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杜忘记了自己的肤色较寻常人黑一些,这让庄云衣在刚刚醒来还迷迷瞪瞪的时候,以为自己见到了阴曹地府来的黑无常。

    她一个激灵,立马清醒了。

    庄云衣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两日过去,她的热病已经好了,只是寒症还在,鼻子不通气,堵得慌。

    她心觉自己像支“无骨花”一样,不能吹风,力气也小了许多,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看来还是有几分道理的。庄云衣没有吵醒马杜,她悄悄下床,披了件大氅,直接推门出去了。

    不远处,锡郎中猫着腰,在药圃中给新栽种的草药苗浇水,见庄云衣从远处走过来,他站起身,略微诧异地看着她:“你的身体还没好全,这就起了?”很快,他又自言自语道,“嗯……是该下床多走动走动,活络筋骨,疏通穴脉,对你的恢复是有好处的。”

    这的确是庄云衣来此的理由。

    但那只是其中之一,而另外一个原因便是……她指了指锡郎中,而后微微欠身。

    “你……你谢我做什么?”他面露窘态:自己不过是做了些医者该做的事情,真不必如此客气。如此举动,倒显得他先前要赶人出门的样子,怪小肚鸡肠的。

    锡郎中摆了摆手,道:“你若是真想谢我,就……就去叫醒你的夫君!叫他把医馆里那一门一桌赔给我!”这件事他可还记得一清二楚。

    别以为他不知道,这秋华镇上都传开了,大家都在说“这家医馆没有门面,看着阴森可怖,变成了‘活人不过,死人三顾’的鬼门关”!

    这……庄云衣知道自己身体还没好全,以马杜那倔强性子,铁定又要撸起袖子,和锡郎中掐架了。

    唉,头疼。这两人始终无法达成和解,只能由她从中回寰。庄云衣攥紧身上的大氅,决定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她让锡郎中伸出手,在他的掌心间写道:他赔是他赔,我谢是我谢,这是两码子事,并不冲突。我只是打算用锡郎中赠予我的参药做一份养身膳食……

    这么写显然不够,锡郎中又不需要养身,他有理由拒绝。庄云衣顿了一下,而后继续写道:谢礼不厚,称不上礼,不求笑纳,但求一试。

    如此,以退为进,便将他的后路全部堵死了。

    礼即是“兵”,用好不仅能明哲保身,还能在得罪主子的危急时刻救自己一命。这是她为奴十余载学到的本事。庄云衣从前在薛府里,整日躲在仓库里,都没怎么用过,如今出来了,反而天天在用。

    她又叹了一口气,叹自己“怎么越活越回去”。

    “你……”锡郎中有些语塞。

    他支支吾吾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你这种女人……怎么会嫁给马杜那种男人……?!”

    这一大段话看着轻飘飘的,其中蕴藏的分量不容小觑。他敢笃定:这秋华镇上绝对找不出第二个像她这么聪明的女人!

    他跟着她叹了一口气,叹马杜这人“撞了什么狗屎好运气”。

    “那参药有剩的,不吃就浪费了,你愿做就做吧,不过……”

    “就算做了,那门还是要赔的……!”锡郎中自认为自己并不是什么菩萨心肠的大好人,他睚眦必报,俗气得很。

    可庄云衣却不这么认为,她见过真正的“俗气之人”,知晓他只是逞口舌之快,只是刀子嘴豆腐心罢了。她略微颔首,可很快又低下头,唇角微勾,露出心中了然的笑容。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庄云衣突然着急忙慌地往回赶。她估摸着马杜这时候应该醒了。如果他醒来后看到她不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会在她耳旁念叨这件事情的。

    还好……他还趴在床边睡着。

    庄云衣蹑手蹑脚地靠近,像只踮着足尖走路的猫咪一样,她刚想越过他上床装睡,就见他的眼睑像蝉翼一样轻颤了几下。早不醒,晚不醒,偏偏这时候醒。好死不死,两人交错的视线汇聚到一起,正正好四目相对。

    “咦……?”马杜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媳妇,你已经能起身下床了?”明明昨天还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看来,他的努力是有些用处的。他枕在臂弯上望着她出神地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看见了什么“无价珍宝”。

    见状,庄云衣锤了他一下:还没睡清醒呢?傻笑什么!

    她真怕这人老来成傻子,蓬头散发,睡醒一脚出门去,直向西行,再也不回来。

    她只是一介奴隶,还是个哑巴的。但凡是个正常人都知道,她是不可能会永远侍奉着他的。马杜迟早会认清现实,会娶妻生子……庄云衣知道自己心中所想的事情与此时此景毫无瓜葛,可她却按捺不住,止不住地想。

    “怎么还不给人笑的……”马杜有些委屈。

    他用指抵住唇角,硬是将上扬的弯月掰成一道平仄的直线。马杜歪了歪头:难道我笑起来的样子很奇怪么?若是知晓原因,下次就不会再犯下这种错误了,可是……

    真是奇怪,他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突然就笑了。

    缭绕的炊烟将马杜的半张脸笼罩住,他垂眸时,像是隐于弥散浓雾之中,轮廓分明的眉眼逐渐消弭……

    他其实在煮药,但他并不确定这药到底能不能喝。

    “媳妇……这药罐中的汤水都快要煮干了,这……这还喝什么?”马杜作势将药罐抬起来,可庄云衣却摇了摇头。她伸出手拦在马杜腰前,让他把药罐放下继续煮。

    就要将水煮干才好,庄云衣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这已非煮,而应改叫“煎药”。煎药能将汁水煮进药中,使其软而易嚼,再用火慢焙,让外皮焦脆。这种外酥里嫩的口感会让参药本身的药效大打折扣,但做膳食则刚刚好。她是在仓库中的书中看到的方子,这也是她第一次这样做,不知道是否管用……

    嗯……?好香……?

    庄云衣的鼻子突然嗅到一丝药香。她拍了拍马杜的肩膀,让他把药罐端过来给自己看看。

    参药在煎煮过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淡黄色转变成了褐色,像谁一针一线在上面刺绣了片火烧织锦。

    她还未将烟扇入鼻中,那阵香气便像浪涌似的不停翻上来,参片独特的刺鼻气味变得馥郁醇厚,脱去燥辣,余下温热。庄云衣和马杜都没忍住,他们同时多吸了一口气。

    “媳妇,这药……闻得人嘴馋。”马杜说完,吞咽下一口唾沫。庄云衣眨了眨眼:是么?我怎么觉得你口中说的那人便是“你自己”呢?

    她将煎参盛到了小碗中,捧起床头桌上的另一只碗,里面的雉鸡饭是马杜新做的,她还没有吃过。现在食材还缺了几样,猪油、甘草、韭根、葱白、胡椒……这些东西该去哪里要呢?

    庄云衣低着头思考,马杜明明没看清她脸上的表情,却能感受到她的苦恼。

    奈何自家媳妇是个哑巴,她的苦恼无法言说,无法同他分享,他又实在是想知道,马杜绞尽脑汁,最后,他想到了一个“好方法”。

    一刻钟后。

    他拿来了一只兔毫笔,然后撩起衣服,将下摆撕下来一大块。

    庄云衣接过笔时就知晓了他的意图。她刚想叫他把手掌伸过去,就听见“咔吧”一声裂帛声。她心中一惊,去看时,这个人的衣服已经毁了。

    唉呀,真是头疼……庄云衣一拍脑门,她感觉自己好不容易降下去的火气又要再冒上来了:

    这个败家子!

    用手掌就能解决的事情,撕衣服干什么?!

    偏偏他还端端正正、规规矩矩地将那截残破衣裳平摊在床,又像拂纸一样将堆叠褶皱齐齐抚平。庄云衣哑然:……好家伙,我和锡郎中玩“以礼为兵”,你怎么也来和我“以礼为兵”啊?

    “媳妇,你有什么烦恼可别硬憋着,一定要和我说,至于怎么说……”

    “你、你就蘸水在这上面写字,我识字,看得懂的!”马杜趴在床边看她,像献宝似的,神气十足。

    衣服毁便毁了,她现在也没能力给他做一件新的。庄云衣不忸怩,手一挥,很快将水渍之字写好了。她将自己在做什么,以及在苦恼的事情像倒豆子一样倒在了上面,马杜一看便知。

    这些东西去市集上都能买到。但当马杜知道这顿美餐是特意为锡郎中准备的时候,他极不情愿地皱了皱眉:为什么他要为一个自己根本不喜欢,甚至是讨厌的人大费周章地准备这些事情?

    “我当然可以去,但是……”

    马杜话锋一转,庄云衣就连他后话是什么都猜到了七七/八八。

    如果光靠请求行不通的话,那么……加点“小料”如何?她指了指自己,而后,不慌不忙地在那一大段话后面加了一小行:不是为了锡郎中,就当是“为了我”。

    等这件事做完,我身体好全后,我就无条件地答应你一个请求,如何?

    在写下这句话的那一瞬间,庄云衣都不曾后悔过。

    但在这之后的每时每刻,她都在为那一瞬间不停地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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