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元1003年七月二十五日,秋明州千鸟谷前的汉军营地开始拔营而起。刚刚补充了兵员,满编的“红狐部”开始了沈云执掌部帅大权之后的第一次作战。

    在拔营之前,沈云在营帐里说了这样一番话。

    “若在布里茨克与敌决战,伤敌一千的同时,我部也要自损八百。以前在淄木,那是不得已为之,而现在,我却不会再干那样的傻事。”沈云语气坚定地说,“骑兵不是用来正面决战的主力,而应该是主导一场战争的根本!在我的带领下,‘红狐部’的狐狸特性不仅要发扬光大,而且要像毒蛇一样让敌人感到畏惧!”

    “我决定,长途远袭,攻打忽媞莫部!”

    这是沈云最后的决定。

    这句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马固张了张嘴,想反驳几句,但是却又忍住了。方誊却是支持沈云的,不好当场提出反对。

    倒是,揪着下颚的胡须犹豫地说:“部帅,这里是秋明州,不是北海州,咱们大汉的直道还没修到这里。从千鸟谷到忽媞莫部至少还有八百里,这八百里路在我大汉境内不过两日飞奔可至,但在这里……还请部帅三思!”

    沈云道:“我已三思过了。老白,你拟订军报送到元帅行营,其他人准备吧!另外,王纶你带我军令,让公冶校尉立即回军固守千鸟谷,若是匈奴人绕开千鸟谷准备从其他地方进入坚昆,他务必给我联合其他汉军将其守住。最多五日,我必取忽媞莫的人头回来!”

    “可是,这样做有什么意义?”马固终于开口了,大声道。“拿下忽媞莫又有何用?这一万匈奴人如果硬要进入坚昆,难道我们打下了忽媞莫就能让他们撤军吗?”

    这个反驳让王纶都忍不住了,帮助沈云就顶了回去:“打下忽媞莫部,匈奴人最多只能在野外作战七天,如何能不撤?更何况,忽媞莫部往北两百里就是匈奴左贤王的王帐,他们敢不回去吗?”

    马固被顶的哑口无言。

    王纶说完又对沈云行礼道:“部帅,属下知你想迂回包抄,但属下也请部帅三思,忽媞莫部是左贤王麾下大祭司的帐篷。至少有七千户牧民,号角飞扬,至少可聚兵两万,虽然都是匈奴最不堪战的克巴军,但蚁多咬死象。部帅只带四千人前去,如何跟两万人打?再请部帅三思啊!”

    沈云手上拿着“红狐部”的军官资料和部队编制。笑着说:“山人自有妙计!”

    ……

    关于八旗。沈云想到了很多。当然,最多的还是关于那个导致华夏民族受尽苦难的大清帝国。

    必须承认,满清八旗在建国初年还是很强悍的军旅,最起码在同时期的东亚地区可谓纵横无敌,不论是军心还是士气,又或者战斗力都很强势。但那只是昙花一现。因为大汉民族的衰弱,才让满清八旗的强大凸显出来。不过这种强大并没有维持多久,入关十几年后,满清八旗就已经不再能战了。之后的平三藩、收台湾,又或者是平定新疆之类的战斗其实都是汉八旗、蒙八旗以及绿营兵在打。

    这么说吧,满清八旗的最强大时期只有区区五十年,两到三代人罢了。而沈云如今所要面对的匈奴八旗,这个可是维持了整整两百年强大的军旅!

    什么?匈奴八旗不强大?不强大匈奴人能够在大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的联手封锁打击下活到现在吗?能够传承两百年而不崩溃的军旅,从本身上来说就证明了匈奴八旗制度的强大!

    当然,匈奴的八旗制度与满清的八旗制度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比如满清八旗的编制是梅勒-额真-牛录-甲喇-固山,五级制度。而匈奴八旗的编制是类似于大汉帝国的伍-什-队-百人队-千人队-旗团,六级分配。编制上来讲,匈奴八旗更加细致,也更利于军队的指挥。

    从最根本的区别来说,满清八旗是以军事为核心的政治、生活、经济四维制度,而匈奴八旗却是纯军事制度。匈奴人平时的政治、经济和生活制度还是以王庭-左右贤王-祭司-头领-佐领-部众这样的等级来进行。

    无论是哪种制度,都是最适合他们自己的,才会延续这么长时间不被颠覆。超出这个时代生产能力的制度在经受了时间的洗涤后,终究会被淘汰,除非有那么一两个能够逆天的统帅者存在---比如汉圣祖!

    ……

    沈云是无意去改变什么制度的,他已经认识到现在大汉所有制度都是领先于这个时代的,并且完美的跟这个时代契合了,这点并不需要他去做改变。他所要做的,所能做的,就是通过自己,去影响如今的大汉帝国,让圣祖陛下流传下来的传统不会偏离原先预定好的轨迹。比如眼下最重要的骑兵的运用理念!

    对于骑兵,沈云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后,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结合他前世的记忆和理解,可以说在骑兵运用上,他已经超出了同时代的人太多太多。

    作为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机动力量,执着于用骑兵打会战无疑是不足的。骑兵在于灵动,只要将这种灵动性发挥出来,任何所谓的集群都会在它面前烟消云散。骑兵,就是二战时期的机械化部队,快速的穿插,急速的迂回,同时不断的突进偷袭才是骑兵运用的王道!

    当然了,如果没有正面实力的配合,不断穿插突进的骑兵很容易就会变成孤军深入,被人包了饺子。沈云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先将这支已经有了灵动特性的“红狐部”的威力发挥到极致,让所有人看见骑兵一旦动起来会有多么恐怖的威力。

    西西伯利亚平原无疑是沈云展现这种威力的绝佳场所。这里是平原,高山深谷极少,大川大河更是绝迹,唯一能够让骑兵无法纵横的只有那些茂密的针叶林,但这些树林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又恰恰可以限制以骑兵为主的匈奴人对汉军骑的追击。

    当然。从全局角度而言,此时沈云深入匈奴人的势力范围是有点鲁莽了。毕竟现在整个北疆方面军都在围歼已经疲于奔命的月氏大军,这个时候突入西西伯利亚平原深处,很容易让汉军骑得不偿失。最好的决策应该是如马固说的那样,防守千鸟谷,依据汉军传统的那一套,把来犯的一旗匈奴人吓跑就行了。毕竟这个时候匈奴人消息迟滞了一步,并不知道月氏人大势已去,一旦得知这个消息,他们会很快撤退的。

    但沈云也有自己的观点。现在整个北疆方面军已经从劣势转向优势,再纠缠于科布多那里对整体战局并没有多大影响。在那方圆几百公里的区域,沈云的“红狐部”就算迂回穿插再出色,也不可能达到轰动的目的。而沈云此刻就是要再创造一个奇迹,让汉军高层都认识到骑兵的恐怖威力。所以拿脆弱的匈奴人开刀是最好的选择!

    ……

    应该说匈奴人占据西西伯利亚平原太长时间了,他们几乎快忘记这一片土地其实本质上并不属于他们。汉军并非无力征服这里。而是不愿征服这片土地。人口的压力虽然在渐渐显现。但还没有迫切到需要再次开疆拓土才能生存的地步。

    忽媞莫部是以匈奴左贤王大祭司忽媞莫来命名的部落,相当于一个城市。就座落在叶尼塞河中游。顺着丰美的草场和平缓的叶尼塞河,忽媞莫部已经在这里繁衍了上百年,安详而又平和。

    这里离汉军最近的驻地也有一千里,又没有修建直道,在过去的五百年里。汉军有来过,但很快就退却了。所以这里是非常安全的。

    忽媞莫祭司是个大胖子,在草原上,像他这么胖的人很少见。毕竟牧人们整日里迁徙和风吹日晒。体格都一般比较粗壮,但忽媞莫却实在胖的像个肉球,他的身体甚至无法骑马。不过谁让他是祭司呢,而且是左贤王的大祭司,所以即便他是个无法骑马的胖子,依然过着奢华悠闲的生活。

    他的帐篷就在叶尼塞河河边的一出高粱上,巨大的帐篷缀着五色的彩带,还有无数金闪闪的饰品悬挂在帐内,帐中铺着来自大马士革的羊毛毯,柔软的就像少女的肌肤。

    忽媞莫光着一双肥脚踩在地毯上,上半身披着斑斓兽皮,头上带着罕见的红色雁翎冠,整个人躺在一群衣衫暴露的侍女柔软的身上。侍女们几乎不着寸缕,只有几块麻布包裹着下身,至于上身却是半露,粉红而又柔嫩的胸脯就这么袒露着,仍由身上这个大胖子不停的舔舐和摸索……

    这时,有人急匆匆地跑进来,半跪在忽媞莫面前道:“大祭司,我回来了!”

    忽媞莫睁开沉重的眼睑,由于过于肥胖,他的眼睛几乎是眯成一条缝,扫了一眼便又专注于身边的侍女,嘴里喊着侍女胸前挺立的蓓蕾,含糊道:“察合马,我的佐领,你回来了就好,运送粮草可还一切顺利吗?”

    叫察合马的佐领是个粗壮的匈奴人,肩膀奇宽,脖子粗短,虬结的胡须长到了胸口,打着个结就塞在左衽的领子里,显得剽悍气息十足。他急道:“大祭司,运送粮草倒是顺利,不过我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莫尔希干部的耶马台吉,他告诉我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说是月氏人已经被汉军打败了!”

    忽媞莫噌的一下睁开了眼睛,不过厚重的眼睑让他无法完全睁开,只能急促地呼吸了几下,想要挣扎着起身,嘴里急道:“长生天在上,察合马你带回的消息准确吗?”

    察合马单膝跪地,高举右手大声道:“我的大祭司,察合马敢以长生天的名义发誓,耶马台吉的确是这么告诉我的。”

    忽媞莫挣扎了几下没能起来,突然伸出肥胖的手臂一把将身边的侍女扇了个大耳光,怒喝道:“你们的眼睛瞎了吗,还不赶紧扶我起来!该死的卑贱奴仆,总有一天我要让豺狼将你们的活活撕碎!”

    无缘无故挨了打骂的侍女赶紧扶起忽媞莫,脸上还有一道红彤彤的掌印。但却不敢反驳,只能委屈地低下头,眼眶瞬间红了。

    忽媞莫坐起身体,忽然又重重一脚将侍女踹翻,然后将肥厚的脚掌踩在那侍女的脸上,嘴里怒骂:“卑贱的女奴,给我把脚舔舒服了……”

    女奴显然怕极了,都不敢揉自己被踹疼的位置,便直接伸出娇嫩的舌头不断的舔舐着忽媞莫那腥臭肥厚的脚掌。

    微微的酥痒感觉让忽媞莫舒服的快要呻吟出声,似乎这样才能让他平复情绪。半晌。忽媞莫才道:“莫尔希干部是长生天赐下的雄鹰,是我们匈奴人的眼睛,他们看到的一切应该是真实的……那么,我的察合马,你这次去运送粮草。可有发现汉人北上的趋势吗?”

    察合马对女奴的遭遇眼都不眨一下,犹豫了一会儿说:“我的大祭司。我只到吉哈努将军的后队。并没有看见汉军。不过听王旗军的人说,他们在前面碰到了一曲的汉军,损失了两三百人,汉军本身只损伤了不到五十人。”

    忽媞莫一听更显紧张。吉哈努是匈奴镶红旗旗主,乃是仅次于八旗中的正黄旗和正红旗的精锐战力。

    忽媞莫舌头舔了舔肥嘟嘟的嘴唇,转着小眼睛道:“察合马。你就像草原上的猎犬一样敏锐,你告诉我,我应该将这个情况告诉撒胡克尔和左贤王大人吗?”

    察合马想了想说:“我的大祭司,左贤王派您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汉人的消息,草原上的雄鹰莫尔希干都不如您受左贤王的重视多,依照我的看法,我觉得应该派人通知他。”

    忽媞莫低下头,反复在剧烈思索着什么,嘴里嘟喃道:“可是,可是上次月氏人联盟的提议,是我向左贤王禀报的,如果月氏人败了,那左贤王会不会责怪我呢?为了这份功劳,左贤王推迟了向阿莫拉王禀报的时间,这才让吉哈努将军的队伍没赶上第一次大战,这个时候……”

    忽媞莫一边思索嘀咕,一边脚下用力,似乎这样才能让他那肥胖的脑筋转的更快些。他脚下的女奴终于忍不住了,使劲的扭了扭脖子,忽然忽媞莫大怒地抬起脚,狂叫道:“卑贱的女奴,你居然敢用你的牙齿划伤我的脚,我踩死你……”肥厚的脚掌不断的抬起,边踩边踹在女奴的脸上,只几下,那女奴便连声音都没发出,就彻底晕死过去。

    “来人,把这卑贱的敢伤害我的女奴拖下去,让野狗活撕了她!”忽媞莫狂怒暴叫。

    立即有人进来将这个半裸的女奴像死狗一样拖下去,旁边的侍女们更加胆战心惊,紧紧抱做一团。

    不过这时忽媞莫已经没了再让女奴舔脚的心情,颤巍巍的站起身,肥肉在身上滚做一团,最后垂下来,他气喘吁吁地走到察合马面前,道:“我的察合马,我不能再犯错了。这次你必须亲自去向左贤王汇报这件事。还有,派人告诉撒胡克尔,让他把营地迁过来跟我们合在一处。记住,察合马,一定要比布颜祭司的人,更早将消息传到。我不能再犯错误,不然布颜祭司一定会在阿莫拉王面前说我的坏话,该死的,他们就像草原上的鼹鼠一样可恶,比毒蛇还要阴险,总在阿莫拉王面前说我的坏话……”

    察合马抚胸道:“我明白,大祭司。不过我走了谁来押送粮草呢?”

    忽媞莫摇摇头:“不用押送粮草了,月氏人输了,吉哈努将军应该很快就会回军。对了,你派人去告诉吉哈努将军,撤军的时候不要再去激怒汉人,特别是赫塞河-布里茨克那些汉之牧马人,不要再像以前那样洗劫他们,这样会招来汉军的报复的!”

    察合马点点头,立即除了营帐。

    大帐外,绿油油的草地像是一张毛毯,直铺远方天际,一座座帐篷宛如天上的云彩铺陈在这片丰美的草场上。真是一处绝佳的牧场啊!

    察合马走下高粱,来到营地里取了三匹马,然后将大祭司的命令传达下去,接着又叫过自己的儿子,和几个佐领分别嘱咐道:“大祭司最近心情不好,给他找几个温顺的女奴。最好是从野人部落那里抢来的汉人女奴会更好,如果没有,就去找撒胡克尔部,他们那里还有几个哈里发的蔡奄国的女奴,将她们买来献给大祭司。”

    几个佐领都点头应承。察合马又对自己的儿子术可说:“你带着我的卫队,保护好大祭司!我这次去可能要四五天时间,这几天一定要多派人手去南边探查。”

    术可咧着满嘴的黄牙说:“阿爸放心,我会保护好大祭司的。”

    察合马点点头:“好,叫你额吉(母亲)给我准备点吃的,我带在路上吃。”

    ……

    察合马刚走的当天晚上,术可就带人将大祭司的营帐团团保护起来。不过,也就是在这天晚上,灾难降临在忽媞莫部的头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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