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离他们有十里路距离的地方。

    顾春华和陆延庭现在也生了一堆火。

    陆延庭搓搓手有点儿为难,把手伸在火上,感受到了那一丝温暖。

    “娘,咱俩出来的太急,都没带干粮。”

    顾春华白了眼陆延庭,她光想着把儿子追回来,却忘了贩私盐不是去县城里赶集。

    路上她才知道,贩私盐起码要走一千多里路。

    儿子虽然不知道路线,可是范围可是大了。

    况且从一路上追踪的痕迹,那个傻小子和另外一个人居然脚程也不慢。

    他们一路紧赶慢赶,可是对方也一直没停。

    距离居然始终没拉近。

    要是知道她也不能没有准备,就这么上路。

    顾春华觉得要见到那个不孝子,非要狠狠地揍他一顿,别以为他二十多岁,自己这个当娘的就不敢揍他。

    有这么坑娘的吗?

    可是要长途跋涉,暗暗有些后悔,家里都没交代清楚。不过好在家里有银子,也有儿媳妇儿在。

    病秧子虽然有要吃药,不过不是还有初五吗?

    再说喝了她的基础药液,身体底子绝对没问题。

    顾春华看了看这荒郊野岭,大半夜的去割枯草也不现实。

    超市虽然是个金手指,可是一旦没有积分,啥也没有。

    上辈子她早就领教过超市的抠门。

    才养成了不怎么倚仗这无人超市的习惯。

    现在还算好荒郊野岭不算什么。

    她一个受过训练的人,这种野外宿营那是常有的事情。

    “没带干粮怕什么?这满山遍野不都是干粮。”

    顾春华拍了拍衣服上的图,站起身。

    陆延庭急忙站起身,“娘,我跟你去。”

    他娘太厉害了,要是自己这黑天半夜的,他可不敢乱闯。

    林子里万一有野兽怎么办?

    可是他娘是个连野猪都能撂倒的女人,还怕其他的东西吗?

    顾春华想了想,抓了野物,回来总得有人收拾吧?

    得有人打下手吧?

    剥皮抽筋,洗擦干净总得有人干。

    好吧,本来她也有意栽培老二,既然如此就当一回师傅。

    看着顾春华从树洞里摸出来一只肥美的兔子。

    那兔子正睡觉,这会儿被弄醒,有点儿发懵。

    四脚朝天的努力挣扎,可惜都扛不过眼前这只大手。

    顾春华轻轻拍了一下兔子头,兔子立刻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顾春华把兔子扔到儿子面前,“剥了皮,收拾干净。回来咱们俩烤兔子吃。”

    陆延庭一听,爽快的答应一声。

    “好嘞!”

    不过顾春华还是没有掉以轻心,这大晚上的谁知道这山上还有什么看不到的危险。

    陆延庭去小河边洗兔子的时候,还是跟在了身边。

    顺手在路边的野草里还揪了几个,觉得有用的调味料。

    谁让她这双眼睛夜视绝对没问题。

    洗刷的干干净净的兔子,被树枝四仰八叉的穿成了一个大字形。

    架在两个大树杈子之间在燃烧的火苗上徐徐的转动。

    陆延庭一边摇树枝,一边不由地吸鼻子。

    “娘,我也没看见你放啥,就放了点儿这破树叶子,这破东西。怎么味道这么香?”

    平日里也没有机会在野外烧烤,他平日里在山上踅摸。

    有时候逮只野鸡,逮俩小鸟儿在山上烤过,可是烤不出他娘这手艺。

    也没见他娘做什么。

    顾春华白了他一眼,“好了好了,你看着兔子,别一会儿把外面烤焦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

    顾春华用木刺轻轻挑了一下兔肉,一股浓郁的香味儿散发出来,点点头,“好了,可以吃了。”

    陆延庭一听这话,急忙把木架子搬到一旁。把火堆移开。

    “娘,你先吃。”

    虽然陆延庭看到兔子早就已经在那里咽口水。

    居然还真的很有孝心,硬是忍住自己的哈喇子,把头扭到一边让顾春华先吃。

    顾春华看了看陆延庭,满意的点点头,她不会养儿子,不过会养战友。

    陆延庭起码品性不错,而且这几天观察看来除了莽撞一点,其实还算是聪明伶俐,反应也很快。

    再加上动手能力强,几乎是举一反三。

    这小子天生就是一个当兵的料。

    她不会教育儿子,更不会教育子孙,没有这个先决条件也没有这个经验。

    可是她知道怎么和自己的兵成为朋友。

    就让她和陆延庭成为一对母子名义的战友。

    拿出木刺,只见顾春华手起刺落。

    整个兔子居然被她从中整整齐齐的一分为二。

    那个干净利落,而且两份兔子的大小几乎是毫无差别。

    陆延庭把头扭到了一边,只听到身后传来了某种声音。

    荒郊野岭的他也生怕有什么意外。

    一回头却看到兔子已经变成两半,只看到顾春华用树枝挑着半只兔子递给他。

    “一人一半。”

    陆延庭看了看兔子,兔子虽然肥美,可是去掉皮和内脏以后整只兔子只有三斤多。

    烤完了之后,兔子还有点缩水。

    要是让他一个人吃都不够,刚够塞塞牙缝。

    娘虽然弱不禁风,其实娘也饿了这么多天,他怎么会不知道?

    那天在会宾楼吃饭的时候,娘一个人可是吃了三碗米饭。

    就他娘这饭量,这只兔子下去也就刚刚够。

    他娘现在分出一半儿的兔子给自己,就是宁肯自己挨饿,也生怕他这个儿子挨饿。

    “娘,您先吃,您吃饱了我再吃,要不然我吃这个兔头,我最喜欢吃这兔头。”

    说着把半个兔头拧下来,拿着兔头就要走,却被顾春华一把拉住了。

    “让你吃你就吃,咱俩还要长途跋涉这么长时间。谁知道要走到哪一天!饿着肚子明天怎么赶路?”

    说着就把手里剩下兔子塞到他的手里。

    “趁热吃,外焦里嫩,特别好吃。对了,明天白天赶路的时候,你记得提醒我。咱们白天就得把晚上的干粮准备好,明天多打两只兔子。

    咱们一人一只,谁也不用抢。”

    顾春华撕下一条兔腿咬了一口,虽然说手艺和火候差强人意,可是不用自己动手。

    陆延庭一听顾春华的话,急忙点点头,他娘说的对,明天还要赶路。

    “娘,我知道了,明天白天我一定想法子在路上抓野兔。”

    娘抓野兔的本事,他可没有!

    看来他还得好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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