得意洋洋,富兰克更是呆掉了。

    贵妇们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先是那位布朗特小姐的红裙,然后又是伍德女士的绿裙,这个一次又一次的给她们带来惊喜的“希莱尔先生”到底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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