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你们两个人在这个地方是有什么用意?这里可不是你们这种本该风起云涌的大人物待的地方。不要给我说什么你们安贫乐道,也不要说你们喜欢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曹团长咄咄逼人的架势和老头子恬静淡然的模样相映成趣,如果说曹团长像是一条择人欲噬的猛兽,那老头子就像是一个有着无数驯兽经历的饲养员。

    老头子当然明白曹团长言下所指,只不过他还是那一脸笑眯眯的模样,甚至还从容的伸出两根手指比划着曹团长那夹着雪茄的模样。这插科打诨的手法也是浑然天成,曹团长最后也只能翻了翻白眼。乖乖的套出一支雪茄,给老头子点上了。

    老头子被一口浓烟呛得咳得比刚才还厉害,却又固执的再度抽个不停。从生涩慢慢到熟练,老头子也笑得更加得意了,都不知道他是享受雪茄的滋味还是在享受自己终于学会了摆弄这种新奇事物的成就感。

    曹团长觉得这老头子的个性有点像是一个老顽童,一大把年纪了还喜欢到处折腾。学会抽个烟就乐成这样,真容易满足。

    “我想我的造型一定很帅……”老头子看了有点不耐烦的曹团长一眼,仿佛在自言自语。

    更让曹团长哭笑不得的是老头子一只手也在自己那发际线都褪了一大半的脑袋上不停的抹动,直到把那头银丝都抹得向后柔顺贴服了之后。方才罢手。这显然是在模仿曹团长的大背头,只不过老头子模仿不出来曹团长那奸诈的神韵,反倒是把这头型拨乱反正,抹出了几许刚正的味道。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曹团长瘪了瘪嘴。一脸的不爽。

    “为什么我们不能在这里?难道这里写了不准人类定居吗?流亡之域,顾名思义,那就是流亡之人居住的地方吧?我们嘛……也算是流亡之人,自然可以在这里呆着。”老头子也不见怪。道:“更何况,广厦三千,夜寝不过六尺之地。腰缠万贯。一日不过三餐果腹。潇潇洒洒的终老于此,那也是一种人生的选择嘛!”

    这番话又让曹团长不可遏制的想到了曹老先生,这老头子虽然漫不经心,但是言语却非常纯澈自然,并不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能够有强大的实力,还能甘于这样闲云野鹤的生活,不是看破红尘,就是饱经沧桑。

    这个老头必然是个脑袋灵光,见多识广的老头。一看就知道肚子里藏了不少货,跟澡堂里指点江山的搓背大爷有得一拼。说话的时候声音透出那股仿佛阅尽众生百态的味道,绝对不是经历一般的人能散发出来的闷骚气质。

    老头子端起面前那碗汤药,仿佛准备就着这汤药来下雪茄一样,还一脸的享受。

    曹团长粗鲁的劈手夺过了那汤药碗,直接倒掉了里面黑黢黢的药水。把碗一放,曹团长把自己腰间装着毛台的大皮囊取了下来,给老头子满满的倒上了一碗。老头子让曹团长的鼻子略微有点泛酸,回忆是非常折磨人的东西,曹团长此刻就被诸多前尘往事折磨着。

    曹老先生自知大限已至的时候,表现和这个老头子殊无二致。那是真正勘破人生的姿态,曹团长可以理解,但是却无法贯通。哪怕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的放下。曹团长很享受老头子带给自己这片刻的念想,倒酒也是有感而发。

    “这是什么酒?倍儿香!”老头子只端起来嗅了一嗅,顿时一张老脸就眉开眼笑了。

    “甭管什么酒,反正不是你那些垃圾药汤比得上的。你气虚血弱的,喝点这个保准不一样。”曹团长也一脸笑容,这一幕同样似曾相似。

    “哦?你还看得出我气虚血弱?”老头子颇有点惊怪。

    “废话!不然会给你享受这好东西?”曹团长翻了翻白眼。

    这还真不是曹团长瞎吹,白酒真是很适合气虚血弱人的好东西。像是劫掠团一大帮酒囊饭袋那种喝法,完全就是图个氛围。那不叫喝酒,那叫灌黄汤。适当的饮酒。能够促进血液循环,对身体有诸多的好处。气虚血弱的人,容易感到手足发冷,喝这种烈酒更是一种享受。

    浅抿了一口,老头子的眼神顿时亮了。那如同是火线一样直贯入肺腑的酒液确实让他说不出的受用,他还没喝过这种烈性的好酒,确实不是他那汤药比得上的。喝上了就停不下来,一边灌,还一边冲着曹团长直竖大拇指。

    曹团长一脸傲然,难得的和老头子吹了通牛。愣是把自己的白酒吹成了壮阳神器。女人喝多了都得一声狂吼,然后冒根小兄弟出来。

    在曹团长和神秘老头子聊个没完的时候,劫掠团六大散人也没闲着,他们把皮尔斯烦得都想要自杀了。一般自来熟的人,也比不上他们这种第一次相处和别人相处就像是亲手足一样的架势。

    巴克利不时嘘寒问暖,问长问短。尤其是对皮尔斯身上的十一道贯通伤疤,巴克利前前后后就含沙射影的问了几遍,虚荣的巴克利一直对这种男人的勋章特别有兴趣。

    皮尔斯被缠得没法了,最后只能推说是一场江湖恩怨留给自己的纪念。他以为这样就能让自己逃过一劫。却没想到只是灾难的开始。

    巴克利因此给他取了个很有别致的名字,“保罗?十一刀?皮尔斯”。这个称号让其他五大散人也拍手称快,连说般配。

    如果六大散人只有这种玩笑的套路也就罢了,偏偏他们并不是安生的主儿。

    粗鲁的往皮尔斯的两边耳朵上和嘴巴上塞了几根大雪茄之后。六大散人顿时认为彼此的关系已经拉近到足够生死相托的地步了。

    于是他们开始询问皮尔斯有没有兴趣干劫掠团,并一脸中肯的游说皮尔斯,声称皮尔斯的这一身本事,完全可以和名声显赫的劫掠团六大散人相提并论。尤其是皮尔斯和曹团长单挑时候。表现出来的厚脸皮韵味也和劫掠团有臭味相投的意思,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六大散人豪爽的拍着胸口表示,只要皮尔斯点个头。这买卖就成了。从今以后劫掠团就没有什么六大散人了,有的是霸气的劫掠团七雄,或者是文雅的劫掠团七子。要是皮尔斯舍不得他江湖中人的身份,那么迁就他一下,组合叫劫掠团七侠都没问题。

    毕竟劫掠团的本职工作就是在这里剿匪,以暴制暴,劫富济贫,行侠仗义。封个侠名,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皮尔斯装模作样纠结的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忍痛”拒绝了六大散人的提议,他的理由是他还要照顾年老体衰的老爷子,没有什么机会和劫掠团混饭吃。这个光荣的组合,注定是要和他绝缘的。

    老子要是跟你们这帮悍匪混到一起,老子的名声岂不是全毁了?皮尔斯心里却是这般思忖。只是看看这六个败类清一色腹黑奸诈的嘴脸,以及那吞云吐雾时流露出来的流氓神韵,皮尔斯就觉得一阵无力。

    再想想自己和他们裹到一起之后的形象,皮尔斯更觉得一阵不寒而栗。虽然他脸皮是厚了点,但是比起这六个败类来还是差了不少。更何况自己堂堂一个剑宗境界的高手,在人类世界那都是足以开山立派的高手了。跑去抢劫土著强盗,皮尔斯觉得自己真丢不起那人。

    皮尔斯本来就是有外号的,而且还很拉风,叫做“真理”。这个外号来源于他一副钢浇铁铸的躯壳,就如同是真理一样,永远不会倒下。这副身躯之中所隐藏的无数种进攻技巧,也完全可以号称进攻万花筒。除此之外,这个绰号也有另外一层含义,只不过现在却已经变得遥不可及了。

    甚至六大散人还表示要给他免费设计一个酷炫狂拽的威猛造型,他们都认为要是皮尔斯脑门上绑一根发带肯定会有种特别的男人味。

    皮尔斯最后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把这群家伙晾在一边。犹豫了片刻,皮尔斯也钻进了木屋里面,免得眼见这些家伙的嘴脸心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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