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DNA选择了他-重生九零:神医女首富 小说
第189章 DNA选择了他-重生九零:神医女首富 小说-重生九零:神医媳妇要做首富-笔趣阁
重生九零:神医媳妇要做首富
作者:忘尘酒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听了夏末的话,夏家其他人心里五味杂陈,好消息太过突然,先涌起来的反而不是幸福感,而是恍惚。
“姐!我带你去兜风吧!”
这时,屋外蹿进来个小萝卜头,肩上扛着自行车,当宝贝似的,“我骑熟了,我带你在附近转两圈!可凉快了!”
夏江一进来,就感觉院子里气氛不对,爸妈和大哥都呆呆的。
他赶紧放下自行车,跑到竹床边问:“发生啥事了?”
夏末揉揉他的小寸头:“咱家要买房了,不出意外就买这栋。”
她指向已经住了一个月,格外熟悉的小楼房。
夏江瞪大眼睛,差点跳起来:“买买买……买房?!真的吗?咱家要买房了?买这栋?姐,我不是在做梦吧?今天咋这么多好事!你捏捏我!捏捏我看疼不疼!”
他赶紧把刚长了点肉的小脸往夏末手里凑。
夏末哭笑不得,“真要买房了,你没做梦。”
她看夏江不信,只能捏了一把。
夏江“嗷”了一声,一屁股蹲坐在竹床上发呆。
自打从沿江村搬出来,他家天天吃肉,夏江每天从自己的大房间醒来,都觉得像做梦,偶尔害怕梦醒了,又回到那个逼仄的小房间,外头时不时传来夏老太太指桑骂槐,讽刺他家的声音。
夏末住在三楼,可能不知道,住在二楼的他,偶尔会因为害怕如今的好日子都是梦,去敲夏风的房间,跟大哥唠唠叨叨到半夜,熬不住了才睡着。
第二天闻着一楼的肉香起来,夏江就嘿嘿傻笑一溜烟跑厨房去,帮着姜虹端盘子端碗,偷偷摸摸尝一片肉。
嫩出汁水的鲜香肉片,在他味蕾爆开的瞬间,才让他确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姜虹会不轻不重打他手,让他洗漱一下再来吃,却从不会像在沿江村时,夏老太太命令他少吃点,把好的都留给夏虎他们。
不愁吃、不愁穿,住着属于自己的大房间,每天甚至还有零花钱!
即便房子是租别人的,夏江也觉得,没有比这更好的日子了!
可现在夏末告诉他,他家要把这栋大房子买下来了!
夏江呆滞许久,突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他的哭声惊醒了还在发呆的夏家其他人,姜虹忙搂过儿子,“小江,咋啦?哭啥啊,买房是好事,别哭别哭……”
夏建军感慨万千,也不说话,只是抱着媳妇跟儿子,轻拍着夏江的背。
“小末……”
夏风张了张口,却什么都没说。
即便早料到他们家会买房,但这一天来临时,夏风还是红了眼睛。
夏末微微一笑:“哥,还记不记得咱们去谢家给人看病的时候,你说谢家的小洋房好看?给咱们店里装修的工头,就是当初给谢家干活的,我这次也请他们给咱家装修,要做的比谢家的房子还漂亮!”
她那是第一次知道她哥原来也有想要的东西,奈何条件受限,直到今天才实现。
“你连那种小事都记得啊……”
夏风开口,但话说不完,声音就哽住了,他头别到一边,肩膀一耸一耸。
“明明是好事,你们怎么都这样?”
夏末看他们这样,勉强挤出笑容,可眼角也是微微红了,“咱家这日子啊……总算熬出来啦。”
是啊,他们已经熬出来了。
干嘛哭呢?
夏末想着,可脸上却变得湿哒哒了,她也忍不住抱住爸妈,低声抽噎。
也不知过了多久,姜虹先发现夏江哭得睡着了,就要夏风去抱夏江上楼休息,她也扶着夏建军回屋。
“小末,你干啥去?”
姜虹见夏末进屋后又往外走,有些疑惑。
“朝哥说晚点来找我。”
夏末拿了湿毛巾擦脸,“我等等他。”
“你俩要出去?”
姜虹虽然看好陆九朝这小伙子,但大半夜约自己女儿,这事咋看都不对。
夏末一看姜虹皱起的眉毛,就知道她心里想的,忙解释:“妈,放心吧,朝哥不是那种人。”
“阿姨,我带小末出门兜兜风。”
这时,院门外响起陆九朝的声音。
紧接着,身穿浅色休闲装的陆九朝从屋外走了进来。
夏末眼前一亮,过去陆九朝常穿深色,而且都是衬衫一类的制服,像今天这样随性的打扮真是罕见。
这时,夏末才感觉得出来,陆九朝并非而立之年的狐狸,而是个正值弱冠的年轻人,甚至还有几分青春气息。
如果是在校园里,他肯定是校草!
“十二点之前肯定送她回来,您就放心吧。”
陆九朝跟姜虹说了几句话,还打了包票。
姜虹最终被他说服,“太晚了,你们小心些啊,前些日子县城里还闹出了案子,夜里不安全。”
“嗯。”
陆九朝此刻表现得很乖巧。
夏末看他这样,莫名想到一句话——“披着羊皮的狼”。
“我们走吧。”
说服姜虹后,陆九朝便带夏末出门,帮她打开车门。
夏末弯腰钻进车里时,感觉头顶有什么东西晃过。
抬头一看,才发现是陆九朝用手掌贴着门框,防止她撞头。
“谢谢。”夏末小声嘀咕了一句,坐进车里。
当她想系上安全带时,车门外投来的光被阴影覆盖。
温热的气息扫过她的鼻尖,夏末眼前一花,再一看就见男人宽阔的后背与自己擦过。
是陆九朝主动给她系安全带,男人带起的风都夹杂那股清凉的薄荷味,还有一丝说不上来的味道,成熟又令人迷醉。
夏末很喜欢陆九朝的味道,但她没遇见过类似的香水。
而且以陆九朝的性格,估计也不爱古龙水。
难道是陆九朝本身的味道?
夏末想到西方科学家做过一个实验,让一群男人运动后,脱下身上的t恤,然后请相等数量的女人闻衣服上的味道。
大多数女人给出了“难闻”、“臭”之类的答案。
但也有少部分女人,对特定的t恤表示,味道很好闻,很喜欢。
于是科学家们让女人们,跟她们认为好闻的t恤的男人见面、认识。
其中大部分男女都选择了交往,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对方给自己一股莫名的吸引力。
后来,科学家们做了大量的实验,认为这些男女之间的“爱情”,是刻在了dna里的。
正是dna选择了对方,所以对方体味才会让自己觉得好闻。
以浪漫口吻描述这场实验,便是:“他们的爱是命中注定的。”
那么,她此刻的感觉,是否符合了那场实验呢?
夏末思考时,车子晃动的感觉,让她回过神,往窗外一看,发现陆九朝是往县外开的。
“我们这是要去哪?”
“姐!我带你去兜风吧!”
这时,屋外蹿进来个小萝卜头,肩上扛着自行车,当宝贝似的,“我骑熟了,我带你在附近转两圈!可凉快了!”
夏江一进来,就感觉院子里气氛不对,爸妈和大哥都呆呆的。
他赶紧放下自行车,跑到竹床边问:“发生啥事了?”
夏末揉揉他的小寸头:“咱家要买房了,不出意外就买这栋。”
她指向已经住了一个月,格外熟悉的小楼房。
夏江瞪大眼睛,差点跳起来:“买买买……买房?!真的吗?咱家要买房了?买这栋?姐,我不是在做梦吧?今天咋这么多好事!你捏捏我!捏捏我看疼不疼!”
他赶紧把刚长了点肉的小脸往夏末手里凑。
夏末哭笑不得,“真要买房了,你没做梦。”
她看夏江不信,只能捏了一把。
夏江“嗷”了一声,一屁股蹲坐在竹床上发呆。
自打从沿江村搬出来,他家天天吃肉,夏江每天从自己的大房间醒来,都觉得像做梦,偶尔害怕梦醒了,又回到那个逼仄的小房间,外头时不时传来夏老太太指桑骂槐,讽刺他家的声音。
夏末住在三楼,可能不知道,住在二楼的他,偶尔会因为害怕如今的好日子都是梦,去敲夏风的房间,跟大哥唠唠叨叨到半夜,熬不住了才睡着。
第二天闻着一楼的肉香起来,夏江就嘿嘿傻笑一溜烟跑厨房去,帮着姜虹端盘子端碗,偷偷摸摸尝一片肉。
嫩出汁水的鲜香肉片,在他味蕾爆开的瞬间,才让他确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姜虹会不轻不重打他手,让他洗漱一下再来吃,却从不会像在沿江村时,夏老太太命令他少吃点,把好的都留给夏虎他们。
不愁吃、不愁穿,住着属于自己的大房间,每天甚至还有零花钱!
即便房子是租别人的,夏江也觉得,没有比这更好的日子了!
可现在夏末告诉他,他家要把这栋大房子买下来了!
夏江呆滞许久,突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他的哭声惊醒了还在发呆的夏家其他人,姜虹忙搂过儿子,“小江,咋啦?哭啥啊,买房是好事,别哭别哭……”
夏建军感慨万千,也不说话,只是抱着媳妇跟儿子,轻拍着夏江的背。
“小末……”
夏风张了张口,却什么都没说。
即便早料到他们家会买房,但这一天来临时,夏风还是红了眼睛。
夏末微微一笑:“哥,还记不记得咱们去谢家给人看病的时候,你说谢家的小洋房好看?给咱们店里装修的工头,就是当初给谢家干活的,我这次也请他们给咱家装修,要做的比谢家的房子还漂亮!”
她那是第一次知道她哥原来也有想要的东西,奈何条件受限,直到今天才实现。
“你连那种小事都记得啊……”
夏风开口,但话说不完,声音就哽住了,他头别到一边,肩膀一耸一耸。
“明明是好事,你们怎么都这样?”
夏末看他们这样,勉强挤出笑容,可眼角也是微微红了,“咱家这日子啊……总算熬出来啦。”
是啊,他们已经熬出来了。
干嘛哭呢?
夏末想着,可脸上却变得湿哒哒了,她也忍不住抱住爸妈,低声抽噎。
也不知过了多久,姜虹先发现夏江哭得睡着了,就要夏风去抱夏江上楼休息,她也扶着夏建军回屋。
“小末,你干啥去?”
姜虹见夏末进屋后又往外走,有些疑惑。
“朝哥说晚点来找我。”
夏末拿了湿毛巾擦脸,“我等等他。”
“你俩要出去?”
姜虹虽然看好陆九朝这小伙子,但大半夜约自己女儿,这事咋看都不对。
夏末一看姜虹皱起的眉毛,就知道她心里想的,忙解释:“妈,放心吧,朝哥不是那种人。”
“阿姨,我带小末出门兜兜风。”
这时,院门外响起陆九朝的声音。
紧接着,身穿浅色休闲装的陆九朝从屋外走了进来。
夏末眼前一亮,过去陆九朝常穿深色,而且都是衬衫一类的制服,像今天这样随性的打扮真是罕见。
这时,夏末才感觉得出来,陆九朝并非而立之年的狐狸,而是个正值弱冠的年轻人,甚至还有几分青春气息。
如果是在校园里,他肯定是校草!
“十二点之前肯定送她回来,您就放心吧。”
陆九朝跟姜虹说了几句话,还打了包票。
姜虹最终被他说服,“太晚了,你们小心些啊,前些日子县城里还闹出了案子,夜里不安全。”
“嗯。”
陆九朝此刻表现得很乖巧。
夏末看他这样,莫名想到一句话——“披着羊皮的狼”。
“我们走吧。”
说服姜虹后,陆九朝便带夏末出门,帮她打开车门。
夏末弯腰钻进车里时,感觉头顶有什么东西晃过。
抬头一看,才发现是陆九朝用手掌贴着门框,防止她撞头。
“谢谢。”夏末小声嘀咕了一句,坐进车里。
当她想系上安全带时,车门外投来的光被阴影覆盖。
温热的气息扫过她的鼻尖,夏末眼前一花,再一看就见男人宽阔的后背与自己擦过。
是陆九朝主动给她系安全带,男人带起的风都夹杂那股清凉的薄荷味,还有一丝说不上来的味道,成熟又令人迷醉。
夏末很喜欢陆九朝的味道,但她没遇见过类似的香水。
而且以陆九朝的性格,估计也不爱古龙水。
难道是陆九朝本身的味道?
夏末想到西方科学家做过一个实验,让一群男人运动后,脱下身上的t恤,然后请相等数量的女人闻衣服上的味道。
大多数女人给出了“难闻”、“臭”之类的答案。
但也有少部分女人,对特定的t恤表示,味道很好闻,很喜欢。
于是科学家们让女人们,跟她们认为好闻的t恤的男人见面、认识。
其中大部分男女都选择了交往,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对方给自己一股莫名的吸引力。
后来,科学家们做了大量的实验,认为这些男女之间的“爱情”,是刻在了dna里的。
正是dna选择了对方,所以对方体味才会让自己觉得好闻。
以浪漫口吻描述这场实验,便是:“他们的爱是命中注定的。”
那么,她此刻的感觉,是否符合了那场实验呢?
夏末思考时,车子晃动的感觉,让她回过神,往窗外一看,发现陆九朝是往县外开的。
“我们这是要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