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离光并没有死成。

    卫含章真正的兄长踩着月色过来赎人了,那是沈离光印象里为数不多的君子。

    同辈之中,沈离光就服两个人,一个是柳鹤,病了,一个是卫牧真,死了。

    沈离光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体质,还得借妹妹的话讲,他天生水逆,粉谁谁倒霉。

    话说回来,长安城里喜欢卫牧真的人很多,无论男女,但一个人承受不起那么多的喜欢,所以老天爷把他收走了。

    沈离光还记得卫牧真来赎他们的那天,也是下着小雨的春日,正好殿试出榜,他是年轻有为的探花郎。

    十六岁的少年策马而来,绯红官服佩银鱼袋,乌纱帽上沾满了雨丝,可卫牧真做的第一件事,是找酒楼要了件披风。

    没给他自己,披到了卫含章身上,沈离光这才注意到身边这小子,他一身黑衣看着深沉凝重,其实是全湿了。

    衣衫尽湿,还敢喝烈酒,怎么都有种不要命的落寞。

    沈离光猛然想起坊间对卫家兄弟的评价,那可谓是一个天一个地,一个是人中龙凤,一个是纨绔废物,卫牧真被夸得有多好,卫含章就被骂得有多惨。

    还有人说不愧是嫡庶之分。

    庶子就是庶子,永远上不了台面。

    沈离光打小就有八卦之心,他以为卫含章会跟过于优秀的兄长闹起来,可那少年没有,他只是紧紧抿着唇,眼瞳里的墨色比深夜还浓。

    沈离光这一年也不过十五,还不懂人情世故,所以也没看懂比他小两岁的卫含章。

    他以为少年眼里是愤恨不平,是嫉妒,却没发现他的自卑和孤独。

    来喝酒之前,卫含章被他以为的母亲梅夫人亲手推进湖里,春水沁凉,他的骨头都冷了。

    梅夫人只是看着,让他好好反省,还骂他是个不成器的东西,连卫牧真的万分之一都不如。

    她说,十三岁的卫牧真已经名动京城,而十三岁的他,还在跟人斗蛐蛐玩泥巴。

    卫含章整个人泡在冷水里,藏在身后的手紧紧捏着陶泥做的人偶,这是个半成品,但依稀能看出梅夫人的轮廓。

    后来他松开了手,任由陶泥遇水相融,沉入湖底。他自己从冰冷的湖水里爬了出来,不再问梅夫人为何不予偏爱,不再奢求父母所赐的亲情。

    他不想再依靠任何人。

    可是兄长给他系上的披风很暖,他没有理由恨卫牧真,更不会跟兄长抢任何东西。

    他不会听梅夫人的。

    梅夫人是个奇怪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她捧杀他,让他不要念书不要明理,似乎要将他养废,但却美名其曰想让他开心快乐。

    后来他长大了,如梅夫人所愿长成外人眼中的纨绔,品性低劣,文不成武不就,可她又不满意了,说他比卫牧真差得太远。

    卫含章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梅夫人让他觉得他的存在是个错误,他以为全天下的母亲都是如此,直到后来认识沈离光,见到国公夫人,才明白母亲不是都像梅夫人那样动不动就发怒的。

    也不像梅夫人那样,在他父亲面前一个样,父亲走后又对他冷了脸,骂他小畜l生。

    再到后来,元夫人从道观出山,她生了病,需要亲人血脉为药引,卫含章才知道认梅夫人做母亲是多大的笑话。

    他是元夫人的亲生儿子,是府中嫡子,无论做什么,身为妾室的梅夫人都不会动容。

    卫含章跟自己和解了。

    他以为元夫人会不同,可是一样,这个母亲也不太喜欢他。

    卫含章回想上辈子短暂的一生,那二十四年里,给过他亲情的,竟只有早逝的兄长。

    和父亲不同,兄长的关爱明目张胆,他好像不需要理由就偏爱着他,哪怕他自己淋了雨,先想到的也是给他系上披风。

    卫含章曾经讨厌兄长穿那一身绯红的官袍,觉得刺眼,觉得伤了他幼稚又可笑的自尊,然而卫牧真知道后,再也没有穿着官服来见他。

    卫牧真跟他说,有阿兄在,含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成为什么样的人。

    他说,别人目光浅显,浮于表面看你,没关系,阿兄知道你。

    他说,你就是你,无需比较。

    ……

    人这一生总不能忘恩负义,上辈子拴住卫含章的不仅是叔嫂这条枷锁,也是卫牧真的好。

    倘若兄长对长公主无意,他这般恶名远扬的人大可以发了疯强取豪夺,管他什么世俗。

    可是不行,兄长待他太好了。

    他没办法说服自己,去抢卫牧真喜欢的女人,去抢名义上的嫂嫂。

    没办法做那些惊世骇俗的事,让自己成为卫牧真的污点。

    他上辈子命不好,得到的善意并不多,所以格外珍惜。

    兄长的出现,让他没能做成疯狗,保有一丝亲情的温暖,变得有血有肉,而长公主的出现,就是他血肉里最柔软的部分。

    他会为她疼,也会因为她所向披靡,战不无胜。

    因为她还在卫家,所以前世的长宁将军拼了命也要活着回来。

    就为了那一句承诺——

    “我一定会带回嫂嫂最喜欢的花。”

    养济院,雨下个不停。

    沈离光板着脸,给房间里每个老人都掖了掖被角。

    他也打算午睡一会,抬头看,卫含章那个狗东西又不见人影了。

    沈离光起初并不喜欢卫含章。

    有他兄长卫牧真做衬托,是个人都不会喜欢卫二公子。

    尤其是他犯了他的忌讳。

    沈离光最讨厌三种人,一是不学无术的纨绔,二是投机取巧的狗贼,三是比他厉害的混账。

    好巧不巧,卫含章全中。

    深入了解后,沈大公子才发现,在天赋面前,努力不值一提。卫含章这个不学无术的狗贼竟然比他厉害,他竟然比他厉害。

    沈离光用了好久才接受这个事实,从前长安城里,除去有“真筋鹤骨”之名的卫牧真和柳鹤,最杰出的就是他了。

    沈离光挺不服气的。

    这种不服气一直压在心底,间歇性发作,表现为无理取闹,也经常性比较,症状是疯狂内卷。

    但是卫含章不接招,该吃吃,该喝喝,还能调侃他。

    沈离光发誓,认识卫含章的那天,他绝对没想过和他做朋友。

    可是往后的每一天,他都比前一天更想跟他做朋友。

    大概是期待值放得很低,当卫含章稍微表现好一点,沈离光就觉得:这个人真好啊。

    后来,沈离光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好,好到叫人心疼。

    做朋友的这些年,只有别人在背后非议卫含章,但卫含章没有说过别人一句不好。

    沈离光起初对这段友情不上心,抱着“能过过不能离”的心态,经常放卫含章鸽子,可他从不生气,依然等着他。

    沈离光本身是个小气的性子,一件衣衫能穿三年,出门游玩总是卫含章请客,大方到离谱。

    他总说,别客气,不知吃了这顿还有没有下顿,说谢谢你呀,陪我吃饭。

    沈离光破防了。

    不得不说狗贼的手段高明,沈大公子被拿下了,他没法再忽视他,只能心甘情愿调换位置,成为等卫含章,请他吃饭的人。

    他想对卫含章好一点,不是因为他身世可怜,爹不疼娘不爱,而是因为,仅仅是因为,他是他的朋友。

    对朋友好,天经地义。

    沈离光的纵容一直持续到现在,他总会想起初见时卫含章叫的那声阿兄,这样的待遇,连卫牧真都没有。

    印象里,卫含章没有喊过卫牧真阿兄,更别说哥哥,至多就是兄长,显得礼貌又生疏。

    他好像不喜欢这个哥哥。

    可实际上呢?

    沈离光笑了笑。

    那个家伙心细敏感,越是在意的人和事,越是藏的深。

    卫含章从前不喜欢下雨。

    可是今日,他感谢春日的雨把李慕贞留在了养济院。

    收容老者的堂屋旁有一间小小的书房,长公主就坐在里面。

    卫含章没有过去叨扰。

    直到他听见天边响起惊雷,这才抛下沈离光跑到书房门口。

    门没有关,卫含章也没有再往里走,他随手捡起搁在窗台上的竹枝,想抽出做风筝的竹骨。

    卫含章会点木匠的活,他就坐在门边,劈竹子的声音很大。

    李慕贞合上书,压下微微颤抖的指尖,抬头往门口看。

    门边只露出一角衣袍,深黑色,绣着银色的花纹,就像夜空中那轮银月,抬头就可见,让人心安。

    他没有说话,李慕贞微微泛白的脸色和缓许多。

    她从前也不怕打雷的。

    只是后来,燕贵妃挑了个雷雨天的日子,三尺白绫,吊死在自己寝宫。

    李慕贞是第一个发现的人。

    她永远忘不了母亲留给她的最后一面,也永远逃不脱梦魇。

    这种情况严重到一旦听到雷声,她就会想起电闪雷鸣时,惨淡的白光映在母亲死气沉沉,甚至有些丑陋狰狞的面孔上。

    那个美丽了一生的女子,最后竟也会为了情爱,断送了余生,甘愿不再漂亮。

    李慕贞没有责怪母亲。

    在父皇和自己之间,母亲选择了对她更重要的人,作为子女,她没资格抱怨,要学会释怀。

    李慕贞从小就明白,做不成别人心里最重要的人,不必意难平。

    她看着门边那角衣袍,在心底轻声道:谢谢你。

    老天待她不薄,没有把她一个人丢在雷雨的恐惧里,相反,上天选了她最在意的人来陪她。

    无论卫二公子出于什么原因守护在此,她都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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