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是属狗的吗!

    牙齿破皮的瞬间,陆晚差点痛呼出声,想也没想,反手就揪住他手臂上的布料往旁边甩去。

    伤处猛得一扯,感觉好像扯下了一块皮。陆晚疼的龇牙咧嘴,脸都快扭曲了。

    还好程厌非这几日饿了上顿没下顿,原本就没什么力气,几乎不用多大的劲道就被甩到了地上。

    地上尖锐的石子硌在背脊上滚了两道,火辣辣的疼。

    舌尖上还沾着血腥味,程厌非忍住反胃,抬起头。

    白日的阳光错过枝叶,落在脸上略显斑驳,却衬得他的目光黑幽幽的,像是浸了墨的清水,混混沌沌的。

    此时的他浑身血淋淋的,满身的落拓与脆弱,浑身像是炸毛应激的小猫,仿佛下一秒就要张扬着爪子挠上来。

    “为什么?”他攥着淤泥爬了起来,嘴唇绷成一条直线,定定地瞪着她。

    陆晚扶着颈侧的咬痕,被抢了台词,她有些哑然,半晌才结结巴巴道:“什么为什么?”

    他问道:“为什么要回来。”

    陆晚不解道:“我是来救你的。”

    但她说完才蓦地意识到,对程厌非来说,并不需要她的“好心”。他昏昏沉沉,颠颠撞撞,吐了满身的血,却终于可以逃离那个囚笼,对他来说这是莫大的好事,谁知半途竟被她劫了回去。

    在程厌非眼里,或许她就是那个多事坏事之人吧。

    果不其然,程厌非垂眸盯着地上的车辙,肩膀微微下沉,安静了起来。

    盛夏的蝉鸣一树接着一树,让本就炎热的天气更加充满燥意。

    不知怎么的,陆晚忽然想到了方才那些悚然的残肢断体。

    自从打水回来,就是一系列的逃生,所有的事情都发生的太过突然,让她完全没有思考的时间。

    但其实最最开始就该考虑到一件事,那就是,这些人为什么会突然残杀成这副局面。

    不可能是因为长虫的袭击。

    自从进入这块地界,所有人都异常的仔细,除了程厌非之外,根本没人受过皮肉之伤,况且以马禄的灵敏度,要是有人受伤也不可能发现不了。

    不是长虫,还有可能是什么?

    盯着满身是血的程厌非,不知怎么的,陆晚心中生出一种特别别扭的感觉。

    她莫名就记起了原文中的一段。

    原文中有一段是讲述恶毒女配坑害女主苏念念之后的某天忽然就疯了似的,划花了自己的脸,剔掉了自己的波棱盖,浑身是血地爬着哭着,逢人就说自己害了女主要赎罪。

    书里当时明里暗里的暗示是程厌非动的手脚,但具体是如何动的手脚,作者没写,谁也不知道。

    现在想起那成片的尸林,又想起那掉在尸堆里的项坠,陆晚不免回忆起了那一段隐晦的剧情。

    难道,是程厌非致使他们自相残杀的?

    想到这个可能,大热天的,在烈日之下,陆晚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你……”她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能说什么,说是不是你干的?

    这不纯纯犯傻吗。

    陆晚沉默了。

    倒是程厌非好像忽然从浑浑噩噩中清醒了过来,攥着项坠,眼神黑漆漆的,抬头道:“救我……你知道我的项坠……”

    其实他说话的时候始终没有太过起伏的情绪,但是陆晚还是觉得头皮有些发麻,她马上解释道:“我传信丢在那里了,去找的时候正好捡到了那个…嗯,你的项坠。”

    传信是进城必须的信件。记录着各路驿站的信息。他们这份是托了关系伪造的。

    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物件,马禄信不过别人,都是全权交给她保管的。

    在跳下马车的时候她就已经提前想好了说辞,现在说起谎来也毫无负担。

    张口骗舌后,陆晚顿了顿,继续道:“因为看起来你很喜欢它,是你娘亲送你的吗?”

    陆晚知道程厌非原文中是母亲不详,话脱口而出,说完又有些后悔。

    她细细地看着程厌非,他并没有任何不满的表情,只顿了顿便点了点头:“是。”

    他总是如此,明明这么小的年纪,却让人难以看透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信她的鬼话。

    但程厌非一张落拓的小脸上却终于解除了警惕。

    他似乎松了口气,再抬眸时,目光不小心触到她颈侧的咬痕,眼睫一颤,又是怯生生的表情:“对不起,我刚才只是太害怕了……”

    每当这种时候,陆晚又觉得,他也只是一个会害怕会退缩的小孩子罢了。

    陆晚安了安心,反而宽慰道:“没事,我明白。小伤而已,你不用往心里去。”

    她上前又蹲了下来:“总之,我们先离开这里吧,到时候长虫来了就危险了。”

    她的背影很是瘦弱,微微俯身时,两道蝴蝶骨尤为明显,看起来像包了层皮的白骨精,瘦得格外令人难受。

    程厌非没有拒绝,看了她一眼,便攀上她的肩膀,伏了上去。

    他的呼吸再次落在颈侧的伤口处,陆晚有些头皮发麻,刚要起身,便听到了他的声音:

    “你待我真好,像我娘一样。”

    陆晚:“……”

    提问:被攻略对象说像他妈怎么办?

    绝了,她大概是史上第一个穿书后被攻略对象当成妈的人,画风过于诡异,陆晚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但走出几步后,她转念又一想,原主这具身体好歹也得有个四十来岁,在古代努力一把,过两年或许都能当外婆了,这么想来,被称为娘好像也就没那么糟糕了。

    她内心疯狂弹幕,脚下却没停,很快走出了老大远。

    过了山道,前方的路就平坦了许多。

    又走出一段距离,便看到了几座楼阁。

    在这样的山丛中看到楼阁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果不其然,陆晚向前走了几步就看到了马禄一行人正坐在大院里,定定地看着她走近。

    山林虽叠嶂层峦,但大多密布荆棘,危机重重,想要安然无恙的走出来就只能沿着他们的车辙。

    马禄显然也明白这点,就这么守在这条主干道上守株待兔。

    陆晚硬着头皮往他们走去,她能清楚地感觉到攥在她肩上的手收了收。

    她顿了顿,小声地安抚道:“不会有事的。”

    程厌非埋在她的背上,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瓮声瓮气地“嗯”了一下。

    陆晚这才继续往前走去。

    “兔儿。”见她走近了,马禄才喊了一声。他那把大刀从不离身,说话时,刀尖抵着地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陆晚有些牙酸,低着头喊了一声:“马哥。”

    马禄的视线仿佛滑溜溜地在她身上转了一圈,又往她身后看了一眼,他的每一眼都像是一场凌迟,陆晚浑身不自在。

    在被盯得有些焦虑时,马禄这才收回视线,似乎有些欣慰道:“活着就好。”

    陆晚刚要松口气,便听他又似笑非笑道:“我们兔儿如今倒是满腔英勇,长本事了啊。”

    陆晚不知道他是不是在阴阳怪气,就硬着头皮笑了笑道:“少个人怕仙长怪罪,主要是怕对马哥有不好的影响。”

    “行了,少贫,脏兮兮的。”马禄打断她,“先去洗洗吧,我等会再问你话。”

    以前念书的时候,陆晚最怕的就是老师说:“先回去吧,等你喊你父母过来。”

    没想到穿越后,她又听到了类似的话,不同的是,一个是挨骂,一个要她命。

    陆晚心里慌的一匹,表面却尽量装的无比淡定,点了点头道:“好,那我先把这小子关起来。”

    没想到马禄摆了摆手,刀尖在地上敲了敲,头微微扬起,中气十足地喊道:“柳娘,来活了。”

    “来了!”从阁楼里很快探出半个身子挥了挥手,紧接着木窗一关,那人没多久就跨出门槛走了出来。

    “马爷什么吩咐!”说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穿了一身水绿色的襦裙,走起路来一步一晃,像极了成了精的水草。

    马禄指了指程厌非,有些嫌弃道:“把这小子带过去洗干净。”

    柳娘顺着视线看了一眼,很快笑开了:“是个样貌顶好的小郎君呀。”

    “来吧,兔儿姐,交给我就好。”说着她便伸出去要将人接过来。

    程厌非的身子僵了僵,攥着她肩膀的手很用力了。

    陆晚知道他害怕,便捏了捏他的手以作安抚,这才将人送入了柳娘的怀中。

    从头到尾,程厌非都很乖巧,低着头默不作声。

    柳娘将人交给下人后,很快又回来对陆晚做了个“请”的动作:“兔儿姐,随我来吧。”

    这是陆晚这段时间以来见过的第一个女性,她的举手投足与那群匪徒截然不同,是让人很舒服的感觉。

    因此,即便知道与马禄相熟的几乎没什么好人,陆晚还是松了一口气,起了些亲近的心态。

    柳娘很健谈,随着她走上楼阁的时间,陆晚已经打听到了不少的事情。

    比如这处地方被称为“生死界”,听名字中二中又透出了点霸气的味道,其实说白了就是几个流亡犯在这里坐山为王开的黑店。

    这里离渝州不到半天的脚程,平日里就靠宰那些过路客为生。柳娘是这里的老板,与马禄也有好些年的交情。

    马禄做过仙门的外室弟子,在这种亡命之徒中也算是个镀了金的“高材生”了,干这行的没有不想结识他的。

    “所以呀,我多羡慕你呀兔儿姐。”柳娘说着将她领上了楼。

    陆晚问道:“怎么说呢?”

    柳娘笑道:“你与马爷啊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跟亲兄妹没两样,能被马爷信任可不容易啊,我在这里开店那么些年,和他打了十来年的交道,也就这两年才相熟些。”

    这点陆晚也信,马禄这人平日疑心病重得很,像她这么惹人怀疑,换个人估计早就被砍了。

    陆晚忽然有些庆幸,穿成女匪看来也是有好处的,比穿成绿豆眼那样的炮灰中的炮灰要好上许多。

    至少还能多苟活一阵。

    说话的功夫,她们已经穿过了长廊,来到了房门前。

    镂空雕花的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柳娘笑盈盈地将她领进门:“这是雅房,只招待自己人的。”

    陆晚随着她跨进门槛,下一秒,胃里一阵翻涌,几乎吐了出来。

    只见这间屋子的房梁顶上密密麻麻地挂满了满排的人脸灯笼。

    太过逼真,就像真有这么些人血淋淋地盯着她似的。

    柳娘顺势解说道:“啊,你看,顶上都是上好的人皮灯笼。漂亮吧。我专门挑那些好看的客人下手的。”

    陆晚:“……”倒也不必用这么天真烂漫女儿家的语气讲出这么恐怖的话。

    她为刚刚觉得柳娘好相处感到抱歉。

    果然,这种做黑生意的,能有几个是好人。

    大概意识到陆晚的沉默,柳娘笑了笑又道:“你不喜欢啊?不喜欢晚上就不点灯芯,过阵子就要中秋了,你看桌上还有兔儿灯,你可以点那个。”

    兔儿灯。

    陆晚看了一眼桌上两盏崭新的灯笼,兔眼红彤彤地盯着她,虽然也有些诡异,但比头顶上那排人面灯好上太多了。

    “你喜欢呀?”柳娘打量着她的表情,马上道,“那送你呀,我们还有很多呢。”

    陆晚:“没事,不……”

    “没事,又不是值钱的玩意儿,你就拿着吧。”柳娘笑了笑,继续道,“好啦,我送到这里了,里厢有热水和换洗的衣服,这会儿应该凉了许多,你先梳洗一下。”

    “好,谢谢。”

    门关上的瞬间,陆晚背脊有些发凉。

    大热天的顶着一身馊汗臭真的很窒息,但在一群人皮灯底下洗澡,更窒息。

    忍着恐惧,终于磨磨蹭蹭洗完澡的时候,已经傍晚了。

    白日天气格外闷热,太阳落山后,倒是久违地起了风。

    天还没彻底暗下,院子里已经摆起了酒局。

    陆晚下楼的时候便看到马禄等人踩着长凳在那里醉饮。

    其他人大碗大碗地往嘴里送,马禄还是就着瓷碗连半碗都没下肚。

    见陆晚下楼,马禄招了招手,一双鹰眸眯了眯:“兔儿,来。”

    就像在唤家里的宠物。

    陆晚吸了一口气,走过去,靠的进了,又闻到这群莽夫身上的酸味,明明都洗过澡了,却掩盖不去这种肉酸味。

    “马哥。”陆晚喊道。

    拄在地上的刀锋一转,在半空划出一道刀吟声。

    陆晚太阳穴一跳。

    “兔儿,现在可以告诉我,白日为何不听指令么?”马禄的声音压得很低,隐约还能听出丝笑意,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陆晚知道,这已经是他生气的前兆了。

    陆晚头皮发麻,按耐住跳脱的心跳,把白日里骗程厌非那套说辞搬了出来。

    说完后,许久都没听到马禄的声音,陆晚喉咙有些涩,抬头看去。

    正是她抬头的瞬间,面前刀光一闪,马禄横着刀锋错手一划。

    “噗嗤——”血液四溅。

    人头在地上滚了两圈,落了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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