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离开隐居之地,星华虽没有一个确切的目的地,却有着明确的目标。
除了想要走遍各地观览五湖四海、吃遍天下美食外,她更想要精进自己的武艺。
毕竟到目前为止,她战斗时全都只是依靠着歼灭眼所带来的强化效果硬莽过去,拳脚功夫别说花拳绣腿了,那是一招半式都没学过,战斗方式都是自己胡乱摸索出来的。
种花联邦地大物博,虽然国力败落,民间的奇人异士却是从来都不少,星华准备一个一个拜访讨教。
拥有歼灭眼的自己如果能够再有一身精湛的武艺,那武力值还不是噌噌的往上飙!
推崇强大、尊尚力量的星华一想就觉得兴奋。
这个世界的历史和星华第一世时略有不同,武当少林都只是历史上浓墨重彩一页,现今已不付存在,可其精髓的内外家功夫却依旧传承着。
前者偏向内家功夫,主以柔克刚;后者偏向外家炼体,主以力破法,两者相比,星华当然是选择少林,有歼灭眼的加持走武当的路线稍显浪费,少林明显更适合她。
星华讨厌人类却敬重强者,这股钦佩之情足够能够压下她的厌恶,而值得庆幸的是,这些武术大家不是居住在偏僻清静的乡村就是隐居深山老林,让星华松了口气。
——周围都是香喷喷的面包却不能吃,她也是忍得很辛苦的!
个性作风以第二世为主,却也留下了第一世的部分良知,若非如此,大概再行经第一个城镇时,久未饱餐的星华便会忍不住大快朵颐一番。
在星华的分类中,世界上只有三种人,她愿意付出一切关爱的魔眼同胞、值得尊敬的强者与人才,以及庸俗贪婪的人(面)类(包)。
如今,最多再加上一个。
普通动物虽然能满足星华维持基础身体强化,却只是在普通人类的层级里打转,无法将身体素质提升的超越极限,究其原因,便是其所能转化的能量质量太低。
人类却不然,即使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瘦小之辈,也能抵得过近十只凶恶豺狼,若是经过训练的军人等,那更是上等的美味。
只是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魔力一说,否则拥有强大魔力的人才是真正的极品佳肴。
……嗯?说起来,geass能力者算是拥有魔力吗?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不过她知道的geass能力者除了自己也就毛一个,要是想吃了毛估计会跟她拼命,还是算了吧。
因此,当星华找上第一个鹰爪功传人时,对方就发现,这女孩看着自己的眼神中,除了勃勃的战意以外还有……垂涎的食欲?
鹰爪功传人:“……???”怎么回事?小老妹你不对劲!
不过,这年头追求强大的人全都去开那劳什子knightre去了,真的愿意沉下心来修炼武艺的人少之又少,因此虽然觉得星华有些奇怪,鹰爪功传人还是招待她住下,和自己切磋讨教几日。
当然,对练之时,她会刻意的收敛经歼灭眼强化的力量,否则自己轻轻一拍人就飞出去了,那还有什么好讨教的。
歼灭眼对身体的强化可不只在力量和速度之上,肌肉控制、五感知觉等也会同等增幅,加上厮杀经验丰富,不过短短数日,星华变成功将鹰爪功的优点融入了自己的战斗风格之中。
距离学成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可她的目的又不是将一门功夫钻研至深,而是想要兼容百家之长,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只需初窥门径,后续自己摸索即可。
说实话,要找到这鹰爪功传人费了星华不少功夫,不过都说万事起头难,这些武术大家都有着自己的圈子,找到了第一个,要找第二个第三个就简单多了。
就这样,找到一位大师讨教,自己闭关研究几个月,再找下一位大师……如此循环往复,不知不觉,星华便出落成了一个二八年华的……暴力美女。
虽然这一世渣爹令她不齿,可不得不说,皮相那是一等一的好,否则就他那没出息的样子,想来也娶不到美人母亲。
两方优秀的基因结合,星华长的自然也不差,墨黑如瀑的长发、如深渊般无一丝光亮的黑眸,以及因为前世习惯,通常穿着黑色哥特风的开叉长裙,衬着怎么晒都晒不黑的雪白肌肤,犹如一躲在冰冷寒夜盛放的暗夜玫瑰。
要是和站在一起让人选,百分之九十九都会觉得星华才是那个魔女。
而这个黑夜魔女,正站在洛阳的闹市中极力忍住自己的拳头不要往对面那个猪头脸上招呼过去。
讨厌人类的她,为何会主动进入人满为患的京城中呢?
基本上,她寻找的武术家主要以拳脚功夫为主,使剑耍枪的也就是有个了解而已,没有深入钻研,毕竟没几把武器能够承受她的力量。
不过当前几日她向腿踢功传人告辞时,听闻他说京城军中群英荟萃,且不像是他们些追求“道”的老头子,走的都是实战派,和星华同属兼容百家的路数,且善使冷□□,推荐她可以去看看。
星华想着正好拿她们来验证自己这几年所学,也颇为嘴馋京城之中的各式美食,便依言来到了洛阳,谁知,才不过几个时辰,就有找死的惹到她头上来了。
久经锻炼的星华,身材高挑修长、凹凸有致,眉目间带着武人的凌厉英气,犹如黑玫瑰一般艳丽且带刺,让人不由得升起一股征服欲。
当然,有点脑子的都能感觉出星华那股生人勿近的气势,可惜,就是有脑壳里装满黄色废料的垃圾眼瞎,楞是没看到那艳丽下隐藏的无穷杀机,自找死路的开口调戏起了星华。
看着颤抖的星华,猪头一号兴致更加高昂:“美女不要害怕,哥几个真的只是好意想要带你游览游览京城,不会对你做什么事的。”
猪头二号跟着附和:“是阿美女,我们知道很我外地人不清楚的`景点',跟我们走保证你吃香喝辣、快活似神仙!”
本来气得浑身发抖,差点控制不住自己洪荒之力的星华闻言,顿时又不气了。
是阿,她为什么要气呢?这种连搭讪台词都毫无新意的辣鸡根本就不值得自己大动肝火,就如同一只狗对着自己吠,难道她还要自降身价的叫回去吗?
……不对,不好意思,用错比喻辱狗了。
虽然眼前几个辣鸡实在恶心,但星华一向秉持着不浪费食物的原则,决定等等找个无人的角落就吃了这几个自己送上门的面包。
这几个混混大概在周遭横行霸道已久,没有人敢出面阻止,不过却也有看不下去的正义人士,悄悄的溜出了人群去将卫兵找得过来。
卫兵遥遥的看见几人伸出手就想吃星华的豆腐,顿时高声怒喝:“乐瑟、任扎又是……”
然后下一秒,他们就看见人高马大的几个混混被星华轻轻松松的撂倒在地,凶残的几脚下去,鸡飞蛋打、血流如注、悲鸣震天。
“你们几个……嘎?”场面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出声的卫兵队长不禁发出了意义不明的叫声。
当他们回过神来时,“被害少女”早已经混入人群不知所踪了,卫兵队也只能把混混们送到医院……没错,不是拘留所是医院,他们实在是惨的卫兵都不忍心把他们送进拘留所了。
拘留所里什么人都有,前面都已经断子绝孙,还是不要让他们连后面的贞节都失去了吧。
不过,那个少女怎么看着眼些眼熟呢……卫兵队长若有所思,这种程度的美女如果见过自己一定不会忘的才是……
本以为,经过这一次几人会收敛点的卫兵队,隔天来到医馆一看
哦厚!逃跑了!还逃的挺仓促,鞋袜都还东倒西歪的在床底没穿走呢。
然而,无论卫兵队事后如何搜捕,也都没再见到这几人哪怕一根头发了。
混混们的下场不用说,全都进了半夜都溜进医院的星华的肚(眼)子(睛),衣服裤子等被她带走销毁证据……不过鞋袜实在是臭到离着一米都让星华反胃,想着正好能伪装成几人仓皇逃走,就不委屈自己去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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