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冰这个名字听起来便是个冰霜似的美人,原来巫行云喜欢清冷挂的。

    巫行云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想娶的夫郎,恨不得马上请陛下赐婚给他们。然而他深知,没有感情基础,万一林冰别有念想,怕会造成怨偶,所以他才会先找孟南柯,用迂回的方法,去追林冰。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追一个人就是打一场战争,其难度和时间因人而异。

    林冰此人,是个小有名气的大家淑男,在他居住的崇贤坊,人人都夸他知书达礼,尊老爱幼,乐善好施。

    有如此佳名在外,提亲的人自然不少,但是林御史,也就是林冰他娘,推拒说舍不得儿子早早嫁人,想再多留几年。

    巫行云是在西市买荔枝煎的时候碰见林冰的,两个人都要买荔枝煎。荔枝煎只剩下最后一包了,林冰大方地让给了巫行云。

    “因为他让给你荔枝煎,你就想娶人家?”

    巫华胥不解。

    巫行云理直气壮地说道:“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吗,我看见他的脸了,长得很漂亮,适合做我的夫郎。”

    “说到底,还是看脸嘛。”

    孟南柯望天翻了个白眼,想想她自己也没有理由贬低巫行云,她看见巫华胥那张脸同样会产生占有的念头。

    “我打听到林冰今天会来东市买书,我们快点去,我得给他留个好印象。”

    东市开设有布行、酒肆、药行、肉行等等,临近皇宫,达官贵人的府邸也多设在周围的坊中,去这边,巫行云能碰上不少熟人。

    书店里没看到林冰的身影,却有一个孟南柯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这个人和巫行云的关系匪浅,一见巫行云,她笑着迎上来,“巫姐姐,真巧,你也来这里买书?”

    巫行云把握着恰到好处的分寸,笑道:“是呀,听说有一本绝版的《千山注》,我想来这里碰碰运气。”

    “《千山注》是江碧公呕心沥血半生,阅遍天下古籍所做,可惜他的家人不识《千山注》的价值,竟将此书卖给行商,直到有识之士看到这本书,连忙找人抄写了好几本,才使得这本书流传下来。原版的《千山注》却在那行商知道价值后高价卖出,随后便不知所踪。如今世间所存的抄本并不多,在读书人看来,可算得上是无价之宝了。”

    李之至说了一大段《千山注》的来历,在巫行云看来不过是炫耀而已,毕竟这《千山注》在巫华胥那里就有一本,她看过好几回,还抄写过,说《千山注》是为了找借口而已。

    巫行云淡淡的一笑,“是啊,那《千山注》的诞生不易。你家中藏书千卷,怎会劳动你亲自来书肆呢?”

    李之至道:“是来见一个朋友而已。”

    她不欲多谈,话题又转到了孟南柯身上。

    “好久不见,驸马。”

    别人的驸马都叫得,但是听李之至说,就别扭得紧。孟南柯呵呵笑道:“是挺久了。”

    李之至此人,巴不得一辈子再见不到才好,她可忘不了,自己之所以穿越,原主的死亡,有一大部分要算再李之至身上。

    “你是我的义妹,我们同属一家,如果不是最近事务繁忙,一定要和你小聚一回。”

    李之至诚恳地邀请,“几天后我和朋友们有个文会,希望驸马能赏脸参加。”

    孟南柯不太想去,她有几斤几两,自己还是知道的,那点知识在听雨他们面前卖弄还行,和一堆正经读过书的古人比起来,纯纯降维打击了。

    “——”

    她正打算拒绝。李之至又邀请了巫行云,说期待平安爵给文会增光添彩,又说此次文会是盛会,不仅是才子,还有一位有名的都知。

    都知是伎子中最高档,最有名气的一种,不是因为他们的容颜在大多数伎子之上,而是他们的才学,在众位伎子中最为出挑。

    可惜无论男子的才学再出挑,也不能入朝为官,他们的才学只是文人们锦上添花的点缀。

    巫行云要追求的林冰,估计更不会参加这场文会了。

    “好啊,我答应。”

    巫行云轻松应下。

    队友叛变,孟南柯欲哭无泪,努力想办法把自己摘出去。

    孟南柯道:“我那天有事不便参加,恐怕要辜负李女郎的美意了。”

    “怎么叫的这样生分,咱们不是姐妹吗?驸马不愿去文会,是何事那么紧要,莫非是陛下又赐了驸马新的差事?”

    李之至似笑非笑,故意提起陛下,也是因为她听说孟南柯奉命和巫行云一起破了少男失踪案。

    “是呀,听说为了破案,驸马还穿了男装。”

    不知是谁冒出一句,惹得在场的人都忍不住偷笑,只有一个人的脸——黑了。

    孟南柯转头看向巫行云,可惜她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孟南柯。

    一打岔,孟南柯也就失去了拒绝去文会的机会,还被扣上堂堂女人,居然穿男装的,真是没有自尊心的名头。

    哼,你们笑吧,到了她的时代,你们这群女人得全换上女装!

    偶遇林冰的计划也被打乱,回去的路上,孟南柯质问道:“你为什么不拒绝那个文会,你忘了你要追林冰了吗?”

    “文会上要请何都知,那个何都知自恃清高,连我都没见过。听说他最讨厌的是我们这些显贵,认为侮辱了他的品格。不知道李之至这次是用什么打动的他。追人的事儿不急于一时,先看看那个何都知是个什么样的人。腰细不细,脸蛋白不白。”

    “你不关心他的才学吗?”

    巫行云蓦地一笑,“南柯,一个男人,他才学再好,他也只是个男人。更何况,何都知,一个傲气点的伎子而已。”

    何谓文会,以文会友?孟南柯最开始是这么想的,实际上,文会是读书人互相交流,拓展人脉,以及和伎子们调笑游乐的集会。

    参加文会的人,除了像巫行云和孟南柯这种有官职在身,身份相较尊贵的一些人在,更多的是一些想借文会上结交权贵,从而一步登天的人。

    此时虽然有科举制,然而世家枝大叶茂,笼络了不少平民子女,让她们为自己效力。

    今上一直不满几个世家做大,有想铲除他们的想法。而这些政治上的事,和孟南柯没多大关系了。

    不想去文会的孟南柯很烦恼,闷闷不乐地喝着冰镇的梅子酒,巫华胥身居上位,也善于体察人心,问道:“发生了什么,你不太开心?”

    “没什么,是李之至请我去参加一个文会,我不想去。”

    孟南柯郁郁寡欢,李之至不是个好人,她一点不想和李之至扯上关系。

    “不想去就不去,你是我的驸马,除了我,没人能影响你的想法。”巫华胥说,“明天我让灵一给相府传个信,说你有事不去了。”

    太子殿下威武霸气,孟南柯看向巫华胥的眼神中充满了崇敬之情,“多谢殿下,大恩无以为报,只有以身——”

    “以身?”

    以身相许的“相许”两字卡在嘴里,孟南柯硬是没说出来,得意忘形,在现代调戏朋友的话差点冒出来。

    “以身相报。”

    孟南柯真诚地微笑,“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倒不用你粉身碎骨……”

    巫华胥浅浅一笑,眼神避开,落处是茜色纱帐。

    他的耳朵,悄悄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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