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摸底考试的结束,“高三”这台崭新而庞大的机器终于在“轰”地一声后飞速有序运转起来。摸底考试那张写着“年级四十六,班级第五”的成绩单,平虞和甚至没来得及细细看一看,便转瞬消失在了漫天盖地新发下来的白色试卷中。紧促的时间表推着每一个学生拼命往前走,洗澡、吃饭、睡觉,无一不是掐表精确到了分上。
“最近总是感觉很困,很累。”课间跑操时,平虞和揉着眼睛抱怨。
高三发生的另一个变化是,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的广播体操变成了绕操场跑三圈。对于这一变化,有的女生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立马去医院开一张一年不得运动的诊断证明。
纪明姜倒是乐在其中,她是有夜跑的习惯的,从高一一入校便开始坚持每天晚上九点到操场跑半小时步,踩着九点半的铃声进教室开始上最后一段自习。平虞和有时跟她一起跑,有时一个人慢悠悠绕着足球场转。九点的天空是墨蓝色的,深不见底,乘着几颗细碎的星星。教学楼里亮着盏盏暖黄色灯,远远地看,会有种远远的、不属于那里的希冀与错觉。足球场上有两盏明晃晃的大灯,把红色绿色的边界清晰地映照出来。夜跑的人不少,都顺着边界规规矩矩朝一个方向跑。
平虞和逆着人流,小心翼翼躲着走。她每天晚上都能看见念河川一个人来跑步,即使穿着校服,在人群中也依旧显眼。念河川跑步不认真,每次都能在人群里一眼瞄准平虞和,然后凑过来笑嘻嘻:
“哟,小盟友。你家纪班长呢?”
“滚!”平虞和没好气。
“告诉我嘛,求你了,”念河川一脸贱兮兮的样子,“她跑过去没?”
“不知道,”平虞和老老实实回答,“真不知道,我就顾着找你了。”
“找我干啥?”
“看你什么时候过来刺探军情。”
“得了吧,”念河川收起笑脸,凶巴巴地吼,“爷走了!”
“哎别啊,”平虞和笑起来,“你天天晚上找明姜干嘛?”
念河川窘了窘:“倒也不干嘛。”
平虞和笑得更厉害,念河川做个鬼脸便跑开了。
平虞和有个习惯,饭饱神息,饭后的困意来得比周围任何人都要厉害。因此,不管是午饭后还是晚饭后,她都必须小睡一会。原本晚饭时间是有两个小时的,足够她慢悠悠晃去食堂吃完饭,回到教室趴着睡到自然醒,再用十多分钟发呆回神了。可自从作息时间变更后,她不得不每天小跑着去食堂吃饭,再小跑着回教室,对同桌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在六点二十把我叫起来啊,不然我还没醒就开始放听力了,我可怎么办啊……”
平虞和的同桌叫尔巴斯,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借读的少数民族男孩。他个子不到一米七,长得黑瘦,但浑身是肌肉。尔巴斯的性格有些别扭,一方面,他骨子里充满了少数民族天生的灵气,对自然有着敏锐的感知力——他喜欢摄影,喜欢唱歌,总是毫不避讳地说起自己对祖国和故乡的热爱,对任何人都真诚而坦白;可另一方面,他又同时有着一身和他的肌肉相匹配的蛮气,冲动,易怒,凭自己的感觉做事。
在和平虞和坐同桌之前,尔巴斯已经换了三任同桌,对方无一不是怒气冲冲地走进林华办公室,不久便得意洋洋搬着书远离他所在的这片是非之地。
尔巴斯第三任同桌搬离时,他们尚在高二。平虞和默默观察了林华犯难的样子许久,终于主动开口:“林老师,我去和尔巴斯做同桌吧。”
林华有些吃惊:“你可以吗?”
平虞和坦然地笑笑:“可以。”
平虞和当时的同桌是赵晏之,他明显有些不高兴:“你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总可以事先跟我商量商量吧。”
平虞和摆出低眉顺耳的样子:“我的错我的错。但是一直看华姐犯难,正好我也不讨厌尔巴斯,干脆顺水推舟了。”
赵晏之想来想去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答应。
平虞和暗暗偷笑,趁课间就把东西和尔巴斯同桌换了换,搬到了尔巴斯旁边。其实平虞和想换座位的原因压根不是林华的犯难,而是她实在忍受赵晏之的聒噪与谄媚太久了。
班里有个校花级别的女生叫章思青,家境优渥,面容姣好,身材高挑,腰肢盈盈一握。在几乎所有女生都是朴素的清汤挂面和脸上痘痘、疤痕、黑眼圈清晰可见的高中时代,章思青便早已习惯了日常带妆和衣着精致。不过让平虞和对章思青颇具好感的一点是,她倒一点傲气也没有,平时见谁都打招呼,哪怕对着最没有存在感的何春延,也总是耐心地笑脸相迎。
据说章思青在校外人际关系复杂,男友也已经在读大二。但在学校,在学习压力巨大与竞争异常激烈的青城一中,在平虞和所能看到的世界里,章思青藏起了自己几乎全部的野心与格格不入,平时只跟班里的同学交往。和章思青关系最亲密的是一个同样漂亮、长得颇有九十年代港星韵味的叫余之宴的女生。
余之宴和章思青不同,她在平虞和眼里是典型的花瓶类女生,心思从来只放在打扮上。章思青空闲时,喜欢和余之宴聊化妆,聊减肥,聊穿着;但章思青用功学习时,余之宴便百无聊赖,干脆和赵晏之结成伙,说说笑笑打发时间。赵晏之就这样混入章思青的圈子,并开始了他疯狂巴结与讨好章思青的生活。
对于赵晏之买零食、送礼物、献殷勤等刻意的行为,章思青无动于衷。平虞和一边暗笑一边看低,终于找到机会,彻底从赵晏之身边搬离。
平虞和把书搬到尔巴斯身边时,尔巴斯已经用湿巾把她的桌子和椅子擦得干干净净,笑容灿烂地看着她:“你好,新同桌!”
平虞和心情很好:“你也好呀,新同桌。”
“我和之前的同桌,总因为性格不合等种种原因分开。我会反思我自己,也希望未来这一年半时间里相处愉快!”尔巴斯坦率地伸出手。
平虞和心头一惊,随即脸像火烧一样,开玩笑地轻轻打开尔巴斯的手:“相处愉快!”
“醒醒,醒醒,六点二十啦。”尔巴斯推推平虞和的肩膀。平虞和渐渐从熟睡中清醒过来,教室里乱哄哄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平虞和继续把头埋在手臂圈成的“枕头”里好一会,才用力抬起脸揉了揉眼睛。感觉清爽精神了很多。
平虞和回头看尔巴斯,他已经拿出听力书,认真地一笔一画读着题。平虞和忍不住笑起来。尔巴斯从小学的是本民族语言,从小学才开始系统地讲汉语,日常表达总透着外国人般的刻意与规范。英语就更是从初中才开始接触,据尔巴斯说,他们当地教育资源落后,学的基本是哑巴英语,不会说不会听,只会勉强背着单词学语法。这也是他背井离乡独自来到青城市求学的原因之一。
“只有半个月就高考听力了,我还是只能勉强听对一半,怎么办啊。”尔巴斯回头,愁眉苦脸地叹气。
平虞和不由也神色凝重起来,飞快拿出听力书:“咱俩同病相怜,虽说我比你好点,但也好不到哪去。”
若没有听力拖后腿,平虞和的英语几乎可以拿到满分。平虞和初中的英语老师不重视听说的训练,她只能凭借原先看电影、听英语歌积累的语感练习口语,对听力却实在是无计可施。她也曾尝试每日拿着3拼命练习,却始终没有长进。纪明姜听力很好,几乎每次都能满分。平虞和总是对着比纪明姜少五六分的听力哀嚎,向纪明姜取经。纪明姜左思右想,最后也只能老老实实回答:“我做的训练你都做了,好像自然而然也只能认命。”平虞和听完,无语很久,第一次有想和纪明姜断绝来往的冲动——不是对纪明姜有意见,而是对自己有意见——人生苦短,何必找虐……
“尽人事,听天命。”平虞和瞥了一眼教室黑板旁边挂的时钟,还有三分钟,忍不住对尔巴斯絮叨。
尔巴斯十分赞同地点点头:“尽人事,尽人事。”
平虞和又忍不住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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