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厌之脚有些麻了,他搂着孟佩声,想到了自己的父亲。

    他的眼神暗了暗,又很快恢复如常,“我父亲一样是as患者,他和我母亲是商业联姻,平时很少待在家里,母亲并不喜欢我,我曾经想过要得到他们的关注,但总是适得其反。

    “后来、后来以忻告诉我,没有必要把感情寄托在一个得不到回应的人身上。他说的对,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人生不止有他们。

    “现在我也在做as遗传方面的研究,我想知道怎么改变这种遗传,我父亲怎么样,根本不重要。”

    孟佩声盯着何厌之的双眼,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附和道:“确实是这个道理。”

    何厌之点点头,“佩声,你很好,不管在哪个行业,你都会做得很好。”

    孟佩声弯了弯唇角,何厌之沉默寡言的,估计就对着他还能多说两句,就是这个语气有点奇怪,像是经历过很多事情后的感慨或者说是——完全看开了。

    不过喝了酒的后遗症到现在完全显现出来,酒精上头,他还有点兴奋。

    孟佩声用了点力气直接把何厌之按倒在地上,厚厚的提花地毯接住了两人的重量,只发出一声沉闷的回应。

    他坐在何厌之身上,看着对方眼睛里的疑惑,舔了下嘴唇,“你很少叫我名字,我还一度以为是我名字难听,你不肯叫。”

    “没有。”

    “嗯,没有,只是不好意思嘛,我现在知道了,”孟佩声略微俯下身,笑得不像清隽脱俗的谪仙人了,反而像只留恋红尘的狐狸,眼角抿着一丝刻意却了无痕迹的风情,“厌之,我其实很羡慕你。”

    “为什么?”何厌之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孟佩声才应该是被众人称羡的那个。

    孟佩声一边慢悠悠地去解何厌之的衬衣扣子,白蝶贝纽扣的光滑与凉意顺着指尖传到脑海,反而烧起一片燎原大火,他没说话。

    为什么羡慕?

    当然是因为何厌之的心性。

    单纯却通透。

    不是傻,不是愚蠢,而是世间万物眼前过,什么都没入心,因此唯一对他上的那点心就显得尤为难得和珍贵。

    喜欢一个人就一门心思对人家好,一条路走到黑,专一,心无旁骛,傻是傻了点,却格外让人——

    心动。

    孟佩声撩开何厌之的衬衣,这是他亲自挑选的款式,两人一人一件,只在细微处有些差别,出自同一位设计师。

    而他早上亲手系上的扣子,理应由他亲手来解开。

    他把手按在何厌之的胸膛上,压低了嗓音,被酒精熏得喑哑的嗓子似乎还泛着葡萄发酵后绵长悠远的香气。

    孟佩声缓缓开口,“厌之,我们做吧。”

    何厌之的瞳孔猛得收缩了下,扶在孟佩声腰上的手一下收紧,又随着瞳孔舒展的速度慢慢放松下来。

    他移开视线,“你喝醉了。”

    “我酒量不错,不到两瓶红酒,离醉还远着呢。”孟佩声一边说着一边俯下身,胸膛相贴,他去吻身下人的双唇,想象着它们由寡淡的白一点点染上艳红的血色,不俗艳,反而勾人心魄得很。

    孟佩声的吻裹挟着还没褪干净的酒香,能让人回忆起一串串葡萄还在阳光下暴晒的样子。

    何厌之配合着对方的亲吻,在孟佩声的手摸到他腰上时,猛得扣着对方的腰身在两秒间转换了位置。

    背部着地的时候孟佩声还懵了会儿,天旋地转的,平稳后一抬眼就撞进何厌之的眼里——一双带着掠夺与压抑意味的眼睛。

    他瞬间明白了,不由得低笑出声,“厌之想做啊?”

    何厌之没说话,只是紧紧盯着孟佩声,不放过对方一丝一毫的神情变化。

    孟佩声在何厌之袒露出来的腹肌上戳了戳,并不特别硬,带着柔韧的触感,紧绷却也柔软,或许说柔软并不对,可他就觉得这人绵绵软软的,像是天上抓不住的云朵,又像是糖分超标的棉花糖。

    孟佩声笑笑,一双眼亮得惊人,“想做就做。”

    “你醉了。”

    “我很清醒,我知道答应了意味着什么,不管你做什么我都愿意,不会明天一早上起来就假装失忆不认你,不会怪你、跟你翻脸,乖,我强调一遍,我没喝醉,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厌之,我和——我老攻做这些事情不是很正常吗?”

    孟佩声说到这儿,顿了下,又补上后面半句,“早就该做的。”

    何厌之将孟佩声的手臂按在地毯上,止住了对方惹火的行为,眼底像是压着一头暴戾不安的野兽,只差最后一道枷锁就冲破了牢笼。

    他几乎是咬着后槽牙,道:“我怕你后悔。”

    “不后悔。”孟佩声接话接得迅速而笃定,他不觉得自己需要后悔什么。

    “你说的。”

    伺机而动的野兽,进行着最后的确认。

    “我说的。”

    猎物主动露出脆弱的脖颈,允许了野兽的掠夺。

    于是,在短暂的沉寂后,炽烈的风席卷了草原,将平静的夜烧出了一团烈火,灿灿地烧灼就在眼前,想远离,又想飞蛾扑火。

    孟佩声一开始是想在上面的,毕竟他家小天才一门心思搞科研,不像会懂这些的,而且何厌之眼里就他一个,他怎么可能不想占有呢。

    想到冷冰冰的精致少年因为他而流露出别人永远都不可能见到的表情和情绪,他不得不承认自尊心和虚荣心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这个别人望尘莫及的人,最终是属于他的。

    但是,如果何厌之想要,那他没什么不能给的,能让这么个冷俏俏的、精灵似的小王子生出这种想法,怎么说呢,他还是挺开心的,甚至还有点骄傲。

    给了就给了,被何厌之完完全全占有,只是想想就觉得灵魂都在叫嚣、颤栗。

    期待。

    不过第二天睁开眼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对何厌之的认知还十分不足。

    看着瘦瘦高高的年轻人,体力一点不差,跟粗鲁不沾边儿,倒是狠得像只圈领地的狮子,一折腾就是大半个晚上,最后去浴室的时候他都昏昏欲睡了。

    昨晚上没吃饭,孟佩声现在是饥肠辘辘,他往旁边一摸,被子底下都是凉的,何厌之起来估计有一会儿了。

    他盯着吊顶上的花纹发呆,何厌之经常这么看。

    他一点一点用眼神描摹着纹路,无声地叹了口气,他现在要想出声还有点困难,嗓子干涩得好像沾在一起的、两张沾了水的薄膜。

    他家小天才没准儿都不好意思来见他。

    毕竟能把他折腾到手指头都抬不起来确实够可以的。

    孟佩声还在想东想西,开门声突然响起,他转眼看去,两个人视线对上,何厌之就站在原地顿住了,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对方手里端着杯水,站在原地踟蹰不定的样子莫名让孟佩声心里发软,又有点想笑,嗓子眼里却只发出两声低哑的半声笑,想坐起来才发现他高估了自己的体力。

    而何厌之比他的动作要快。

    被扶着靠坐在床头,孟佩声抬手指了下刚才被仓促放在床头柜子上的玻璃杯,没一点要自己动的意思。

    何厌之松开扶着孟佩声的手,犹豫了下才端起杯子凑到对方红肿还带着咬痕的唇边。

    水的温度刚刚好,孟佩声估计着何厌之应该把温度精确到了38摄氏度,几口温水算是拯救了他的嗓子,能说出来话了。

    他笑眯眯地夸奖道:“你昨晚上做得很好。”

    累归累,折腾人归折腾人,何厌之的技术称不上多好,但生涩有生涩的好。

    何厌之本来还在检讨自己昨晚上太过分,冷不丁被这么夸,还没太反应过来,“你不生气吗?”

    “生什么气?我老攻喜欢我,开心还来不及呢。”孟佩声深知何厌之的性子,手勉强撑着床靠近对方,注视着近在咫尺的一双眼睛,笑意直达眼底,“看不出来,我家厌之发挥挺好啊,就是有点狠,但我喜欢。”

    看着清清冷冷的,实际上也不是那么清心寡欲,正相反、占有欲一点不少。

    孟佩声这才意识到何厌之跟裴以忻这兄弟俩有些方面还真是挺像的,只不过自己这位是内敛型的。

    孟佩声这么直接地说这些话,何厌之几乎是瞬间又红了耳根子,“你……”

    孟佩声问得无辜,“我什么?”

    对方的坦然直白反倒让何厌之不好意思了,索性站起身,“我煮了粥,点了雅香阁的包子和小菜,吃饭。”

    孟佩声悠哉地靠回床头,仰脸看着何厌之,“我要在床上吃。”

    “我抱你下去。”

    “不,就在床上,”孟佩声坚持要在床上吃饭,说完了又抛了个柔柔软软的wink过去,“厌之可以抱我去洗漱吗?”

    孟佩声坐在床上,一副还没完全清醒的样子,睡袍领子敞着,胸膛上是肉眼可见的各种痕迹,青的红的,淤痕和牙印交错在一起,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被欺负得不轻。

    面对这样眼巴巴瞅着自己的孟佩声,何厌之没法拒绝。

    孟佩声可不觉得自己有“眼巴巴”,顶多就是诚恳了些,也不知道对方会错了意,不过看着何厌之妥协地点点头,他还是满意了。

    偶尔撒撒娇胡闹一下的感觉,好像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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