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枯水季,恒河水浅,最低处,水位不过膝盖。这里没有什么茂密的森林,但有成片成片的草场,远处不高的山峦上,也有着一丛丛的稀疏林木矗立其间。

    遥望云天外,似乎还能看见无垠沙海带来的漫天黄沙……这是个充满了悖论的世界!

    在这里,没有所谓的王道乐土,更不会有什么善良之人。这里最多的就是视人命如草芥的马匪!

    鸡奄山,就在楼兰西南,形似鸡冠,山有灌木,上有连环山洞。山下是植被茂盛的草场,一条蜿蜒古道从这里直伸向无垠沙海。古道旁有一座八角凉亭,亭子残破,只在亭外古道边,一截断了的残碑上能依稀看见几个硕大的汉字---“古渊亭”。

    亭外还有个草棚,草棚里几个身穿破烂袍服的人正躺在里面打盹。

    忽有人从远处骑马而来,草棚里的人倏然惊醒,纷纷跳起来,手伸进了身下的草堆里,警惕地望着远处。

    远处来人骑着一匹枣黄色的马,浑身裹着白色的篷布,这是日照猛烈地区的装束。奔近之后,马上的人一扬手,比了个手势,草棚里的人又放松下来,纷纷躺了回去,只有一个人迎了出去。

    “是张家的人!”草棚里的人嘀咕几句,“莫不是又有肥羊上门了?”

    旁边有人搭腔:“要真是有就好了,咱们也豁出去拼上几斤力气,到鸡奄山上好吃好喝。还有小娘伺候,总好过当这看门狗的活儿。”

    “谁说不是呢。早知道汉廷不行了,咱当初也不用怕被汉军报复。上次劫那单货时我躲在了后头,结果……唉!”其余人纷纷感慨。

    大汉威严依旧像一座大山压在他们心里,但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多次劫掠商旅而没有得到惩罚的结果,让这些混迹底层的西域马匪已经快要忘却了对大汉的敬畏!

    ……

    离鸡奄山百里,距楼兰城三十里有一片洼地,呈漏斗状的地形。可以抵御夜间西域冷冽的寒风,非常适合安营扎寨。

    当然,出于军事角度考虑。漏斗状的洼地里只安放了后勤曲和主将行营。其余部曲依旧沿河道布点,将哨探至少撒出十里左右,特别是东北方向,最远的边哨更是远在二十里外。

    主将行营内一片忙碌。沈云站在仅有的一片羊皮地图上。对说:“赵先至的人马必须立即回转。文萃的女兵曲到哪里了?”

    这句话却是问的旁边欧阳复。

    欧阳复办妥了食盐的事,正自得意,想着应该能压过时迁一头,当沈云的亲卫曲曲长了吧,闻言忙道:“三个时辰前接到的消息,文曲长已经扫荡了最后一波匈奴克巴军,击溃了六百人,带回了数百石辎重。”

    沈云皱眉:“就快进入楼兰城了。怎么还有匈奴克巴军?!”

    笑道:“侯爷这次在秋明州杀的这么狠,匈奴左贤王不做做样子怎么行?!再说了。楼兰城名义上可是属于突施国,虽然谁也没当真,可匈奴毕竟是不怕突施的。”

    那边欧阳复也笑道:“是啊,这次咱们能随军带走的就带走,带不走的全部焚毁,那些帐篷草料倒还没什么,关键是那些正在储膘的羊羔牛马,也亏侯爷下得了这狠心,最近兄弟们这牛羊马肉可真是吃吐了。就是不知有多少匈奴人熬不过这个冬天!那么多佐领、头领向左贤王哭诉,他又不敢派王旗军来围剿,所以只能派点送死的克巴军做做姿态了。”

    说到这个,沈云冷笑一声:“我只恨杀的少了。匈奴人,死多少我都不关心。只要我汉人安好便行!对了,可有统计出来,这次匈奴左贤王部会有多大的损失?等回了国,咱们这也可以算军功的!”

    庞通嘟着嘴,拿着一张纸,扬声道:“初步估计,匈奴左贤王部十七个部落受到致命打击,我们共宰杀了牛羊马不下十万头,还有草场、草料及生活帐篷等,预计来年,左贤王部实力降低五成,克巴军数量会被压缩到四万规模,精锐王旗军八旗也受挫严重,如果左贤王部还想休养生息,来年其王旗军数量必须减少四个旗,也就是锐减到两万左右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过来。”

    这一数据报出,所有人顿时惊呆了。

    欧阳复张着嘴道:“乖乖,就我们四千人这么折腾一个来回而已,这左贤王部就算毁了?”

    也没想到这个结果,愣了一会儿才说:“还真是,怎么这么大损失啊?不会算错?”

    这份报告,沈云其实早就看过,这次念出来也是为了稳定军心。他笑道:“呵呵,这就是敌后游击的威力。当然,这都是长远的计算,当下匈奴左贤王部还是能够支撑的起十万大军的供给和作战的,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万一他发起疯来,我们可是够头疼的。必须尽快进入楼兰,然后去蔡奄。”

    众人齐声应诺。

    不过食盐是个大问题……沈云想了想,便道:“不等时迁交涉了,我还不信了,一个小小的楼兰城见我大汉王师敢不给食盐。”

    旁边章暨也狂点头。在他这个敢偷盗帝国粮食的人来说,还真觉得这么做才是对的。更何况,咱们可是拿东西换食盐呢。

    ……

    二十里,在帝国直道上,骑兵速度快点,也就是一两个时辰的路程。但在这里,却足足要三个时辰。这还是这一带并没有高山峻岭,只是一片荒芜的草场或者戈壁,没有路却到处都是路,只要认准方向,一般都可以快走。

    尽管这样,边哨斥候来回传递消息也花了不少时间。入夜时分。分散在周围的红狐部已经开始赶到楼兰城外三十里的洼地。

    其实,在冷兵器条件下,打仗更多的时间是走路。战争虽然有那么多的渲染。什么三十六计,什么兵者诡道,但实际上真正的战争最多的其实就是走路。

    从这个点,走到那个点,然后摆开阵势,打一场,胜或负。就这么简单!那些动辄对峙数年之久的战役毕竟是稀少,正因为稀少才会成为经典。而从远古炎黄蚩尤大战涿郡到如今,战争已经发生了几万次。几千年下来,人们都是这么打仗的,凭什么到了现在就要更与众不同?

    沈云从来不认为自己要玩与众不同的战争。他只是想将战争天平稍微往汉军这里挪一点而已。比如赶路,他就想将路赶的快一点。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可是屠大神教的。

    所以在斥候传回消息,最后一曲士兵已经在五里开外之后,沈云便立即下令全军开拔,由最后一曲负责守护辎重,其余部曲尽数上马,赶赴楼兰!

    根据斥候汇聚过来的消息显示,虽然匈奴克巴军依旧不甘心这样放汉军离开,但他们成建制的军队至少还要三天才能赶上来。根本不用担心。而前面的楼兰……沈云不认为无桓的楼兰能当得住他这支骑兵的轻轻一击!不但楼兰不行,整个楼兰周围数百里。包括八百里瀚海,绝对没有一支势力能够抵挡他的铁骑!绝对没有!

    这不是沈云瞎自豪,或者不自量力的自负。从千鸟谷出击以来,除了战秋明损失了一些人马,其他诸如扫荡秋明州匈奴大小部落的战斗几乎可以用行军来形容,实在太轻松了。而就在这不断扫荡中,他这四千人马不但恢复了一人三骑,甚至还有多余的马匹来做备选和拉运辎重---作为一个游牧民族,最不缺的就是马了。

    当然,这些马优劣上肯定是不能跟从千鸟谷带出来的专门培养的战马相比,不过当初从秋明城撤出来,狼狈了些,最起码骑士们没丢了自己的战马,那些备马和驽马,凑合着从匈奴部落里拉出来也能使用。

    非战斗状态,沈云没舍得骑瑞兽,而是换了一匹枣红色的母马---多说一句,这母马也算是高大了,不似蒙古马种,倒像是经过混血的东欧马。而携带母马,也是为了饮用马奶。

    闲言少叙,当钟离泗作为前锋,带着两百骑兵,近六百匹战马轰隆隆的抵达楼兰城时,整个楼兰城根本没做任何抵抗,已经有人跪伏在地高喊:“恭迎大汉王师!”

    ……

    “恭迎王师!”沈云骑马赶到时,就见楼兰城外围的一座像驿站又像行仓的地方已经跪倒了一地的人,其中绝大多数人都穿着汉式的袍服,还有几个另类的穿着哈里发的白袍,裹着白巾。

    由于已经是深夜,驿站附近点起了无数火把,火光映衬下,跪着的人的身影有些晃动,似乎在汉军无匹的气势下瑟瑟发抖。

    沈云微微蹙眉,凝声问:“这些是什么人?”

    钟离泗已经带着骑兵入城,分兵把守各条主街道的隘口,还派出一排骑兵往矿区方向去了---那里算是楼兰城唯一的制高点,必须抢占---只留下两个配横纹剑章的尉兵在等候。

    “启禀部帅,这些人是楼兰公会的人……”

    不等尉兵说完,跪伏在最前面一个人立即大声道:“部帅,部帅,小人是这一任楼兰公会的会长菲特埃尔蒙特,我有事禀告部帅!”

    沈云眼尖,在摇曳的火光中看清是个西方人,记忆中上次欧阳复来楼兰,好像也是跟个什么叫埃尔蒙特的人打的交道,便对左右道:“把欧阳复找来,另外,把那个什么公会会长带过来。其他人按照军律自行驻扎,不许扰民,更不许私自卸甲。”

    “喏!”顿时四周骑兵已经散开,有立即开始拴马松鞍,准备落脚的,还有一队队骑兵开始沿着驿站四周散开,寻找适合布置哨点的位置,一切都井井有条,但有杀气四溢。一时间,除了一道道冷酷至极的军令从各级官长嘴里喊出,和一声声喏外。整支军队没有一丝的杂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眼前这支军队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虽然他们的身上铠甲有些破旧,马革也显得很凌乱肮脏。但他们的精气神却无比旺盛。

    菲特暗暗观察着四周,作出判断。

    当然,他还不知道眼前这支骑兵正是大汉威名赫赫的飞骑卫红狐部,如果知道的话他一定不会显得惊讶了---世界两大帝国,大汉的飞骑卫在西方可是与罗马的双头鹰军团齐名的军队,若论起凶悍之名,飞骑卫怕是还要更胜一筹!

    不多时。菲特便来到沈云身边。沈云已经下马,随便在驿站边找了个木桩,将瑞兽牵过来。正在松马鞍肚带,顺便从驽马背上掏了点黄豆喂给它吃。

    对于骑士而言,战马就是第二生命,在休息之余。这种喂食的事一般都由骑士亲自完成。不会假借他人之手。

    菲特可不知道骑兵的这个规则,他见身为汉军的堂堂部帅还要亲自喂马,感觉颇有些不可思议。要知道,在罗马,一个阿司长便已经可以使用两个奴仆,不但不用自己喂马,如果娇气些的话,尿尿都不用自己抖两抖。

    菲特站到沈云面前。沈云看了他一眼,也没说话。正当菲特有些担心眼前这个汉军部帅是否会喜怒无常时。欧阳复已经快速赶到,下马的第一句话就让菲特吓了一跳:“侯爷,欧阳复报到!”

    侯爷?!菲特瞪大了眼睛。

    在楼兰待了这么久,菲特自然知道能够被称为“侯爷”的人是什么级别的人物。如果放在罗马,那就是能佩戴四叶草徽章的中席元老;如果放在哈里发,那就是能头戴荆棘花环的大圣使,都是显赫一方,与国同休级别的人物!可,这个人物怎么会是部帅?

    当然,不能怪菲特老爷目光短浅,只是对于他这个级别的人来说,有一百万罗马鹰币的贵族都是高不可攀的,更遑论堂堂大汉帝国的侯爵了!罗马七级公民制度早就深入人心,更何况菲特知道大汉贵族爵位之难得,如果真要对比,大汉的侯爵几乎可以比肩元老院首席元老,那可是要佩戴罗马鹰徽的。

    沈云没有注意菲特惊讶而又畏惧的神情,而是扭过头对欧阳复道:“这个是不是你上次来时答应跟我交换食盐的商人?”

    欧阳复走前几步,仔细辨认了一下,点头道:“是的侯爷,正是我上次跟你说的埃尔蒙特商行的经理。”

    沈云“嗯”了一声,这才走到菲特面前,抱拳行了个江湖礼节,道:“菲特经理,谢谢你对我军的支持。等会儿我会让人带你去把答应给你的东西交给你,不过食盐可别忘了给我们补充上。”

    菲特顿时有点手足无措,想单膝跪下但又感觉不对,抱拳又觉得这个礼节面对一个大汉帝国的侯爵有点太随意,最后只能用大汉礼,深深一揖,回道:“侯,侯爷客气了,之前在下并不知是王师要用食盐,如果知道,在下是一定不会要那些货物交换的。侯爷放心,之前答应的食盐不会少,相反,在下会劝说公会其他人,集体为王师募捐……”

    沈云呵呵一笑,道:“募捐倒不必,既然你们也称我汉军为王师,岂有强抢东西的王师啊?!给你的东西就拿着吧,我们带着也是累赘。不过食盐要是能多给点,那也是好事。”

    “是是是!”菲特尴尬一笑。之前还有点紧张,但看这个侯爷说话随和,倒也放松下来。

    沈云见事情说的差不多了,便随口问道:“我看这驿站后面的行仓里有很多货物,是你们公会的么?”

    菲特一愣,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事,这次干脆利索地单膝跪了下来,道:“侯爷,在下代楼兰公会全体会员求王师救救楼兰城的汉人!”

    沈云一愣,没有立即应承,而是收起笑容,正色道:“汉人?!我大汉子民在楼兰城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么?”

    菲特见沈云口气变硬,顿时有点着急,忙把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就在沈云赶来楼兰城之前,那叫张立的会长已经召集过所有势力的代表人物会谈。在会谈一开始,张立先是劝说所有人凑兵抵挡汉军,但除了西海州的武氏愿意派出自己的五百家丁外,其他各人都是反对出兵的。

    原因很简单,如果来的是马匪,那不用说,各家必定凑人手抵挡,但来的是正规的汉军,汉军从不劫掠,公平交易,为什么要突然反抗?特别是哈里发的卜逻吉烈,突施的石氏,蔡奄国的蔡氏,大月州张晟造反,关他们三家什么事?汉军就算来了,也不可能找他们麻烦。至于地头蛇岑家,他们就更没有跟着张立发疯的理由了。

    而菲特本身只代表埃尔蒙特家族,在埃尔蒙特家族没受到威胁伤害前,他也找不到跟汉军对抗的理由。于是一众人都是反对。

    张立自己只有家丁和雇佣兵三四百,加上武氏最多只有千把人,这些人手怎么抵挡汉军?于是着急上火的张立便把鸡奄山的“齐天王”报了出来,并扬言,如果大家不帮着抵御汉军,他就引“齐天王”入楼兰城,到时候大家一拍两散,谁都别想好过。

    本来楼兰城集合楼兰公会所有人的力量,六七千人的武装还是能凑出来的,再加上滞留商贾的护卫,上万人也是有的,这也是齐天王不敢强攻楼兰城的原因。但如果张立站到齐天王那边,那形式就完全逆转了。

    齐天王是什么人?那是连大汉军队都敢动的悍匪!这样的人物所有人都有所顾忌。

    就在所有人有点犹豫,张立以为能够说动所有人时,还是年纪最大的卜逻吉烈说了一句逆转局面的话:“安拉至大,哈里发在上,齐天王明日未必能攻破楼兰,但汉军今夜就可以抵达楼兰。诸位,你们不会忘了石城往事吧?”

    仅此一句,张立顿时觉得不妙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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