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甜……!”
马杜折腾了半天,总算是能安心咬上一口烤浆果了。这是道他从未品尝过的美味,他惊得捂住下巴,瞪大了那双眼。炉中的点点火星跑进了他的眼中,恰似琥珀棱角流光,又如月下斗转星辰。
庄云衣待在那间仓库时只能透过窗棂窥见一角,如今,她终于得见了其中全貌。
她歪着头,心道:至于这么惊讶么?
这些于她而言微不足道、举手之劳的小事,在马杜眼里却不是这样。
此时的庄云衣还无法掂量自己在马杜心中的那份重量,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她平日所见,当真不过“冰山一角”。
这顿烤浆果是庄云衣的晚饭,是马杜的夜宵。
吃饱喝足后,二人就该上床睡觉了。
可这卧房就只有一张大床,庄云衣的眼神在床和马杜的身上游来游去,她在确认一件相当重要的事情:这个人躺上去之后,到底还有没有给自己落脚的地方?
如果有,那自然皆大欢喜;如果没有……那她今夜就注定要睡在冰冷的地板上了。
庄云衣还在观察,却看见马杜静悄悄地来到了大床旁。他坐在床边餍足地咂巴了几下嘴,不曾洗漱,就准备上床睡觉了。她一拍脑袋:自己刚刚竟然还想过要和他躺在一张床上,如此看来,这步省去,不要也罢——!
她看角落里有一张卷起来的鹿皮,不大,拿来铺或是拿来盖都正好。庄云衣找了个靠近炉火的暖和地方,正准备躺下来歇息,却见马杜掀开布衾一角,看那架势,竟是要邀请她躺进去,拥卧而眠。
庄云衣:……
这种举动和洞房没有任何区别,她都能想象到:自己躺进去后的下一步是要做什么了。她摇了摇头,执拗地定在原地。
“为、为什么……?”马杜不懂这些。
他只是单纯地想和她躺在一起睡觉而已,他刚刚搂住她时就在想了,除此之外,他并不打算做额外的事情。可就算他开口问,庄云衣也没办法回答他,谁让她现在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两人之间的沟通失了语言,就必然会多些动作。只要她想,她可以用任何大胆的动作传达自己心中的想法,除了“这件事”,只有“这件事”……绝对不行!
一旦提起,他绝对会像那控制不住的洪水猛兽一样……庄云衣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无数副画面。无论怎么想象,她都只能想象到自己筋疲力尽、气若游丝地瘫躺在床上,全身酸痛,像被一股巨力捣碎了一样……
我会死的!
我绝对会死的!
庄云衣心想。
“为什么?为什么?”马杜急切道。他太想知道答案,说话都从磕磕巴巴变成利利索索的了,“媳妇,你莫不是讨厌被抱吧?”
不……不是,庄云衣摇了摇头。
“既然你不讨厌被抱,为何会讨厌与我睡觉?这说不通啊。”马杜疑惑道。
他知道自己有一个古怪的小怪癖,就是在睡觉时,会下意识“抱住”身旁的什么东西。或许是出生时没什么安全感导致的,这点到快到了“而立”的年龄都改不掉。除去这点之后,再无其他。
马杜不知道庄云衣的顾忌另有其他,他搓着手,执拗地向她要一个回答。睡意消去大半,他干脆从布衾中出来,坐到床边。看他那架势,是打算今日要不到,就静坐着待到明日;明日要不到,就静坐着待到后日。
“傻”与“倔”,这两样中但凡只占一样,庄云衣都有办法糊弄过去。但这个人偏偏两样俱占,她就拿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既然这种话无法启齿,那就……用另一件事来替代它吧!
庄云衣走到他的身前,指了指他那头飞翘的长卷乱发,言下之意是:你要把自己“收拾干净”,不然一起睡觉这种事情……没门!
噢……原来是嫌弃他“头发长”啊!
听完,马杜低下头,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此前生活得太过与众不同,这才让她对自己感到害怕,甚至是有些厌恶。仔细一看,有区别的地方不仅仅是“头发”,他低下头嗅闻,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小春虽为奴隶,可身上是干净的暖棉味道,像将太阳穿在了身上;而反观他,身上却只有泥巴味,像不小心一脚栽进了哪条阴沟里,臭烘烘的。
马杜心下了然,他点了点头,乖乖躺了回去,不再多去纠缠庄云衣。只是,他在躺下后不久,处于半梦半醒之间时,迷迷糊糊向她说了一句话:“小、小春,我会把自己拾掇干净的。”
“等到那时候,你就能和我一起睡觉了对吧?”明明他一个人霸占了一整张床,此刻,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庄云衣:“……”
哎,这个傻子……这番话让她听见了,她今夜怎么睡得着?她的手紧揪着那张鹿皮,都要把鹿皮揪皱了。最后,她默默转身,从面向墙变到面向墙,她想看一看他是不是和自己一样睡不着。
结果出人意料。
庄云衣:啊……这个傻子,原来他已经睡着了啊。
接连几天,秋华镇上怪事迭出。
先是有“薛府薛三爷罕见卖家奴”,再是有“异族怪人马杜上镇采买新物”,镇子口上的几位阿婆都已经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马杜”此人身材魁梧,性格还怪异,不近人,大家对他的了解都浅薄。略知一二的人都知道:他上镇通常只会为两件事而来,一是买些米肉,二是接活。可他这次买的东西非米肉,而是一些“不太寻常”的东西。
“我今天就给你们说道说道,这异族怪人到底去买了些什么东西!”坐在正中央的黄发阿婆舞着那双手,娓娓道来,“女子做衣用的剪子……哦,还有,女子沐浴用的皂角……”
“还有女子穿的新衣……”
“还有什么铜镜、木梳和熏香脂粉!全是些女人用的东西!”
“嘶,这厮……他哪来的闲钱置办那么多东西?!”
“辛苦挣来的呗!”
“哦哟,你们可别小瞧了那异族人!他一人能干十人份的活计,就能拿到十人份的工钱,就算那些地主偷偷摸摸明削暗扣,经年累月下来,也是一笔大钱呐!”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黄发阿婆说话的声音陡然转小。
“这个异族人如今表现如此反常,定是用自己积攒下来的银两买回去一个媳妇!”媳妇只能明媒正娶,要回家过门,认祖归宗的,就算是异族也一样,哪里有用真金白银买的道理?
“哦?听上去有几分道理,那他这是……?”
“你傻啊!还能有为什么?”
“所谓‘夫唱妇随’,自然是……那怪人的媳妇,也理当是一个怪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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